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材?听到这两个字的瞬间,我感觉到阵阵凉意从后颈处蔓延开来,好像一只小手,摩挲着我脖子后的皮肤,人不住战栗。
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对于“棺材”这种东西都有种莫名的感觉,敬畏、好奇、恐惧,就是因为棺材代表着死亡,而又与城市里的人有着相当的距离感,才会导致这种微妙的看法。
反正我是怎么都没想到,老爷子从这里拿走的东西,会是一口棺材。
我再向黎嫂打听这支队伍的事情,黎嫂只说他们穿的很好,车也很好,其他的都不好说,当我问起有没有在队伍里看到一个老年人,黎嫂还是摇摇头,不过她没有直接否认,“那几天我没怎么出门,很少见到他们。”
旁边的唐克也来了兴致,不过秉承他向来干爽利落的做事风格,唐克说不如直接下去看看情况,说不定能找到一些线索,坐在这里靠猜是没用的。
我们两人一拍即合,疯子坐在旁边始终没有发话,我试探性地问了一声,毕竟我们是要去办我们的私事儿,疯子愿不愿意去,都有他自己选择的自由。
不过疯子比我想象中爽快,不但没有退缩的意思,反倒对这事儿挺感兴趣,直说道:“这种好玩的事情当然要去了!”
我尴尬地一笑,估计他去了就不觉得好玩了,唐克更是用看神经病的表情看他,无奈地摇摇头道:“装疯时间长,入戏太深拔不出来了。”
眼看着时间已到午夜,我和黎嫂商量一下道:“你只管收拾东西,如果我们第二天早上没出来,你就自己先走……”
话说到一半儿的时候,我的速度很慢,莫名地觉得奇怪,我好像是出自本能这么说的,就好像,已经预料到了我们明天早上出不来。
这并不是一个好兆头,我没敢多想,跟在唐克和疯子后面出门了。
人还没来到那棵大树下面,疯子若有似无地笑了一声,唐克脸上挂不住,气得低声骂骂咧咧了两句。
我们到的时候,那傻子还没来,我有点儿郁闷地望着唐克道:“我也是信了你的邪,还真相信个疯子的话了!”
唐克倒是一脸的胸有成竹,晃了晃手指头指着自己的脑袋道:“你知道人和野兽的区别?智商!人有智商,靠脑子决定行为,没智商的靠本能决定行为,什么是本能?吃就是本能。”
“那就再等一会儿,”我指着手表,“半个小时,不来的话,咱们仨分头行动,俩人在村子里找找,一个在这儿等。”
我们一拍即合,靠着树干坐了下来。
我的脑子始终停不下来,总想给自己找点儿事儿干,就和旁边的疯子搭话,“你那把匕首挺别致的,借来看看?”
疯子始终是笑眯眯的,翻出来匕首握在手里却没有给我的意思,“只能看,不能摸。”
听说,好的匕首就像玉石,跟在主人身边时间长了,是有心性会认主的,不能随便给别人碰。
我就这么远远看着,在月光下,匕首烨烨生辉,就连刀鞘上也镶嵌着宝石。
其实从我第二次见到疯子的时候就发现,这个家伙很不一般,身上穿的用的都非常精致,不过不是什么土大款热衷的奢侈品,大多是一些我叫不上来名字的牌子,一般来讲,这种不光有钱而且低调,一般都出自非同一般的家庭,家教和涵养在那儿摆着呢。
我听唐克说过,疯子这把刀不一般,而且是满族人的东西,就旁敲侧击地向疯子打听道:“这看起来不是汉人的东西啊?古董吧?”
“当然是古董。”被我这么吹捧了两句,疯子还有点儿洋洋得意。
“哪儿来的?”
我故意装作一脸好奇的样子,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很谨慎了,但这话一出口,疯子显然有些警惕,挨着我的肩膀也挪远了一些,不过这种警惕只是一闪而过,他很快非常自然道:“收来的,花了大价钱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疯子这说法并不可信,他肯定有什么事情在隐瞒我,这把匕首背后,似乎有着什么非同一般的故事。
就在我琢磨着怎么刨根问底的时候,旁边的唐克低声一句道:“来了。”
傻子鬼鬼祟祟地出现在了巷子口,警惕地看了看四周,跟电视里的间谍似的,一会儿躲在墙后面,一会儿又蹿到大树后,神经兮兮地往我们这儿跑过来,一见面就伸出手,唐克拿出脆皮肠给了他一截儿,“先带我们去,到了地方都是你的。”
傻子大口嚼着,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掉,点点头便带着我们出发了。
一路上,傻子都非常警惕,还绕了两个圈子,唐克不耐烦地在他脑袋上敲了一把道:“大半夜的没人跟踪你,直接去,少瞎逛。”
傻子不满地叫痛,带着我们绕过了几个巷子来到了寨子一角,眼看着挨成排的房子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最后停在了一间破败的旧屋门口。
我正准备跟着傻子进门,却看到唐克站在门口愣了一下,随即跑出去看看左右,他敲着脑门儿沉思片刻,突然一拍手道:“是了!就是这儿了!”
我被他这怪叫吓了一跳,“嚷嚷什么?什么就是了?”
“这个房子不一般,我在山上看风水地势的时候就注意到了。”
唐克煞有其事地给我们解释着,在整个寨子的风水布局上来看,这个房子的位置比较特殊,处在整个风水局盘的“泄煞位”。
所谓“泄煞位”,顾名思义,就是专门用来泄煞气的地方,整个寨子里的煞气、邪气、阴气都会从这里流走,所以这个房子距离其他房子比较远,就是怕妨碍到其他房子里住的人。
“如果入口就在这儿的话,”唐克有些深沉,面色凝重道:“那这里藏着的东西肯定不一般。”
唐克口中说的不一般,指的是这东西的特殊性,其特殊就特殊于阴气重,绝对有古怪。当然,要真是什么普通的东西,我家老爷子也不至于大费周章至此。
这么一想,我还有点儿小兴奋,转头一看,傻子已经进门了。
我打开手机的手电光也跟了进去,一进门就发现这宅子不一般,首先,前段时间肯定有人进来过,地上有很多凌乱的脚印,说明这批人数量不少,而且他们穿着的是登山鞋,反正不同于寨子里的人穿的布鞋,看脚印就知道。
傻子轻车熟路,直接就进了旁边的偏房,我跟着一进去,脚底下就踩了个空,幸好被唐克和疯子从后面拽了一把才没摔下去,可手机却脱了手,从面前的深坑里掉下去,光线不停摇晃旋转,最后竟然变成了一个微弱的光点。
这坑有多深?
傻子指着下面,“洞,洞口,肉。”
唐克像喂狗一样,将脆皮肠扔进院子里,傻子二话不说便追了出去。
我惊魂未定,盯着下面说不出话,旁边的疯子则在检查四周,只见这个洞口足有两米见方,本来应该是一层竹楼地面,现在只有这么一个洞口好像怪兽的巨口,而且,在洞口边缘部分,竹楼的竹子断口整齐,洞口的四周也非常平整,由此可见,这上面原来应该是平整的地板,掩藏下面的洞口,但是老爷子他们来过之后,把地板给掀起来了,也没有恢复原状。
我和唐克对视了一眼,都不用我问他下不下,唐克便直接道:“下啊!来都来了,为什么不下?”
我在四周巡视一圈,手机没了也没办法照明,周围都是黑漆漆的,我对疯子道:“你的手机呢?借我用一下。”
一个沉甸甸的东西被送到我手里,我一看,下巴都快掉到胸口上了,疯子这么讲究的人,手机用的居然是诺基亚,还是最老款那种蓝屏的。
“你这个……”
“想用手电?”疯子很善解人意,摁了几下按键,手机正上方照射出了一道微弱的光线,好吧,勉强也算是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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