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三,天降瑞雪。【ㄨ】
林家众人声势浩大地搬进了位于南城的林宅。
一片低矮的民房中,林宅占着地势高的优势,更显得十分气派。
品味居放假一天,特意在林宅中举办盛大的乔迁宴。
不光是林家沟的亲戚们,连林雨生意上的伙伴和品味居的熟客也都来恭贺。一时间林宅之前,人声鼎沸。
其实大件儿前一日已经雇了专门的搬运工搬的差不多了,只是剩下一些小的生活用品,由大伙儿一人一两个包袱,就都拎了过来。
宴席设在了二进,这是林家诸人住的地方。这会儿炕也都烧的热热的,一个屋子挨着一个屋子,火墙也都暖烘烘的,上面放着各色干果、热茶,让来宾饮用。
而同时,林家制鞋坊也跟着搬迁过来,并在门外贴上了招工的贴子,明日开始,就面试招工。
林雨是这次乔迁礼的主人自是不提,刚养好伤的大全与二奎、****峰、老三也都按照各自的分管,招待着客人。林家兄妹也在村里人面前扬眉吐气了一把。
后厨里,大家伙儿头一天就差不多准备好了食材,这会儿连着老三的二嫂子,也都在厨房忙活着。
一群人中,栾凤安静而低调,做起事也是有条不紊。
遥想那****知道自己不仅给姜清池涨了工钱,还升她做了小组长,从搬到新厂开始,她就能算是个小主管了,栾凤激动得流下了泪水。或许她和大全之鉴还有很多路要走,但是,她这次无比感恩,她相信,她终究会融化大全的心的。
这日,天狼代表青田雅居过来贺喜。
有日子没见他了,这会儿他领着太财。两个人看起来的气质也愈发像了。
直到一天的浮华褪去,林雨终于能够好好在屋子里歇一歇。
如今内院里只有她一个人住,含玉则依旧守在店里。
“叩叩”的敲门声想起,太财问道:“大姑。我能进来吗?”
林雨不禁笑了出来,心说这么小的人儿,如今学得倒是有规矩起来了。“进来吧!”
太财这才开门进来,一溜小跑进屋、脱鞋上了炕,然后从胸前拿出一个牛皮纸的信封来。
“这是什么?”林雨好奇道。
“师父给你写的信。还有给你乔迁的贺礼。”
没想到景皓还能写信给自己,林雨迫不及待地接了过来,火漆上面印着的,是半个月前的日期,想来景皓距离这里也是很远的。
打开火漆,顿时掉出一个项链和一条手链来,两个属于同款,上面的吊坠不是金玉,竟像是动物的牙齿。而链子也不是金银,而是一根根细细的皮带。二者简单地系在一起。没有任何的花式,却显得豪放古朴,民族风十足。
“大姑,这是我的礼物。”说着,太财从袖袋里拿出了一个用丝线绣着花草的香囊。
林雨一愣,然后笑了起来,抬手用食指刮了刮太财的小鼻子,道:“你还给大姑送什么礼物啊,这也是你家啊!我搬家你也搬家,你不用送我东西的啊!”
“是吗?”太财迷糊道。“我以为现在我不跟大姑住在一起,就也要送大姑礼物的,我还挑了好久――”
“那就谢谢我们太财啦!这还是太财第一次送大姑礼物呢!快给我看看是什么?”一来林雨不想浪费孩子的一番心意,二来她也确实好奇太财买了什么。所以在太财刚表现出沮丧的神色,便立即开口。
太财听林雨这么说,又立刻高兴起来,生怕林雨反悔一般,赶快把香囊递给了林雨。
林雨打开香囊,竟然是一盒胭脂。这胭脂都是彩云轩制作的。就是在京里也是大家争相追逐的品牌。不过林雨自打穿越过来,还没买过胭脂来收拾自己,毕竟天天都是围着锅台转,就算再好的胭脂,也都用不上。不过她晚上倒是时常用淘米水洗脸,或者用黄瓜、土豆之类的敷脸,再加上年岁也不大,所以不用涂脂抹粉看起来也是不错的。倒是陪着含玉去买了一次胭脂,就是这彩云轩的,最便宜的也要十几两银子一盒。不过林雨怎么也没想到,太财这个小屁孩竟然能给自己买这东西。
“这、你怎么会给我买这个?”
“青田雅居里的姑姑们都涂胭脂,我听她们说,这个牌子的胭脂最好。其实我看她们就算涂了胭脂也没我大姑好看!”太财扬起小脸,得意道。
“小鬼头!就你会说好听的!”林雨佯装敲了一下太财的脑袋。“这一盒胭脂可不便宜,你是不把你的月例钱都买这个了?”
“嗯!不过还有剩!”太财是景皓的徒弟,算是半个主子了,月钱本来就比别人高一些,再加上年节、夫人生辰等的赏赐,虽然去青田雅居的时间不长,但是他也攒下不小的一笔了。不过林雨没想到,他的月钱没交给大全,竟然都自己存着,然后还给自己买了这么丰厚的一个礼物。
林雨打开陶瓷的盖子,立刻一股淡雅的桃花香便飘了出来。而那胭脂的红色也十分正,感觉只要挑出一点点,就够支撑肌肤的好颜色了。
“谢谢太财!大姑很喜欢!”
得到了林雨的肯定,太财就更高兴了,不过他今晚已经答应了要和太福一起睡,和林雨又坐了一会儿,这才离开去了二进。
林雨看着这盒胭脂,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才准备从信封里拿出景皓的信,看了起来。
原来,景皓给林雨是这个吊坠,是他离开不久的时候遇见了狼群,他杀掉头狼而取下的狼牙。他把一对狼牙都做成了坠子,两人一人一个项链、一个手链。狼牙在他们的民族是吉祥的意思,可保佑平安、幸福。而且狼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对爱情忠贞不二。一只狼有四颗獠牙,他取下来后,自己亲手做成了饰品,他也一定会如狼一样,对自己的伴侣矢志不渝。
没想到这小子写情书还一套一套的,这还是林雨长这么大第一次收情书。以前当老师的时候倒是没收过几封,不过现在看来,哪一个都不如景皓写的情真意切!想到这儿,又忍不住抱着信傻笑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