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说沈叔我脑子里面立马就浮现出来了那个穿着大裤衩子一手啃西瓜一手摇蒲扇还吹着小电风扇的猥.琐形象。
但是当初这丫的不是告诉我沈叔不是个高人吗?什么情况?高人还会不要脸?
陆行风这才对我说,沈叔是个高人没错,但是也是个老蓝道。
原来啊,当初我去见到的沈叔只是他豪放的一面,更多的时候,这个沈叔就如同我想象的一样,都是把自己收拾的井井有条仙风道骨的,但凡是有人来找他,他就会凭借着自己那三寸不烂之舌把人家给忽悠得团团转,然后就卖“神符”给人家,动不动就是666或者是999。
而陆行风见过的最贵的,是一个他自己扎坏了纸佛像,愣是被沈叔以16666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土大款,那土大款还对沈叔一阵的千恩万谢,好像自己占了多大的便宜一样。
当时都把陆行风给看傻了,原来钱还真的这么好赚啊。
当然了,其实去他们丧葬用品一条街的也不尽全是缺心眼儿的土豪,也有些遇到了真的麻烦的人,那是那才几个啊,和那些每隔个三两天就能自动送上门的肥羊相比,那简直就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沈叔也是赚钱赚的手软,弄的陆行风都差点去开个冥店了。
若是遇到了那些真的被厉鬼缠身的人,沈叔便会叫陆行风去瞧瞧帮助人家,所以这沈叔也算是一个心肠还不错的人,就是满嘴吹牛.逼的本事实在是让陆行风有些招架不住。
时间一长,陆行风也就学会了不要脸这一项技能。
一下午的时间我俩都在商量着到底要怎么破开这个所谓的“野猫伏尸”的风水局,最后还是陆行风想出来了一个办法,他当时叼着烟突然一拍大腿,对我说,哎呀我去,我知道了,有一个办法可破。
我问他,什么办法?
他反问我,诶我问你个问题哈,不死鸟你知道吧,就神话里面那种打死了又会复活的神鸟。
我点头,说,知道啊,不就是凤凰吗,你问这个干什么?
他又对我假如你的实力在一只不死鸟之上,但是要你杀死他,你会用什么办法?
别说,这个问题还真的把我给难住了,按照陆行风那个逻辑,难的其实不是杀死不死鸟,而是阻止不死鸟复活,这才是最难的,可是貌似没什么办法啊。
我就说,不知道,陆行风笑着说,万物分阴阳,没有完完全全不死的东西,要杀死不死鸟,我在沈叔的一本连名字都没有的孤本上面见过,龙血便是能够杀死重生的不死鸟。
这里也顺便提一嘴,经常都有人说“龙凤呈祥”,其实这个说法是错误的,龙凤非但不能呈祥,而且还是属于死对头。
龙姓本淫,凌驾于万物之上,却又能与万物交姌,这也是古时龙生九子各不相同的根本原因,因为虽然爹都是龙,但妈差的太远了,所以儿子也就差的远。
而凤却是高尚与正直祥瑞的化身,所以两者也是一见面就互看不顺眼。
好了,书归正传:
我就对陆行风说,我的陆公子,你能不能说话重点啊。
陆行风似乎很是受用我的那一声“陆公子”,立马就对我说,狗啊!与猫互看不顺眼的不就是狗吗?到时候咱们带一条狗去,扰乱此处风水局,你说的那另个鬼怪自然就会出来找我们,到时候我们在来个一网打尽!唉,就可惜我没把小黑带上,不然找狗这一步都省下了。
“小黑?什么小黑?”我问陆行风。
陆行风说,可不就是当初给我俩下跪的小黑么,当初你走了后他就找到了我上班的地方,我问沈叔能不能收养他,沈叔点着头说,黑狗,很吉利,养下吧。
于是从那以后黑狗就一直跟着陆行风了,挺陆行风说那黑狗无论走哪儿都叼着那木头人,还时不时的那尿滋那木头人。
我笑了笑,果然,这知道下跪的小黑还真的是忠犬啊。
我对陆行风说狗不难找,学校里面养狗的就有不少,到时候想想办法就行,是不在不行,附近还有狗市呢,咱们去整一只来也行,现在有一个最难的问题。
陆行风问我,什么问题?
我哭笑不得的对他说,你说的轻巧,一网打尽,怎么个一网打尽法?一网打尽的前提是咱们能打得过人家啊,要是咱们把人家给弄出来,然后被人家给揍一顿,那可就好玩儿了。
陆行风点头说,这也是个问题啊,按照你的说法,估计那楼里面的东西是挺生猛的,但是咱们也得想个法子啊。
我问他,你有没有什么好法子?陆行风皱着眉头说,办法有一个,就是不晓得灵不灵,毕竟我也没有试过。
我问他是什么办法?
他对我说,办法还是你的老招数,但是咱们这回得把那小子给引到外面广场上来,这样子隐藏着的那东西就没法在偷袭我们。
我心想着,关于偷袭的那一招,也是真的很恶心,每一次都是出其不意,要是在我有准备或者是一对一的情况下,我完全可以用一张炎阳诛邪符化解开那些打在我身上跟炮弹似的怨气。
所以方子善这个办法或许可能会有一些被人发现的危险,但是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也就只能这样子了,到时候尽快解决战斗吧。
陆行风对我说,能有把铜钱剑就好了,那玩意儿对鬼物灵体有着极强的克制效果,要是咱们有,那就回轻松很多的。
我对他说,铜钱剑没有,但是有桃木剑,能行不?
他点了点头,对我说,没问题,虽然没有铜钱剑猛,但是也还可以。
我心想你丫的有眼无珠,这桃木剑可是我爷爷传下来的,居然是“也还可以”,我唯一占着的便宜还是因为我这桃木剑一下子抽上了那灵婴,直接就把灵婴给抽飞了出去。
于是我回寝室去背上了我那些装着家伙什的背包,陆行风嘿嘿的笑着对我说,要实在不行,咱们不是还有大表姐么。
我连忙对他说,你丫可别把希望寄托在大表姐身上,她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呢,就上次,我被打成那样子,一直到现在养好了伤,她都没有出来过,除非我是快要死了,否则她是不怎么会主动出来的。
陆行风见我一脸的认真,这才点了点头。
想了想,我嫌麻烦,就还是和陆行风去了狗市,毕竟万一出了点什么岔子,狗出事了,要是是借的狗,那我是真的不好交代,去狗市上看看,花点钱买一条,要是主人愿意,第二天我还拿去卖给他。
半小时后我和陆行风站在了狗市,陆行风看着笼子里面大大小小的肉狗,对我说,不是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哇?这......是最忠诚的菜吧。
我叹了口气对他说,人类,别想那么多,话谁都会说,但是肉也是会吃的,不吃饱了,怎么有力气说话?
陆行风没听懂我说的什么意思,一脑袋问号的看着我,我说,现在统治这颗星球的是人类,你明白?
他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然后没在纠结这个话题,而是对我说,咱们先看看有没有纯黑色的狗,毕竟黑狗绝佳,要是没有,就随便看看,捡便宜的买吧。
我点了点头,就跟他在这狗市溜达起来,各种狗叫声不绝于耳,但是我却不觉得吵,相反的,我甚至觉着这些狗有些可怜,当然了,并不是因为刚刚陆行风说的哪一句“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而是因为他们生的没有那些外来品种漂亮,所以他们便成了餐桌上的菜,而那些外来品种,反而成了“宠物狗”。
我不知道“宠物狗”和“土狗”的区别在那儿,但是毫无疑问,在许多人眼中,这些原本生在这片地上吃粗粮剩饭百病不生的田园犬是不如那些在城里吃着进口狗.粮动不动就是厌食不吃饭的宠物狗的。
就像以前以前在网络上看到的一个段子,原话是这样的:
“这是牧羊犬吧?”
“不,这是慕洋犬。”
看着这些狗,我心里面也是一阵的悲剧,但是我觉着自己应该不是个圣母婊,至少,我还有自己的立场吧。
所谓天命不可违,便是这个道理,谁又知道这些狗上辈子是不是什么罪大恶极之人,这辈子就是来赎罪的呢?
算咯,吃着地沟油泡面,操着国家大事的心,说的就是我了,他娘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也越来越变得喜欢触景生情,越来越变得喜欢想这想那,变得越来越喜欢思考人生。
唉,虽然不想承认,但是不得不承认,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就变得矫情了。
是因为短短几个月时间,我就已经经历了两次生死的关系吗?
“哎呀我去,小程子,你看看这狗不错啊!”
我低下头去看,才发现陆行风不停的摸着一个看起来奄奄一息的大黄狗,喜滋滋的对我说道。
我晕,你这是什么眼神啊,大哥你那一对儿眼睛得是多少度的啊,这还能叫不错?要不是它吐着舌头我都以为这狗安乐死了,你给我讲这个狗不错?
就在我刚刚想对陆行风说什么的时候,这丫已经开口了:“诶老板,这狗出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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