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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不是遭小偷,而是他带女人回家了。
难怪,酒会还没完,他便离开了……
就这么迫不及待吗?
隔得太远,与暮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她竟奇怪自己能够这样的平静,仿佛对方是谁,都跟她没有多大的关系,而她想要做的只是上去收拾行李,然后直接走人。
见他居高临下地望着她,她什么都没有说,往楼上走去,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没停下脚步,仿佛他是空气。
脚刚踏上他身后的一级阶梯时,他拉住了她的手,问:“去哪里?”
“房间。”她说,“你放心,我不会打扰到你们。”说完将手腕从他的手掌心抽离,上了楼。
与暮意外地碰见了那个女人,两人擦身而过并没有言语。
离歌走到傅致一的身边,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心想,那女人也没有传说中那么好看,不知道是怎么勾引得傅大少爷好几个月没有出去拈花惹草,筱大小姐抱怨连连,害怕傅大少会心有所属。
她回头看了眼丢在一楼地上两人的衣服,还有一瓶打碎的香水,这样的情况,只要是个女人都会想歪。
可事实不过是今天她不小心打翻了自己硬要傅大少送来的香水,虽说香水好闻,但沾多了,自然会嫌腻。
她就这样抱怨了一声,也不知道傅大少爷怎么了,直接将她的外套给扯掉,像个孩子似的跟她打闹。
他们是从小一块长大的朋友,好得跟兄弟似的,不分男女,彼此的身体都不知道见过多少次了。
当然也有一时克制不住上过床,可那是在以前,自从她知道傅大少爷有筱大小姐这门“亲事”之后便全身而退,再也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
看着地上凌乱不堪的样子,再想起傅大少爷突然的“人来疯”,她用手肘轻推了一下一边的傅致一,问:“你不会是故意弄出这样的场景给别人看吧?”
从小一起长大,虽然他这人在商场上心思隐藏慎重,但在感情方面就是个风流少爷,让人一看就透。
他冷哼一声,没有回答。
离歌也轻哼出两个字:“幼稚!”
与暮坐在房间里收拾东西的时候其实是心不在焉的,迪欧不习惯有陌生人在家,老早便趴在她的房间里睡觉,见她进来只是轻扯了一下眼皮,又趴着睡了过去。
要收拾的东西也不多,她只要收拾简单的衣物,明天再请人过来帮忙把其他东西都搬走就好了。
收拾的时候她才发现梳妆台的抽屉里有几串价值连城的蜜蜡手串、质地极好的玉镯子……
这些都不是她该有的东西,刚住进来时,也没有在抽屉里发现过。
仔细想想,自己有几次看见傅致一从她的房间里出来,问他进去干什么,他说看看而已。
她没放在心上,现在想想,他是故意将这些东西放在这里的吧?
有意无意,对她来讲都不没有什么意义了。
与暮提着行李箱走出去的时候,迪欧还是懒趴趴地睡在地上,看见她走,以为只是暂时好玩,一点都没有跟来的意思。
与暮走到它跟前拍拍它的脑袋,说:“懒东西,我们该走了。”
它略微抬了一下眼皮,“嗷”了一声,又闭眼睡了过去。
该不会连迪欧都对傅致一有感情了吧?
与暮撇撇嘴巴,有些无可奈何,眼睛再对着房子扫视了一圈,提着行李要离去。
此刻迪欧却“嗖”的一声跳起来跟上去,好像还没睡醒,摇摇摆摆跟着她下楼去了。
下了楼,她才发现傅致一和那个女人还在,两人都没说话,倒是那女人听见声响转头好奇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在傅致一耳边说了什么,那家伙连转个头都没有。
与暮本还想招呼他一声的,见他这个样子,便也没那么自作多情,只是交代道:“还有东西我明天会叫搬家公司过来搬,钥匙我明天会还你,要是你没空的话,我会放在卧室的桌上。”
说完,她拉着行李领着迪欧出门了。
她租的地方离上班的地方比较远,因为四海阁在市里最繁华的地段,周边的房子租金贵得出奇。
最初,与暮没想到这么快就搬过来,房间里什么也没打扫,一向爱干净的迪欧很嫌弃,不愿意进来,与暮只能留它在外面蹲着,大晚上的,自己将房子彻底打扫了一遍。
据说女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打扫房间,与暮如今深有体会。
心情不好时,她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可打扫房间,因为忙碌所以没有时间去想其他一些东西,那在心底沉淀的闷气居然释放了一小部分出来。
终于将能做的一切都做完了,等她回过神来,竟然已经十点多钟了。
一天没怎么吃东西,还做了那么多事,竟一点都不觉得饿。
只是突然忙过头了有一些寂寥,与暮听见门外有东西在蹭门的声音,她讶异地打开门,才发现自己居然糊涂地将迪欧锁在了外面。
与暮摸着它的头有些歉意又有些感触:“这么久,唯一陪在我身边的就只有你了。”
与暮觉得既然自己已经从傅致一的别墅里搬了出来,那么四海阁的工作也自然不应该去做了,她没有直接去四海阁辞职,而是直接打了辞职信通过邮件发了过去,没有得到回复,她也没多在意,打算过几天,完成前一次没出去旅游散心的计划。
小倩是在她出去旅游的前一天与她联系上的,两个人约在了市中心的一家咖啡店。
与暮进去的时候,小倩已经到了,见她进来,朝她招招手:“这里,我帮你点了杯摩卡。”
与暮坐了过去,将风衣脱掉,只穿了一件白色V领子的毛衣。
小倩打量了一下,笑道:“你的状态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得多。”
与暮笑了笑,不知道怎么答话,小倩又说:“不过好像是瘦了一些,下巴都尖了。这样反倒比较好看,现在的女人想瘦都瘦不了。”
“果然会说话。”与暮微笑,“哪有人说瘦了都好的?”
小倩搅动着放在杯子里的咖啡勺:“是因为小傅爷吗?”
“……”
“你啊!”小倩忽而瞪了她一眼,“上次我不过是随便说说的,你怎么这么快就行动起来了?再怎么说也得观察个十天半个月的。我总觉得小傅爷对你跟对其他女人不一样,说不定到最后有戏呢?你这样不是白白浪费了机会?”
“有什么好浪费的,其实你不说,我一直都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只不过是少了个人提醒罢了。”与暮说,“我们都知道傅致一有女朋友,就算再喜欢也不能那么光明正大地去破坏他们的关系,我也不想当小三。”
与暮淡淡地道:“我一直都觉得我跟他之间差距很大,是那种无法衡量的差距,我有自知之明,不想去强求什么,就算我真的有那么喜欢他,也会在必要的时候逼自己离开。”
小倩忽然想起昨天在跟小傅爷参加一个慈善酒会的时候,他身边多出的那个陌生的女伴,不知道有钱人是不是都这样无心,才分开不到几个星期,身边的女人就可以换得随心所欲。
第二天,与暮收拾行李去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地方旅行。
她将迪欧托付给李瑶照顾,临走的时候李瑶还力挺她在外面好好玩,什么事情都不要想,最好在半路上有什么艳遇之类的,帮迪欧找个新男主人。
她只是笑笑,经过两场……应该说是一场半的失败爱情,已经让她对爱情这种东西充满了恐惧。
若非没必要,她一定不会再选择新的恋情。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世上会有闪婚,也许是那些在感情上受到过挫折的女人堕落的一种新形式。
她一点都不怀疑,自己最后可能也会变成这种人。
曾经,我们都期盼一场山崩地裂、死去活来的爱情,懂事了才知道,找个知你冷暖的男人才是一生一世。
与暮第一站去的地方是曾经和谭勋一起去过的城市。
独自走在那条繁华喧闹的大街上,望着那家糖果店,她想起他们路过时,她拉着他进去,要他亲手喂她吃棉花糖。
路过一家婚纱店的时候,与暮盯着里面的婚纱,告诉他:“有一天你要让我穿上的婚纱一定是全世界最美丽的。”
其实美不美没有关系,只不过是想让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的样子。
与暮在火车上的时候碰到一个和她一样站着的没座位的女孩,那女孩看起来很秀气,与暮以为她也是跟自己一样不过是搭短途火车。
没想到聊天的时候才知道,女孩的旅途堪称遥远。
她说自己是去看远在北方的男友的,不过没想到火车票这么热门,只能买到站票。
二十二个小时的车程,一路站过去,别说是个女孩子,就算是男生也受不了这样的苦,问及原因,她只是笑而不语。
大概是因为真的很喜欢吧。女人一旦爱上了一个男人总是愿意做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那些爱远远大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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