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读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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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
早上八点,我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抬手揉了揉眼睛,抠掉了两块米粒大小的眼屎。本来不想理会的,奈何门外的傻X一直敲,吵得我根本睡不着。
打着哈欠打开门,起床气呛的门外的美女警察皱着眉头捂住了鼻子。
门外站着三个警察,除了那个小美女,还有一老一少两个男警察。
“你叫刘五?”
说话的是那个年轻的男警察。
“我们进去说。”
那个年纪大的警察说完,也不管我愿不愿意,就径直从我的身边挤了过去。
“喂,你们。。。。”
我话还没说完,那个小女警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本在我眼前晃了晃:
“市局刑警队的,找你了解点儿情况。”
我愣了一下。
警察找我干什么?
严格来说,我就是个生活在城市中的原始人。
我是个孤儿,勉强靠着半工半读读完了大学,学的是个鸡肋的专业--心理学。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尤其是那些灵异鬼怪的故事。
大三那年,我开始尝试在网络上写灵异小说。
毕业之后,由于工作太难找,我只能继续靠写小说维持生活。
月入几十万、开豪车、泡嫩模的梦想也曾经有过,不过那只是梦想而已。
梦想之所以叫梦想,就是因为那是只有在做梦的时候才敢想的事情。
而现实就是,我只能住在16平米的地下室里,每天靠挂面拌大酱勉强填饱肚子。
有的时候,我会在半夜一两点钟出门,趁着收垃圾的大爷大妈还没出动,挨个垃圾箱里找些矿泉水瓶之类的东西捡回来,攒多了就去废品收购站卖一次。
改善生活的时候,我会给自己买一包红烧牛肉味的方便面,吃完之后倒点热水涮一下,再把水喝掉。
为了省钱,我用一把垃圾箱里捡来的手动推子给自己剃了个光头。
整个屋子里最值钱的,就是那台大学毕业时同学低价处理给我的笔记本电脑。
虽然破旧,但是能用,能让我每个月混到300块钱的全勤。
他们三个进屋之后,站在那里愣了半天,也没找到一个能坐下的地方。
我把床上的矿泉水瓶往里面推了推,让他们坐在床上,自己直接坐在地上,开口问道:
“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儿?”
那个年纪大一点儿的警察皱着眉头在床边坐下,盯着我看了几秒钟才开口问道:
“你是个作者?”
我难得的脸红了一下,挠了挠脑袋,一层雪花般的头皮瞬间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
“我,我,算是吧,的确是在网站上写了本小说,不过并不赚钱,几乎没有人看。”
那个警察盯着我的眼睛:
“我叫张东强,市局刑警队队长。”
说着,他指了一下另一个男警察:
“他叫景飞,刑警。”
说完又指了一下那个小女警,刚要说话,却被我打断了:
“她叫沈沫,我知道。”
沈沫翻了翻眼睛,甩给我一个360无死角的大白眼。
“我们今天来找你,主要是想像你了解一个情况。你认不认识一个网名叫做‘空灵’的人?”
我点点头。
“认识。”
我当然认识,她是我为数不多的粉丝里面唯一一个每天都会订阅的人,也是在她的提议下,我才创建了那个“灵异事件QQ群”。
“她死了。”
我刚从一个塑料袋里找出捡来的半瓶可乐喝了一口,直接喷了出来。
“咳咳咳,什么?死了?怎么死的?”
虽然没见过面,但是从聊天之中就能够判断出来,那个女孩儿性格很开朗乐观,家庭条件也不错,自己又是名牌医科大学的高材生,除了对灵异事件有些过于痴迷,几乎没有缺点。
张东强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的脸。
“昨天早上,医大工作人员在清理一栋废弃的宿舍楼的时候发现了她的尸体,我们查看了死者的手机,发现她在死亡当晚还在用QQ和你联系。”
我的脑袋里有点儿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沈沫突然大声说了一句:
“刘五!老老实实的交代你的问题!”
我吓的一哆嗦,手里的半瓶可乐掉在了地上。
张东强瞪了沈沫一眼,没有再让他说话。
“你不用害怕,经过法医鉴定,我们已经确定了她的死因是自杀,找你只是为了调查她自杀的原因。”
我的情绪瞬间有些失控:
“不!不会的!她不可能自杀!是她,一定是她!是她杀了‘空灵’!她才是凶手!!!”
张东强立刻问道:
“她是谁?刘先生,您先别激动,慢慢说。”
我咽了一口唾沫,努力的想要理顺脑袋里面混乱的思绪。
“是‘血腥玛丽’!一定是‘血腥玛丽’杀了她!”
“谁是血腥玛丽?”
“是。。。”
我一下子呆住了。
是啊,谁是血腥玛丽?
我站起身,拿过电脑,找出我和“空灵”的聊天记录。
6月29日,也就是“空灵”死亡之前的一周。
“我们学校有人在玩儿‘血腥玛丽’。”
“啊?那玩意最好别玩儿。”
“关于‘血腥玛丽’你知道多少?”
“不多,只是知道流传的召唤方式,至于由来,有好几种说法,不过最受追捧的,是说一个叫做玛丽的女巫,好像是被人陷害,说她害人无数,结果被活活烧死。死的那天她穿了一袭红裙,在烈火中用灵魂发出诅咒,具体的内容没人知道。
在她死后三百多年,有个女孩儿成功的召唤了她的灵魂,请求她帮自己报复那个强暴了自己的男人,代价是把自己的脸送给玛丽。可能是因为玛丽的脸在火中被烧毁,所以召唤她的代价必须是漂亮女孩儿的脸,也只有女孩儿才能向她发出召唤。”
7月1日。
“今天我碰到一个神经病,堵在我班级门口说我抢她的男朋友,还口口声声说要召唤血腥玛丽杀了我,你说她是不是神经病?”
“哈哈,估计是把你当成假想敌了吧,谁让你是校花呢,说不定他男朋友真的是喜欢上你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管她呢,真是莫名其妙,我们学校的男生就没有我能喜欢的!我喜欢的是酷酷的痞子型。”
“你说的那不是我吗?”
“滚吧,你那叫痞子?你那叫流浪汉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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