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目前浅薄的人生观中,尚未想过到底有什么秘密,会比人的性命还要重要,需要抹杀掉别人的存在来保住一个秘密。
除非这个秘密将影响到更多人的生命,当筹码处在一个同等甚至更高的价值层面上时,才值得做出这样的权衡。
我想了很长时间,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房间里面已经没人了,我都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悄无声息离开的。
我的家里空荡荡的,客厅里是呛鼻的烟味儿,猛地一看,烟雾缭绕如同仙境,沙发上是被人坐过的痕迹,靠枕散乱坐垫凹陷,桌上摆满了一次性纸杯,我的茶具也被零散放在房间的各个位置,桌上的烟灰缸里塞满了烟头,有人往里面倒了水,现在泡成了一大滩黄褐色的膨胀物。
这让我觉得特别累。
关上灯,纱帘外面的天穹已经渐渐散发出了灰蓝色,重叠的高楼在窗外栉比鳞次,却让我感到格外陌生。
这明明是我的家,明明是我生活了很多年的城市,窗外的景色是我每天早上睡醒都会看到的,但偏偏就是觉得陌生,毫无安全感可言。
我拽过来一把躺椅放在窗边,躺下看星月依稀,只有看不到那些硬邦邦的住宅楼,我才觉得心里踏实下来。
在窗边一直昏昏欲睡到天完全大亮,我被阳光晒醒了,爬起来有点儿头重脚轻,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情愿,还是硬着头皮起来把家里又重新收拾了一遍。
出门的时间太长,衣柜里的衣服好像也有潮味儿了,我把衣服全都扔到洗衣机里,听着机械的声音开始翻滚搅动,打开电视机,给自己倒了杯茶,看到屏幕里的综艺节目,这才找回了一点儿在家的感觉。
综艺节目里的明星正在游乐场里完成任务,一个我平时特喜欢的歌手要一边坐过山车一边唱歌,我跟着节目的特殊音效笑得差点儿抽过去。
广告切进来的时候,桌上的手机响了。
我忙吸了两口气,恢复了一脸平静的表情。
“喂,您好,哪位?”
“你大爷。”
我把电话从耳朵旁边拿开,是个座机号码,这让我更加肯定这是唐克的声音,他要是能用手机号给我打电话那才是见了鬼。
我曾经不止一次问过唐克,为什么不用手机,唐克的答案理直气壮:“因为我没朋友啊。”
唐克几乎每天都会去堂口露个脸,让大家知道他还活着,可以说,堂口就像他的信号传递站,想找他的人只能打电话到堂口留个口信。
唐克说这样有几个好处。
第一,上班时间就是上班时间,个人时间就是个人时间,别看混的是这一行,但他的工作原则非常清楚,自由时间神圣而不可侵犯,更重要的是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在最早期的时候,他就是用这种办法混日子,才没像其他伙计一样累成狗。
第二,显得有派头,搞得好像有秘书一样。
第三,强迫自己背电话号的感觉特别爽。
其实除了第一点之外,我觉得后两点都是放屁。
我没心情和他在电话里对骂,本来电视已经关了静音,我又将声音打开了,广告结束,过山车上嘉宾明星狂喊的声音和夸张的表情又让我没忍住,一下对着电话笑喷出来。
“哎?!”唐克在电话里喊了一声,“我和你说正经事儿!我现在到你家楼下去,你收拾收拾下楼,我带你去解蛊。”
说完,不等我回应,唐克依照他一贯的习惯率先挂了电话。
电话还贴在我的耳边,很快就没声音了,我本来高高上扬的嘴角慢慢地一点点垂下来,如果不是这个电话,我本来可以像往常一样把节目看完,然后晃晃悠悠出去吃点东西去茶楼。
生活中发生了一些细琐的改变,如蝴蝶效应,让我真切意识到,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下楼的时候,唐克正在小区里跟一个女孩儿搭讪,人家女孩儿遛着条拉布拉多,他说真巧他也养拉布拉多,女孩儿说以前养京巴,他说他也养京巴,女孩儿翻了个白眼儿道:“我以前还养男人!”
正说着,唐克一抬头看到我,乐了:“真巧,我养的也来了!”
唐克上前挽着我的胳膊,给人姑娘扔了个挑衅的眼神儿就走了。
我把他推开,“正经点儿行不行?”
“行!”唐克说完,松开了我的胳膊,顺势一把搂住我的脖子,“够正经吗?”
我好不容易从唐克手里挣脱出来,问道:“我们去哪儿?”
“我想想。”
不得不说,唐克的记忆力比我好太多,这一点我倒的确相信和他常年不用手机有关系。
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后,唐克竖起一根指头,“跟我走!”
说完,他跟我要了车钥匙,开车直接从小区里冲了出去,我慌忙拽着安全带往身上扣,嘴里嚷嚷道:“你小心点儿,这不是在外面,你知道什么叫交警吗?”
“忘了,忘了。”唐克一拍脑门儿,仪表盘上的码数这才降下来。
唐克带着我在街上七拐八拐,他开车有个毛病,喜欢走小路,在小路里传来传去,唐克说这样对智力有好处,他小时候打架好几次打到头,怕自己会傻。
我坐在副驾驶上,琢磨着昨天晚上和老爷子聊天的内容,其实我现在特别好奇的是河奈的事儿,我印象中,曾经在路上两次遇到过她,第一次是在寺庙,如果真是这个圈子里的人,估计也是奔着龙鼑去的,第二次是给阿山解蛊的时候,那个叫阿翠的草鬼被他们抓走了,追车的时候在车队里看到了河奈那辆红色路虎。
不过只要一提到河奈的名字,唐克的情绪就特别不稳定,这晴天白日的,我好不容易拖着半条命回到城里,不想死于车祸。
暂且将这事儿放下的话,我还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光头。
我和唐克打听了一下光头的情况,唐克摇摇头道:“不知道,没在堂口里见过。”
正赶上红灯,唐克转过头来,纳闷儿地望着我道:“哎?你关心他干嘛?你喜欢头发少的?”
“滚。”
昨天晚上和老爷子提到光头,我明显感觉当我提起快递单和棺材的问题时,老爷子的表情有些复杂。
那并不是因为光头把这件事情告诉我而生气,恰恰相反,我觉得他有点儿紧张。
似乎是有什么事情,害怕被我揭穿。
而我刚好偏偏就是那种你越不告诉我我越想知道的人,连我自己也知道自己这性格有点儿贱,但是控制不住。
唐克想了想道:“成啊,我找人给你打听打听,堂口里不养篓子,只能问问谁和他有过往来。不过凡是在圈子里有头有脸的人,我基本都见过,光头那个德行,要真是有身份的人,我至于整他?”
我想到那天我们可是把光头双手反绑在背后,扔在了那几个中了地发蛊而死的人身边,我忍不住用胳膊肘子捅了唐克一下,“我说,该不会被雷子逮了吧?”
“不会,”唐克斜睨了我一眼道:“我只是把他绑在那儿,又不是锁在那儿,怎么还不能想办法跑了?你也太小看干这一行的了。”
这个红灯格外长,唐克干脆让我直接拨通了个电话。
电话开的是免提,那边的人刚接起来,便听到他毕恭毕敬喊了一声“小齐爷”,我还愣了一下,因为老爷子从来不让我过多和堂口有交涉,不知道他们怎么知道我的号码。
旁边的唐克冷笑一声,说我那两天失踪的时候,人在堂口里已经出名出大发了。
唐克接过电话跟伙计嘱咐了几句,让他把消息散出去,就说他在找一个光头篓子。
我倒是大概听说过堂口里面的职权分配,在一个完整的堂口里,在负责人下面,还有一层层的等级分布,比如唐克刚刚找的这个小子,用黑化讲叫蜜蜂,说白了就是个跑腿传话的,看起来不起眼,但是整个堂口上上下下所有人事几乎都要经他的口来传达,所以找这么个人不但要精明能干,最重要的,是必须要忠心。
早些年别的堂口有个蜜蜂干不下去了,想来投奔我家老爷子的堂口,老爷子二话不说就给请出去了,不为别的,一次不忠百次不用,老爷子说了,虽然他在那个堂口干不下去可能是那个堂口的问题,但是自己也不是完人,养不住这么一尊大佛。
唐克交代完事情,挂了电话又是一脚油门狂奔,我差点儿吐出来,眼看马路两边都是花的。
约莫作死了二十分钟,车子停在了一座废弃厂房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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