没过几天,他们就在前院种下了一棵小小的金合欢树。为了让它茁壮成长,清歌还特地请来了纪逸——他好歹也算半个“植物专家”,来教他们养植的技巧。
看到树苗的第一眼,纪逸嘟囔了一句:“干嘛要种金合欢?它的花语是'稍纵即逝的快乐',不太吉利。”
清歌的心往下一沉。
她瞪着纪逸,不服气地说:“怎么?你大学四年就学会了这个?用植物来看风水?”
“开个玩笑!别介意嘛!”纪逸赶紧打着圆场,“金合欢挺好养的,澳洲的气候也适合。等明年这个时候,这棵树应该……能长到别墅的二楼了。”
“这还差不多。”清歌蹲下身子,伏在安德的膝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等明年的这个时候,你在房间里一推开窗,就能看到它了。”
安德淡淡一笑,温柔地说:“等明年的这个时候,你应该早就回家了吧。正好,想你的时候,我就看看这棵树。”
清歌的笑容僵住了,沉默了半晌,不知道该说什么。
纪逸却似乎没有察觉到气氛的异样,自顾自地说:“不用等明年啊!你不是休学一年吗?那九月份你就得回去了……这么算来,你在这里只能待……五个月吧。”
清歌迅速恢复了笑容,无所谓地说:“不要紧啊,学校规定最多可以休学两年。我可以再——”
“不行!”安德斩钉截铁地打断了她的提议。
他的口吻不容置疑,眼里没有丝毫的笑意。清歌知道,如果自己再说下去,他一定会大发雷霆。
“哎,到时候再说嘛!”纪逸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赶紧扯开话题:“哎呀,该吃午饭了!我都快饿死了!”
纪逸这个人有种奇怪的特质——他总是会不经意间挑起矛盾,把气氛搞僵,然后再打圆场,活跃气氛。殊不知,即便表面上恢复了风平浪静,暗地里,每个人都心事重重。
清歌曾经毫不客气地评价他:“简直就是根搅屎棍!”
他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乐呵呵地说:“你也太自黑了!我要是搅屎棍,那你们是什么?”
清歌气得翻了个白眼,暗地里决定,以后一定要少跟这种没脸没皮的人打交道。
中午吃饭时,“搅屎棍”又发挥了威力。
贝隆太太提起,下个月安德的表哥要举办婚礼,问清歌愿不愿意一同参加。
“真的吗?”清歌觉得兴奋又紧张。自从来到澳洲,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陌生人了。
纪逸笑着说:“不错啊,参加家族婚礼可是件大事!这说明贝隆太太把你当未过门的媳妇儿了!”
“本来就是嘛!”贝隆太太喜滋滋地说,“正好去学学人家办婚礼的经验,反正……你们也是迟早的事!结了婚,就可以安心留下来了……”
说完,她还冲着清歌坏笑一下,害得清歌面红耳赤,赶紧否认:“哪有嘛!你们扯远了……”
这是,一直沉默不语的安德突然发火了。他把刀叉重重地拍在桌上,吼了一声:“妈,你够了没有?能不能不要管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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