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佳期如梦之海上繁花

第13章 想你的时候(3)

   蒋繁绿却似乎充耳不闻,笑盈盈地对宁维诚道:“现在这世道也挺奇怪的了,原来都是甲方的人向乙方索贿,现在竟然有乙方的人敢向甲方伸手,真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你说是不是,宁经理?”

   林向远的脸色已经十分尴尬,她声线微高,旁边已经有人诧异地转过身来张望,博远的几个同事更是面面相觑。宁维诚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不由得道:“蒋总,如果是我们的员工有任何地方冒犯到贵公司,您可以直接告知我们,我们决不会偏袒。今天业内公司在场的人很多,您这样说必然有您的理由,如果是我们公司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请您指出来,我们会严究。”

   蒋繁绿轻笑:“哪里,贵公司的员工怎么可能违法乱纪,他们都是精英。”

   杜晓苏再也忍不住:“林太太,如果有任何误会,您可以正大光明地说出来,不用这样阴阳怪气。我和您的个人问题,不应该牵涉到我所供职的公司。如果您对我的存在不满,我可以立刻辞职,从这个行业消失。但您的所谓指责,我不能接受。作为乙方的工作人员,我自问没有向新晟公司索取过任何贿赂,请您在说话时,不要信口开河。”

   “哎呀!”蒋繁绿睁大了眼睛,似乎有些吃惊,“杜小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点名道姓说你什么了,还是杜小姐你自己那个……啊,真不好意思,我在国外待了几年,中文不太好,可能用词不当,让你觉得误会。但你说我信口开河,信口开河这个词我是知道的。杜小姐,如果我没弄错,你现在租住的那套房子,是属于新晟公司名下,而且房租远远低于市价,不知道杜小姐对此事有什么感受呢?”

   这下子博远几个同事不由得全看着杜晓苏,目光中全是错愕。

   “繁绿……”林向远十分尴尬,“其实……”

   “其实我先生是出于好心,尤其对杜小姐这样的老朋友,能帮就帮一把。”蒋繁绿仍旧笑容灿烂,“可是新晟是责任有限公司,不用说外子,就是我,身为执行董事和副总经理,也没有权力这样擅自处理公司名下的房产。”

   杜晓苏这才明白过来,又窘又气又恼,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得同事们目光复杂,似乎什么都有。宁维诚也显得十分意外,问:“杜小姐,蒋总说的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那房子是新晟的。”杜晓苏脸色苍白,“我会马上搬出来,你放心好了,我会在二十四小时内搬出。”

   蒋繁绿微笑:“那也不必了,我给三天时间给杜小姐搬家。听说杜小姐新近遇上意外,心情可能不太好,可是自己的男朋友没了,还是不要饥不择食,盯着别人的老公才好。”

   杜晓苏几乎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往后退了一步,却不想正好撞在人背上。那人转过身来,她抬起头,振嵘……竟是邵振嵘,她恍惚地看着他,本能地抓着他的衣袖。她摇摇欲坠,脸白得没有半分血色,几乎就要倒下去。

   雷宇峥不动声色放下手,她的手抓得很用力,就像那天晚上医院里一样。她的眼睛却渐渐有了焦点,她渐渐清楚,渐渐明白,这不是她的邵振嵘,不是她可以依靠的振嵘。她的眼睛里渐渐浮起哀凉,像是孩子般茫然无措。

   雷宇峥微微眯起眼睛,看着蒋繁绿。

   蒋繁绿也十分意外,看着雷宇峥,过了几秒钟,才终于微笑:“雷先生,你好。”

   他没什么表情,冷冷扫了她一眼。蒋繁绿向他介绍:“这是外子林向远。”

   林向远伸出手来,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伸手,几乎只触了触指尖便放下,反手拖过杜晓苏:“向贤伉俪介绍一下,这是杜晓苏。”

   蒋繁绿万万没想到他会替杜晓苏出头,不由得怔了一下。雷宇峥转头就冷冷地对杜晓苏说:“谁敢让你不在这行做了,叫他先来问过我。”

   杜晓苏眼睛里已经饱含了热泪,可是拼命想要忍住,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简直比哭更难看。怎么也没想到他刚才就在旁边,把什么话都听了去。雷宇峥仍旧冷着一张脸:“你不是有房子吗?没时间装修你不知道找人?原来那些本事都上哪儿去了?只知道哭!”

   杜晓苏几乎已经忍不住了,被他锐利如锋的眼风一扫,硬生生又把眼泪忍回去了。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早就过来了,他一转头看见了单婉婷:“送杜小姐回去,明天找几个人帮她搬家。”

   蒋繁绿倒是笑盈盈的:“对不起,我还真不知道,要不那个房子,还是先给杜小姐住着……”

   雷宇峥淡淡地答:“我们家空房子多着呢,用不着别人献宝。”

   再不多说,由着一堆人簇拥着,扬长而去。

   杜晓苏本来十分不安,上车之后才低着头小声说:“谢谢。”

   雷宇峥十分嫌恶:“你就不能稍微有点廉耻?林向远是什么东西,你跑去跟他勾三搭四,就为贪图那点便宜?你别以为我今天是帮你,我是为了振嵘的面子,我不愿意让人家看我们家笑话。我也不指望你三贞九烈,可你也不能这么不要脸,你丢得起这种人,我们家可丢不起这种人。”

   他的话每一个字都似最锋锐的刀,刀刀扎在她心尖上,刀刀见血,扎得她呼吸困难,扎得她血肉模糊,扎得她肝肠皆断,几乎连最后的知觉都没有了。她只觉得难过,百口莫辩。明明是百口莫辩,她却不想分辩别的,只想分辩自己对振嵘没有二心。可是连振嵘都不在了,其他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她只是用力睁大了眼睛,似乎想把心底最后一丝酸凉的悲哀逼回去。她的声音仍旧很小:“我没给振嵘丢脸,我是真的不知道,我回去就搬家,麻烦停一下车。”她有些语无伦次,“我不会给振嵘丢人,不管你信不信。”

   雷宇峥似乎不愿意再搭理她,敲了敲椅背,司机就把车靠边停下了。

   那天杜晓苏是走回家去的,没有搭地铁,也没有搭公交,也没有拦的士。走了好几站路,走得小腿抽筋,她在人行道上蹲着,等着那抽搐的疼痛一阵阵挨过去,然后再往前走。到家后脚上打了两个水泡,她进了家门后才把高跟鞋脱了,赤脚踩在地板上。水泡那里隐隐生疼,才知道皮磨破了,露出里面红色的肉。可是顾不上了,她得把所有东西打包,再搬家。

   她收拾了一夜,才把所有的东西打包完。天已经亮了,她叫了的士去邹思琦那里。邹思琦睡眼惺忪地替她开门,见她拖着大包小包的样子吓了一跳,听她简单描述了一下缘由,更是气得破口大骂林向远。仓促间只得先把东西放下,两个人还赶着去上班。

   杜晓苏一夜未睡,熬得两眼通红,对着电脑屏幕上纵横的线条、数据,只觉得头昏脑胀,只好抽空端着杯子上茶水间,给自己泡杯浓咖啡。谁知还没走到茶水间门口,就听见里面隐约的笑声,依稀是朱灵雅的声音:“哦哟,看是看不出来,没想到是这样子。平常看她,好像人还挺好的呀。”

   另一个女同事的声音里却透着不屑:“这也是人家本事呀,怪不得新晟老是挑剔我们,合作了这么多年,没想到弄出个祸水来……”

   “人家林太太也不是好惹的,你们昨天没听到那个话说得真难听,我们在旁边都脸红,杜晓苏竟然都不在乎。”

   “后来她跟宇天的老板走了,听说当年她进公司,就是上边有人跟我们项总打的招呼。这女人不晓得什么来头,真是有办法。”

   另一个声音却压得更低了些:“人家是睡美人,只要肯睡,当然比我们有办法。幸好她未婚夫死得早,不然那绿帽子戴的来……”几个人一起轻笑起来,隔着门那声音也像刀,一下一下刮着杜晓苏的耳膜,刮得她额角上的青筋在那里跳起来,跳得生疼生疼,可是更疼的是心里。

   她的手在微微发抖,转身往办公室走,踉踉跄跄走回座位,新建了个文档,输入“辞职信”,眼睛直直地盯着这三个字,过了几秒钟,才晓得往上头打字,只是机械地敲着键盘,一个一个的套辞显示在屏幕上。其实她都不知道自己打了些什么,最后她把辞职信发到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信箱。

   隔壁座位都空着,宁维诚又带着同事去新晟那边了,但这次没有带上她。

   她想,原来自己进公司是有人专门打过招呼,那么当年肯定还是振嵘帮自己找着这工作的。可是她终究还是得辜负,她不能在这里了,她懦弱,她没出息,可是她受不了人家这样议论振嵘,这样置疑她和振嵘。她确实懦弱,但她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她得逃开一小会儿,她只想到个没有人的地方去,安安静静地,想念振嵘。

   她只有邵振嵘了,可是连邵振嵘,也不在了。

   杜晓苏的辞职没有获得批准,副总特意将她叫去,和颜悦色地跟她谈话:“晓苏,你的信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你说你身体不好,无法胜任目前的工作,我们也十分理解。要不这样,我们给你放一段时间的假,你休息一段时间之后,再来上班,怎么样?”

   她直直地看着副总,问:“宇天是我们最大的客户,您是不是在担心会影响公司与宇天的关系?那我可以坦率地告诉您,我和宇天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继续留在公司,只怕会对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

   副总十分意外地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笑了笑:“晓苏,你真是多虑了。要不这样吧,你还是暂时先休息一段时间,等精神好点再上班。”

   因为这位副总一直对她挺关照的,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当务之急还是找房子,总不能老跟邹思琦挤在一块儿。她在偌大的城市里奔波来去,跟着中介一层层地看,一幢幢地跑,最后终于租到一套局促的一室一厅。地段不怎么样,房子又是朝西,租金更不便宜,可是也不能计较了。

   邹思琦特意请了一天假帮她搬家,见着新租的房子诸多不满,不由得颇有微辞。杜晓苏安慰她:“反正我只暂时住住,等新房子装修完了,我也就搬了。”

   她决定装修房子,找好了装修公司,带着装修工人去现场,却发现钥匙无论如何打不开门锁了。

   她起初以为锁坏了,找到了物业,物业管理人员却告诉她:“杜小姐,这房子房地产公司收回去了,前两天刚换了锁。”

   她完完全全地傻掉了,直如五雷轰顶一般,只觉得难以置信。过了好半晌才想起来给雷宇峥打电话,但总机不肯把电话转过去,甜美的嗓音婉拒她:“对不起,杜小姐,我不能够把您的电话转接往雷先生办公室。”

   她急中生智,想起给自己寄钥匙的那个名字,应该是雷宇峥的秘书吧。她已经完全没有了方寸,只是失魂落魄,抱着电话,就像抱着最后的救命稻草:“那么单秘书呢?可以接单秘书吗?”

   总机仍旧十分歉意地拒绝:“对不起,单秘书陪雷先生出国去了。”

   她谁也不认识,雷宇峥出国去了,单秘书陪他出国去了,他让人把锁换了。

   他不声不响,就拿走了一切。

   她浑身的力气都像被抽光了一样,搁下电话,整个人深深地窝在墙角,就像受到最后重创的弱小动物,再没一丝力气挣扎。

   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三天,不吃不喝,也不动,就坐在破旧的沙发里,像个木偶。如果真的可以像木偶就好了,没有痛觉,没有思想,没有记忆,没有一切。

   他收回了他的慷慨,他把房子拿了回去,他把她仅存的最后一点念想也拿走了。她没有再做错事,可是他不打算原谅她,她没有对不起振嵘,可是他再不打算原谅了。

   中间她或许有昏睡,可是再醒来,也不觉得饿,虽然水米未进,可是胃里像塞满了石头,没有任何感觉。她摇摇晃晃站起来,走进厨房里,打开煤气,那幽蓝的小火苗舔着壶底,其实壶里是空的,并没有水,她也不打算烧水。

   当时在医院里,妈妈抱着她那样哭,妈妈几乎是哀哀泣求:“晓苏,你得答应妈妈,你不能跟振嵘走,你得答应妈妈。我和你爸爸只有你一个,你要是做什么傻事,爸爸妈妈可真的活不下去了。”

   当时她答应过,答应过妈妈,好好活下去。

   可是没想到有这样难,难得她几乎已经没有力气撑下去了,她真的没有勇气撑下去了。

   她走回卧室去,把床头柜上振嵘和自己的合影抱在怀里。相框冰冷冰冷的,照片还是春节的时候,两个人在家里她拿手机拍的,傻乎乎的大头照,两个人挨在一起,像两只小熊,放大了很模糊。他们的合影并不多,因为两个人工作都忙,聚一块儿也顾不上合影。有时候她喜欢拿相机拍他,可那些照片都是他一个人。

   她还是把煤气关了,因为振嵘,振嵘他也一定很希望她好好活下去。

   他曾那样爱过她,她这样爱他,她不会违背他的意思,她会尽最大的努力活下去。她把头靠在沙发扶手上,昏昏沉沉又睡过去了。

   清晨时分下起了小雨,从窗子里看出去,远处新笋样的楼尖,近处相邻公寓楼乳白的飘窗,都隔着一层淡淡的水汽,变得朦胧而迷离,整座城市被笼进淡灰色的雨雾里。

   雷宇峥很早就醒了,从浴室出来,窗外的天色仍旧阴沉沉的,雨丝还细密绵绵地飘落着。

   他换了套衣服,搭电梯下楼,直接到地下车库。

   还很早,虽然下雨,但交通很顺畅。在这个城市里他很少自己驾车,跑车引擎的声音低沉,轻灵地穿梭在车流中,但他没有任何愉悦的感觉。在高架桥上接到电话,蓝牙里传出秘书的声音:“雷先生,您今天所有的行程都已经被取消,但MG那边刚刚通知我,他们的CEO临时改变计划,预计今天下午飞抵上海,您看……”

   他连话都懒得说,就把电话切断。

   秘书很知趣的没有再打来。

   路很远,位置十分幽僻,车只能停在山下。上山后要走很久很久,他没有打伞,雨丝连绵如针,濡湿了他的头发和衣服。山路两侧都是树,香樟的叶子,绿得像春天一样,不时有大滴的雨水顺着叶子滑下来,砸在人头顶上。其实这种树是在春天落叶的,而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雨下得大起来,远处的山景笼在淡灰色的水雾里,近处的树倒绿意盈盈,仿佛生机盎然。他在半山腰的凉亭里站了一会儿,抽了一支烟。

   振嵘不抽烟,原来也老是劝他戒,因为对身体不好。

   那时候他根本没放在心上,把振嵘说的都当孩子话,听听也就忘了。

   但他其实早就不是小孩子了,是大男人了。

   振嵘二十八岁了,今天。

   他把烟掐灭了,继续往山上走。

   两手空空。

   他不知道该给振嵘带点什么,也没订个蛋糕什么的,因为振嵘不怎么吃甜食,虽然今天是振嵘的生日。他最小的弟弟,也二十八岁了。

   他还记得振嵘八个月大的样子,脸很瘦,不像别的孩子胖嘟嘟的,只看到一双大眼睛黑葡萄似的,圆溜溜,瞪着人。

   那时候赵妈妈抱着振嵘就发愁:“这孩子,瘦得只剩下一双眼睛了。”

   他也记得振嵘八岁的时候,很黏他,他到哪里,振嵘就要到哪里。暑假的时候一帮男孩子冲锋陷阵,他一直是他的小尾巴。

   他也记得振嵘十八岁的时候,考完了高考,在家跟父亲赌气,他回来,替弟弟在父母面前说合。

   今天振嵘已经二十八岁了。

   他不知道今天父母会怎么过,大哥会怎么过,但一定会比他更难受。

   所以他不回家去,而是往这里来。

   远远已经看到碑,是医院选的,黑色大理石。

   那上面有振嵘的名字,有振嵘的照片。

   让振嵘长眠于此,医院在征求他与大哥的意见后,便买下了这块墓地。

   他和大哥都同意不将振嵘的骨灰运回家去。他和大哥,都妄图以数千公里的距离,来阻断父母的伤心。

   如果看不见,或许可以不想念。

   但是明明知道,那是自己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那是自己最疼爱的弟弟,即使在另一个世界,也没有办法不想念。

   他觉得很难受,所以站在很远的地方,停了一会儿。

   雨下得小了些,细细密密,如牛毛一般,倒像是春天的雨,但不觉得冷。山里十分安静,有一只小小的灰色麻雀,羽毛已经淋得半湿,一步一跳地从青石路面上走到了草丛里。

   他这才看到墓前有人。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