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苇草,沙漠三宝之一,根扎得很深,根须能伸到十米以下的地底,云天拿出军功铲,顺着根的方向挖,小心将根茎刨出,那雪白的根茎就是他们活下去的宝贝了。
把根茎放入嘴中使劲嚼,干裂的嘴巴里立刻就有了水的感觉,虽然量小,但连续不断找这种芦苇根吃,人不至于马上渴死。
现在的他就好似一个快要干涸的大河一般,虽然这根茎只有如一点清泉,却也让云天的精神为之一振,浑身上下也有了一些力气的他立刻加快速度,很快的,一把把白嫩嫩的根茎,就出现在了他的手上。
“来,使劲嚼!”
有了水就有了力气,云天双手捧着这救命的宝贝,急忙回到了队伍之中,将那白嫩的根茎放入每一个人的嘴巴里,而这种水的味道,顿时让所有人都从那混沌的意识中清醒了过来。
“我还要吃!”
牛博宇现在觉得,这东西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的东西了,爬起身来好似疯了一般,向着那土坡扑了过去,那一丛丛的芦苇草,立刻被他小心仔细的挖了出来。
很快,所有人都再一次站起身,有了一丝力气后,也都开始自己动手挖掘芦苇草根了,而红龙则在云天的搀扶下来到了这片山坡。
“对不起,又是我连累了大家。”
嘴里有了些湿润,红龙忍不住说道,他很清楚如果不是自己突然倒下,唐曦和潘瑶其实还可以坚持一会的。
“别说废话,留着劲挖草根吧,咱们现在是团队,别说连累不连累的话。”
云天拍了拍红龙的肩膀,将一把草根再一次塞在了他的嘴里后,转身向着土坡走去。
这芦苇草根虽然有汁液,但实在是太少了,要想让他们彻底恢复过来,他们要吃下去很多很多。
一边原地休息,一边拼命的挖草根,在这生命无法存活的地方,六个中华战士展露出了他们超强的意识。
终于,六个人再一次倒在地上,那身体里有了水份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虽然现在天空中的太阳是那么的炙热,可六个人还是觉得,浑身上下有有了力气。
“好了,我们到那边休息一下,晚上在赶路吧。”
这芦苇草可不是哪里都有,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些,他们就一定珍惜,所以云天下令,六个人原地修正。
找了一个背阴的地方,六个人立刻倒地休息,不需要警戒,因为这里连动物都没有,更别说是人了。
这一觉睡的那叫一个舒服,直到太阳落山,六个人这才再一次醒过来,头等大事自然是先挖草根了。
又忙活了三个小时,他们不仅吃饱了,还特意的准备了一些,以防不时之需后,这才转身,又一次向着那镇尼城赶去。
有了精神,六个人的脸上又有了些红润了,而面对这一次前途未知的行程,六个人也都心里没底。
但为了战友,他们必须要闯上一闯了。
镇尼城外十里。
虽然依旧是戈壁滩,但到处都是土丘起伏,一座座光秃秃的山峦就在远方。
一些绿色植被坚强的活在这片地上,但低矮的灌木不等当柴,也无法当饮食。
原本,镇尼城还算是富裕和自由,尤其是一条淡水河贯通这里,让整个城市算是非常的富足,当年还是一个很自由的旅游城市。
但是五年前,随着内战爆发,武装分子控制了这里,惨无人道的管理,让整个城市犹如死城一般。
一列由十余辆悍马车组成的车队,浩浩荡荡的驶过这片区域。
这些车子都是前政府军遗留下来的,现在都被改装成为了装甲车辆,架设着机枪。
一个个武装分子或站或坐,手中AK47虽然破旧,却依旧是伤人的利器。
滚滚烟尘中,这车队就驶过了眼前的区域,而此时几个人就趴在那里。
他们就是赶到这里的云天小队,六个人隐藏在土丘之后,看着那悍马的车子。
有心想劫一辆,但是对方人数太多,而且这里距离镇尼城太近。
一旦枪声响起,且不说援军,单是那二十公里的BM-21式火箭炮,就直接将他们绞杀了。
“这都是第三队了,他们就不落单嘛?”
趴在最前沿阵地,牛博宇忍不住问道,他们已经这样爬了一天了,可过去的三个车队,最少的都有十辆悍马组成。
这么多人,就凭六个人根本不可能一次性干掉,尤其是那焊着钢板的悍马,简直武装到了牙齿,除非火箭炮才能毁了他。
“否认你以为这个城市还会在吗,五年里,我们绝对不是第一个来过的特种部队。”
李清扬就趴在不远处,看着那一辆又一辆驶过的车子,他冷笑着说道,很显然这些家伙是吃过亏的。
“那怎么办?就这么一直等?”
牛博宇吐了吐嘴巴里的沙子,这一阵风吹过来,整个人立刻干枯了。
“如果天黑之后还没有动静的话,我们就潜进去。”
云天看着那戈壁滩上,这热气已经在他们的眼前形成水纹,有的时候那好似一条大河般的热气,让他们感觉到嗓子更干了。
“恐怕想潜进去没有那么容易,我以前曾经研究过这个国家的战争,我记得这个城市周围,埋了很多地雷。”
就在这时,一直都没有说话的红龙则开口说道。
作为国防大学高材生,他的毕业论文就是关于这个国家的内战,对于战场的指挥分析,以及战胜和战败的原因都做了研究。
对于这里依旧是记忆犹新,因为边看着幅员辽阔的城市以前拥有几十万人口,但现在早就物是人非。
作为大本营,对方必须要把平民留在这里,但是广敖的戈壁又不可能建立围墙。
于是,他们就找来了很多很多地雷,直接把整个城市都包围了,除了几条公路被严密把守起来外,其他的地方,就是雷区。
每年都会有很多生活不下去的居民试图逃离这里,但是无法硬闯那些路口,他们只能赌运气,结果基本上都死在了那雷区里。
“把整个城市都用地雷围起来,不太可能吧?”
牛博宇听到红龙的话后,不敢相信的说道,这幅员辽阔的地方,会有多少地雷呢。
“没错,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前政府送给他们的大批物资,据说之前他们囤积了大概一百万枚美制M14地雷的仓库被挖掘出来了,而且其中很多都是塑料制作的早起版本,探雷器都无法完全寻找到。”
红龙点了点头,在74年美国弃用M14地雷之后,就将数千万枚地雷全部出售全球各个地方,而这里就有一百多万枚的存货。
除了这些地雷之外,还有苏制TM-46反坦克履带类等各种早起的地雷,埋下去后,简直比铜墙铁壁都好用。
“怎么样?这你行吗?”
如果不是红龙,他们绝对不会知道还有这么一回事,云天用肩膀撞了撞牛博宇,他可是雷震子的高徒。
“别开玩笑好嘛,那东西埋在地下面,这么多年来了,早就和大地融为一体了,别说我了,就算是我师傅来也没用。”
牛博宇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他那里有那么厉害,否则中越边境的地雷早就排完了。
“好吧,看样子我们只有继续等了,看看在我们没有被烤干前,会不会遇到一个倒霉虫呢。”
现在要想进去,可是非常的困难,但在这里要是能抢台车子也可以。
一夜间最少也能开出去百十公里外,劫几个其他的据点也是好的。
“看样子倒霉虫来了。”
就在几个人心中嘀咕,还不知道要趴到什么时候,突然潘瑶的声音从耳机中传了过来。
这一声,顿时让所有人的精神为之一振,立刻向着左手边望了过去,远处一阵烟尘,在落日的余晖中犹如狂奔的野牛一般。
潘瑶趴在一处高地,透过狙击镜清楚的发现,驶来的正是一辆悍马越野车,那同样经受过改装的车子,不断随着土路的起伏而颠簸着。
土黄色的车身,也不知道是因为脏了,还是本身就是这样的保护色,而它前后左右也都没有其他的车辆了。
这突然而至的车子,立刻让所有人都看到了希望,只要截下它就可以赶往别地了。
“唐曦,准备好了吗?”
他们在这里,距离城市太近,尤其是那巡逻队,如果枪声响起一定会第一时间赶过来,所以要劫车,还要故技重施。
“准备好了。”
一个石头后面,唐曦穿着一件黑袍,这是红龙从上一个据点找到的东西,也算是他作为特工的一个习惯。
“好,那就小心了。”
云天也此时也只有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唐曦的身上,而另一边,趴在一堆乱石之中的李清扬也准备就绪。
这一次李清扬所携带了两把武器,一把是德制G36K型短步枪,枪托可以后折叠,方便携带,同时配备消音器和40毫米AG36榴弹发射器,另一把则也是MG36的分支轻机枪,加厚的重型枪管、200发弹鼓以及折叠式两脚架,让火力更猛。
现在,他正端着自己的短步枪,透过红外线瞄准镜,看着缓缓驶近的车子,如果一旦有问题,他是消音枪,就是唯一可以使用而不会暴漏的武器了。
所有人都在期待,能否抢下这台车子,可是他们是否能继续战斗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