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曦在李府耽搁的时间太长, 半夜三更才回来, 那家人已经睡去, 给她留了门, 朝曦进来后将门栓插上, 站在那俩夫妻的窗前听了一会儿动静, 呼吸均匀, 带着有力的节奏,一轻一重,轻的自然是那女子的, 另一个肯定是她相公。
病情当真稳定了下来,睡的这么香,不出两天, 必然痊愈。
朝曦放心了, 回了那女子给她安排的偏房里,脱衣睡觉, 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大早被马吵醒, 那马昨天忘了喂, 今天饿的嗷嗷叫。
跟平安似的, 只要饿, 根本不管她,只管喊。
说起平安,朝曦竟然有些想它, 才刚入深冬, 它最少还要睡一个半月,等找到师傅,再回去看它。
朝曦先去附近的河边砍来草,捆成两捆背回来喂它,又带它到处溜了溜,本想出去摆个小摊,没想到吴嫂给她介绍了一单买卖。
吴嫂就是好心收留她的女子,虽然条件是治好她相公,不过治好她相公对朝曦来说实在太简单,根本没费什么劲,所以还是觉得对吴嫂有亏欠。
吴嫂是个好女人,与她想法类似,总觉得自己只提供了一个房子,就让朝曦将她相公治好,还不收钱,占了朝曦的大便宜,努力想帮她。
她到底是本地的,认识的人不少,上午带着朝曦跑去给一家有风湿的老人治病,下午给长满红疹的小孩看病,晚上去找了一位女子,那位女子靠脸吃饭,想让她开一个养容美颜的方子,朝曦以前为了沈斐研究过,总觉得他那张脸若是老去可惜,于是想着法子给他保养,吃的喝的尽量以养为主,因为自己也吃了,那段时间皮肤状态竟然出奇的好。
她把这个法子推荐给那女子,又开了几味药,得了些赏钱才走。
到家后与吴嫂平分,吴嫂跟着她跑了一天,耽误一天没做活,不给她分,怪不好意思,钱不是很多,就最后那个女子给了半吊钱,其它都是二十文到五十文不等,看药方和药的价格,还有跑的路程,上门看病多收十文钱。
吴嫂开始不想收,朝曦强着给,才喜滋滋收下,说比她平时做手工赚钱,这世道对女子太不公平,大门不能出,二门也不能迈,除了下地干干活,做做手工,几乎没有她们能做的活。
朝曦算比较幸运,既有武力傍身,又有医术仪仗,看病确实费钱,毕竟那些药都是从山上采的,辛辛苦苦背下来,晒药熬制,经过很多手续,繁琐又复杂,多收一些也是理所当然,再者说,有病怎么都要看,还能拖着,小病拖大病不成?
突然有些感激师傅和师祖,强逼着她学,学不会就挨打,以前吃过的苦,都是为了现在更好的活着。
朝曦晚上照例去找李安生,想教他学武,李安生年纪太大,根骨硬朗,要先学会拉筋,否则练武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扯伤筋骨,非但练不好,还有可能躺个两三个月。
朝曦有经验,决定先用药给他泡澡,将身子骨泡软了,再开始尝试拉筋,药包她都带了过来,就看李安生能不能吃苦。
本以为昨天只是个意外,今天这人该是在的,没成想他又去招待贵客了,怎么地?贵客还在这里住下了不成?
平时从来没现在过这种情况,一连出现两次,怎么听怎么觉得古怪,朝曦又跑了一次望月楼,结果没抓到人,听说去别处玩了,今晚不回来。
她白来一趟。
想了想,将药包搁下,又写了字提醒他用法,故意没说是拉筋用的,李安生似乎很抵触学武,要是直白的说了,他肯定不用。
一点自觉都没有,需要人监督着。
总觉得他是故意的,什么时候都没事,偏偏在她要教他学武的时候尽是事。
不行,要把他抓回来,一个大男人,身上没点武功怎么行?
以后媳妇要是有了什么危险,他连救都没办法救,还是沈斐自觉,原来在山谷时,沈斐虽然腿瘸,不过他还是时不时拿着树枝比划,故意避开朝曦,自己练,自尊心强,不想被她看到。
朝曦跟昨天似的,试探丫鬟,看她们知不知道她们家公子在哪?
这次没得到有用的东西,不知道是李安生特意叮嘱的,还是真的不知道?
也许李安生没说过吧?
朝曦出了李府,先试探性的找了找他,随便找找,找不到就算了,结果还真没找到,她有些沮丧,回去的路上都显得无精打采,霜打的茄子一般。
因为没事做,回去后喂了马,又溜了一圈回来,翻了翻她的医书,到点就睡。
第二天不死心又去找李安生,这回没赶在傍晚,白天去的,想逮李安生,谁料李安生干脆昨晚一直到现在没回来。
不会吧,他这样的人还会在外留宿?
在外留宿通常有两个原因,第一,喝醉酒不想回来,可他身边有小厮,不用自己走,马车直接到家,多方便,没必要留宿,后一种就有些微妙了,是上了青楼,不舍得走。
李安生瞧着也不像那种人,他条件那么好,可以找个更漂亮的姑娘,出生清白,身子干净,为什么要留宿青楼?
这不是那不是,那他这种情况怎么解释?
莫不是故意骗她?明明到家了,说没到?不想见她?
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朝曦心中一恼,没走正门,直接翻墙进去,绕开家丁和侍卫,去了李安生的小院,还没到地方便听到里面熟悉的说话声,不是李安生又是谁?
果然是不想见她吗?
朝曦突然有些受打击,什么话都没说,也没进去,直接又翻墙出来,她也不是什么无赖,不想见她直说就是了,做什么要这样?
不说清楚会让她一直以为是别的原因,坚持每天都来,结果只是一厢情愿,白白浪费时间罢了。
朝曦回去后把她给李安生准备的药包尽数丢了,想了想又捡回来,分类放好,药是无辜的,不能胡乱迁怒。
不去找李安生,她轻松许多,白天晚上都在给人看病,小赚了几笔,攒够钱后添了些药材,又给自己加了身衣裳。
生活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一般,给人看病疗伤,喂马迁出去溜溜,师傅没找到,请李安生帮忙的计划也泡汤,朝曦准备回去了。
京城之旅处处碰壁,既然没结果,不如回去看看平安,不,平安还要睡一个多月,她要趁这段时间到处看看,欣赏欣赏美景,再吃些美食,闲了给人看病,赚够了钱继续上路。
师祖原来也是个游医,她平时一句多余的话都不会讲,只偶尔说到哪哪的药材地道,哪哪的缺斤少两,目光会带有少许怀念。
朝曦想做个好大夫,就不能固定在一个地方,四处游玩看遍世间冷暖才是她该做的。
既然有了想法,也不犹豫,当即收拾收拾她不多的行李,被子昨天晒过,清爽干净,直接铺在马车上便是,吃的喝的带一点,与吴嫂打个招呼就要走,吴嫂怎么都要留她吃顿饭,说要做顿好的,算是送别饭。
朝曦被她拽了几次,如何都不放她之后干脆坐下等着。
好歹还有个人送别,怎么忍心拒绝。
饭吃到一半突然有人敲门,吴嫂去开门,过了半响领进来一个小厮,那小厮点头哈腰,恭恭敬敬给朝曦行了一礼,“可是朝曦姑娘?”
朝曦筷子不停,“什么事?”
“碧水书苑的院长让我问你一个问题。”他接着说,“是徒弟大,还是师傅大?”
“哦。”朝曦不感兴趣,也没当回事。
“姑娘懂了吗?”小厮问。
“懂什么?”朝曦不解。
小厮挠了挠后脑勺,“院长说你听了这句话就会明白,姑娘当真不懂?”
“不懂。”
朝曦饭吃完了,搁下筷子,没管那小厮,与吴嫂道一声别,头也不回出门跳上马车。
那小厮想追她,朝曦马栓一拉,催动马儿小跑几步,这马儿憋了好长时间没出去好好跑过,当即有些兴奋,蹬蹬蹄子加快速度跑出老远,小厮追都追不上。
街上人太多,只让它得意了一阵子,很快速度慢了下来,跟逛街似的,悠哉悠哉赶路。
快到城门口时,身后突然传来骑马的声音,朝曦驱了自己的马到一旁,给他让位,谁料后面那匹马好巧不巧就停在她面前。
朝曦歪头看去,发现是碧水书苑的院长,院长到底年纪大了,一路火燎火燎赶过来,颠的腰都是疼的。
“朝曦,我问你,你当真听不懂那话?”院长拉住她的马栓。
“什么话?”朝曦已经忘了。
“师傅大?还是徒弟大?”院长一脸认真。
朝曦失笑,“这还用问吗?当然是师傅大。”
“那不就得了,你也知道师傅大,我是沈斐的师傅,那小兔崽子还命令不到我,若不是喜欢你这丫头,谁闲着没事干天天去你院里闲逛?”他明说了,“我让你在书苑当夫子,只是我的意思,与沈斐没关系。”
朝曦摇摇头,“都一样,所有跟沈斐有关的,我都要一棒子打死,谁都不想放过。”
她将马栓拉回来,“回去吧,我决心已定,谁都改变不了。”
说罢继续赶路,也没回头看,一心一意朝前,绕过众多小摊位,直接去了城门口,路引给那官兵看过,官爷很快放她出去。
也没走多久,百米左右又听见身后响起马蹄声,有人喊她,朝曦非但没停,反而拍拍马屁股,让马儿跑得更快,身后那人骑马,跑得比她快的多,还是被他追了上来。
“朝曦……”李安生离她还有一段距离,“对不起,我不知道那天来的是你,那天我有些烦躁,小厮刚来汇报便被我打发了出去……”
“什么?”朝曦蹙眉,“风太大我听不清楚。”
李安生加大了音量,“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那天来的人……”
“风太大了,说话听不清楚,下回再聊。”
还会有下回吗?
李安生苦笑。
他什么想法朝曦没心思知道,怕再次被人追上,也不玩了,全力赶路,驿站都不停,白天晚上的赶,到了下一个县才停下脚步,客栈也不住,依旧住她的马车。
旁边摆个小摊,十金问诊,随缘看病。
师傅说过,很多人都有一种人的本事跟价格对等的想法,也就是说即便朝曦医术再好,她十文问诊的话,对于别人来说她就值十文,就这样大家还会怀疑她的医术。
这个道理很简单,十文钱的布大家会觉得质量不好,但是十金的布料没人会觉得质量不好,因为它既然要这么高的价钱,肯定是有它的原因,朝曦想试试这句话对不对?
她要了十金问诊,会不会也有人觉得也许她是有真本事的人,所以才敢要这么高?
本来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成想还真有人问,是一个穿金戴银的贵妇,先是瞧了瞧四周,没人才道,“我给你五十金,只要你能治好我儿子。”
五十金可是个不小的数目,间接说明病也不小,搞不好是什么奇难杂症,旁人瞧不好,才会到她的摊位上碰碰运气,全当死马当活马医。
“什么病?”朝曦想先问清楚。
她是做生意的,不是砸招牌的,万一先答应下来,结果治不好,白忙活一场是轻,耽误人家才是重。
那贵妇瞧了一眼身后的丫鬟,丫鬟了然,连忙让家丁四散开来,挡住过往的人,不让旁人接近。
确定没人能听到俩人谈话,那贵妇才招招手,让她附耳过来。
这么大的阵仗,铁定是什么隐疾,不方便告诉别人。
朝曦附耳过去。
那贵妇小声说话,“我府上不久前出生了一对双胞胎,刚生下来便得了怪病,兄弟俩身子连在一起。”
“连体婴?”朝曦蹙眉。
难怪呢,连体婴可不好治,须得将两个连在一起的孩子分开,有些连在一起久了,心脏啊肺啊,器官都长成了一个,更加棘手。
那贵妇当即一喜,“你知道?”
她问了好多人,都说是天降怪胎,不吉利,不如活埋了,只一个老大夫告诉她,书上曾出现过,叫连体婴,情况十分罕见,那书里的人都无能为力,他更是束手无策。
她求了那大夫许久,那大夫也不敢,说是怕晚年名节不保。
若是将人医死了,可不就是名声不保,即便她不怨,他也不肯。
那大夫还告诉她,最好找外地的游医,见多识广,搞不好有人能治好她儿子的病。
想知道是真大夫,还是假大夫倒也简单,只要将情况一说,大夫道出术名,那肯定是有真材实料。
贵妇用这个法子问了许多人,大多连听都没听说过,有些避如蛇蝎,高价喊人上门也请不动。
怕冲撞了神明。
这种怪胎不是犯了错的神,就是恶魔转世,得罪不起。
她不知道顶着多大的压力才将孩子留下来,如果不是在家里有几分地位,又是难得的儿子,早便被人抱出去活埋了。
她们家命薄,生不出儿子,好不容易生了两个,竟出了这种怪毛病,将接生的婆娘和看过的大夫都吓的不轻。
“孩子不是你亲生的吧?”虽然这贵妇一个劲的说‘我儿子,我儿子’,不过朝曦还是一眼看出破绽。
那贵妇大惊,“你怎么知道?”
“连体的孩子正常情况下肯定生不出来。”八成是孕妇死后将孩子刨出来,或是还活着的时候生刨,将孩子取了出来,母亲便死了。
那贵妇讨好一笑,“不管是谁的孩子,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还请大夫高抬贵手,救救我可怜的孩子。”
别人家的家事,朝曦不想管,也管不着,就像那贵妇说得似的,无论是谁的孩子,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孩子都是无辜的,只要遇到哪有不救的道理。
“前面带路,我要看看孩子。”朝曦开始收拾自己的摊。
那贵妇喜形于色,连忙招手让人帮忙,将她的东西搬上自己的骄子里,怕她跑了。
朝曦的东西不多,一半收进了那女子的骄子里,一半收进了她自己的马车里,很快理完,启程去那贵妇的家里。
因为不远,朝曦牵着马,那女子也没坐轿子,俩人一边走一边了解情况,很快到了一座府邸门口,很大,碧玉辉煌,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
她刚来时身后便带了几个丫鬟,又出手阔绰,朝曦一点都不意外。
那贵妇进门,没有先带朝曦去看孩子,反倒将她的马车牵走,带朝曦去住的地方,先安顿下来,其它的再论。
这样朝曦就跑不了,不想看也要看。
这个病棘手,偏偏老爷又生不出儿子,这对双胞胎是唯一的,原母亲死了,她便主动接手,当成儿子养,这样晚年之后孩子继承家产,她便是说一不二的主母,所以说什么都不能舍弃,一定要治。
谁治又是问题,大家看都不敢看,更何况治。
好不容易逮着一个,怎么能让他偷偷溜走?
朝曦穿了男装,因为声音沙哑,身形又修长,没人认出她的真实身份。
朝曦也淡定,什么都没问,随着丫鬟去了偏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住进来。
府上大,丫鬟家丁自然也不少,朝曦这个偏房都被那贵妇安排了两个丫鬟伺候她,也许更像监视吧。
朝曦听觉敏锐,即便在里屋依旧能听到她们谈话,抱怨那贵妇苛刻,又扣月例云云,两个少爷被她养着,以后指不定有什么苦日子呢?
其实她们多心了,那贵妇将来要仪仗两个孩子,怎么可能虐待他俩,她现在对俩孩子怎么样,以后那俩孩子都会还回来,何必呢?
朝曦继续铺被子。
外面越说越过分,嘴碎说起了两个小少爷,道小少爷恶魔转世,不知道吓跑了多少个伺候的丫鬟,奶娘也换了一个又一个,都说长得奇丑无比,可怕至极,没有见过,她们也不晓得到底什么样?
还嘲讽说那些人胆子小,两个孩童都能吓成哪样。
许是府内的事谈完了,那俩人开始谈外面的,说着说着话题不知怎么拐入朝廷上,自然不是谈论国家大事,是谈论谁长的好看?谁有本事?
数来数去最厉害的那个无疑是沈斐。
“听说前阵子宁王上朝上得好好的,突然晕倒了。”
另一个丫鬟不信,“不可能吧,好端端的怎么可能晕倒?”
“怎么不可能,听说皇上的药引里有一味亲人的血,太后虚弱,每次放血的都是宁王,一次一大碗,一次再一大碗,铁打的身体也吃不消啊。”
朝曦叠被子的手一顿,一次一大碗,一次再一大碗,一般人的身体确实经受不住,尤其是沈斐,刚刚大病痊愈,还没补回来又虚弱,怕是会留下病根。
快死了吧?
还以为他早就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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