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个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金玉执的名字,也是,除了他之外,姓金的人里面想不到别人了。
但是金玉执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眼前,还是让我感到出乎意料,没想到居然这么年轻,当初听说疯子是掌事人的时候我已经非常惊讶了,现在的感觉比当初更甚。
按理来说,看到疯子的竞争对手是这么个毛头小子,按理来说应该放心才对,然而我们并没有这样的感觉,尤其是疯子,目光凝重。
旁边的唐克倒是感觉没什么,只见他对着疯子耸了耸肩膀道:“行了,这是你们家务事了。”
我们本来是跟着疯子来他家老宅叙旧,碰上这么一茬子事儿,可见金玉执是一直在我们屁股后面跟着,摆明了要摆疯子一道的。
但是金玉执能念出来我们的名字,看来也对我和唐克进行了调查,这种感觉让人挺不爽。
金玉执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歪着头看着我们,嘴角勾起了一丝邪魅的笑容,整个人浑身上下散发着玩世不恭的气息,他咂咂嘴道:“行,挺有意思的,没想到你们能破了这局,看来以后能在一起玩儿。”
听这意思是这还没完呢,疯子低声道:“随便你怎么玩,《夷蛊内传》我是肯定不会给你。”
疯子今晚也说了,反正这事儿拼的是他的命,反正他就剩一条命了,怎么着都是死,他要是注定要死,肯定也不会让本家人活得那么痛快,他是光脚不怕穿鞋的。
“无所谓,”金玉执一脸的不以为然,“我现在已经不想要那什么烂书,我想……”金玉执指着疯子,他的手指细长白皙,指尖儿正对着疯子的鼻尖儿,“和你赛跑。”
说完这么一句打哑谜的话之后,金玉执打了个响指,紧接着,远处突然亮起了无数车灯,刺眼的灯光一瞬间亮起来,我下意识用胳膊挡住了眼睛,便看到十几辆车都停在不远处的巷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停在那儿了,一直不动声色地观察着我们这边的情况。
这种感觉很别扭,就像在被人看戏,更有意思的是金玉执,刚刚被唐克和疯子摁着打,居然也没叫帮手。
车灯亮起来的方向,很多人从车上下来,我心说不好,这是要开打了?照这个架势来看,凭我们仨,今儿是要废在这儿了。
这金玉执背后的人肯定就是那天我们见到的金先生,那天疯子被金先生打到吐血都不敢还手,现在这金玉执就算把疯子给解决了,估计那金先生连屁都不会放一个。
在人群中,我看到了黑墨镜的身影,天还没亮起来,四下里一片雾蒙蒙的,这黑墨镜仍旧带着眼睛,看不清他的神情。
看不清反倒更好,之前疯子挨打的时候,黑墨镜没有出手,已经让人很难以接受,现在干脆站到了金玉执那边去,我不知道疯子是什么感觉。
情况难辨,我听到唐克从牙缝儿里面挤出来几个字儿道:“两位,甭愣着了,跑吧……”
我一想也是这么回事儿,我们的车在后面,所幸停着的位置并不远,只要这金玉执不对我们开枪放炮,基本上还是能逃得掉的。
然而就在我正想要撒丫子开溜的时候,目光之中,突然注意到了金玉执那边的一个人。
那人坐在为首第一辆车上,没有下车,但是我仍旧透过挡风玻璃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不是别人,竟然是小号!
我恍然大悟,一下明白了金玉执的话是什么意思,难怪他不需要什么《夷蛊内传》了,原来这意思说的是他那边有小号助阵?
还没等我把这事情告诉唐克和疯子,就听到疯子也咬咬牙低声道:“撤!”
说完,唐克已经好像离弦之箭一样冲了出去,嗖的一下钻进车里面,我和疯子跑了两步顺势上车。
对面的金玉执好像没有追截我们的意思,唐克一个漂移把车尾甩出去的时候,我看到金玉执正笑着望着我们,一只手插在口袋里面,另一只手还在向我们热情地挥手告别。
的确是个怪胎,这怪异的方式虽然和疯子不一样,但是其程度不相上下,让我想到当初刚认识疯子的时候。
但是不同的是,金玉执身上四处散发着一种危险的气息,虽然起初我也觉得疯子很奇怪,也知道他能力很强,但是从来不觉得他会对我构成威胁,也从来不觉得害怕,好像是潜意识里认定了这个人不会伤害我一样。
而金玉执则恰恰相反。
我们的车从七拐八拐的巷子里面开出去,很快便冲到了街上,时间是早上五点多将近六点的时候,街上已经摆出来了很多早点摊,唐克的车往前开了一阵,突然猛地刹车,然后就很没出息地停在了一个馄饨摊门口,我看他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心里有点儿郁闷,“你特么想吃能不能开远一点儿了再吃?”
“怕个屁啊!”唐克瞪着眼睛,拽过了一个小马扎便坐下了,“人家要诚心想追,咱现在早玩完了。”
话说的倒是有道理,外面的馄饨香味儿飘进来,我肚子也有点儿招架不住,跳下车也想去吃饭,那馄饨摊的老板正端着一碗馄饨过来,看到我的时候差点儿把碗扣我脸上,吓得老板大声惨叫,唐克则是哈哈大笑,我这才反应过来,合着是身上这身寿衣吓到人家。
我身上穿着寿衣,唐克和疯子身上穿着孝袍,三人好像刚从火葬场赶来的一样,馄饨摊上的人都大眼瞪小眼,以为是碰上COSPLAY的了,见他们也不害怕,我干脆也不管了,坐下连吃了两大碗馄饨。
酒足饭饱,一打嗝都是一阵香菜味儿,摸了摸头上热腾腾的汗,我抻了个懒腰道:“怎么着,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抓紧行动啊,”唐克抢先回答道:“没听人家说嘛,要跟咱赛跑。不过,那个什么什么传的不是在咱们手里嘛,稳住了关键线索,分分钟甩他几条街。”
说是这么说,可唐克一说起来这话,我突然想到刚刚的事情,之前事情紧急,我根本来不及给他们说,差点儿就给忘了。
“我刚刚在人群里见到一熟人。”
本来始终在低头沉思一言不发的疯子听到这话之后抬起头来,和唐克异口同声道:“熟人?还有你的熟人?”
的确,在这圈子里面我根本不认识什么人,难怪他们俩这么惊讶,还有点儿嘲讽的意思,我翻了个白眼道:“熟,特别熟,而且你们跟他也熟。”
“谁?”
“小号。”
唐克到现在还不清楚小号的事儿,毕竟之前几次和小号打交道都是我自己单独完成的,所以我说出这个人名的时候,唐克一脸的不解,我没工夫和他解释,摆摆手道:“反正是一个你特别想弄死的人,还记得在地下炸山那哥们儿吧?”
说起来这事儿,唐克气得直拍桌子,那次在地底下的时候,小号好几次差点儿把我和唐克弄死,提起来这人唐克就气不打一处来。
我摆摆手道:“别激动,现在不是激动的问题,怎么着,两位,打算怎么办?”
我看到疯子的脸色很难看。
疯子和小号之间的关系很微妙,自打小号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疯子在“接待”,可以说,他是小号在世界上相处时间最长的人,两个人甚至是亲密无间的“室友”,但是疯子和小号自己心里都清楚,他之所以这样对待小号,是因为有利可图。
可能也是心中有愧吧,这就是我觉得疯子人不坏的原因,至少三观还是很正的,反正他虽然帮小号解决了很多事情,但是从来不和小号强调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也不强行将他们两个安排在某种高下关系或者是归属关系之中。
小号向来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疯子从来不管。
“好嘛,合着你是放养的,”唐克在旁边冷笑一声道:“这下好了吧,养到别人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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