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连夜的挖掘,他们在之前发现徐小明的浅坑旁边,找到了已经重度腐烂的张小强。
此时,距离他失踪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
他穿的还是离家时穿的那套衣服,由于被泥土和尸水浸染,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不过衣服上并没有血迹,他们只在张小强的脸上发现了一道小小的伤口,想来应该是在摩托车后座上刮的。
只见他双眼圆睁,眼珠上翻,嘴痛苦地大张着,舌头耷拉在嘴外。在他的脖子上还有一道青紫的勒痕,看起来是被勒颈至死。
他们把尸体运回警局,在尸检的过程中,陈法医在张小强的指甲缝隙中发现了一丝衣物纤维,他们立即赶到刘连喜的出租屋内,在衣柜中找到了相同的衣服,经过比对,纤维正是那件衣服上面的。
他们又在张小强的胃里发现了松枣糕的成分,食物还没有完全消化,看起来他在死前不久曾吃过松枣糕,而刑小天记得很清楚,刘连喜确实曾说过他给张小强带了松枣糕。
但是这些都不能作为最直接的证据证明刘连喜就是杀害张小强的凶手,因为指甲缝里的纤维可以是他们玩闹的时候抓上去的,胃内的松枣糕只能证明他们见过面,并且吃了松枣糕,也不能直接证明刘连喜就是凶手,只有找到最直接的证据,才能把案子办成铁案!
刑小天看向陈法医,说道:“就没有能直接指认刘连喜的证据吗?”
陈法医想了想,说道:“除非能找到那根鞋带。”
“鞋带?!”刑小天疑惑地看着他。
“嗯。”陈法医点了点头,说道:“如果能找到当时包裹尸体的袋子,或勒死张小强的那根鞋带,那就没问题了。”
“你是说勒死张小强的是一根鞋带?”刑小天有些吃惊。
“不错。”陈法医说,“而且是一只运动鞋的鞋带。我见张小强脖子上的勒痕非常深,已经勒破了皮肤,鞋带上一定留有他的皮屑,如果鞋带还在刘连喜的住处,那找到了它就等于铁证如山了!”
他此言一出,队员们都兴奋起来,立即再次赶往刘连喜的住处。他们把所有的鞋子都翻了出来,带回法医室交给陈法医检验。
经过一整天的忙碌,陈法医却给出了一个令他们失望的答复,这些鞋带都不是凶器。
不是凶器,那那根鞋带会在哪儿呢?难道被刘连喜给扔了?!他们不敢去想,如果真的被扔了,那事情可就难办了。
这时,刑小天灵光一闪,突然想起了那天在刘家见到刘连喜的时候,他好像就穿了一双运动鞋。
“走,立刻去刘喜来家!”他连忙招呼队友再次赶往了落凤村。
在刘喜来家,他们终于找到了那双鞋子。原来刘连喜把鞋子给了刘喜来,因为他们的脚一般大。刘喜来舍不得穿,一直好好地收在柜子里,这正好帮了他们的大忙!他们把鞋子拿回警局化验,最终在其中一根鞋带上找到了张小强的皮屑。
当听说自己的儿子是杀人犯,用的正是那双鞋上的鞋带时,刘喜来夫妻都惊呆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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