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还在怀疑什么?是因为也在昨天她的父亲出殡时那双悲痛到绝望的眼神?还是三天前她置放在餐桌上的那瓶砒霜?或者说她的经历必然要扭曲一直为之热忱的价值观?我轻轻地闭上眼,任时光急促倒流,极力地想用我的所知去概括她的人生。
第一次见面是在十二年前在我南方小城的家里,她有些羞涩地躲在迟天成身后。她那么的娇柔,迟天成却一米八几的个头,这样的出场显然是最好的解释。她极其礼貌,知道做客的所有规矩,很快得到全家人的一致认同。几天后她的走便把气氛渲染得有些依依不舍。我们全都出动,挥手作别,她的姨娘更是亲切地挽起她的手,说:“常来玩!”
不想这句话很灵验,不到半年的落叶的日子,也在我无意间从父亲和母亲的交谈中获取了她的一个秘密后,她又来。是独自一个人来,仿佛没了去处,只能选择这样的一种栖身方式。而我是懵懂少年,只知道争强好胜地去搏自己一个又一个的高分,她的状况实在无心理会。
上高中仍名列前茅的我,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事,使得在学校的处境变得有些艰难。我常有写纸条记学习要点的习惯,那次考试不知怎么回事掉在了桌下,结果被监考老师发现。于是班里沸沸扬扬,我的优异的成绩一下子变成了舞弊的产物。虚荣心极强的我终于瞅准机会,用锥子蛮横地戳穿了那位监考老师停放在校园里的单车。
报复行动很顺利,神不知鬼不觉,可是日子依旧阴霭,到哪都抬不起头。像所有十六岁的少年憧憬未来的同时,渴望得到别人的信任。她那善于捕捉的目光,仿佛窥透了少年的内心世界,很巧妙地让人敞露心扉。
几天后,班主任在教室里澄清了那场考试的误会。我感激之余,主动向监考老师道歉。而她,顺理成章地占据我的生活。
我差点要把那个秘密悄悄告诉她的时候,她又走了,令人空荡荡地无限失落。还好,寒假有个春节,闹腾过后,她又来了,并且也带来了一个秘密。
这一次的迟天成看上去很欣喜,放下所有男人的坏毛病,在她跟前卑躬屈膝。我们打牌,她有时会出错,换到早先,迟天成定会不依不饶,恶语相加。他那成年后还留有的孩童的劣性,稍稍有了收敛。我替她暗自高兴暗自忧郁的空儿,迟天成为了生意上的事走了。
那一年的春天降临得很早,来得突然。雨水从屋檐上像珠帘似的滴落下来,在地上敲出了悦耳的音符,孤身的她会不由自主的哼起儿歌,秘密便不攻自破。接下来我们用欢欣的心情,迎接一个新生命的诞生。
不料,天公不作美,我们等来了厄运。父亲在一次出车的途中遭遇意外,死亡的阴影乌云密布般瞬间笼住了我在南方小城的旧宅。
我望着父亲修饰过的一生的面庞,跟着大家在暗黑中长嚎,却没有泪。直到父亲入棺的那天,我抬着他松散了脚趾头的腿,干瘪瘦枯的身子一点点地没入,最后离了他,我的泪才簌簌不止。
因了这一送阴阳相隔;因了这一别人鬼殊途;因了他瘦削的脸廓还没来得及烙印;因了他的严厉他的教诲太少太少;因了他一个人带着我远行的呵护;因了他一个人肩挑家庭重担的责任;因了他病时的一个阳光下我没有由心地替他端来一杯茶,那至今还深幽的眼神;因了他倔强地在血泊里极苦地挣扎着破败的身体,而我却无知地在享受着生命的欢愉;因了从今往后没了他,没了撑持,只能茫茫无助地在这残损的世间流离我因了我的因了,泪如泉涌。
然后她悄悄地握住我,依旧从容,一边还不忘宽慰母亲:“先走的是幸福之人。”她的话语平淡而诚挚,又及悠远。
我就这样看着死亡从眼前昂首地走过只有一线之隔,嗅到空荡的霉气暗流般地涌入腐蚀性的茫然黑暗中。成长的日子,便开始惦记死亡,无心学业。
更在一个很普通的清晨,我无意中抠到了左鼻腔内的血管,鲜血如水柱般地涌出,然后失明,昏厥。在无光的黑暗中,我透过深沉的窟窿,仿佛看到自己有如父亲一般平躺着,难看地呲牙。我的身体在飘忽,只有隐约的声音萦绕耳边。
成长与死亡在分秒的对抗,是她用竭力的呼喊唤醒了我。她艰难地环绕着我的头,让我昂起脸,又用右手支起我的胳膊。我无力地卧在这个臂弯里,静静地体察温软的香。
我和她一同住了院,迎来新生命。她在照顾小宝宝的同时,不忘陪伴我。有一次她忽然温柔地笑,说:“你看窗外的那棵松。”
我转过脸去,果然看到一棵苍天古树,一千年了,仍旧孜孜不倦繁茂地生长着自己青春的枝叶。
“你知道松树为什么会四季常青吗?”我随口应:“不知道。”
“传说唐僧当年取经,为了逃避妖怪的追赶,不小心被松树枝划破了手,松树喝下唐僧的血,从此就长生不老了。”说完,她又笑,绽出两排白色小贝,披着优美卷发的头略略一歪,做出的神气十足了一个小女孩常有的表情。
我突然发现她的皮肤细腻而光滑,眼珠子在浓而长的睫毛下闪着灵动的气息。我说:“表嫂,你好美。”
她轻拍我的手背,格格地又笑:“胡说。”
我不久因为她一个人带着小宝宝回大城市去了,就只能独自回味这一幕,脸上写满了强烈思念她的感情。
临分别的时候,我第一次送她上火车,冷不丁迸出:“表嫂,我会写信你。”她说:“好的,别忘了用功,将来考到大城去。”然后一阵轰鸣,浓烟滚滚,车轮迅速地转动辐条,把离愁飞旋给了我。
后来我真的给她写信,毫不犹豫地把有关她的秘密告诉她。她回信的言语很平淡,说早已知道,由他选择吧,无论如何,她会带大她的孩子。
他当然指的是迟天成,一个耍尽手段视婚姻有如儿戏的男人。我在高考的期间,听到母亲断断续续地谈及有关他的消息。
生意日暮途穷的迟天成终于回到他那更南方的小城的老家,结束了与原配的婚姻,回到她身边。她与他的结合一直遭遇家人无穷地阻挠,最后以家人妥协而告终。
与其说是妥协,不如说是一种宽容。她的家庭应该有宽容的传统,所以她也宽容地接受他,使他摇身一变,一下成了那个城市最大私营企业的副老总。她原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身家数十亿。
四年后,大学毕业的我通过她的关系,也顺利地来到大城市工作。我在一家报社当编辑,谈过几次恋爱,索然无味,便放弃了努力。
又过四年,她开始做媒,不时地骚扰我,希望我成家立业。我忍不住问她:“你幸福吗?”
她皱了皱眉,挽了挽几根垂下的青丝,说:“我曾经爱过,现在有了宝宝,算是一种延续吧。”她的回答过于牵强,我能看到那双明媚的眼里藏着淡淡的哀伤。我的心绞了。
我继续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泡酒吧,混夜总会,有时会邂逅迟天成。他仍旧那么俊朗,却有些发胖,所以一次比一次出手阔绰,加大筹码,散发着始终不减的魅力。我冷眼地一旁观望,知道他迟早会出事。
果然,有一次被我撞到,他为了一个小姐与别人大打出手,伤了两根肋骨。势单力薄的他,好汉不吃眼前亏,仓促逃走。我尾追其后,在“天上人间”的停车场发现他的踪迹。有大颗的冷汗滴落下来,他疼到弯腰,却仍对着手机狂吼:“找人过来!”
我摇摇头,扶起他,知道无论如何劝服不了。几分钟后,他纠结一帮人采取了果断的报复行动。
那个晚上,我没有休息好,徘徊着等待收拾烂摊子。不是为了他,而是不想呆在家里的她担心,所以半夜里我拨通了戚勇明的电话。
戚勇明是我大学的哥们,毕业后不知怎么的,就到了市公安局刑侦处。他神出鬼没地出现,嚇了我一跳。我捶他一下,淡淡地说:“办正事吧。”
他鬼精地,仿佛每个细胞都在活动:“早就给你打点妥了,不过你那个表哥”他停顿一下,组织着措辞:“很狂,居然还要带一个女的。”
我实在不想再见迟天成,可偏偏看着一个女人搀着他,从庄严的国徽下摇摇晃晃出来。我低声对戚勇明表示感激:“改天一起吃饭。”
“不要,我要稿子。”他推搡我一把,笑了笑,临走时随口说:“那个女的——艺校的学生。”
迟天成是真的受伤了,让我有机会居高临下地俯视:“要不要去医院。”他拨开女人,固执地说:“算了。”我知道我的余光可能伤及他的自尊,索性咄咄逼人:“就你这样,还是我送你们吧。”
我送完迟天成,还要送他遗留下来的小姐。“去哪?”我的口气明显不善。“随便!”小姐仿佛觉得今天过于倒霉,没好气地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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