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0 章
下了朝, 赵崇瑾单手拎着个木盒回到王府。
他快步来到主院, 一进屋就把盒子放在桌上。
“柳儿, 快来看看, 我把兵马大元帅的帅印拿回来了。”
赵崇瑾喊了几声都没人应答, 心下觉得有些奇怪。依照杨柳的性子, 她应该第一时间就想来见识下。
昨日赵崇芳虽然下旨公告天下, 他赵崇瑾叛乱弑君一案,实属为人构陷。但兵马大元帅的帅印未到手,他与杨柳始终不敢放松分毫。
如今兵权在握, 他也不怕赵崇芳再有什么阴谋诡计。今天下了朝,他快马加鞭回府,就是想第一时间跟杨柳说, 赵崇芳再也威胁不了他们。
这喊了许久都不见杨柳, 赵崇瑾一颗灼热的心顿时有些冷却下来。
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赵崇瑾忍不住把手搭在帅印的木盒上, 可看到来人, 他的心又沉下去。
原来是杜鹃。
杜鹃见他一声不响地坐在里面, 倒是被吓了一跳。
“奴、奴婢参见王爷。”
“娘娘呢?”
“王爷您上朝之后, 娘娘便说她想一个人出门散散心, 便一个人出了府。”
赵崇瑾心里一跳, “散心?她没带什么东西出门吧?”
杜鹃摇摇头,“没有,娘娘什么都没带。”
没带包袱细软就好, 赵崇瑾稍微放心。昨日从皇宫回来后, 他们一直提防赵崇芳还会耍什么花招,两人心里那根弦始终紧绷着。好几次他见杨柳总是欲言又止,他心知两人还需要一次开诚布公的交谈,可“外患”还未解决,他只能先把这事压着。
赵崇瑾想好了,今晚他要跟杨柳好好谈一下,把话说开,消除两人之间的隔阂。之前他在得知杨柳竟是赵崇芳派来的暗卫时,确实做了不少混账事。可后来他也清醒了,经历过这么多事,他明白,杨柳接近他是身不由己。
虽然身份是假的,可是两个人之间的爱是真的!
想到这,赵崇瑾的心田就像开出一朵花,让人欢喜极了。
他交代杜鹃今晚去备些好酒好菜,一心等着杨柳回来。
可让他想不到的是,他等到桌上的菜肴全都冷了,依旧还没看到杨柳的踪影。
他忍不住为自己倒了一杯酒,这酒名为樱桃醉,是摘取新鲜的樱桃酿制而成。酒味清香,入口甜爽,喝再多也不会宿醉。杨柳喝过一次后便念念不忘,所以纵然此酒有价无市,他还是找了层层关系,买了许多藏在府里。
清甜的酒味入口却泛出阵阵苦涩,赵崇瑾心里有些不祥的预感。这种预感,在许祥拿着一封信进来时达到顶点。
“王爷,刚才门外有人送了这封信过来,那人说是一名自称为郦明月的人给你的。”
赵崇瑾飞快夺过他手里的信,他一拆开,入眼就是陌生娟秀的字迹。
王爷:
我先祝贺你,终于拿到了兵马大元帅的帅印。今天早上,我在皇宫外面听到这个好消息后才开始提笔。我想跟你说,我走了,再也不会回京城了。我很感激你,一直以来都对我这么好。你一定很纳闷,为什么在这个时侯,我还要走呢?
因为我是一个卑劣的女人。崇瑾,你一定是以“杨柳是身不由己”这个原因,来说服你自己接受我。可是我撒了谎,你一定不知道,当初我听见我的义父,当时暗卫司司主仇剑星提到赵崇芳的计划时,是我自动请缨,要去接近你的。
宝林寺桃花林的那一次见面,并不是我们初次相见。早在很久之前,我就见过你了。那是你第一次出征凯旋而归,我就在路边,看着你坐在高头大马上,笑得春风得意,这一幕一直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所以当我得知赵崇芳准备派人接近你时,是我恬不知耻地主动要求义父选中我,让我可以嫁给你。现在想来,恐怕早在那时候,我就已经倾心于你了。
之后的事你都知道了,如果不是我的话,你在扬州也不会命在旦夕。如果我一早就跟你坦白我的身份,告诉你赵崇芳的阴谋,你也不会铤而走险想要刺杀他。崇瑾,是我对不起你。无论我做多少事,都弥补不了我带给你的伤害。这几天,我一直在想,等你兵权在握之后,你就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像我这样一个卑劣的罪人,又能以何面目呆在你的身边呢?
你说的对,我是一个赝品。丞相府千金的身份是假的,我当初只不过是一个父母双亡,差点饿死在街头的乞儿。就算有幸进了暗卫司,我依旧是一个见不得光的存在。如果我留在你身边,你真的能不计前嫌,忘记以前那些事吗?很难做到吧。况且以你现在的身份地位,未来你肯定会遇到比我更好,对你更加一心一意的女子。崇瑾,你值得一个更好的女人来陪你共度一生。
所以,我走了。你不用来找我,你也永远都找不到我。真的很感谢这段日子你对我这么好,你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对我最好的人,我希望你能够一直幸福、安康。
最后再告诉你一个秘密,你打开这封信的时候,会不会觉得信上的字迹很陌生?其实,这封信是我亲手写的。那些字比我以前在你面前写的好看多了,对吧?所以,我就是一个骗子。
现在容许我这个骗子在最后跟你说一句:珍重。
这封信足足写了三张纸,赵崇瑾看到最后署名“郦明月”的最后一个“月”字,已经被水晕染有些模糊。
许祥站在旁边,他见赵崇瑾手拿着信,整个人却完全愣住,心底不禁纳闷。这郦明月是谁?他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又过了片刻,赵崇瑾还是呆呆看着这信,许祥忍不住提醒他,“王爷,这信……有什么问题吗?”
他这一出声,才将赵崇瑾拉回到现实。赵崇瑾整个人像突然被启动了开关,他猛地扯过许祥,问得又气又急。“送信的人呢?他在哪里?立刻把他叫回来!”
许祥有些慌了,“这、这人早就走了。”
“找!立刻给本王把他找回来!”
许祥一听,更是懵了。“王爷,这天都黑了,刚才守门的小福子连送信的人长什么样都没看清……”
“砰”!赵崇瑾用力拍下桌子,那响声吓得许祥差点跪下。
“本王无论你们用什么办法,明天之内,我一定见到这个送信的人!”
王爷是真的生气了!许祥拼命点着头,一刻也不敢耽误,马上出门去组织人手,把这送信的人给找回来。
四周很安静,偶尔还能听到一两声蟋蟀的叫声。赵崇瑾低头看着那三张纸,这信犹如千斤重,压得他的手微微颤抖。
心口处空荡荡,他有些茫然。杨柳就这么走了,她要走去哪?
赵崇瑾发现,他对真正的杨柳根本一无所知。除了知道她真实的姓名叫郦明月之外,他连她的家在哪都不知道。
一个可以在他身边潜藏多时都未被发现身份的绝顶暗卫,他还能把她找回来吗……
赵崇瑾跌坐在椅子上,他转过头看着桌上的帅印,突然伸手一掀。象征着最高兵权的兵马大元帅印鉴,就像块破石头一样,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偌大的京城要找一个人,简直就是海底捞针。所幸守门的阿福记得送信的人身上有一股鱼腥味,许祥命人守在京城的各个鱼市码头,从天黑等到天亮,最后才侥幸把这人给找出来。
许祥进来通报时,才发现赵崇瑾衣裳齐整坐在床边,双目更是布满血丝,看起来昨夜根本未曾歇息。
可听到这送信的人找到了,他就像突然又活过来,连早膳都未吃就去见人。
但出乎他意料,这送信的人只是码头上一个打渔的,他只说给钱让他送信的人是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姑娘,至于这姑娘是去了哪,他一点也不知道。
唯一的线索到这里就断了……
许祥把人送走后,就看到赵崇瑾一言不发,眼里还闪烁着一丝疯狂。
很快,他就领略到赵崇瑾的疯狂了。
自从那日之后,赵崇瑾便派人把码头上的船夫都抓起来,经过好几天的连续盘问,他把那天凡是载过穿着白衣女人的船只去向全部登记造册,再把府里的精锐全部派了出去,一一按照这名册上的路线去找人。
但是,一个多月过去,杨柳始终杳无音讯……
“姑娘,来,你的鸭血粉丝汤。”
老板端着热腾腾的粉丝汤上来,他忍不住多看了这位客人几眼。原因无他,就是这姑娘长得真是太好看了!
金陵繁华,女子犹爱妆扮。大街上随处可见盛装艳抹的女子,更别提那秦淮河畔,那些一眼就能迷倒一堆男人的青楼花魁。
可眼前这位姑娘不仅未施粉黛,头发只是简单束起,更是只穿着一身白衣,朴素至极。然而就是这样寡淡的装束,却未掩她的绝色姿容。
老板忍不住多嘴问了句:“姑娘,你是外地人吧?”
那姑娘点头,并未应话。
老板觉得有些无趣,但还是提醒她:“姑娘,你只身在外,可要多加提防。这段时间金陵城宵小横行,很多专挑外地人下手,你要小心点!”
老板见她桌上就放着个包袱,心想这么个漂亮的大姑娘,她家里怎么舍得让她一人出门?万一碰上个打劫的,不,碰上劫财的也就罢了,要是碰上个劫色的……
那姑娘见老板真心提点她,脸色倒是和善了不少。
“老板,我想跟你打听个事,此地往蒲头乡该怎么走?”
蒲头乡?老板愣了下,“姑娘,你要去蒲头乡啊?”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老板干巴巴笑了下,又压低声音道:“姑娘,蒲头乡那可不是个好地方。早些年那里经历过旱灾,当时年轻的能跑的都跑出来了,剩下的人别提有多惨了,好些人饿到把孩子都换了来吃。旱灾过后那乡里都没剩什么人了,现在那地方住的都是些流氓地痞。姑娘,那种地方我可劝你不要去!”
一个孤身出门的弱质女流,还长得那么美,去那种地方不就是羊入虎口吗?
哪知那姑娘却是粲然一笑,“放心吧,老板。我就是从那蒲头乡里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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