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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母鸡的丈夫

情迷大西洋 艾米爱米 2473 2021-04-02 09:04

     几天下来,陈姗姗发现自己竟然爱上上学了,这让毛毛惊讶不已。毛毛在学校过得并不那么如意。因为英语不是母语,听课还有点吃力。另外,学校中国同学不多,周边的西人同学又都有自己的圈子,一时很难融进去。所以,半学期下来,她竟然一个朋友也没交到。这让毛毛觉得很是沮丧,甚至有点厌学。

    当母亲的陈姗姗并没有发现女儿的不开心,倒是老陆看出来了,私下问陈姗姗是不是需要给毛毛找个私教。陈姗姗打听了下,找个英语私教大概要20加元1小时。征求女儿的意见,她却很抵触。于是便不了了之了。

     课间休息的时候,几个中国同学聚在一块又聊了起来。一聊,肯定都是先聊孩子。

  说起女儿现在的状态,陈姗姗的情绪不免有点低落,“要是我英语好点该多好,可以辅导辅导她。偏偏我只有一级的水平,走出门去,两眼一抹黑,就像文盲一样。”

  大家都纷纷安慰她时间长了就好了,孩子的适应能力是很强的。晓梅还特别举例说,她的孩子刚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可是现在,我倒要担心他们的中文了,英语一旦成为他们的母语,中文就退化得很快啊。”

    “另外,我们可不是1级班,我们是1.5班哦。”晓梅指着门后一张写有“Level1.5”的粉色矩形纸条,悄悄地对陈姗姗说。

     看到陈姗姗疑惑不解的样子,大家笑作一团。还是王大姐忍不住告诉她,“学校一共开了3个1级班。其中一个总是没人升级,还有一个班每次只升两个左右。只有我们这个班最强悍,每次都能升4个左右。这不,上周刚升了4个,所以才有了4个空位。我和老郑都是从0级班升上来的,你和那大肚婆是外面新进来的。班级一下就满额了。”

    “这么说,我们班是加强班喽。”陈姗姗感觉到了些许安慰。

    “我们悄悄贴上去的,老师没发现,最好别发现。”晓梅调皮地笑道。

  老外不会这么大张旗鼓地宣传快慢班,他们会认为这是一种歧视,一种不公平。所以1.5班的名号,也只能在几个学生间悄悄流传罢了。

     陈姗姗热爱1.5班,更热爱她的这些可爱的同学,还有老师。

    爱丽丝老师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她不是正宗加拿大人,而是一个地道美国人。很多年前,年轻的爱丽丝爱上了一个加拿大小伙子,于是一路追随,离开美国第一大都市纽约来到了加拿大。可惜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开,终于还是到了劳燕分飞的地步。之后从西海岸搬到加拿大第一大都市多伦多开始创业之旅,最多的时候曾同时拥有三家公司。但不知为什么又关张了公司到小岛来了。

    “我喜欢海,PEI的海景实在是太美了。这些年,我一直在往东迁移,往有海的地方迁移,终于来到了PEI.我不能再往东移了,再移就得到英国去了。”爱丽丝老师爽朗地笑道。只有最后这几句,陈姗姗没有借助别人转述就听懂了。

    老太太可真是够坚强的。陈姗姗暗暗赞叹。也唯有这样自强不息的母亲做典范,才培养出了优秀的医生女儿和牧师儿子吧?

    爱丽丝的敬业也是有目共睹的。

    这几天班里在学习介词的用法,大家轮流用不同的介词造句。为了让王大姐造出合适的新句子,爱丽丝老师竟然突然趴到了地上,然后就近探身到陈姗姗的桌子底下,一边鼓励、启发王大姐,“Whereistheteacher?”(老师在哪里?)  

     “SheisunderLisa’sdesk.”(她在丽莎的桌子底下)

     王大姐的声音都哽咽了。其他学生也感动得一塌糊涂,不迭声地向老师说“thankyou”.

    一级班的英语课堂是最欢乐的。这是陈姗姗升到了高级班以后的感受。

   那天为了说自己家的小狗慢慢长大了,王大姐把她的双手双脚都用上了。她双腿微屈,两只手自下而上慢慢打开,一边用英语讲解,“bigbigslowly”.大家先是愣神,不明白她想表达什么。但是几个中国学生很快就反应过来了,于是爆笑一片。

    老郑也很逗趣。有一堂课是识记家禽,他忘了“公鸡”用英语怎么说,一时情急,竟然脱口而出“hen’shusband(母鸡的丈夫)”,顿时惊艳全场。把大家肚子都笑痛了。老师也笑得喘不过气来,一个劲地猛喝水。母鸡的丈夫,从此不光成了1.5班的经典案例,也成了另外两个一级班活学活用的典范,什么“公鸡的妻子”“狗狗的孩子”都出来了。

  陈姗姗也出过洋相。有一次老师问:What’syourfavoritefish?(你最喜欢什么鱼?)

  “Goldfish”(金鱼)。陈姗姗不假思索地回答。

  大家都看着她笑,爱丽丝老师则是一脸痛苦的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亲爱的丽莎,金鱼是用来观赏的,不能吃呀。”

  陈姗姗这才想起,这堂课讨论的是“你最喜欢的食物”。前面讨论了水果,饮料,甜点,现在开始讨论鱼了。

  诸如此类的场景几乎每天都会在班里上演,所以一级班的课堂总是充满了欢笑。

  爱丽丝不光敬业,也很爱国。当然,她爱的是加拿大。除了提过一次她来自美国,她一直自豪地说,I’maCanadian(我是加拿大人)。看得出来,她说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因为她常常在课间专门留出几分钟时间教大伙儿唱国歌,“OhCanada,ourhomeandnativeland….”可惜一级班的学生英语底子真的太差,歌词怎么也记不住。到学期结束的时候也只有少数几个人会哼哼曲调而已。

    中国同学其实也爱唱国歌。一到下课,《义勇军进行曲》就在教室里雄赳赳气昂昂地响起。都说出了国的人会更爱国。真是一点不错。“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尤以老郑的歌声最雄壮,迫得几个难民同学纷纷溜出教室去走廊觅个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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