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群体动物,当整个世界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那种孤独和寂寞,一定觉得难以忍受,欲生欲死,但当得知除了自己以外,还有一个人身处同样境地,不管是陌生人还是仇人,肯定就会觉得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王小虎就是如此,前不久还迷迷茫茫,恍恍惚惚,现在却是精神抖擞,满世界去找夜色的麻烦。
王小虎不敢从楼上跳下去,只能是原路返回,他跑的很快,可等下了楼,夜色早就没了影子,王小虎找了商场附近一辆自行车,砸了车锁,疯狂的寻找夜色,他再也没有什么可顾虑的,每当关键时刻,或者说当夜色要伤害他的时候,年轻的疯子就会突然出现,然后搞得夜色狼狈不堪。
从种种迹象上看,疯子是一个比夜色更加强大的角色,虽然王小虎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进入到自己的识海当中,更不知道他有什么企图,起码现在来看,并无恶意。
有了疯子护身,王小虎还怕什么?什么都不必怕了,夜色的阴谋诡计玩的再好都无法伤害到他半点,正是他反击的最好机会,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王小虎很想拽住鬼魅一样的疯子问问该怎么出去,如此强大的存在,一定能带他走出识海。
王小虎算是想明白了,他和夜色困在识海当中的死角,不管城市有多大,仍然是一个死寂的死角,只要他出去了,夜色就会永远被困在这里,困在自己海潮般记忆当中的一个死角之中,永远无法出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夜色的肉身会停止呼吸会腐烂,而识海中的夜色就永远永远的存在于这个空旷的城市中,直到王小虎死去,而识海中的时间跟外面的时间并不等同,识海中的一年,外面或许就是十几分钟,想想看,无尽的岁月中,夜色困在孤寂无人的城市中,这是最痛苦的惩罚,简直比无间地狱还要残酷。
王小虎骑着自行车,开始在城市中转悠,他的目的性很强,一般的小店民居根本不去,只是寻找高档酒店,夜色那么骄傲的人,肯定会去与他匹配的地方。
王小虎没有猜错,夜色回到了五星级的总统套房,他已经没有心思再跟王小虎斗下去,游戏已经结束了,这种情况下,他永远都赢不了,疯子强大的气息令他心悸,那是个比他更加强大的所在,甚至不比他的师傅差,不是他能够对付得了的,可这个疯子是谁?为什么他会有一丝熟悉的感觉?
夜色是识神状态,理论上从楼上掉下去并不会伤到,但从小到大的经历,让他在潜意识还是认为自己会受伤,只要这个念头存在,识神就会呈现出受伤的状态,不是他不强大,而是没有人能看清楚真正的虚实,也没有人能够真正的超脱。
他现在想离开,离开王小虎的识海,但是王小虎不死,他无法离开,,他想要出识海,就要杀死王小虎,但有疯子保护,王小虎又杀不死,这像是一个驳论,令他哭笑不得,怎么都没想到,王小虎识海中如此的凶险莫测,竟然让他沦落到了这般田地。
骄傲如他,又怎么会被眼前的挫折难倒,他要回到酒店看看命盘还在不在,如果在,就说明他被困在了和王小虎相斗的最后一天当中,只要命盘在,想出办法,将两人的命盘分开,也就出去了。
城市还是那个城市,除了没人,死寂,并没有什么不同,夜色踉跄着回到酒店,房间里空无一人,新收的女奴不见人影,他急忙朝房间走去,看见了地上摆着的命盘。
命盘还在,也就是说识海中的死角是他跟王小虎交手之后才产生的,难道是因为他的幻术有了瑕疵?夜色望着命盘,仔细回想,忽然想到了三才命局,三才命局与八字推命术互为阴阳、互为表里。烘托王小虎的命数为最旺。
他在施术封住王小虎五识的一刻,三才命局还是起了作用,这个作用看似微不足道,或许只是抗争了一下他的幻术,却还是产生了一个巨大的死角,原本有这么个死角,并不妨碍什么,但被那个疯子一声吼,震开了困住王小虎的小死角,继而引起了连锁反应,王小虎以后的记忆经历嘎然而断,他和王小虎都困在了最后才形成的大死角当中。
人生就像是一场不知道结局的电影,总有意料不到的情况出现,夜色那里能想得到在王小虎识海之中早就有了一个人,也正是因为疯子最先占据了王小虎了识海,那么他就是最强大的,严格来说,疯子根本不是一个真实的识神,只能说他是一个意识,一个种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种在了王小虎的识海中。
这是一个危险的存在,有这颗种子在,什么时候想要驱使王小虎,就能什么时候驱使,王小虎只是一个傀儡,也正是因为这颗种子的存在,才不会容忍夜色的出现。就比如一只虎一只狼,都盯上了一只羊,老虎当然不会让狼吃了羊,因为狼吃了羊,老虎就没的吃了,王小虎识海之中,就是这么个情况。
夜色想明白了一切,不由得暗自苦笑,感叹王小虎有这个命,心中不由得一动,难道还是三才命局起了作用?想了想,摇摇头,将一切抛出脑后,现在他要的做的,就是想办法逃出王小虎的识海。
夜色深吸了口气,盘膝坐在命盘前面,伸手去抓,抓得起来,不由得心头一喜,急忙凝神转动,想要分开,但很快他就发现,命盘的确真实存在,却像是浑然天成,更如焊死了一样,根本无法转动半点。
想做一个幻术师,需要很多条件,最基本的一个条件是意念必须强大,夜色的意念足够强大,甚至强大到瞬间能对几万人施展幻术,既然无法转动,是不是用意念可以分开命盘?
只要有一线希望,夜色也不会放过,他知道他和王小虎很快就会见面,虽然城市很大,却只有他们两个存在,只要想找,不难找到,他开始凝聚所有的意念盯着他亲手合起来的命盘,而在外面王小虎正骑着自行车疯狂的寻找着他。
时间一点点过去,王小虎疯狂的寻找,找了一夜,还是没有找到夜色,天色却一点点的亮了,王小虎刚骑上自行车想要出发,眼前却是一黑……
“叮铃铃……叮铃铃……”又是闹钟的铃声响起,王小虎睁开眼,同样是这个时间,同样是没有一个人,同样是阳光灿烂,他又回到了最初来到这里的状态,但奇怪的是,记忆却没有消失,他仍然记得昨天发生的一切。
识海中的死角当真是一个神秘的所在,如果每天这么重复,王小虎怕自己疯掉,所以他必须再去找夜色,于是他起身,也不再洗漱,反正脏成泥人也不会有人看,不如就纯天然吧,出了屋子,骑上自行车,又开始了寻找夜色之路……
昨天找过的,不在去找,专找没找过的没去过的,可是城市太大,匆匆忙忙的一天又过去,叮铃铃……闹钟再次响起,王小虎就这样重复着重复着……
王小虎快疯了,夜色同样也快疯了,任谁每天都重复活在一天当中都会疯,因为不管你昨天干了什么,穿了什么样的衣服,去了什么地方,即使你把整个世界都毁了,第二天还是会恢复原样,永恒不变。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两个快疯了的人,又都不敢真疯,一旦真疯了,另一个就会趁虚而入,于是两人都集中精神干着自己要干的事,夜色在强大自己的意念,要分开他和王小虎的命盘,而王小虎开始去学车,骑自行车实在是太累了。
也不知道出了多少车祸,多少次重伤,反正第二天醒来都是好好的,在经历了无数次车祸后,王小虎终于学会了开车,有了车辆的帮助,寻找夜色的过程简单了许多,终于王小虎在酒店找到了夜色。
当王小虎闯进总统套房,看到夜色的时候,竟然愣了,他没想到眼前的夜色竟然变成了这幅模样,一脸的死气,双目无神,见到王小虎非但没有惊讶,反而露出一丝欣喜的表情,终于不再是一个人了。
夜色看到的王小虎同样是如此,死气沉沉,要不是他对自己的仇恨还在,怕是早就坚持不下去了,两个人相见的一刻,竟然仿佛一对怨侣,爱恨交杂,相对无言。
“很好,你终于找来了,你再不来,我就要去找你了,这样的日子我实在是过够了。”夜色的脸上不在是洒然的微笑,而是苦笑,王小虎愣愣瞧了瞧他,忽地握拳向前打了过去,怒吼道:“分出个生死吧,不管是死是活,都比现在不死不活的强。”
下一刻,两个人纠缠在了一起,拳打脚踢,所有的招数,秘法,全都去他.妈的吧,两人用最原始的拳脚挥洒着心中的压抑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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