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有一头死掉的狼,是被我从树上蹬下来的,脖子被一根木棍扎穿了,死得有点惨。
刚好,今晚能够饱餐一顿。
狼肉补五脏、治虚劳、御风寒,最适合现在这种环境下食用。
今天的活动本就是打猎,我扛着一头狼回去,也算不虚此行。
虽然这片凹地属于野生动物保护区,但是还没修建好,仍在规划中,我偶然遭遇狼群,正当狩猎,不会受罚。
回去的路上,顺顺利利。
走到铁网墙下,太阳快要落山了,天色不太好,似乎要下雨。
从这里走到集合地点,直线距离最快速度也得一个小时,可是丛林里哪有直路可走,一路披荆斩棘,扛着一头大灰狼,累成狗了。
走了很久,走到中心区域的时候,终于碰到人了,有人我们的黑衣人,也有别的游客。
我把大灰狼挂在我背上,两条前腿搭着我肩旁,像背书包一样,大摇大摆地从他们眼前走过。
一个个站在那里,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目送我远去,有的人误以为这里有狼,吓跑了……
我不管,装高冷,继续走。
一路上,看到很多小情侣在打猎区安营扎寨。
放着干干净净的野营区不睡,非要在这么杂乱的地方睡,我只能说,祝你们玩得愉快,晚上不要被毒蛇咬到屁股。
走着走着,可算碰到熟人了。
看到燕子和她男朋友黄锋在拉扯,周围全是大叶子树,又高又茂密,我看不清什么状况,他俩也没看到我。
我走近了,听到黄锋说:“当初是你亲口答应做我女朋友的,一个月不到,你说分就分?你以为我很好玩吗?你考虑过后果吗?我的精神损失,你必须得补偿!”
燕子说:“我能答应你,也有权利拒绝你!实话告诉你吧,我心里一直有别人,答应你只是为了不打扰别人。我试着和你相处,可你太让我失望,你无法打动我!”
黄锋说:“你是不是看上那个小屁孩儿了?他从哪冒出来的?细皮嫩肉的,富二代吧?是不是有钱就能随便玩你?那好呀,咱就在这玩玩,别他妈装清纯!”
燕子正要回话,一扭头看到了我,吓得惊叫一声,把不明情况的黄锋也吓一跳。
黄锋本来想对燕子动粗,手刚抬起来,又缩了回去,同时扭头也看到了我。
草丛很深,我趟过去,不好意思地说道:“路过,不是有意打扰,你俩继续……”
我背着我的大灰狼,从他俩中间走了过去。
俩人静悄悄。
走出老远,才听到燕子在后面对黄锋说:“我就是看上那小孩儿了,我愿意跟他玩,我不清纯,怎么着?你想说啥??”
“……”
我听到燕子那么得意的语气,有点无语,不过,心情挺好的。
于是加快脚步往前走。
突然哗啦啦下起了雨。
刚下的时候感觉不到雨水,只能听到头顶上的树叶啪嗒啪嗒响,过了会儿,雨越下越大,树叶挡不住雨点的冲击,瓢泼似的淋在身上。
其实树林里躲避暴雨的地方有很多,随便钻进一片密集的树藤里就能当草棚,可是动物和昆虫也会避雨,最好不要乱钻,不然出来的时候全身都是虫,还不如淋雨。
一小时后。
雨停了下来。
我已变成落汤鸡,正好也到了集合点附近。
背着背包的人有雨衣,没拿背包的人都是落汤鸡,一半一半。
我只知道,我们这一队人的背包全在入口处存放着,懒人要付出代价,今晚集体裸奔烤衣服,场面绝对壮观。
我背着沉重的狼,走走歇歇,走得很慢,最后一个到达集合点,大家已经点完名字,正准备往营地走。
看来,今天没有少人。
我一出现,迅速围过来一群人,在我的大灰狼身上摸来摸去,叽叽喳喳、吵吵闹闹。
听他们说的意思,所有人都知道我打了一头狼,消息传播得这么快。
我已经累得喘不过气了,不想理会他们。
大姐过来了,张口便惊讶道:“我的天!东阳!你真打了一头狼!!刚才听人说在半路上看到你背着一头狼,我还不信呢!你没事吧?受伤没?快让姐看看!”
说着在我身上看来看去,除了隐私部位几乎看了一遍,唯独没有看我受伤的右胳膊,把我郁闷坏了。
接着,哥哥过来了。
王子文过来了。
王子妃过来了。
一个比一个惊讶,一个比一个有成就感,似乎我为整个队伍争了光,拿了第一名。
哥哥一把抓住狼尾巴,打哈哈道:“我草,手感不错!”
哥哥是这群人里表现最淡定的,他的体格不输一头狼,在他眼里不算啥。
王子文最正经,好奇问我:“东阳,你在哪遇到的狼?不是狼群吧?”
我只能笑笑对他说:“天机不可泄露。”
最不正经的当然是王子妃,她简直要疯了,迷疯了,不知道是装的还是真的崇拜我,竟然张开双臂抱了我两秒钟,说:“我的王子,我是你的妃……”
周围顿时一片咦呦声。
我感觉挺好,公子变王子,升级有点快。
只不过,听到她说“王子”和“妃”的时候,我的心里咯噔了下,莫名想起了血书上面写的王子和王妃的故事。
一番欢闹过后,大家抬着狼回到了营地。
我才知道,今天一天打到猎物的人,只有十分之一,除了我的狼,最大的就是苗苗的兔子,其它都是鸟。
荀千灵早就回了营地,正在和队上的两个人点火,木柴有点湿,刚点着的样子。
她看到我走来,不搭理。
我把大灰狼抱在她面前,想用尾巴挠挠她的小脸,把她吓得一哆嗦,闪开瞪我一眼,说:“残忍!”
她的无知让我不想反驳。
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谁是谁的食物,都在一瞬间,根本没有残忍这一说。
荀千灵虽然在生闷气,但她的好奇心还是有的,伸出爪子轻轻摸了下狼毛,又拽拽狼的耳朵,看起来特别幼稚,跟个小孩似的。
狼的心脏突然砰的跳了下!
我像触电一样猛地松开手,狼掉在地上滚了两圈,没啥动静。
荀千灵以为我不想让她摸,张口就骂道:“草,老娘不稀罕!”然后推我一把,走开了。
我真冤枉!
我蹲在地上,再仔细摸摸狼的胸口,没有心跳。
狼的脖子被扎穿,一路上早就流干了血,不可能有心跳,应该是静电场引起肌肉抽搐,类似于人的诈尸。
荀千灵这妞,竟然能把狼摸诈尸!
阴气真特么重。
我只听说过,猫是阴气最重的动物,猫爬过尸体能让死人诈尸,俗称“猫唤尸”。以前村里有老人去世,守灵夜的主要任务就是驱赶猫,防止猫进入灵堂。
没想到荀千灵快跟猫有一拼了。
哥哥他们在不远处又点起了一堆大火,朝我吆喝,让我把狼抱过去,他们已经迫不及待要尝尝狼肉的味道了。
正好,他们杀狼,省得我动刀。
我过去后,闲着没事问哥哥:“你和文哥今天跑哪了,没做啥坏事吧?我劝你考虑考虑后果,不要乱来。”
哥哥在剥狼皮,暂时没空理我,王子文笑道:“我和豪哥带着一群美女玩了一天,算不算做坏事?”
然后把我叫到一边,嘀嘀咕咕说了一大堆。
听他的意思是,刺杀行动不顺利,原因在于,苗奇从来不单独行动,身后一直跟着大部队,没法下手。
王子文向我坦白,是想让我帮忙!
明天的活动任务是爬山,他们想让我做中间人,拉拢关系,跟苗奇的队伍合队!
据说,这是荀千灵的意思。
说起荀千灵,我差点忘了还有正事要跟她说。
我得找她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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