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沈斐表弟, 应该是他母妃那边的人, 话里话外都想给他介绍对象, 表现的已经十分明显, 看来沈斐不急, 他母妃那边的人反而急了起来。
毕竟曾经放弃过沈斐, 沈斐与他们不亲, 给他介绍个自己娘家这边的远方亲戚,或者干脆培养一个人给他,到时候两家结亲, 关系更上一层楼。
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帮忙,也好打招呼,如今这样不尴不尬的处得委实心惊胆战, 生怕不知不觉生出间隙。
朝曦看了看茶水里的冰块, 还没化,不急在一时, 先在门口偷听一会儿, 看看沈斐怎么回答?
沈斐不知道她在, 应该会表现出最真实的自己, 正好利于朝曦观察。
是不是沈斐这王八蛋有两副面孔, 每次面对她都虚情假意, 所以只有她没发现沈斐的真面目?
“没有。”沈斐拒绝的毫不犹豫。
“表弟啊,以你如今的地位,三千佳丽, 万千美女, 还不是你随便挑,就真的没有一点想法?”
“嗯。”沈斐回答的十分肯定。
“我知道,做你府上的王妃门槛高,庸脂俗粉你也看不上,那不找正妻,总该找两个伺候的人吧?”他说着拍拍手,立马有人款款走来。
朝曦在门外看的清楚,沈斐喝着茶,只抬头稍稍瞥了一眼便道,“都比她长得好看。”
???
他表哥怔住,“她?”
既然与女子比,那个‘她’自然也是女子。
“嗯。”沈斐吹了吹茶叶,回答的漫不经心,“一个很凶很粗暴的女人。”
朝曦挑眉。
这个王八蛋,背地里说她坏话,还说的光明正大,当着别人的面。
他嘴里的‘很凶很粗鲁的女人’毫无疑问就是她。
朝曦捏紧了托盘的沿,气的肺都要炸了,不行,这口气不出憋在心里太难受。
她瞧了瞧托盘里的茶,决定在里面加点东西。
“她是我的未婚妻,我们已经定过亲了。”房内沈斐翘起二郎腿,悠哉悠哉道。
“是那个救了你的山野村姑?”他似乎不能理解,“给些银子便是,怎么?她缠上你了?”
沈斐不语。
那人又道,“就算逼你娶她,还不能允许纳两个小妾?”
“表哥。”沈斐语气突然正经起来,“你可能理解错了,是我想娶她,她不肯而已。”
“啊?”他表哥吃了一惊,“这天底下还有不肯嫁你的姑娘?她怎么想的?”
他一副这姑娘吃错药的表情,叫朝曦十分怀疑自个儿是不是真的吃错了药。
也是,毕竟那个人是沈斐,就像她理解不了居然没人爬床沈斐一样,旁人也理解不了她为什么不肯嫁给沈斐。
这不是有很多原因吗?朝曦有些恐慌罢了。
她看似孑然一身,实际上背后是师祖的命令,和鬼谷的规矩,还有和镜花的友谊。
朝曦想拖到解决掉百寒子这件事之后,到时候她就可以接手鬼谷,以后鬼谷的规矩都是她定,她说改轻而易举,现在嫁人就是违背师祖的命令和鬼谷的规矩,会被逐出鬼谷,永不得再入。
得不偿失,况且也不差那两年。
“是啊,我也想不通她怎么想的。”沈斐附和道。
他明明知道,脑袋瓜那么灵光,肯定一猜就猜到了。
朝曦突然推门而入,成功吸引来俩人注目,她淡定走过去,将手里的茶推给沈斐,“公子,这是您未婚妻特意给您泡的茶,她说您要是不喝完,怕是会嗝屁。”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未婚妻还是一如既往的凶悍啊。”
朝曦恨不能掐死他,不过顾着旁边有人,还是稳稳站着,歪头朝中间看去。
那里站了两个姑娘,是沈斐表哥带来的,俩人一个如花似玉,一个闭月羞花,各个倾国倾城,沈斐没说错,确实都比她长得好看。
朝曦自认为自个儿最多算清秀罢了,与别人相差十万八千里,毕竟是沈斐表哥特意寻来伺候沈斐的,自然要最好的,那模样,那身段,瞧的朝曦心都软了。
她本来是来算账的,莫名有些怜香惜玉,“您未婚妻还说,若是纳妾,她就一刀一个砍了,然后拼好送到您床上。”
怜香惜玉归怜香惜玉,觊觎她相公,长得再漂亮也没用,朝曦占有欲可是很强的,允许镜花在沈斐身边已经是她宽宏大量,再放两个小妾,用来膈应自己吗?
沈斐似乎没听见似的,心不在焉接过茶水,瞧了瞧里头变了色的茶,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倒是那俩人吓的花容失色,对视一眼后扑通一声跪下,“公子饶命啊!”
沈斐放下茶,“她还说了什么?”
“她还说谁要是再敢给您介绍妾室,小心半夜有人敲门。”朝曦瞪他一眼。
沈斐默默将茶拿回来,喝了一口后凉凉道,“听到了吧,我家这位凶起来连我都不放过,表哥还是别为我操心了,表弟无福消受。”
他表哥也被吓到,“没想到弟妹这般强悍,不敢了不敢了。”
说亲的事黄了,再留下来也没意思,他表哥站起来,“也快到午饭时间,家婆都在等着,就不留了,我先回去了。”
沈斐同站起来,“不急在一时,不如吃个午饭再走?”
表哥摇头,“家有悍妻,哪个敢留?走了走了。”
说罢挥挥手,带着自己的人离开,沈斐去送他,朝曦在他俩身后跟着,快到门口时他表哥突然脚下一滑,险些栽倒,好险沈斐扶了一把。
“表哥路上小心。”事后沈斐站在门口,目送表哥上了马车走远。
等拐入转角彻底消失不见朝曦才从门后走出来,踢了沈斐一脚。
刚化了雪,路上潮湿,朝曦这一脚直接在沈斐雪白的衣裳上留下个大黑脚印。
“你故意的是不是?”她有万分不满,“晓得我在门口偷听,故意败坏我的名声,指引我过去破坏,好拒绝你表哥说亲?”
不得不说他俩越来越默契,沈斐不知道从哪看出她在门外偷听,故意说她‘很凶很粗鲁’,好给她的名头,叫她出来搅局。
朝曦自个儿也不想沈斐被人说亲,不得已配合,胡闹了一场。
这还没嫁过去呢,名声先差了,瞧瞧他表哥走时那脚步,生龙活虎,崴着脚了也没见有半点影响,麻溜上了马车,跑的飞快。
“咦?”沈斐毫无诚意地拍了拍腿上的泥,“被你看出来了。”
朝曦又是一脚踹来,这回换了一边,正好一腿一个对称。
沈斐这个王八蛋,连她都算计!
朝曦气不过,又接连踹了他好几脚。
沈斐受不住,折身一把抱住她,“你也不想大过年的,一顿安生饭也吃不上,还有人塞妾室膈应你吧?”
朝曦消声。
老是有人给沈斐说亲确实挺麻烦的,这才一个开头,往后不知道还有多少呢。
虽然沈斐这王八蛋用的法子不光彩,可确实有用,家有悍妻,谁还敢给他介绍妾室?
“以后有人约我出去吟诗作对,吃酒喝茶,我也有个理由拒绝。”
“然后你好宅在家里吗?”这个才是他的真实目的吧?
“陪你不好吗?”沈斐无辜的看着她。
朝曦无语。
是陪她吗?明明是自个儿赖在床上看书,衣裳都懒得穿,毫无形象披着被子盘腿坐着,不时泡个茶,那水稍微凉一点,指头都懒得沾,宁愿等几柱香的热水。
朝曦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懒的人,沈斐除了自个儿光鲜亮丽,其它的几乎不堪入目,如果不是这么多丫鬟伺候,搞不好屋里跟狗窝似的。
他唯一的优点就是长得好看,身材好,有才华,架不住有个天大的缺陷,懒,上天是公平的,不可能真的将人捏得完美,沈斐这样的都有缺陷。
一旦得空,猫儿似的,能睡一天,睡不醒一样,懒洋洋窝在被窝,伸出秀气修长的手儿,搁在火上烤。
最近好了一些,好歹知道每天早上练剑,晚上跑步,完成任务似的,一丝不苟,完了继续赖在床上。
说实话朝曦也不是那么讨厌他赖床,毕竟不喝酒,不沾花惹草,连朋友都少的可怜,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总比外出不归要好的多吧?
而且赖床的沈斐总让她有一种小孩子气,需要照顾的感觉,看在他小的份上不跟他一般见识,偶尔还会坐一边看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也不无聊,有本书看,有壶清茶就能待上一天。
认识的越久,越发现沈斐其实不大喜欢穿繁琐的衣裳和束发,一旦在家,一头顺滑好摸的黑发便简单只用束发带系住,衣裳松松垮垮披在身上,像个不桀的诗人,不受拘束的画家,哪里有半点把持朝纲摄政王的模样。
他表哥刚走,那厮便又回了屋,衣裳一脱,鞋一甩,赤脚上了床,边看书边裹紧被子,偶尔伸出一只手倒茶,活的既懒又悠哉。
在朝曦看来就像吃饱就睡,睡醒就吃,没有追求的猪。
人人只道摄政王权倾天下,风光无限,其实他背后猪一样不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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