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雨安慰自己,如果不是自己跑回了原地,难道这雨伞还能跟踪自己不成?他告诉自己没事的没事的,而且还回头确认了,那个神秘的房子并没有出现在自己背后。
在白雨想要绕过雨伞,找个稳妥的地方避避雨,或者拦住一艘船送他回酒店。就在这个时候,蓝色雨伞如有神助,被风吹到了白雨的脚下,那蓝色伞布开始褪色,在雨的透明之下,蓝色染料晕染了他的裤脚。
深邃的蓝色褪去,雨伞内层的颜色是更加阴沉的黑色。白雨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捡黑色雨伞,他动作很机械,心里在怀疑:这黑色雨伞,不会是我的吧?
是谁,将你送回我身边?
白雨抓住了伞面,想要把黑色雨伞拿起来。他抓了一手的烂纸,黑色的染料让他的双手如晕罪恶。
白雨松了一口气,好在事情没有发展到诡异的地步:这只是一把普通的油纸伞而已啊,看来,是我想太多了。只不过,父亲的黑色雨伞现在在哪儿呢?我有非常强烈的想念情绪呢!
在神秘房子里,微卷头发的混血男人打开了房门。他走到了楼上,打开了一个房间门。在四十平米的小房间里,十二个裹在黑袍里的人都一声不吭,静静地坐着。
看到混血男人走进了房间,所有人都抬起了头,看着他,但是依旧一言不发。
混血男人说:“你们别像看一个死人一样看着我好不好,这会让我有一种直挺挺躺着装死的欲望。”
活跃气氛的玩笑直接被无视,有人问男人:“他就是新一任被选中的人吗?”
另一人帮混血男人回答:“他原来就是被选中的人,只是你不认识他了而已。”
有人说:“他太弱了,放弃吧。”
许多人纷纷附和,或者点头,或者直接说:“我同意,我们已经有了冷少,他无疑是更好的人选。”
有人言辞激烈:“暴君的继承者可不能是这幅德行,连家族会议都不敢参加,连这点单刀赴会的魄力都没有。冰的血脉断在这儿,真是我冷家的一大不幸!”
随着话音落下,另外的言论又迅速被发表。他们说得大言不惭,貌似有理有据,但是听起来却是针锋相对。
“不是冷家的不幸,是我们君主的一大悲伤。我们冷家只是依附于暴君的一个小势力,无论何时都不能忘本。”
男人一直站着,这里没有他的位置。
因为放弃了白雨,所以没有把属于他的东西还给他啊!混血男人明白,暴君死后,他的残余力量与威名已经成了冷家紧握于手的宝藏。家族里的大人物都在明争暗斗,
混血男人听不下去了,他的等级不能在会议中插上话,他还不如不在这儿憋屈地听着,听那些口是心非的言论。
“我去接冷少。”
男人拉上了门,他的身子已经在外头了。对于他的离去,没有人阻止。
他走到车库里,一名老者已经坐在驾驶室上,等待男人的到来。他是冷家中一名资质很老的一名管家,现在主要担任男人的司机。
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人或许已经老死了。现在,每个人都称呼这名老管家叫做汤姆森,因为汤姆森是一个在电视电影中常常会见到的西方人种的名字,很适合碧眼白发高鼻梁的老人。
混血男人上了西方老人的车上,他在副驾驶座上坐了一会儿,却一直不见老管家拉起手刹。男人示意老管家开车,而老管家面如铁色,对着他摇了摇头。
男人无奈,只能把安全带套上。他说:“现在可以开车了吧。”男人拉了拉安全带,示意它扣得很结实。
老管家说;“开不了车,外头都是积水,除非我们的车子能够在水里面游泳,否则开不了车。”
“不能开车,那你为什么要坐在这里?”男人松开了安全带,这玩意勒得他有些难受。
“我平时一直在车里等你的,我以为今天也不例外。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弄一艘水上摩托来,请稍等。”
看着老人离去的背影,那阑珊的步伐让男人有些嘘叹。老人的腿脚不太灵活,他一瘸一拐,不借助拐杖的身体摇摇欲坠。男人想:这是一名恪守陈规的老人,他坚持着自己的固执,从过去一直到现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老了也没变。
他早就被时代淘汰了,否则也不会因为不懂得讨好主子的心意,而被安排到自己身边。他以前可是暴君的管家啊,负责处理冷家的一切后勤工作。
男人想起来,汤姆森在第一次与他见面时,和他说的故事。
上个世纪末,越战结束后返国的前夜,一名青年士兵打电话回家。
“明天就能回去了,我想带个无依无靠的战友回去,能让他跟我们一起住在家里吗”
听到儿子能够回来的消息非常高兴的双亲,“当然没问题!”喜极而泣地回答。
“但是,有件事情得要先讲,他在作战中误踩地雷,失去了一只手和一条腿,但即使如此我还是想带他回家。”
听到这句话,双亲沉默下来。
“如果只是几天的话还没关系,照顾残障者很辛苦的,在家里的期间,一起去找那位朋友的居所吧。你和我们都各自有自己的人生,要牺牲自己照顾那位朋友一辈子是不可能的。”
儿子听完之后不发一语挂上电话。
隔天,军队打来了一通电话。退役士兵的父母被告知自己儿子从屋顶跳落坠死的消息。
双亲看着从他国传来的尸体照片,说不出话来,崩溃大哭。他们多么想抱抱儿子,但是儿子的尸体不可能跨越太平洋,回到他们的身边。
作战中失去手脚的是他们的儿子。
汤姆森就是他们的儿子。
在伪装自己死亡的现实后,汤姆森对长官表示了感谢。他带着一些同样是伤残的战友,踏进了无人区的土地。
一九七五年,他参加战争并且退役的时候,汤姆森才十五岁。如今四十年过去了,汤姆森已经是将要跨进花甲的老人了。
他很幸运,在无人区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遇到了白皓日。后来他给白皓日当了三十年的管家,直到白皓日死去。
暴君失势,他的地位也一落千丈。他的资质最老,但是在无人区里,是没有人让你会给弱者尊重的。
现在的汤姆森手脚健全,他开着水上摩托,身后搭着混血男人,混血男人的身后是两米来高的水花。
老人面带威严,双唇紧闭。满头白发梳得僵硬,在风雨尊重不动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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