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当所有人都已经睡着了的时候,我独自一个人下了楼,在附近找了个酒吧,不,或者说是清吧。
没有酒吧的喧嚣,也没有那么的热闹,有的只是一个驻唱歌手,在委委婉婉的唱着情歌,一首《慢慢喜欢你》回荡于人们的耳边,没有任何的喜庆,没有任何的温馨温暖,反而有着一缕淡淡的忧伤。
清吧里三两酒客都是独自一人,喝着酒刷着手机,眼神都没有什么焦距。
或许,在这清吧里喝酒,是这些人下班之后唯一的放松之法。
也或许,这里的每个人都喜欢把心事放在心底,然后吐进酒里,试图忘掉一切心事。
清吧里的调酒师没有思域那种高超的技术,调酒的方式也远没有思域的华丽,我随便点了一杯鸡尾酒,就坐在角落的桌上,看着晃动的灯泡,暗道这将是我最后一夜享受这浮华的喧嚣了。
桌边传来刺耳又锐利的声音,一个二十来岁的男生,体型稍胖,脸型很圆,紧紧握着对桌女生的手。
女生并没有挣扎,但是两人明显在争吵。
这或许是整个清吧唯一的一对了吧。
或许,也不是一对。
之前我看他俩举止亲昵,本以为是一对情侣,可现在看来,两人关系更像是闺蜜。
是的,现在不就是流行这种男闺蜜么?
我暗地里摇头轻笑,对这所谓的男闺蜜有所不齿。
什么男闺蜜,无非就是想要找个备胎,然后又不想被说得太难听,所以才会有所谓的男闺蜜吗?
那男生长得并不好看,眼睛不大,五官不算端正,身材也不好,略胖的那种,但是一看就明白,他属于那种很内向,稍有些老实的人。
这种人,最适合当备胎。
或者说,最适合当男闺蜜了。
此时此刻,那男生语气沉重,放开了女生的手,他盯着女生看:“莎莎,这么长的时间了,你也应该是明白我的心意,这……是我第三次问你,我不需要你答应我什么的,我只想让你给我一个答案,我们将来,有没有可能?”
那叫做莎莎的女生,笑容凝固,那张并不算漂亮的脸蛋上露出一种无奈,她缓缓摇头:“对不去,我这个人很执着,一旦认定的事情,就不可能改变。”
男生沉默片刻,抖着声音说:“可是,我们住在一起,过得很好不是吗?我不信你对我没有好感,如果没有,为什么我每次抱你,你都不反抗不挣扎,任由我抱着。”
莎莎也沉默下来。
男生继续问:“我们已经不小了,我们只是普通人,二十五岁,是该结婚的年龄了,我们明明相处得这么好,为什么就不能缩小一下距离?”
莎莎拿起包包:“这样跟你说吧,和你在一起,我没有那种要结婚的感觉,我想我们应该是不合适的。”
说完以后,她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走,离开了清吧。
男生并没有去追,只是抿着唇,握着酒杯的指头发着白。
片刻后,男生埋着头,就这样一直埋着头,仿佛世界都和他无关了。
我一直看着这一幕,轻叹一声, 走到酒吧柜,问服务员要了一箱啤酒,然后绑着走到男生桌前,把啤酒往桌上一扔。
“哐当”一声,把桌子都震得动了一下,然而那男生却并未被吓到,他只是迷茫的抬头看着我。
我说:“兄弟,没有什么事是一杯酒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那就两杯。”
他的眼神终于波动了。
男生抓起酒瓶就开了,仰头就咕咚咕咚喝起来,一瓶酒,不到一分钟就吹完,看起来他的酒量确实还可以。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男生喝完之后,才有些歇斯底里:“我从老家来这里,只为了陪她,一年多了,从开始的相敬如宾,到现在难分难舍,所有人都以为我们是情侣,所有人都以为我们快要结婚了,可没有人知道,我们连关系都没有确定!”
“这注定是一个可笑的笑话!”
“天不留有心人,人徒生万古情!”
男生嘴角自嘲越来越多。
我却细细咀嚼他刚才说的那句话,天不留有心人,人徒生万古情!
这句话倒是说得好。
我开了两瓶啤酒,一瓶给他,一瓶给自己,和他碰了杯以后,我说道:“她长得也并非很漂亮,我观你谈吐不凡,也是有学识之人,为何一定要跟她在一起?”
男生狠狠的喝了一口酒,这才自嘲道:“为何?我也想知道为何!兴许,便是我爱她吧。”
兴许,便是我爱她吧。
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却不知道夹杂了多少复杂的情绪。
渐渐的我和男生聊开了,知道他是宁远人,就是舜帝陵所在的那个县城,名为郑峰,是个作家,一年多之前来到零陵,和几个朋友住在一起,而刚才那个女孩就是其中一个。
而后,男孩对女孩暗生情愫,一向内向的他大胆表白,但遭拒绝。
但他并未放弃,反而对那女孩更好,并且同在一个屋檐下,他和女孩的关系越来越好,只不过男孩敏感,爱胡思乱想,而女孩又为人外向,善交流,异性朋友较多,每次女孩出去吃饭,男孩都会很伤心,偏偏女孩又爱开玩笑,处处伤透男孩的心。
在挣扎和折磨之中,男孩第二次告白,依旧被拒绝。
可男孩依旧没有放弃,现在是第三次告白。
本来,他想一直持续现状下去的,因为他和女孩的关系非常好,最近和她有联系的异性也没有了,女孩也开始为他着想。
可是迫于家庭的压力,一来要求他尽快结婚,二来要求他回家工作。
坚持了快半年多,男孩再次向女孩告白,可换来的还是拒绝。
男孩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感情已经那么好的,偏偏女孩还是要拒绝他。
我听完男孩的故事以后,不由轻叹一声:“不确定的爱情,没有多人能等得起,现在的社会不是古代了,我们面临着家庭的压力,面临着事业的压力,面临着重重压力,能活着已经不错了,还奢望什么标准爱情,既然她不愿与你过一生,既然她没有想和你结婚的感觉,你何必要执着,何必要坚持?”
“从你的故事里我听到了,你们有一个非常融洽的小圈子,很有可能因为你而被破坏,既然如此,你何不当这一切没有发生过呢?”
听完我的话,男孩伸手指着自己的心口:“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近在咫尺,却又不可得那种心痛?”
我沉默着想到了周姿晴,她不就是近在咫尺,却又不可得了。
我说道:“有。我和她相知相爱,明明可以在一起,但……却因为一些因素,没有办法在一起。”
男孩笑了:“可你,至少努力之下还有希望在一起,至少你有希望!可我呢,有坚持下去的理由吗?不要说什么爱她不一定要得到她,那都是狗屁!”
“我就是想要天天和她在一起,就是想要天天看着她,怎么了?”
我沉默下来,是啊,爱她,就是想要天天和在一起,就是想要看到她,怎么了?
男孩的话有点没错。
我说道:“可是,你又有什么办法?”
男孩猛灌了一口酒:“没有办法。”
深深的无力感。
我都为他心痛。
我说道:“离开,去一个没有人知道你的地方,既然不能在一起,不能天天相见,那……就永远不要再见面。”
男孩木然的抬头看着我,似乎是下定了什么决心,随后点点头:“对,你说得非常正确,明天我就离开,总有重新开始的感情!”
男孩把那口酒喝完以后,对我说了声谢谢,然后起身就离开了,不过在离开之前,他却是把我和他的单都买了。
看起来,这个男孩为人还是不错的。
我微微摇头,轻叹一声,又喝了一口酒,也缓缓离开了。
男孩的经历在我这里注定要成为一个故事,他和那个女孩,也注定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
我离开了清吧,清冷的街上没有多少人,我回到了家里,洗澡睡觉,第二天起来酒已经醒了。
我好歹也算是有修为的,这些酒精对我起不了什么麻痹作用。
猴子收拾好一切了,说起来也没多少东西。
我们一起离开的,我先送他去军用机场,有专机接他离开,在他离开之后,我给鬼蜂打了电话,告诉他猴子已经出发,在军队里面,有什么招数尽管朝他使,不用客气。
鬼蜂听了我的话,哈哈大笑,表示猴子进了他们地蛇突击队,一定要让他掉一层皮才算完。
跟鬼蜂挂了电话,我也没有闲着,就带着段云和白璃两人,开车往大别山而去。
大别山不近,开车需要挺长的时间。
这次之所以带他俩去,主要是因为段云和白璃修为不俗,尤其是白璃,曾经可是半步入道者,经验是连段云都没法比的,有他们在身边,对我的修炼有很大的助益。
一路往北,途径长沙的时候,我并未想过要在长沙停留,脑海里也仅仅是闪过周姿晴的音容笑貌,随后便将之摒除,眼下必须摒除一切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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