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林信醒来的时候,沈楼已经起身了。未着广袖外衫,穿着一身箭袖劲装,在庭院中挥剑。
虞渊剑,全名叫虞渊落日,挥剑时剑气如虹,即便没有鹿璃,靠着沈楼本身的灵力,亦可幻化出耀目灵光。
刺、劈、挂、撩、抹云、架挑,一遍一遍重复着用剑最基本的招式,手腕稳如千斤坠,每一招都点到同样的位置。
林信倚在廊下,咬着一根杨柳枝漱口,默默数着沈楼的挥剑次数。
此时恰好换到了“撩剑式”,立剑,自下而上,贴身送出,翻转手腕以为撩。这一招需要配合腰力,做不好会很丑,沈楼的动作堪比简谱上的工笔画,撩剑一出翩若游龙,一息一招,整整一千次!
灵力到了这个程度,还每日练基础剑招,也就沈楼有这份毅力了。
吐出嘴里的柳枝,林信回屋里拿了自己的小剑出来,自廊下一跃而出,与平平而过的“抹剑”相撞。
“世子,你方才那一招撩剑式怎的那般好看,教教我吧。”林信露出勤学好问的眼神。
沈楼看看他手中握着的小剑,“好。”
林信捏着剑柄挽了个花,摆好架势准备跟着沈楼学,却不料那人直接绕到他背后,“你出一招,我看看。”低沉如暮鼓晨钟的声音,从耳畔钻入脑中,让林信差点忘了动作。
胡乱摆了个撩剑的姿势,还未等林信开口,平平递出去的手腕突然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托住,“撩剑式不拘高低,但出手定要快且直。”
因为练剑而升高的体温,沿着两人相触的地方传给林信,在这暮春时节的暖风里,惹人熏染。
“师兄!”剪重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就看到自家那个入门第一年就学会了所有剑招且无可挑剔的师兄,竟然像个初学稚儿一般,摆出个歪歪斜斜的撩剑式。这简直比师父给他一箱鹿璃还要稀奇。
“又怎么了?”林信收起剑,瞪向没眼力见的师弟。
“师父要下山除妖,叫咱俩一起去。”剪重已经穿戴齐整,腰间挂着本命灵剑。
“除什么妖?”迅速回屋穿上外衫,顺手将沈楼的玄色广袖扔给他,抓了把带柄的小铜镜揣在腰间,边走边说。
“我也不知道,”剪重咂咂嘴,露出两个委屈的小梨涡,“早膳还没用呢。”
“就知道吃!”林信敲他脑袋,当师兄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肆无忌惮敲封重的脑袋,就算以后他当了王爷,还可以敲。回头看沈楼,见那人已经穿戴整齐默默跟上了,“世子也去?”
沈楼有些好笑,这人把衣服递给他,不就是邀他同去的意思?但笑不语地点点头。
雁丘只是个小土包,土包外五里便是一处小镇,名叫落雁镇。平日里的吃穿采买基本都在这个镇山,朱星离所谓的“山下”,就是下了土包往镇上去。
“师父,出什么事了?”林信顺手摘了把枣子,窜到朱星离身边问。
朱星离抢了颗枣塞到嘴里嚼,“为师夜观星象,察觉附近有妖物出没。”高深莫测地说了这么一句,将枣核吐出了一丈远。
“昨夜不是阴天吗?”林信扒着师父的肩膀,“呸”一声将枣核吐出了一丈零三寸。
“去去去,就你话多。”朱星离抬手要揍他,被林信哧溜一下躲过,藏到沈楼身后,冲师父做鬼脸。
沈楼抿唇轻笑,任由林信在自己周身跑来跑去。
因着是南域与东域的交界处,南北贯通、东西有路,落雁镇很是繁华,绝非一般小镇可比。客栈、酒肆、勾栏院,该有的不该有的一应俱全。
剪重到了镇子上便如雏鸟归林,直奔路边的小吃摊,“师父,那边有馄饨!”
“没出息!”朱星离敲徒弟脑袋,他穿着朱家的绛红鲛绡,额间缀着八面玲珑的鹿璃珠子,一看就是出身颇高的仙者。这样的仙人,能坐在馄饨摊上吃馄饨吗?
当然能。
于是,馄饨摊主战战兢兢地端了四碗热馄饨上桌,眼睁睁地看着仙风道骨的仙长哧溜哧溜喝馄饨。
“这位大哥,跟你打听个事,”朱星离喝了口汤,勾勾手示意摊主过来坐,“听闻这镇上有人丢了魂,你可知是哪家。”
“知道,就北街那家开药铺的,”说起这些市井传言,摊主渐渐没了先前的拘谨,将胳膊上的撘巾往肩上一甩,坐到了看起来最无害的林信身边,“前日他儿子去山里收药材,一天一夜没回来,后来爷娘去寻,发现儿子与两个药童都像睡着了一样。药石罔医,便求了位仙长来,招魂阵一起,反倒死了个透彻。”
好似被摊主挤到了,林信捧着馄饨碗,往沈楼身边蹭了蹭,“若是没了魂,即刻就死,这没死就是还有魂。怎么一招魂就死了呢?”
“仙长说是被妖物吞噬了,只有一缕残魂,残魂留存时间不长。”摊主也不是很懂这些魂灵之事,道听途说,有一句学一句。
“胡说八道,哪里找来的废物。”朱星离蹙眉,三两下吃完馄饨就甩袖往北街而去。
剪重见师父走了,掂起碗一股脑倒进嘴里,抹着嘴跟上去。林信压根没吃完,窜得比师弟还快。留下不明所以的沈世子,面对伸手要钱的摊主。
药铺关了门,院里正办丧事,白沙人送黑发人的老两口泣不成声。众人见是仙者,纷纷起身行礼,七嘴八舌地将情况告知。
布招魂阵的是一名过路的散仙,不知名姓,据说只招出了魄,没有魂,那仙人说可能是吞魂蛊雕作祟。
“一定是蛊雕来了,六年前不就死了好多人嘛!”
“哎,还以为都走了呢,怎的还来。”
没有灵力的凡人,对于这些妖魔精怪甚是害怕。
“六年前怎么了?”沈楼听到六年前的事,立时开口问。
“这镇上六年前曾一夜之间死了数人。”林信小声给他解释,说起这个,不免有些心虚。这些人的死,跟他也有关系,都是镇上那家醉荷居的小二和跑堂。
那年他刚封了割鹿侯,清明时节回来祭拜尊师,想在醉荷居买一份师父最爱吃的酱鸭舌。
“半斤鸭舌,一只烧鸡,一坛梨花酒。”林信没有带侍卫,独自一人坐在醉荷居大堂里。外面春雨绵绵,行人匆匆。
“呦,这不是割鹿侯吗?”三名绯衣金玉袍的修士,认出了低头喝茶的林信。
林信抬头,那三人没有戴鹿璃额坠,不是朱家的嫡系,但也是南域朱家的人,“见本侯却不行礼,绛国公就是这么教你们规矩的?”
“呸,你还有脸提国公爷,”其中一人将手里的竹筐摔在桌上,筐里放着刚买的香烛纸钱,“弑师杀父的小畜生!”
林信单指按在弯刀吞钩的刀柄上,声音中透着冰碴子,“你骂谁是畜生?”
“骂你!二公子把你从小养大,教你仙术,还亲自到南域求家主给你铸剑,你却杀了他!皇上竟然封你这不仁不义之徒做割鹿侯,我呸!”三名朱家子弟义愤填膺,大声叫嚷,引得过路之人纷纷驻足。
众人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割鹿侯竟然是个未及冠的少年,无论凡人仙者,都忍不住多看几眼,想知道他有没有传说中的三头六臂夜叉嘴。
是,他是个弑师的畜生,朱家人骂也就骂了,但割鹿侯的威严,不容挑衅!
吞钩出鞘,凶悍的杀伐之气瞬间将大堂内的一排桌椅震得粉碎。那三人丝毫不惧,纷纷祭出鹿璃灵剑,摆出了六璃三绝阵。竟然是朱家的高手“叠剑三尊”!
这三人都使的双剑,一次就要消耗六颗鹿璃。然朱家财大气粗,供应得起,六把灵剑纵横交错,呈蛛网状朝林信扑来。
吞钩以一敌六,丝毫不落下乘。然朱家鹿璃充足,斗了小半个时辰,吞钩上的鹿璃便化为齑粉,朱家三人却轮番换了新鹿璃。林信什么也没带,手边只有一包鸭舌一坛梨花白,强大的灵力兜头压下来,将酒坛子压碎了,清香的酒液淌了一地。
单膝跪地的林信,嘴角溢出了鲜血。
“师父,灵力的本源是什么?”
“灵力,其实就是日月精华,鹿璃天生地养,乃是存储日月精华的上品。”
“那魂魄是什么?”
“魂为天地精华,吞吐日月;魄为肉体禁锢,接地入土。”
鹿璃里的日月精华可用,魂魄的精华自然也可用!逆转灵脉,抽取周遭魂魄之力,无数光点自周遭汇聚而来,妖刀吞钩的银刃忽如浸了血池,红光大盛,将与天灵盖只差半寸的剑光绞了个粉碎。
“这是什么妖术!”三人大吃一惊,纷纷回剑防御。
对方的魂力被源源不断地抽取,越战越虚弱,而没有鹿璃的林信却越战越勇。
“轰——”三人被扔出了醉荷居,因为魂魄虚弱,倒在地上抽搐不已。
林信合刀入鞘,深蓝色的眸子亮如星辰,仿佛上古的吞魂大妖,吸了魂魄,涨了修为。
回头看去,躲在角落里的小二和跑堂,已经魂飞魄散,没了生机。第一次悟出了魂魄之力,抽取得没有章法,将方圆三丈内的魂力尽数抽走。
仙者,修魂,将魂与魄剥离而成神魂,失了魂力会虚弱;凡人魂魄相连,又脆弱无比,吸魂力便会连带着毁了魄。
“啊,杀人了——”百姓们四散奔逃。
割鹿侯滥杀无辜,连手无寸铁的百信也不放过,凶名一夜传百里,可止小儿夜啼。
再次回到雁丘,林信第一时间去了醉荷居,却打听到,这里的小二、跑堂,六年前突然死光。老板吓破了胆,卖了酒楼回乡种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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