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一年之前,我的世界陷入了黑暗。
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亲人的我,由于强烈的精神刺激导致双目失明。这种心因性失明,可能会持续一生,但也可能会在某天突然康复。怀抱着这样的希望,我从导盲犬培训中心领回一只一岁半的拉布拉多,开始了独居生活。
我为导盲犬取名叫小彻,它聪明而温柔,在最初的日子里,每当我因伤感和绝望流下眼泪,小彻就会蹲坐在一旁轻轻舔我的手,呜呜叫着,安慰着我。在小彻的帮助下,我渐渐适应了在黑暗中生活,并且利用每日早饭及晚饭后的时间在家附近散步,因为医生说保持良好的心情是复明的重要因素。
有小彻在,一切都很好。
不过从来没豢养过宠物的我,被气味的问题困扰着,虽然小彻是短毛犬,而且被我收拾得很干净,但是仍然无法完全消除小动物特有的味道,因此阳台的窗子我每日都留一条小小的缝隙用来通风。至于安全问题则在考虑之外,因为我觉得我没有什么被偷被抢的价值。
今天也一样,带着小彻在附近的街心公园中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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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那双手的相遇,被我认为是命运的邂逅。
那天从化学实验室下班回来,结束了一天疲累工作的我,百无聊赖地坐在街心花园的石凳上,观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是我释放压力的独特方式。
不要以为我是色情狂之类的可疑人物,因为我的观望点只是“手”这一器官而已,至于面部相貌与身材之类的问题不在我考虑范围内,对于人的手我怀抱着一种独特的狂热,我认为那是人身体上最智慧与美丽的器官,手是除去大脑之外唯一能将人与动物完全区分开的事物,靠一双灵活的手,人类才得以使用各种工具。
就算有一天,鱼、狗、猫、虫子或者别的什么生物获得了与人类一样发达的大脑,想必它们也不可能灵活地用双手去敲击键盘、裁剪衣服、烹制美食……
手,才是先决条件。
和往常一样,今天我也没有遇到合适的手,神色匆匆的行人们,他们的手和他们的神情一样,被都市生活压榨得干瘪而呆板。
直到我听见有人呼唤我的名字。
“小彻,慢一点,我跟不上了。”
小彻?
我好奇地回过头。
我的全名当然不叫这个,不过是幼年时妈妈用作小名,这般随意称呼我而已。
令我郁闷的是,叫小彻的那位似乎是一只奶黄色的拉布拉多导盲犬,它一副元气十足的样子,拉着它的主人快速行走着。正要离开时,我的目光落在拉着牵引绳的那只手上。
一只完美的手,纤细白皙,手指颀长,小巧的关节显得灵活而聪慧,皮肤看起来十分细嫩,可能因为是盲人的缘故,不经常从事体力劳动,才会拥有这样养尊处优的手,但又不像那些大小姐的手一样傲慢冷峻。这样的一只手,被牵引绳缠绕了两圈,勒得稍稍泛红,令我顿生怜惜之情,想去将它解救出来,就像勇士解救被恶龙绑架的公主一样。
就是这样,我下定决心,起身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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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彻似乎很烦躁。
从街心公园走出来回家的这一路上,小彻动不动就突然停下脚步,拉着我在原地一边转圈,一边示威般地向着什么方向低吼。
于是我干脆和小彻一起站定了,用我看不见的眼睛四下里打量着。
黄昏的街道仍然能感觉到余晖的温暖,路上很安静,听不见车行或有人走动的声音。
“有谁在那里吗,小彻?”我蹲下身抚摸着小彻的头,轻声询问道。
“呜呜……”小彻发出低沉的声音,但因为感觉到我的安抚,重又平静下来,拉着我步态坚定地向家去了。
“就算有小偷强盗,有小彻在也不怕的。”我这样对小彻说。
回到家里,我解开小彻的牵引绳,便放它去吃东西,门口的食盆里装着狗香肠,我每天出门前都会备好放在那里,作为小彻将我平安带回家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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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漏洞百出,乱七八糟。
连续观察了一个星期之久,我得出这样的结论。
这就是我可爱的公主的生活环境吗?
不仅一个人独居,而且阳台的窗子常年不关,又没有防范心理,每天散步都是一样的“家——街心公园——家”这样的路线,唯一具有威胁性的只有那只拉布拉多而已,不过即使再怎么聪明警觉,也不过是只狗罢了,只要有心对付,任何一个新手小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制定出潜入计划,连撬锁都不必学。
今天我决定开始行动,从化学实验室出来,走进更衣间,脱掉白大褂后是一身轻便的运动装,软底的胶鞋十分适合悄声行走,里怀口袋里的玻璃瓶中装的是给拉布拉多准备的小礼物。
只要在家中无人时爬上二楼的阳台即可,在大学期间我可是学校攀岩比赛的一等奖获得者,这根本就难不倒我。而且根据我的调查,这座老房子的背阴面,平时鲜少有人路过,速度快一点,就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确认那一人一犬出门散步了之后,我快速地攀爬上了二楼阳台,拉开窗子跳了进去。
“顺利得超乎想象。”
当我的双脚安全地落在阳台地面上时,我这样对自己说。
门口的食盆中放着几根狗香肠,应该是作为散步归来的奖励,真是单纯得可爱的主人,想到那只白皙美丽的手是如何灵巧地撕开包装袋然后用两根修长的手指捡起狗香肠放在食盆中的,我就激动得不能自已,恨不得变成一根狗香肠。
从里怀口袋里掏出小礼物,我将透明的液体尽数淋在香肠上。
打扰我与公主的约会,是罪不可恕的。
所以做个好梦吧,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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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回家之后,小彻的举动有些怪异。
以往一旦放开牵引绳它就会立刻跑去吃香肠,不过今天小彻对香肠的兴趣似乎减弱了,只是围着香肠呼哧呼哧地嗅着,迟迟不肯下口。
“小彻生病了吗?”我担忧地弯下身抚摸着小彻。
小彻沮丧地呜呜叫着,走进我的卧室趴在床边,似乎对没有胃口吃香肠一事感到深深的苦恼。我摸索着把食盆端了过来摆在小彻嘴边,顺手摸了摸它的鼻子。湿润的鼻头表示犬类身体健康,我稍稍放下心来,进行过简单的洗漱过后便躺在床上掏出耳机来听音乐,这是除了散步之外唯一的消遣,阅读完全行不通,因为我不想学习盲文,总觉得既然会某天突然复明,就没有必要去学习那种东西。
小彻却不像我一样,它不知如何消磨时间,只是满屋子溜达,像我的保镖,令我安心。
不知不觉,我开始犯困,摘掉耳机,我向床外伸手,摸到了小彻毛茸茸的头。
它正在吃盆里的香肠,看来是已经恢复了食欲。
吃过了香肠之后,小彻把食盆叼回门口,那是它的好习惯,比一些调皮的人类小孩还要懂事。
“当”的一声,是食盆落地的声音。
小彻突然大声吠叫起来。
“小彻!”也许是听见了邻居回家发出的脚步声,我试图喊它过来。
听见我的声音,小彻又意犹未尽地叫了两声,便向我走了过来。
“小彻乖,小彻乖……”我困得很,只像往常一样伸出一只手去。
小彻凑过来,温暖的鼻息轻轻打在我的手上,柔软的舌头安静地舔舐着我的指尖,我感到很安心,很快便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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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主的约会进行得非常成功。
狗的鼻子的确很灵敏,闻出了香肠上微弱的药味儿,不过再怎么样,毕竟只是一只狗罢了。
望着躺在我面前酣然大睡的拉布拉多,我有些轻蔑地想到。
把自己的安全全部寄托在一只狗身上,是自己的不对。
“小彻!”屋子里的人在叫它,我紧张地踮起脚尖走进去,蹲在床边。
离那双令我朝思暮想的手只有十公分不到的距离,但是如果我去抚摸它,或者被那双手所抚摸,那么手的主人一定会惊慌失措地尖叫起来,然后我或者落荒而逃,或者被警察抓住,或者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人杀死切下手来逃跑……这些可能性都不在我的计划中,作为重点高校的化学教师,我还是颇有前途可言的,不可能丧心病狂地为一双美丽的手而杀人。
那么……
美丽的手在我面前恣意地伸展着,美而不自知。
它在等待着什么?那条狗吗?
想到这里,我伸出舌头,怀抱着如同赌博一般的心情,轻轻地舔了一下那只手的指尖。
手的主人没有丝毫异样的表现,只轻声念道:“小彻乖,小彻乖……”
于是我按捺着激动如蒙圣宠般的心情,又舔了一下,一下,一下……
我的身体因兴奋而颤抖得如同一片秋风中的落叶。
如此这般,我的潜入计划又进行了一次,但是到了第三次时,聪明的拉布拉多就不再愿意吞食沾药的香肠了。那天我被迫在大衣柜里待了整整一夜,一直等到第二天早晨才找到偷偷溜出去的机会。
这样下去,绝对是不可以的。
我想了想,决定要结束这段扭曲的关系,我要勇敢地站出来,光明正大地成为那双手的恋人,每日牵着她,吻她,抚摸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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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吃过了早饭,我如往常一样带着小彻去散步。
在回来的途中,我意外地被人叫住了。
“不好意思打扰你,不过我注意你很久了……这样也许会让你觉得唐突,但是,留个联系方式给我可以吗?”
我的脸烫得要命,自从失明并开始深居简出的生活后,我就再也没有和异性像样儿地接触过,更不用提在大街上被搭讪。
“……呃,我的眼睛……”我有些词穷,怕对方根本没注意到我是个盲人的事实。
“这个我早就知道了,不过我不介意呀。”
女孩子娇俏的声音,如同天使的呼唤,虽然看不见,但是她身上传来好闻的清香,应该是用了森林系的香水。
不知为什么,感觉这味道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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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索要他的联系方式时,他的脸红得很有趣。
其实仔细看看,他长得也称得上帅气了。
也许,我会把对手的爱恋分一小点给他也说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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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大反转……女流氓什么的最讨厌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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