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半,夕阳已经慢慢开始消逝,在赤峰同仁报社我把手中的的资料狠狠的拍在办公桌上跟一旁的小叶抱怨:“这王编辑都是从哪淘来的资料!没头没尾还让我写的精彩一点!我不是作者,我是记者,咱们的报道是要讲究真实性的,你说他给我这资料……这都哪跟哪啊?!”
小叶正在噼里啪啦的抱着键盘写稿子,听到我的抱怨,长长的马尾辫一甩给了我个笑容:“行了张哥,咱们编辑就喜欢这些,他让你写你就写,到时候不耽误给你发工资就行呗。”
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看着桌面上泛黄的档案袋和里面几张写满了字的黄纸喃喃自语:“他喜欢这些,读者又不喜欢,就好像报社是给他一个人开的一样……”
没等我说完,“当当当”一阵敲门声响起,我抬头看向门口,是一个穿着浅绿色运动服的男子,肥大的上衣和裤子套在他瘦弱的身躯上显得格外别扭。
没等我说‘请进’那男子看到我就径直走了过来:“您好,您是张瑞先生吧?这里有您一封信。说着把一个信封递给了我,我顺手接过信封,打开抽屉准备找一支笔签收,一边翻一边问道:“以前读者的信不都是送到门卫刘大爷那里么?今天怎么改成上门服务了?”
当我拿着笔抬起头准备签收的时候,却发现那个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我竟然一点都没有发觉!
我转头询问小叶,小叶无奈的一耸肩:“什么送信的?我没看到啊?”我脑门闪过一排黑线,本来还想问问那个男的是什么时候走的,敢情她根本不知道……
我晃了晃手里的信封,小叶笑着摸了摸后脑勺:“可能我刚才码字太专心了,没看到。”我回了个笑容把目光定格在信封上,信封是用白纸裁剪粘合而成的,并没有封口,里面硬邦邦的好像只有一张纸,上面很干净,没有邮票,竟然连邮编和地址都没有!只在中间的位置小小的写了‘张瑞’两个字。
我好奇的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却更加好奇了,一堆问号围着我脑袋转圈。
信封里是一张照片,确切的说是一张我的照片,再确切点说是一张我从来没有拍过的我的照片。
在照片里我穿着一身迷彩服,身后背着一个军用的大背包,手里握着一把半大的弩枪,乍一看酷似一名当兵的。而背景更是令我匪夷所思,好像是在一片森林里,周围磨盘粗细的参天巨树比比皆是,巨树四周草长花高,五颜六色的奇花异草竞相开放。
而我正扶着其中一颗巨树往天上看,在我的前面还有几个人,有胖有瘦有老有少,穿着各不一样,只可惜都是背影,除了能看出离我最近的一个比较强壮的人是个光头之外,其他的都无法辨认。
“呦,这是你哪次采访的照片,看不出来你穿上军服还挺英俊的。”小叶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我旁边。
我苦笑了一声:“按理说我这个年龄距离老年痴呆应该还很远,可是我真的想不起来我曾经有过这么一次采访……而且在我的记忆力我活到现在好像还没穿过军服呢……不过你最后这句话我还是很赞同的,顺便透漏一下,我还是一只流浪草呢,如果你现在追我,我没准真会考虑考虑……”
小叶脸上微微一红,抬腿就是一脚:“你死一边去!给你点火苗你就把自己当太阳了,等得到你死的消息老娘或许会考虑考虑!”
我连忙摇头说不:“别别别,不追就不追,别咒我死,我现在正是热血青年,未来还有大好的前途等待着我去开发……”小叶见我牛皮又要吹起来了,连忙把修长的食指放在我嘴边让我打住,回到她的椅子上蹙眉一笑:“张大记者,别对着照片自恋了,亏你还是九零后,你不知道有一种软件叫ps么!”
“哦……”我拍着脑袋恍然大悟,没准这张照片身子和衣服都是别人的,就让我露个脸呢。也不知道是哪个读者开的玩笑,差点真把我唬住。不过也算个纪念品了,一边想着我把照片装进信封放在了衣服口袋里。
这时门卫刘大爷在门口喊我,说有人找我,我收拾好了桌上的资料一边走一边问:“报社不是有规定工作时间不能见读者么?”
刘大爷咳嗽了几下无奈的说道:“我也是这么说的,可是那个人说什么都不肯走,还说是你兄弟,一定要见到你,我这把老骨头可跟犟不过他。”
我的兄弟?我是个宅男,因为工作的原因会经常东奔西走去各种地方采访,所以个人时间我几乎全部都我在家里。工作了两年,除了小叶和王编辑,好像没有什么更熟悉的人了。
我满心疑惑的回忆了一路,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影子。走进会客室,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个穿着简陋身体魁梧的身影背对着我。
“骨头?老骨?”
听到我的声音,那身影微微颤抖了一下,缓缓转了过来,一张憨厚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我眼前。
“老张,老张俺可找到你了!”骨头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冲到我面前一把将我抱在了怀里。巨大的力道加上一身石头般的肌肉差点把我挤背过气去。
刘大爷在一旁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们两个大男人抱在一起。我使劲挣脱了骨头的怀抱尴尬的解释道:“这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农村过来的,人特别实在。分开五六年了,见到我太开心了所以才这样……”
刘大爷微微点了点头,转身叹了口气,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道:“分开五年就抱上了,这要是分开十年那还得了……?唉,现在这年轻人啊……”
我无奈的看了看刘大爷远去的背影,感叹这老头的思想太龌龊。转头打量了一下骨头。
他手里紧紧抓着一个破皮包,米白色的背心外面套着一件动物皮毛缝制的皮衣,贴身的皮裤上已经打了无数补丁。粗长的眉毛下是一脸黝黑的皮肤,身上胸肌和腹肌的轮廓清晰可见,似乎随时都会把背心撑爆一样!
我让骨头坐下,拍了拍他身上的皮衣道:“老骨,这大六月的你穿皮衣?不怕长热痱子啊?”
骨头嘿嘿一笑,一边脱下皮衣一边道:“拿着太累赘了,穿上就方便了。那个,老张你这有吃的没?俺一天没吃饭了……”
我看着眼前最好的兄弟落魄到这种地步,心中不禁一阵酸楚,当即跟小叶打了声招呼,就带着骨头回家找了一身我自己的衣服给他换上。我们俩的体格根本就不是一个型号的,裤子短一块不说,衣服根本连扣子都系不上,不过骨头并不嫌弃,连连夸这衣服既干净又好看。
只不过他说什么都不肯把那个破包袱放在家里,死活都要抱着,好像里面有几百万一样,我拗不过他,只好让他随便。
赤峰的夜晚很是凉爽,夏虫齐鸣,微风阵阵。在我常去的来仙客菜馆,我点了一桌菜为骨头接风。
“老张,你说就咱俩人你要这么多菜干甚嘞,这都够俺吃三顿的嘞,一会剩下的咱带走哈,明儿个吃省的浪费。”
我给骨头到了一杯啤酒:“骨头兄弟,你就放开了吃,咱哥俩可有些年头没见了,算一算差不多五年了吧。”
“可不是嘛,当初你走的时候俺还能穿上你的衣服呢,可不是兄弟说你,这么多年你也不回去看看俺,是不是在大城市发达了就忘了俺这从小玩到大的哥们嘞。”骨头接过啤酒喝了一口咂咂嘴道:“这城里的饮料喝着跟咱家那白酒似的,好喝是好喝,就是一点劲都没有。”
我笑了笑:“别看我在这城里,其实混的也不咋样,要真是发达了,我早就想回去了,把你和干爹接过来享享福。对了,干爹还好么?身体怎么样?”
提到干爹,骨头眉头一皱,神情瞬间严肃了起来,整个人像落到低谷一样一言不发,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啤酒开始闷头吃饭。
骨头从小出生在农村,因为比较偏僻,所以人少地多,整个村子一共只有十户人家。村子背面靠山三面环水,风景极其秀丽。唯一独特的,是村子后面的大山通体都是黑色的,村里人称它为大黑山,也因为如此村子被命名为黑山村。
骨头从小就没了妈,跟着他爹相依为命,他爹凭借着一身捕猎的好身手一直把他养大。而我跟骨头是从小穿一条裤子玩到大的,把骨头的爹也认作了干爹。
十九岁那年我离开黑山村出外上大学,磕磕绊绊混了个大学毕业,当起了记者,也渐渐跟大黑山的骨头他们失去了联系,没想到五年后的今天骨头竟然只身一人找到了我!
片刻,骨头似乎是吃饱了,放下筷子抓住我的手就红了眼睛,颤抖着声音道:“老张,俺爹,俺爹他……他出事了……”说罢,一个堂堂五尺高的汉子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
我看着一提到干爹就不做声的骨头,还在心里琢磨着是不是这小子和干爹吵架赌气跑出来了,被他忽然这么一句也惊的心里一紧,急忙问道:“什么?出事了?出什么事了?是被狗熊挠了?还是被陷阱伤了?以干爹的身手不应该啊。”
骨头一脸悲愤,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咬着牙道:“俺爹……俺爹死了……”。
“什么?!!!”这一句话由如晴天霹雳一样惊得我一口酒差点喷出去:“你说什么?干爹他?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了?以干爹的身手,怎么会???”
听我这么一问,骨头似乎有些害怕,搬着椅子向我靠了靠,俯到我耳边压低了声音道:“老张,你要相信俺,咱们村……咱们村闹鬼了!俺爹就是被鬼害死的!”
“啊!?”我看着一脸恐惧的骨头“别胡说,什么闹鬼了,这世上哪有鬼!”
骨头拿起面前的啤酒瓶问道:“老张,有烧酒没?就像咱村二婶子酿的那种?”
我了解骨头,从小到大一般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害怕,更别说害怕成这样。不过只要是他一害怕,绝对会去村里二婶子家讨点米酒壮壮胆给自己压压惊,二婶子也知道他这个习惯,从来都没吝啬过。
我跟老板要了一瓶度数最高的牛栏山二锅头,骨头一连喝了好几杯,一边吧唧着嘴一边念叨着没有二婶子酿的米酒香,整个人瞬间也放松了不少,我连忙让他接着说下去。
“这个事,还得从一个月以前说起”骨头一边喝着二锅头一边讲起了事情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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