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瑾书在路垚的公司见到他的时候,他只是安静的坐在办公室里抽着烟,开了空调、关着窗的办公室里,充满了尼古丁的味道。
“你知道我们要来?”
路垚轻点了头,暗示他们坐下,掐灭了手上的烟,“想问什么就问吧。”
“你跟陈静娴是怎么在一起的?”
“我第一次见到她,我就很喜欢她,可惜,那天她跟我哥结婚,成了我的嫂子。后来,我跟她先后离婚,两人自然而然的,就走在了一起,这应该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吧。”路垚知道他们此行的目的不在此,“范警官,我想我们还是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了。”
范瑾书将笔记本合上,“既然你都知道我想问什么,不如跳过问题,直接回答吧。”
“他跟静娴离婚没多久,就跟张清结婚了,静娴为此,三天两头的跟他们闹,出于兄弟情和爱情,每一次我都在场,也是我强行把静娴拉走,缓解危机的。
那个时候,我哥不止一次跟我说他很烦,希望静娴赶紧遇到其他男人,不要再对他诸多纠缠了。
可当他听说我跟静娴在一起,并且打算结婚之后,他的态度就变了。对我各种劝说,不希望我跟她在一起之类的,还把什么家庭伦理搬出来说了一通。
爱情要是能够说得通,就没那么失恋和离婚了,所以,我们最后还是不顾大家的反对,坚持结婚了。
这么多年的相处,我们从未后悔过当初的选择。”
范瑾书静静的听着,并不打断,他只是好奇,路垚这么长的铺垫后面,到底想说什么。
“在他失踪的前两周,我见过他。”路垚回忆着当时的情景,“他好像刚跟人家打过架,嘴角带着伤,看见我过去找到,不由分说的把我骂了一顿,把气发泄在我的身上。一直到他骂够了才问我,为什么要去找他。”
“我也知道,为什么。”
“因为我跟静娴结婚的时候,还买不起房子,而我知道,他有给路策买了房子,所以我去找他是想问他要那套房子的钥匙,搬进去的。”
路垚怕范瑾书没有听懂,补充:“就是盈新小区的那套房子。”
“路尘答应了吗?”
“答应了,但他说,里面还有住户,他需要几天的时间,让对方把房子腾出来给我们。”
范瑾书揪着这个问题追问,“你是说,那套放在在他失踪前是有人住的?”
“他是这么说的,我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为什么你昨天没有说?”
路垚苦笑,“我怎么说也是一个男人,我不想让静娴知道,我曾经背着她去求了我哥。”
“路尘在盈新小区有套房子的事情,有多少人知道?”
“应该挺多的,我们那边的亲戚朋友们都知道。”
“包括他儿子路策和他的继女张念念?”
路垚迟疑着点头,“对。”
范瑾书若有所思的离开了路垚的办公室。
刚走出大堂,立刻对侯歆智发问,“说你的想法。”
“有点怪怪的,但是还没有想出来,哪里奇怪。”
对,范瑾书也有一样的感觉。
他们见过两次面,第一次,路垚拒人于千里之外,冷得不愿意回答他们的任何问题,短短的一夜之间,变得热情似火,不需要发问,就全盘托出,这是第一个奇怪的地方。
第二个奇怪的地方是,两兄弟为了陈静娴吵得不开交,怎么可能拉下脸去问路尘借房子住的呢?若换了是他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只怕他宁可多打两份工,自己辛苦点,也绝对不会在‘情敌’的面前,失了面子。
第三点,他为什么要强调自己的看见路尘时,路尘嘴角有伤?就算当时奇怪,但是过了七八年,还能将这么清楚的细节记住,不太容易。反言之,他强调路尘脸上的伤,是想洗脱自己的嫌疑吗?
若是这样的话,更要多问几个人,把他们四个人之间的关系调查清楚了!
范瑾书带着自己的问题回到了警局,而焦博阳也将一肚子的疑问带进了他的办公室,还没等他们开口交流,戚晓菡的语音微信到了:我在小会议室。
“有新发现?”
“耶?”戚晓菡诧异的看着一前一后进来的两人,“你们……”
“刚回来。”
戚晓菡‘哦’的一声,指着白板上刚完成的案件分析图,“死者路尘,胸腔肋骨的刀伤为水果刀所致;右颅骨的骨裂呈圆形扩散,经过电脑的比对分析,查到了该硬物范围,其中,有百分之七十为水晶球。”
“会不会是女孩们都喜欢的那种水晶球音乐盒?”焦博阳说完,接着说了自己从陆鹏飞哪里获取的相关信息,随后总结道,“路尘死的时候,张清正在出差,家里就只有他和张念念,而他对张念念的美貌有非分之想,有可能会趁此机会下手。”
戚晓菡赞成,“路垚有提到过,在路尘失踪前两周,路尘脸上有伤。不排除是陆鹏飞帮着张念念教训路尘而留下的。”
“那我们才推测一下案发经过。”范瑾书道,“案发时间在晚上,张念念放学回家,正在写作业的时候,路尘出现的,想要对她施-暴,在纠缠之间,张念念随手拿起了桌子上的水晶球音乐盒,砸在了路尘的头上,逃跑了。”
焦博阳继续补充:“当她跑到客厅之后,路尘又追上来了,两个人再客厅纠缠之间,张念念拿起了水果刀插在了路尘胸腹,但是因为愤怒,又不断补了几刀,直到人不再挣扎。”
“然后接下来就是移尸的过程。”范瑾书道,“张念念一个人肯定完成不了,所以在她发现路尘死了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楼下找陆鹏飞求助,在陆鹏飞的帮助下,两个人一起完成了藏尸过程。”
戚晓菡听完,立刻反驳:“张念念是住校生,她知道妈妈不在家,继父对自己有想法,会回家吗?所以,回家的理由不对。
第二,从颅骨裂痕在右边,在僵持的状态下,只能用左手袭击,但是,这道裂痕不轻,对方下手很重,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张念念是左撇子。那么,她是吗?
第三,张念念和陆鹏飞当时只是十五六岁的孩子,他们是怎么完成移尸,并且把人藏在墙后面的?别忘了,那个时候的陆鹏飞还不是建筑工地的包工头。你们确定,七年前,他会砌墙、装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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