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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娇看着镜子里白发苍苍的人影,再看看空荡荡的屋子,觉得这一辈子过得还真是苍凉。
她从少儿时代,从青春年华,到白发苍苍,从来都是一个人。
没有人关心她想要什么,从来都只想着从她这里得到什么。
为什么同样是于家的孩子,就因为她是女孩儿,是姐姐,就理所应当为弟弟奉献一辈子。
从小,家里条件不好。
她从六岁起要早早起来帮家里煮饭炒菜做猪食。
管大人的饭菜,管家里的猪、鸡、鸭,平时除了做饭洗完扫地,收拾家里的一切东西,还要上山打猪草,也是家里穷,买不起牛,不然,连牛草也要一起割了。
而只比她小一岁半的弟弟什么也不要做。
对这个,她当时很有意见。
妈妈说,弟弟还小,才四岁半,哪能帮你干活?
可是她忘了,她四岁多的时候,矮矮小小的,够不上灶台高,就要架着一个椅子生火做饭了。
爸妈每天去山上干活,要不是开荒,就是种地,家里田地少,只能多开荒。
她后来长大了,回想这一段日子,知道爸妈也很辛苦,她应该多做一些,多做一些,没什么干洗,可是为什么,从来干活儿的人都是她?
她十岁,弟弟八岁。
那个时候已经在上学了。
家里交不起学费,因为她哭着喊着要上学,爸妈好不容易答应,带着她去学校。
第一个学期,向学校赊欠学费,第二个学期再去,弟弟不高兴了。
因为上个学期老师在学期末尾的时候,让姐弟俩回家拿学费。
全班也不止他们两个被赶回家催学费,可是弟弟就是觉得颜面无光,第二个学期再开学,说什么也不愿意赊学费。
而家里的钱,刚好够交一个人的。
爸爸说:“娇娇啊,女孩子家读那么多书没有用,只要长得漂亮,手脚利索,将来找个好人家了就行,要不咱就不读书了?”
她不肯,可是胳膊拗不过大腿。
最终还是辍了学。
天知道,她看见别的孩子在校园里拿着课本大声读书,多么想自己也是其中一个。
她的成绩一向都的班级第一,老师最喜欢的学生就是她。
她打猪草的时候,悄悄从教室后面经过,悄悄躲在外面听课,被老师发现了,老师并没有骂她,反而把用过的课本给她。
她宝贝似的收了起来。
可是家里忙啊,忙的没有时间让她看书。
那几本书,带着老师怜悯善意和期望的书,就这么被搁置。
然后她的日子就在家务和琐碎中度过。
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却不知道忙出什么效果,家里的条件一直那样,就算做死了还是那么穷。
她搞不懂,她每天这么累是为了什么。
弟弟要写作业,弟弟要买连环画,弟弟要买玩具枪,弟弟要看动画片……弟弟要做什么都可以,她却只有干活干活。
她也不是没反抗过,自从辍学,她就在家里沉默起来,又一次故意不给猪喂食,妈妈回来之后听见猪叫得那么惨,劈手就是一巴掌。
“你作死啊,成天儿就知道玩,猪饿了你没听到吗?”
猪饿了她着急,她饿了也没见她这么着急。
她饿了,病了,从来都是挨过去,妈妈从来不关心,猪养大了可以用来卖钱,她吃了饭买了药能给妈妈什么?
就是浪费粮食浪费钱。
也许要不是她还有点用,能帮家里的事情做好,妈妈估计不给她饭吃。
日子熬啊熬,好不容易过了下来。
终于到了她十五岁的时候,她迫不及待地跟着同村的姐姐去打工。
学做裁缝,从开始的剪衣袖,钉扣子,到后来能完整地裁出一件衣服。
她在厂里表现好,手脚勤快,被一个大姐看重,要教她做衣服,当时那位大姐很有名气,是厂里做衣服最好看的裁缝。
她很欣喜,忙不迭的答应,从此跟着大姐好好干活,加班加点,手脚勤快地在大姐手下学着。
二十二岁的时候,经人介绍,她认识一个隔壁厂子的小伙子,两人慢慢走到一起,除了一年多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于娇带着人回家,爸妈一听对方的工资比于娇还低,坚决不同意。
“只要我还活着一天,你就别想嫁他,于娇,你死了这条心!”
于母坚决反对,甚至以死相逼。
于父也在一边道:“娇娇啊,这件事情咱们再商量一下,我从小就跟你说,女孩儿嫁人跟第二次投胎一样,你怎么都要找个经济条件好的,家里有钱的,像你这个有什么用,钱都没你多,你还是想想吧,难道你要嫁过去养着他一家人?”
她反驳了,可最后没用,爸妈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搞得那个小伙子见了她就躲。
爸妈想把她嫁给有钱人,因为她样貌不错,性子不错,陆陆续续拜托别人给她介绍那些有钱人、老板之类的。
也有人相中她,可是她怎么也不同意,就跟他们死拧着。
这一拧就拧到三十岁。
三十岁那年,二十八岁的弟弟忽然肾脏衰竭,住进医院。
怎么治也治不好,最后医生说要给于子华换一个肾脏才行。
全家人都去做了检查,最后确定,于娇的肾是最合适的。
于娇割了一个肾给于子华,虽然对于这个弟弟,她一向羡慕嫉妒,有时还有一丝丝恨,可再怎么说,他也是她弟弟。
她不能看着他去死。
再说爸妈也不会同意,他们生怕她不肯,那段时间看着她,就像看犯人一样,生怕她带着钱跑了。
弟弟的病好了,但是也花光了她这么多年的积蓄。
他的几十万手术费是她总十五岁出来攒下的积蓄,她省吃俭用,一分一分攒下来,一分没落下。
三十岁,丢了一个肾,身无分文。
她想她该嫁人了,可是这个时候,除了那些带着孩子的鳏夫,好男人都被别人抢光了。她上哪儿找个人嫁了?
总不能随便抓一个就嫁吧。
她没找到,这样又过了五年,她三十五岁,再次碰到当年那个跟她谈婚论嫁的小伙子,人家手挽娇妻,带着小孩,笑得一脸幸福。
她转过身,不敢看他的脸,回到家里哭了一夜。
要不是当初差了那么一点点,她就是他身后幸福的小女人,可是一切都毁了。
被爸妈和弟弟毁了。
她离开原本打工的城市去了一个谁不知道的地方,再不跟家里联系。
谁知命运就是这样爱开玩笑。
十年后,于子华竟然也搬到她所在的城市,遇见她。
“姐,爸妈都死了,你都没有回来奔丧,真是不孝啊!”
爸妈死了,于子华指责她不孝,可是她竟然没有愤怒,真的一点儿感觉都没有,怎么会这样呢?
听到爸妈死了,她竟然一点儿也不悲伤,真的一点儿难受都没有。
“姐,你真是厉害,当年一走了之,我后来病了想找你都找不到。你这些年应该过得不错吧,我就惨了。”
于思华跟她诉苦,这一打开话匣子就停不下来:“姐,我现在也不求你帮我,你帮帮你侄子就好。”
于娇冷冷一笑:“我管不着!”
她这一辈子,从小就是爹不疼娘不爱的,为父母,为于子华付出了多少,到现在孑然一身,凭什么要管他的儿子?
又不是她儿子!就是她儿子,也不会一直管着。
“姐,求求你,你要不管,富贵就要死了。”
于子华一个近四十岁的男人竟然呜呜地哭了起来,像小时候一样,觉得自己受了委屈,靠哭来发泄,只要她哭了,爸爸妈妈姐姐什么都会依他。
“姐,我就富贵这么一个儿子,你当年也见过他抱过他,老于家就这么一根独苗啊。”
于子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仿佛他自己就要死了一样。
他老婆也听说于子华有这样一个姐姐,知道救儿子的希望在此,也跟着哀求。
于娇从他们的叙述中知道,于富贵交了个女朋友,这个女朋友长得漂亮,可是喜欢赌钱,吃喝玩乐,什么都粘上了,于富贵跟着她一起,也变成一个四六不分的不着调少年。
有此他女朋友输了钱,出来找付富贵,带着她到赌场这里签了一份高利贷协议,哄得于富贵签字,拿着钱走人。
于富贵没处跑,被放高利贷的人抓起来,切了一根手指送回来,一起送回来的还有一句话――“不想人死,就送十万块钱过来。”
于子华哪有十万块钱,正火烧眉毛,遇上于娇简直是遇上了救星!
“姐,借我十万块,先救救,我一定会还你的。”
于娇心里不愿意,但耐不住他哀求,自己又莫名其妙地心软了。
于子华拿到钱,把于富贵捞出来。
结果于富贵死性不改,又去赌钱。
再次找到于娇借钱的时候,于娇很愤怒。
于子华却说:“姐,反正你没结婚,没孩子,将来你的一切还不是富贵的,把钱给他,他也好给你养老不是?”
养老……
于娇讽刺一笑,她现在老了,什么都没有了,当初说要给她养老的人在哪里?
其实于富贵根本就没有赌钱,她给的钱,全部被于子华用了,开了一家火锅店,用她的钱做启动资金,现在,人家开了好几家连锁店是,生意好得不得了,一家幸福,儿孙满堂,她一个人孤零零在养老院。
她这一辈算是被爸妈和弟弟坑死了。
她不甘心啊!
于娇扯出一个个难看的笑容,这辈子,她失去的太多了。
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却还没看清家人的本质。
这个世界上谁会替你考虑,谁会心疼你?
谁会一心一意,挖心挖肝为你?
除了你自己,谁也不会为你考虑,至少她那样狠心的家人不会。
于娇讽刺一笑,她怎么活到现在才明白,才想到要对自己好。
可惜明白的太迟了。
她一辈子想太阳一样燃烧自己,却没得到幸福。
她是那么渴望幸福,那么渴望有人能宠着自己。
却始终没有得到。
现在她白发苍苍,垂垂老矣,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亲人。
独自体会晚景凄凉的味道,独自踏上黄泉之路。
咽气的那一刹那,心里全是不甘。
为什么她活得这么惨?
她为什么不能为自己活一次?
人生中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她都没有做啊。
于娇咽下最后一口气,心里涌起一阵强烈的愿望:
她要上学,要嫁人生子,要儿孙满堂,管于子华去死。
她要为自己,只为自己幸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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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娇几乎要叹息了,这样低的要求,竟然还要用灵魂做代价,换一个幸福的机会。
这就是被压抑虐待,心地善良,被欺骗被蹉跎了一辈子的女人。
若是于娇稍微狠心,早早想通,甩开爸妈和于子华,早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心被伤了,又没有足够洒脱的心来应对,找不到心灵的归属,找不到人生的价值,还因为残留的亲情被左右,狠不下心,所以才会一生悲苦。
白娇稍稍清理一下就明白了。
“唉!”
长长叹了一口气,白娇笑了,觉得自己当真接了一个好做的任务。
现在是她离开于家去城里打工当裁缝的时候,十五岁刚刚好。
白娇想,等她赚到第一笔工资,就可以离开县城,到一个于家人找不到的地方。
到时候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找个人嫁了就行。
可是转念一想,于娇似乎对上辈子那个隔壁厂子的小伙子挺满意,她要不要考虑一下?
于娇的回忆当中,对这个人一直耿耿于怀,她应该可以帮着把人钓到手的。
不过,也可以等到二十二岁的时候再回来。
也许期间她遇上更好的男人呢?也可以考虑别人嘛。
……
首先还是要赚钱,离开这里。
然后上大学,找个好人嫁了,生儿育女,住大房子,做大生意,在于家人看不到的地方幸福,或者当着他们的面幸福。
白娇打算好了,收拾了手上活儿,回到职工宿舍。
今天刚来,一整天都在厂子里,拿剪刀剪衣修边。
大大的剪刀,把手都抬酸了。
白娇洗了脸,爬上床倒头就睡。
实在是太累了,一个晚上连个梦都没做。
第二天起来,白娇先去街上跑了两圈,打了两套太极拳才回来。
估摸着时间到了,才进了厂里,开始一天的工作。
拿起软尺做了一个标记,把衣服摊开,一件件剪下去。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点手生,但剪了一会儿,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
每天剪完地上那一堆衣服就可以休息,标记瞥了一眼,大概每天要剪八百到一千件衣服。
所以拿剪刀的手,真的会很抖。
白娇的抬手看了看,这双手早就长满厚厚的茧子,从小到大什么活都干的人,哪会有一双白嫩纤细的手?
一层层厚皮和一道道刀疤刮痕。
白瞎了这么纤细的骨架和漂亮的手型,都毁了!
以后,她要好好保养这双手,可不能再这么折腾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