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姗连忙冲出了宿舍,向足球场跑去,脑子里早已经忘记了林菲菲和白钰的日记本,现在她担心的是自己的项链。洛姗从小就有个习惯,有心事的时候她会对着一个小东西喋喋不休,而那根项链,就是她的父亲在她十岁生日的时候送她的,从十岁到丢失的前一刻,它倾听了洛姗几乎所有的秘密。
洛姗拿着手电筒在偌大的操场上找了很久,始终都没有发现项链的影子。最后,她坐在空荡荡的操场中间,嘤嘤地哭了起来。
这时,她突然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声音。“吱吱吱……”那是铁在地上摩擦的声音,听到洛姗浑身发颤。
她抬起手电筒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射去,果然,她看到了一个黑影很快消失在了拐角处,而那拐角后面正是垃圾场。
洛姗的心提了起来,握紧手电筒,猫着身子朝那个方向走去。
白森森的月光泄在那人身上,在一大堆五颜六色的垃圾里,显得非常怪异。洛姗距他不远,能够模糊的听到点他说话的声音。她有些好奇,然后迈着步子小心靠过去。
洛姗越走越近,她赫然发现,那个弯腰在垃圾里找东西的并不是以前那个胖子,而是个无比纤瘦的人。
可会是谁呢?
洛姗已经走到了那人的身边,刚一住脚,那人突然站直了身子,说:“嘿嘿,我找到了!”
洛姗记得那个声音,正是以前从胖子体内发出的,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的声音。
那人缓缓转过身来,那张脸在灯光底下被长发挡去了一半,但洛姗还是认得,那不是别人,正是白钰。而此刻,她右手拿着那把铁钩,左手里拿着的正是洛姗在找的那条项链。
“啊!”洛姗惊叫了一声,还没有反应过来,白钰已经扬起了手里的铁钩……
我站在月光底下,弯腰在周围的垃圾里仔细地寻找着,那堆千奇百怪的垃圾发出刺鼻的臭味,彻底充斥着我的鼻息。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或许有的人会问,你整天都在找,到底找的是什么呢?其实我不知道,或许是一个日记本,或许是一条与自己寸步不离的项链,也或许是其他的。
或许还有人问,你到底是谁呢?这个我也不知道,比如两个小时前,我还是一个对爱情不忠的胖子;一分钟前,我是自私又胆小的白钰;而此刻,我又成了心如城府的洛姗。我甚至已经记不清我多少岁了,我只知道,找到别人的秘密,便是我每天的工作。
所以,所有看过这个故事的朋友,请你务必藏好你的那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千万别被我找到……
那天晚上,耿超又失眠了。
他好不容易在黑暗的房间里摸到了自己的打火机和香烟,啪嗒一下,房间里就亮起了一盏颤微微的火光。
他扭头看了看身旁熟睡的女人,嘴角一扬,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女人睡觉的姿势有点怪异,和很多女人不同,她不会紧紧地缠着自己,或者将脑袋埋在自己的心口,而是将身体挺得笔直,双手交叠在腹部,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
这个姿势有点像什么呢?耿超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脑子里突然联想到了一幅画面,在一个冰冷的房间里,几个身穿白大褂的人看着一个担架上躺着纹丝不动的人,然后对望了一眼,伸手将白布盖在了担架上,转身对一旁的人说:“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
这正是曾经身为医院主刀医生的耿超时常会经历的,而那白布下躺着的当然都是些短命的家伙。
咦?她睡觉的姿势怎么越看越像那些死尸呢?
耿超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就觉得浑身都有些发凉。他伸手碰了碰她,然后眼都不眨的盯着,许久,她微微动了动身子,虽然并没有清醒过来,但还是让耿超松了一口气。
耿超并不知道面前的女人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是十三号。不过这个编号可不是什么不良场所里为掩饰那些风尘女子的名字而设的,耿超认识这个女人是通过电视台的一个相亲节目,最近这种节目很火,耿超通过电视台的朋友做了这一期的男嘉宾,并且在通过层层关卡之后,顺利地带走了十三号女嘉宾。
至于之后的事情,大家都应该很清楚了,无非就是看电影、吃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等等。当然,要在相识的第一天就把一个陌生女子带回家过夜,大半部分功劳还是要归于耿超超高的情商,如何分析女人的性格,如何攻占她们的心,他自信要比电视节目上的那个性格分析专家要厉害很多。
还是给她两个星期吧,耿超想了想。这是他的习惯,在他看来,与女人交往时间不能短,否则你不能完全了解她,从而享受她能给你带来的一切。当然更不能过长,时间长了会让人生厌。两个星期刚好,足以让他了解一个人的内心。
耿超灭掉了烟头,身边的“十三号”恢复到了之前的姿势,呼吸平稳得让他再怎么凝神也听不到一丝。
他拧亮了床头的台灯,在床柜上看到了她的包,他翻开了她的皮夹,身份证上的名字让他忍不住浑身一战,嘴巴颤抖着念出了那三个字:
陆雅青,陆雅青……
陆雅青,苏成想破了脑袋也不会猜到“十三号”会叫这个名字,当然,他也不敢这样想。在此之前,这个名字一直是他的忌讳,而如今,他却要尽量用疼爱的口吻去唤这个名字,每天入睡前和睡醒后都要亲吻这个名字的主人,吃饭的时候要对着她微笑,每天喝她煮的的咖啡,陪她逛街散步等等,耿超不敢想象,那将会是多么折磨人的事。
第二天一早,陆雅青在衣柜里翻了一大通,然后替耿超找出了一大堆东西。
棉布的格子衬衣、直筒的暗色牛仔裤、大头的系带皮鞋……
耿超倒吸了口凉气,觉得越来越蹊跷了。
“呃,这些都是你喜欢的吧?”陆雅青带着试探的口吻问道,似乎也不太确定。
这些东西的确是曾经令耿超着迷过的打扮,不过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至于多久前呢,耿超细想了一下,不对,自从那个人死后,他就升做了主刀的医生,有了不少的应酬,也变得成熟了,这些东西就再也没碰过。
“这些东西我都很久没用过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的?”耿超拎着衬衣问道。
面前的陆雅青歪着脑袋,注视了耿超两秒,然后调皮地说:“嘿,不告诉你。”
耿超看着她略带淘气的脸,眼皮下面的泪痣让他觉得亲切,支吾了两声,也没有再追问。
那天耿超外出跟客户谈事情,快到中午的时候回了家。陆雅青不在,只有保姆红姐在厨房里忙活着。
他在客厅坐了一会儿,正要起身上楼,却听到有人按响了门铃。
“你好,你找谁?”耿超凝眉看着面前的男子,觉得他有些奇怪。首先,他肯定自己不认识他,其次他脚边放着一个胀鼓鼓的编织袋,根本看不清里面装的什么东西。
“这是你们电话预定的货,现在签收一下吧,本来说好下午送过来的,因为提早做完了,就早点送过来,怕你们急着用。”
耿超这才把他和“送货员”这样的身份联系到了一起,他接过男人手里的字据,在上面签了字。
“嗯,需要我帮忙提进去吗?”男人有些细心。
耿超伸手试了试,不算重,所以礼貌地摇了摇头说不用。送走了那个送货员,耿超将那一大袋子东西提进了客厅。红姐闻声出来,问:“是雅青回来了吗?”
“红姐,你有订购什么东西到家里吗?”耿超没有回答她,反倒问了她一句。
红姐摇摇头,说:“我只有白天在这边,订购东西也是往自家送嘛……”她还想说点什么,可注意到耿超的整张脸都抽动起来,眼皮一跳一跳的。
她连忙走过去,将袋子里装着的小东西,顺手拿起了一个。那东西全用白纸包裹着的,每一个里面都裹了厚厚的一沓看上去像是钞票。
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她当然知道这是什么,在仿真人民币的冥钞尚未流行之前,给故去的亲人所烧的纸都是那种暗黄色的,也习惯将他们做成一封一封的,按照规矩,每一封的正面上应该写一些字,比如死者的名字等等。
红姐将手上的那一封反过来一看,双眼一下瞪得老大,然后一脸惊恐地望着耿超,因为上面写着:陆雅青亲收。
陆雅青,陆雅青,又是这个名字……
耿超看到这个名字之所以会惊讶,是因为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也叫陆雅青。大学时耿超暗恋了她整整三年,到大三结束的时候,学校分配他们到了不同的地方实习,那时他才鼓起勇气向她表白了。
陆雅青是个比较含蓄的女孩,思虑再三之后答应了他。
后来,陆雅青告诉他,其实她早就注意到了耿超,一直在等待耿超的告白。她很相信缘分,在心里给了耿超一个期限,要是到大四毕业的时候两人都没捅破这层纸的话,她就放弃了,毕竟出了社会之后一切都会变的。
耿超工作很努力,从实习生到正式医生,再从一个小医生好不容易坐到了主刀医生的位置,每天忙得晕头转向,回到家里还总是失眠。
可就在之后没多久,或许是应验了陆雅青当初的那句话,出了社会一切都会变,陆雅青突然向他提出了分手。
这个消息于耿超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他极力地想要挽回这段感情,但陆雅青根本不理他,并离开了这个家。
耿超琢磨了很久,准备在她回来搬东西时候,做最后一次挽救。
那天晚上是七夕,陆雅青回了这个家,她没有想和耿超争吵,上楼收拾好了东西就径直的腰出门。
耿超伸手拉住了她,恳求她留下来,噙着眼泪将两人过去点点滴滴的幸福都回忆了一遍,可他没想到,陆雅青不但没有为之动容,反倒嗤之以鼻的笑了笑,说:“那是当初的耿超和陆雅青,现在的一切都变了!”
耿超急了,死死地拽着她不松手,还一把将她拥进了怀里。陆雅青奋力将他推开,顺手还给了他一个耳光。
事后,耿超一直觉得是自己太冲动了,他怎么会忍心动手置她于死地呢?那个烟灰缸怎么会通过自己的手狠狠地砸向雅青的脑袋呢?
那几天他什么地方都没有去,就蹲在陆雅青的尸体边,死死地盯着她。他不明白,这么爱他的陆雅青怎么就会突然变了心,甚至连一次挽回的机会都不给自己。
后来,陆雅青的尸体开始慢慢变质,房间里弥漫起了让人难以忍受的臭味。他终于选择了面对现实,利用在医院上班的条件,他在半夜将尸体运到了医院的尸池里,在那个泡满了福尔马林的池子里,有几十具这样的女尸,没人会发觉。
耿超从此就变得郁郁寡欢起来,失眠就变得越来越严重,还时常疑神疑鬼的。他辞去了医院的工作,每天就在不同的女人之间周旋,至今乐此不疲。至于陆雅青的尸体,说不定早已经被那些医学院出来实习的学生用颤抖的手术刀,割得七零八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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