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不如订个娃娃亲
这日子过的还算舒适,他以前最不爱的就是惹麻烦,后来主动摊上了个大麻烦,还差点送了命。
好在阎王也嫌弃他花花公子毛病太重,不愿意收他。
一开始帮助顾森山也不是他的本意,纯粹就是为了看个热闹。
后来发现这没心没肺的丫头还真不记得他了,又好气又失落。
记着她干什么呢?没良心的鬼丫头。
老实说顾家的恩恩怨怨他知道的不多,就是也太想参与,哪成想他越是排斥的事情越是来的起劲。
被顾晴菁那丧心病狂的女人给一棍子打昏后,他都觉得这是上辈子欠了顾家人的吧?所以这辈子注定纠缠不清。
得,怕什么来什么。
看到昏迷不醒的人,他就觉得头疼,真是怕了她了,总不能看到她就这么娇娇弱弱的跟朵白莲花似的被她亲妹子摧残吧?
还没等他想办法出去,又被转移的阵地。
连着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见过顾诗若,直到那天她被人推着进来,看到她醒了还安然无恙,季梓翰的一颗心才落了地。
这都什么人啊?光天化日的,还弄绑架囚禁这种老掉牙的事儿。
当她说她想离开这里时,他就知道没辙了,这左看右看就只有他一个勉强算得上是跟她志同道合的人,组建了临时同盟。
出乎意料的顺利,只是在过林子的时候吃了点亏。
他说拼了命也会把她送还给傅云墨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也有那么一点儿喜欢顾诗若,不过更多的是拿她当妹妹一样心疼。
毕竟这女孩儿都说要富养着,唯独这位爹不疼娘不爱的,看着怪可怜,好不容易有个转折点,来了个其他男人,又百般周折。
本不想管,奈何他心软。
其实那天晚上她出来找他的时候,很早他就知道了,只是一直没做声,寻思着吓唬吓唬她。
得勒,没吓唬到她,反倒是把自己吓了一跳。
坐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挺享受这难得的安宁的,尤其是在看到被火光映亮的娇媚脸蛋时,他还在想是不是可以问一个问题?
问问她,如果他早点回来,是不是她身边的位置就会留给他?
哥哥什么的,还是太逊了,他想要的是她身边那个唯一的位置。
妈的,他都分不清这个女人给他下了什么蛊,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材没身材的,可偏偏就在他心上长了这么多年。
不过…
要是早知道第二天会遇见那样的事,他可能会将自己心底的话问出来,也免得落下遗憾。
让她走,不让她过来。
蟒蛇恐怖在哪儿?它不吃人,但是一旦被它确认为猎物,就会将你缠死。
而且蟒蛇的力度不是一个成年男人就可以控制得住的,哪怕多来几个都不是对手。
所以被缠住咬死的那一刻,他都忍不住骂脏话。
靠,他一堂堂七尺男儿还真要这么憋屈的死在这荒郊野岭啊?!
看着她被带走,有那么一瞬间,他恍惚了,放弃了挣扎。
也罢,她安全了就好。
但是…
这畜生的味实在太难闻了,要让他这么窒息而死,真的难以接受,这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摸索着,摸到了尖锐的石头。
都说打蛇打七寸,来玩笑,这畜生皮这么厚,还能打七寸?
毫不犹豫的朝着它眼睛砸去,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掏出了一把锋利的匕首,一刀一刀的格外皮下腹。
直到那蛇血快被放光,没力气捆着他了,他才罢手。
真他妈累!
要不是在国外,他一向喜欢跟着别人去参加野外冒险,在热带雨林中摸索过无数次,他可能还真的要死在这儿了。
没有顾诗若在,他少了个拖累,拖着受伤疲乏的身躯出来时,天色也渐渐暗了。
好不容易跑出来了,误打误撞竟然被他找到了另一条路,链接着一个小村庄。
这林子压根就不恐怖,要说最恐怖的应该就是那条巨蟒,以讹传讹,所以这么多年来,没有人敢进去。
失血过多导致昏迷,醒过来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外面都翻天覆地了。
这个村庄太落后,只有一个电灯泡闪啊闪的,接触不良,其他的彩电几乎没有。
救了他的是个脏兮兮的哑巴丫头,看她那么害怕的盯着自己,季梓翰就纳闷了。
他长得很丑吗?被蛇咬了的也是看不见的地方,这张脸还是没问题的啊!
不甘心,咧开嘴喊,“怪丫头,你过来,我又不会吃了你”
那丫头哆哆嗦嗦的过来,还时刻警惕成她,他有这么饥不择食吗?这种跟泥鳅一样的货色,怎么可能看得上眼?
顿时失了兴趣,也懒得多说。
准备走的时候,无意间看到她被按着打,什么难听的话都落在了她身上,尖锐的小石子砸破了她的头。
就那一瞬间,他恍惚看到了顾诗若额头被顾森山砸破了,落寞的离开,孤孤单单的背影看着可怜。
所以他决定将人带走,驱赶了那群人,并且将为首的男孩揍了一顿。
带着她离开了那个小村子,好不容易才回到了市区。
本想着要去探听顾诗若的事,奈何这怪丫头到了市区以后害怕的不得了,愣是不愿意离开他身边。
放水让她洗澡,让她换了身干净衣裳后,才发现她还有张清秀的脸蛋。
只是看着太瘦了,他的衬衫在她身上就像是裙子,肥大又宽厚。
露出的两条洁白无瑕的大腿,看得差点令他感觉气血上涌
。
看不出来平时脏不拉叽的人,洗完了澡换了身衣裳似乎还有副好皮囊。
为了帮助她尽快适应现实社会,季梓翰愣是消磨了几个月的时间,看着她跟过去完全不一样,跟脱胎换骨了一样。
身材也渐渐有了曲线,玲珑有致,皙白的脸蛋嫩滑似婴儿的皮肤。
他这无意中还捡了个宝贝?
季梓翰给她取了个名字,叫霁雯,平日里他还是喊她小哑巴。
后来,他才去打听了顾家的事,得知顾夫人死了,顾诗若也…死了。
整整一个多星期他没说话也没吃饭,怎么可能呢?那丫头不是被带走了,怎么会死了?
听说是掉下了悬崖,已经葬身了大海,季梓翰就觉得这都他妈的是在放屁!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凭什么说她死了?
混蛋!谁说她死了?!
伶仃大醉之际只觉得热,有个冰冰凉凉的东西在他身上游走,无异于是点燃了他身体里的火。
他像来就不是个爱委屈自己的人,用力一扯将人抱到怀里,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水到渠成,权当是做了一场春梦。
第二天醒过来,他发现臂弯中沉睡着的人时。
真是疯了,小哑巴?
烦闷的挠了挠脑袋,搞什么?他怎么会跟这个女人上了床?
看到她醒过来,睁着一双无辜莹润的黑眼望着他,原本想好的措辞都被吞回了肚子里。
发生那事后,他就一直躲着小哑巴,怎么着也想不通两个人怎么就滚到一起去了
…
最五雷轰顶的事发生在两个月后,他发现小哑巴怀孕了!
简直要逼疯了他,怎么一次就中?这命中率未免太高了!
板着脸格外严肃的告诉她,“霁雯,我是不可能娶你的,这个孩子你还是打了吧!”
他心虚的都不敢对方的表情,只知道她跟丢了魂儿一样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夜半三更经过她房门口时听到里面压抑的呜咽声,听着莫名觉得心脏不舒服。
第二天一大早,他没看到人,只看到了桌子上的字条。
――我会去打掉孩子的。
坐立不安了一个上午,他跟疯了一样一家医院一家医院的找,终于找到了她。
不顾阻拦推开了手术室大门,看着躺在手术台上默默流泪的人,想也不想的就给了医生一拳,将人紧紧抱在怀里,“小哑巴对不起,是我不好,这孩子咱们不打了,生下来,我们马上就去领证结婚好不好?”
他确认他对小哑巴的感情是特殊的,虽然管不住下身糟蹋了人闺女,但是他还良心未泯,知道做错了事就得负责。
废话不多说他就跟霁雯领了证结婚,成为了十足的妻奴,百般呵护着她肚子里的孩子。
男人心中都有一束白月光,他也有。
可是他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他会想念白月光的美好皎洁,可是他也会脚踏实地的好好栽培着身边娇嫩的红玫瑰。
一晃四年,光阴如梭。
他原本是带着霁雯和自己的儿子去了美国生活,后又回来了,因为霁雯想念中国。
带着他们母子俩逛商场的时候,无意间撞到了另一个人,他惊诧的唤道,“顾诗若?”
“你还活着?”
“你还活着?”
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说出了这话,末了他觉得好笑,在看到她身边的男人和两个孩子时,终于释然。
“现在过得不错啊”
顾诗若的幸福遮掩不去,也是假扮不来的,她笑了笑,“你也是啊!这是你的太太?”
十分霸道的将人揽在怀里,挑眉道,“这是我的太太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们两就是没免去俗套,因为她救了我,所以我无以为报以身相许,将自己嫁给了她,还把心也给了她”
一番话逗笑了在场的人,连傅云墨那个死面瘫脸上都出现了可疑的笑容。
把自己的儿子往前推了推,说,“这是我儿子,季曜琛,四岁半”
别说,他和顾诗若的无缘,可能要靠着下一辈来完成。
一向眼高于顶的季家小少爷一看到傅念卿就两眼发亮,主动示好,跟个小绅士一样,“你好,美丽的小姐”
傅念卿只牵着自家哥哥的手,压根没理他,季梓翰摸了摸鼻子,说道,“这孩子都隔哪儿学来的这一套?”
“上梁不正下梁歪”
这冷不丁的补刀令季梓翰狠狠的瞪了傅云墨一眼,看着自家没用的儿子总想往人闺女身边跑,他又觉得丢人。
先前的恶气还没出,他以前栽在顾诗若身上,现在自己儿子栽在她闺女身上。
一拍大腿,得嘞,那做不成夫妻就做亲家,让自己儿子娶回了这面瘫的女儿,天天欺负她。
提议道,“你看两家也有缘的紧,不如办个娃娃亲?”
顾诗若都还没说话,傅面瘫就将妻女护到了身后,冷笑道,“你想得到挺美”
他不仅想得美,他还做得漂亮。
甭管这傅面瘫怎么想,他就权当他们夫妻俩答应了,是越看傅念卿越像是自家儿媳妇儿,这傅面瘫家的基因确实好,难怪自己这气性高的儿子死活就赖上了人闺女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