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遇见杏色
隔壁村的长辈家办寿酒,杀鸡宰猪,虽说是农村里再普通不过的流水席,但只得一样,寿宴上的槽子糕和白面点心必不可少,而且是最受欢迎的,此外就是葵花籽了,入席前,桌上摆上一碟葵花籽,抓上一把花生,邻里乡亲聚坐在一起闲话家常。其实林家和摆酒席的没有什么实在亲戚关系,不过祖辈的村邻,农村里,尤其是有长寿长辈的家族,逢年过节,做寿请酒,总是最聚人气,情分最浓的。
林母在家里照顾孩子,其实也是因为没有什么心情参加寿宴,说到底,都是随分子的事儿.林父去了镇上的派出所,办理手续,所谓的手续,不过是一纸老三的死亡证明。书凤代替父母参加寿宴,给做寿的太爷爷行了礼,祝了寿便静静坐在角落的一张桌旁,听着同桌的几位大妈议论着包产到户以后的庄稼收成、谈笑着谁家的小伙子去参加高考没有考上,失去了可以进城的机会,直呼可惜。书凤并不怎么在意,她一心盼着寿宴早些结束,可以回家继续自己的活计,给小弟做的棉袄只差一个袖子还没有缝好。
忽然,现场一片慌乱,大家都跑向了前边第一桌,不知什么缘故,做寿的太爷爷晕倒了,大家七手八脚把老人家扶到一个小伙子的背上,只见那个年轻人背起老人小跑奔向诊所,老人家80大寿,在农村,80岁算得上一个大关,乡亲们纷纷猜测,老人家这关怕是不好过了,酒席也随之提前结束,留下了一片杯盘狼藉和人们的唏嘘。
书凤回到家里,母亲正缝着小弟的棉袄袖子。
“妈,我回来了。”
“大丫头回来啦,哎,寿宴怎么这么早结束了,我以为得闹腾一上午呢。”林母搭着话。书凤将寿宴的情形说给了母亲,林母只叹了口气,生命无常,命运难测,心里难免想起了老三。
“哦对了,头前儿你张婶儿来坐了一会,我们老姐们唠着唠着就唠到你了,你也老大不小了,也不能总这么耽误着,张婶儿说她认识一个年轻的小伙儿,家里养猪的,家底厚实,听说那小伙子还能干,长得可能普通些,过日子嘛不能光看长相,不当饭吃,要真是个好人家,嫁过去我跟你爸也放心。”
“咋地都行,我听你们的。”
“那就行,改明儿我去回了张婶儿,看着啥时候合适,两下见见面。见面之前,妈再给你做身新衣裳,瞅着鲜亮。”林母缝了最后几针,掐了线,抖落着老四的新棉袄。
“行!妈我去做饭了,我爸约摸着也快回来了。”书凤穿起旧围裙,忙活了起来。
那是1987年,春节刚过,冬雪厚重,踩上去吱吱作响,鸡鸭在院子的角落里蜷缩着,转眼到了见面那天,按照农村的规矩,双方见面第一次约在了书凤家,这天的书凤是家里的主角,她静静地坐在炕边,轻倚着身后放被子的柜,红地的花袄是林母特意给做的,配着绿色麻布的围巾,脸蛋冻得红扑扑,低着头,脚上的棉鞋还是去年的,鞋边的线已经磨掉了一些,听到外边的喧闹,知道那个人来了。媒人领着小伙子被簇拥进了屋,书凤慢起身抬头看着眼前的这个人,有些面熟,却也不想冒然搭话。
“小周过来,你看,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林家大丫头书凤,怎么样长得俊吧。”张婶拉过小伙子,介绍了起来。
“书凤,你好,我叫周正,我是上岗村的。”周正伸出手想要和书凤握手,但书凤只是点了点头,便再次坐了下来。周正也随着坐在了炕边,一双旧了的棉皮鞋,一身青色,一头爽快的短发,浓眉大眼,笑起来两个酒窝。书凤打量着周正,在这滚土堆的村子里,眼前的这个人还算干净,说话的声音也很温暖,心下是中意的。而周正也不是看着书凤,对面这个轻轻咬着嘴唇的害羞姑娘,贤惠能干,安稳持家的性子也是惯有耳闻的,如今见了真人,除了家境差了些,长得倒也不俗。
屋里屋外热闹极了,书凤的母亲和一些老姐妹在厨房忙活着包饺子,不住地说笑着,媒人和亲戚们站满了屋子,议论着这对郎才女貌,小弟小妹正屋里屋外的闹着跑着,书凤的父亲坐在客厅的桌子旁和几个老哥们盘算着来年种地的年成。只有13岁的二妹书阳乖乖站在书凤身边,不肯离去,俏皮地搭着姐姐。
媒人凭借多年专业经验断定这单能成,笑着说:“书凤啊是我们村里数一数二的好姑娘,小周这孩子,那更是劳动能手,你们要是能在一起,将来这日子肯定过得红红火火,哈哈哈哈哈。”周围的人也跟着附和着笑了起来。
“咱们呐,让俩孩子自己唠唠,大家伙儿都出去吧,咱们老哥老姐们儿也坐一块好好唠唠家常。”媒人撺掇着屋子里的人在西屋说说笑笑,等席儿。家里人都觉得两个孩子般配。
“听张姨说,你对弟弟妹妹特别好,当姐挺不容易的吧,我也有弟弟妹妹。”周正打开了话题。
“嗯,我是大姐,照顾他们是应该的。····我听说,你考过大学··”书凤的语气里充满好奇并有些敬佩和赞扬。“嗯,但是没考上,现在帮着家里经营猪场呢,我其实之前也听说过你,长得好看,性格和顺,品质好,你要是到了我们家,我···我,我们全家保证会对你好的。”
“我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书凤腼腆的笑了笑。初次见面,彼此心生好感,媒婆看在眼里,喜上眉梢。
接下来是会亲家,周家老两口赶着马车带着彩礼,彩礼是一对绑了红布的猪崽,一台老式收音机,和给媳妇的一只祖传金戒指,虽然东西不多,但在方圆的村子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了。
“你家大丫头真是命好,那么大的金戒指我还从来没见过呢”“以后啊,你们两口子的日子肯定越来越红火”“看这小猪崽子长得就是招人稀罕”“书凤有福啊,摊上这么个好人家。”“周家也不赖,娶了这么好的儿媳妇。”邻里乡亲们站在林家院子里看热闹,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林家两口子更是乐得合不拢嘴,两家就这样定了亲。
“书凤,这是我上次进城给你捎的,我看城里人时兴带这个,你要是不嫌弃就带上吧,你带上肯定好看。”周正说着,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条杏色的丝巾,递给了书凤。
“这大冷天的,给我买这个干啥,花着钱还不实用。”书凤嘴上一丝埋怨的语气,可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将丝巾拿在胸前比量着,然后小心翼翼的叠起来放在了胸口的口袋里。周正见状也十分的高兴“马上就入春了,可以戴在脖子里,挡风。”听了周正的话,书凤噗嗤笑出了声,自从定亲以后,这还是周正第一次给她买礼物,从此杏色成为了大丫头最喜欢的颜色,那是爱情的颜色,是幸运的颜色。
“那我就先走了,还得赶紧回去帮我爸干活儿,过两天我再来看你,天还不算暖和,赶紧进屋吧。”周正说着,向门口走去,书凤往前跟了两步便停了下来,瞧着周正离去,正待转身的时候,瞥见大门口的角上放着什么东西。
书凤好奇地走过去拿起来,是一个袋子,袋子里放着一把口琴,书凤皱起眉,思忖着是谁把口琴放在了这里,翻过口琴的另一面,她泪水盈眶,我进了口琴冲出大门,可是却什么也没看见。
口琴上刻着一个字:源。
原来,就在书凤定亲那天,李源从北京回来了。当他听说书凤定亲的时候,心里虽然有些不舒服,但确信那一定不是书凤自愿的,他愿意带着书凤离开这里,虽然在北京那么多年吃了不少苦,但如今至少稳定了下来,在北京有了自己的房子,在北京话剧院做演员,虽说不是什么名爵,至少能够生活的不错,他也攒了一些积蓄,准备给书凤更好的生活条件,对于李源来说,一切都准备好了。
然而,就在他信心满满地准备向书凤诉说衷肠的时候,却看到了周正送丝巾的一幕,那一刻书凤的笑意里渗出蜜似的甜,这股甜蜜的气息却深深刺痛了李源,他扶着栅栏杆,心口一阵刺痛,顺手放下了准备已久的袋子,默然转过身离开了。
夜里,书凤辗转难眠,她知道,李源真的回来了,而且是来找她的,他没有失约。第二天一大早,书凤不顾一切的跑向李源的家,打算问个清楚,至少有个了断。
“书凤来啦,进屋坐啊。”李大婶身体已经不太利索了,声音还是清亮的,“大婶,我就不进屋了,听说你家李源回来啦。”“回来好几天了,但是昨天下午匆匆忙忙就走了,说是呀单位有什么急事,这孩子也是,工作忙,回来也顾不上跟乡亲们打个照面。”
张大婶说着,书凤却没有听到后边的话,“他走了,他走了···”书凤此刻心如刀绞,失了魂魄,与其遗憾的擦肩而过,倒不如从未相识。也好,至少再也不必执着儿时的痴念,所有的怀恋化作一缕云烟,就此散去,各自两相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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