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草文学阅读网321553.xyz,最快更新达芬奇宝藏最新章节!
2009年的一个晚上,我翻看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时,发现了他留在画上的一个标记,查阅了现在对蒙娜丽莎的研究记录,竟然没有人发现它。
那是一个反写的数字5,位于蒙娜丽莎左侧的山林,与她下巴和颈部相平行的位置。由于达?芬奇发明了镜像字,因此,我将这幅画做了镜像处理,将画翻过来之后,又出现了另一个标记:在镜像画中,蒙娜丽莎的右侧肩膀处出现一个字母:S。
一个黑色的5表示什么意思呢?当我自己说出这句话时,我立刻明白了它代表什么――黑色星期五。
由于达?芬奇的隐语具有双关意义,如果只知道其中一种含义,还不能说明就找到了达?芬奇所隐藏的秘密,所以,还需要找出这个5代表的另一个含义。查看了一下塔罗牌,5在塔罗牌中代表教皇。查到这个意思时,我确信找到了达?芬奇在这幅画中隐藏的真正秘密。
1307年10月13日星期五,法王腓力四世下达密令,突然对圣殿骑士团发起攻击,试图将他们一网打尽,大批圣殿骑士团成员在这次抓捕中受到审讯,有的人死于审讯中,有的人被处以火刑。在这次抓捕中,教皇克雷芒五世扮演了一个帮凶的角色,他参与了对圣殿骑士团的审判,并在之后应法王腓力四世的要求解散了圣殿骑士团。从此,圣殿骑士团被彻底摧毁,从历史上消失了,随之消失的还有他们的宝藏。
很明显,那个S就是秘密的意思,英文Secret的首字母S。当时的英语并不是国际通用的语言,罗马教廷也没有谁懂英语,因此,达?芬奇可以用英语来表达他想要说明的意思,又不被教会察觉。那么,S除了代表Secret秘密的含义外,还代表什么呢?
我猜想它代表的是圣殿骑士团宝藏中最重要的东西――Stone,一个可以点石成金的石头――传说中的魔法石。
为什么是魔法石?看看圣殿骑士团的发家史,圣殿骑士团全称是“基督和所罗门圣殿的贫苦骑士团”。1099年,十字军攻占圣地耶路撒冷,众多基督徒遂长途跋涉前来朝圣,但朝圣的路途却充满凶险,他们经常被屠杀。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圣殿骑士团诞生了。当时的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二世同意并允许他们以圣殿山的阿克萨清真寺作为根据地。传说这个寺庙就建立在昔日所罗门圣殿的废墟之上,因此得名“基督和所罗门圣殿的贫苦骑士团”。但圣殿骑士团并不贫苦,相反,他们非常富有,富可敌国,连英王和法王都欠他们巨额债务。
那么,他们是怎么在一夜之间暴富的呢?
在我看来,他们或许得到了传说中的魔法石,掌握了炼金术。魔法石和炼金术是可以将劣质金属转化为黄金的东西,谁掌握了它,谁就可以制造出巨额财富。魔法石和炼金术一直是传说中的东西,没有谁见识过,却吸引了大批优秀的人去探索,其中包括牛顿,很多证据都指向牛顿晚年醉心于炼金术的研究。首先,他辞去了英国皇家学会会长的职务,到皇家铸币厂担任厂长,这一奇怪的选择让人匪夷所思。在我看来,其实一点都不奇怪,他去铸币厂的真正目的是要研究炼金术,因为在那里如果制造出黄金,可以在第一时间用最权威的手段来验证,并且可以将它们混在发行的货币中得到真正的验证。其次,牛顿晚年的举止怪异,情绪不稳定,这些都是汞中毒的征兆,而在他的头发中也发现了汞的成分。这说明他晚年长期接触水银,而水银正是炼金术中必选的东西。关于炼金术的研究,自牛顿之后不再有那么多人热衷,似乎牛顿验证了炼金术的不可行性。
为什么要写这部篇小说?
当我发现这个秘密之后,一开始打算去百度百科编辑蒙娜丽莎这个词条,但是,提示没有编辑的权限。于是,我打算将这个发现写成一篇小说,因为小说可以给人更多的启示,最终写成这部《达芬奇宝藏》。
写这篇小说的目的是什么?
人类对这个世界的探知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巫术时代,也称为魔法时代,这个时期的人类对大自然依赖性极高,他们的认识来自对大自然最朴素的理解和思考,今天看过去的巫术会认为是一种迷信,但当你深入思考时会发现,其中依然存在逻辑性。巫术时代的信仰纷繁复杂,却共同存在于当时的社会。
第二阶段是宗教时代,这个时期的人类充满了对未知领域更深层次的探索,他们将很多无法解释的现象归结为神的意志。宗教时代的统治阶级借助神的意志加强了对权利的攫取,限制了人类对世界的探知,简单粗暴地将教义作为唯一认知世界的标准。在宗教取代巫术的过程中,发生了大量的屠戮事件,看上去人类在进步,其实是文明的倒退。因为人类认知世界原本就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通过宗教认知,也可以通过巫术认知,而现在大多数人都是通过科学认知。
第三阶段是科学时代,这个时期的人类认知世界有了更先进的方式,与此同时,不断创造的物质世界让科学取代了宗教成为新的上帝。宗教被科学挤到世界的边缘,虽然这个替代的过程没有血腥的暴力,但是宗教已不再是世界的主流,正趋于没落。越是年轻的人越是不懂宗教,唯物质至上,他们自诩为科学的一代,但现在的科学并不是最终认识世界的终结方式,而且还有很多是现在所谓的科学无法解释的。
这部小说要表达的观点是所有探索认知这个世界的方式不是唯一固定的方式,人类虽然经历了巫术、宗教、科学三个时代,但并不意味着认知方式就应后者替代前者,简单粗暴地加以摒弃,它们可以共同存在,判断好坏的标准应该以是否有利于人类的发展和文明的延续。
小说中提到的炼金术真的不可行吗?
关于这一点,一直都没有定论,在我看来它是一项非常高深的技术,但是还需要魔法石。
什么是魔法石?它被称为哲人之石,能把任何金属变为纯金,据说还能制造长生不老之药。这听上去很像中国的炼丹术,其实中国古时候的炼丹术就是西方的炼金术。关于这个术,古代全世界范围内的国家都在研究,今天它甚至与心理学也有渊源。如果说炼金术是可行的话,那么一定需要魔法石的存在。
魔法石真的存在吗?
虽然我不能完全肯定它的存在性,却能从历史中寻找到它的身影。
在中国的神话中记载了一个女娲补天的神话,里面讲到女娲炼五彩石补天。这个神话其实并不是神话,而是远古时代发生的一次行星相撞,这次相撞的结果给当时的人类带来了一种特别的物质,这种物质可能就是魔法石。中国后来的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分别用青、红、白、黑四种颜色代表,这都与炼金术中物质变化过程非常相似,将青色看做青铜,那么经过红化、白化及黑化之后将会变成黄金,而中国的地理方位中心就是黄色,这就意味着中国古老的五行学说与炼金术有关。
而当时的人类社会正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取而代之的父系氏族社会显然要争夺这个十分珍贵的东西。于是,这支部落带着这个宝物离开了原来的地方向西而行,他们西行的路线可能沿现在的四川-甘肃-中东地区-阿拉伯地区,最终可能在阿拉伯半岛停了下来。
为什么是这条路线?因为当时中国的中原地区的冶炼技术并不发达,而周边的四川看似并不发达的地区却有一个三星堆,那里的冶炼技术非常高超,历史比中原地区还要久远,那么,他们的冶炼技术是从哪里来的?到汉武帝时期,中国的冶炼技术也同样落后,按理说汉朝比匈奴的文明先进发达,但是为什么汉朝当时的兵器没有匈奴的锋利坚韧?以至于要求助于西域,索要专门冶炼刀剑的粉。而西域和匈奴的冶炼技术和冶炼粉末从何而来?比较古代同时期的冶炼技术,中东地区高于中国,这一切都似乎在指向这条西行之路。而历史上的丝绸之路其实并不是最早通往西方的路,在这之前,这条路就已经存在了。那么,最终为什么在阿拉伯半岛停下来了?因为那里还是母系氏族,来自中国的这支部落留在了这里,并把他们带来的宝物和冶炼技术献给了自己的同类。之后生活在这个半岛上的女王――拜莱盖丝,也就是《圣经》中提到的示巴女王,她将这个宝物送给了所罗门,最终这个宝物被圣殿骑士团在所罗门圣殿的废墟中找到。
达?芬奇在画里隐藏的秘密究竟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我猜想可能就是魔法石。圣殿骑士团在被抓捕之前很可能得到消息,他们将宝藏提前转移,其中可能将魔法石通过秘密的方式交给了教皇,只是这种方式神不知鬼不觉,以至于教皇根本没有觉察到。圣殿骑士团认为他们只要暂避一时,之后再将魔法石取回来,却没想到遭受的打击是摧毁性的,以至于这个宝物现在不知所踪。达?芬奇在为教皇服务的期间,有可能看到过与之有关的文件,并通过他天才的大脑而得知魔法石的所在,于是在他晚年的时候将这个秘密隐藏在了画中。
《蒙娜丽莎》这幅画很特殊,我曾经做过一个实验,当你走近时,你看到的是一位女性,而在五米远的地方看电脑显示屏上的画时,我发现她其实变成了一位传说中的宗教人物――耶稣。
达?芬奇擅长画这样的形象,将两者合二为一。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处理,恐怕只有达?芬奇本人知道。当然,我也做了一个证据不充分的推理,这一点已经在小说中说明。达?芬奇很可能知道魔法石的来龙去脉,因此他将这些特殊的标记藏在了画中。如果你还从这些标记中找不出任何线索的话,那么当你远看这幅画时,你看到的耶稣会让你想到什么?基督教会。基督教会在哪里呢?圣彼得大教堂。而魔法石就藏在那里。这或许是达?芬奇晚年一直将这幅画带在身边的真正原因吧。
这部小说中有多少是虚构的?
小说的故事情节是虚构的,与史实有关的都是真实的,剩下的部分则是推理。具体可以列出:
彗星与行星相撞并在中国中原大地造成大洪水是史实,这一点已经得到证实。
共工祝融之战以及女娲补天神话的原型就是这次是彗星与行星相撞事件,这是推理。
魔法石是否就是彗星与行星相撞事件留下的产物,这是推理。
同时代的中原冶炼技术和三星堆冶炼技术相比落后,也比世界其他地区落后,这是史实。
魔法石是否从中原大地带到红海,最终交给示巴女王,这是推理。
示巴女王带着各种贵重珠宝拜见过所罗门,这是史实,是否将魔法石交给所罗门,这是推理。
圣殿骑士团前往耶路撒冷寻找的宝藏是否是魔法石,这是推理,但很多证据都表明跟魔法石有很大关系。
圣彼得大教堂最初的构想确实是布拉曼特和达?芬奇商量后确定的,这已在达芬奇的手稿中得到证实。
牛顿大分部时间在研究神学和炼金术,这是事实。他是否为了炼金术去铸币厂当厂长,这是推理。
在牛顿的头发里发现了汞元素,这是事实,而汞元素确实是炼金术士们炼金必备的物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