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应该是53,算错了……)
博明市,克斯顿街,牛角巷。
于朗从睡梦中醒来,眼前是淡淡的月光,转过头,窗外果然是一轮明月,一圈月华围绕着它。
人们总说,索兰王国最美的景色的不是离失之海,而是遥遥星空中的明月与安索斯山脉相交时的月影。
于朗揉了揉头,从床上坐了起来了,从半开的卧室门能看到客厅里开着灯,两条有些虚幻的美腿不时从门口走过。
莎莫说她怕黑,所以在于朗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就把除了卧室以外的灯都打开,然后自己一个人在客厅里飘来飘去。
心脏不好的人肯定见不得这一幕,很容易嘎嘣一下过去……
于朗的手里拿着一份卷轴,在黑暗中辨认不清,但是摸起来的手感和铁律的那份职业卷轴一样。
记录员的职业卷轴!于朗心中颇有些激动,自己终于有了超凡职业,以后再也不用当怂包了。
一边想着,一边推门卧室门走到了客厅,于朗在沙发上做好,有模有样的摊开卷轴,这种时刻必须让自己的女员工见证。
果然,莎莫看到于朗大半夜坐在沙发上阅读一份卷轴,当时好奇心就上来了,赶紧凑过来看看卷轴上面内容。
“职业……记录员。”莎莫轻声的念着卷轴封面上的内容,然后眼神立马亮了起来,“奥兰德先生要去当仓库管理员吗?”
正准备喝茶的于朗听到这话时手不由的抖了一下,几滴茶水溅在了桌子上面。
看到于朗的动作,莎莫心中泛起了忧伤……这可是老年痴呆的前兆啊。
于朗喝了一口茶回道:
“这是超凡职业,那天差点杀了你的怀特,他也拥有超凡职业。”
莎莫的眼神黯淡了下去,撇撇嘴道:
“那也要杀人嘛?我看那个怀特不杀人的时候很痛苦,这应该是超凡职业的后遗症吧……”
“哦?”于朗头一次听到莎莫提起这件事,他好奇的问道,“详细说说什么情况。”
莎莫想了想回道:
“也不是很重要啦,就是我跟踪他的那天,他一开始很痛苦,所以并没有发现我,直到后来他杀了一个人,杀完人以后,他的神色轻松了起来……然后就发现我了。”
听着莎莫的话,于朗不由的揉了揉自己的下巴,这是他的一个不好的习惯,因为这就代表着,他正在思考。
于朗不知道想了一些什么,片刻后他又喝了一口茶,把目光聚焦在手上的卷轴。
卷轴上面除了基本的超凡职业介绍,剩下的就是晋升超凡职业的方法。
晋升条件如下;
“一本真实的空白书籍。
一支勾连神秘的笔。
月蝠的心脏50克,通识树的叶子两片,记录员职业卷轴。
在夜晚月亮升至高空时,将心脏含在嘴中,叶子贴在额头,书籍和羽毛笔放在心口,感受到自己正在悬浮时,抛出卷轴念诵咒语。
通识过去与未知的贤者
我愿替你观察与记录这个世界”
于朗把内容牢记在心里,老实讲,记录员的晋升条件并不难。
空白的真实书籍他会尝试去自己的母校寻找,因为他记得在大学期间听到过一个传闻,说是如果你足够幸运的话,在满月时的午夜来到图书馆,你会看到一位神奇的老先生,老先生会为你答疑解惑。
听说经过老先生答疑解惑后,那位学生就会门门开绿灯,奖学金拿到手软。
这种消息,于朗是不信的,不过他知道,那座图书馆确实是存在于真实世界的。
他在获得真实视野后,曾经回到过自己的母校,发现自己上了四年大学的地方,居然隐藏了这么多的秘密。
接下来是一只能用来沟通神秘的笔,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一支用真实世界的物品做成的笔。
忽然,于朗想起了什么,起身走到衣柜前翻找。
“您特别宝贵的那件大衣在衣柜里放的好好的,没丢。”莎莫以为于朗是在担心自己的大衣丢了。
于朗没回话,而是从大衣的内兜里拿出一根羽毛。
一根泛着翠绿光泽的羽毛,羽毛上面的花纹很漂亮,像是一颗茂盛的古树。
这就是沟通神秘的笔!于朗嘿嘿一笑,晋升条件上并没有标注使用什么样的笔,所以于朗决定使用这根羽毛来当做羽毛笔。
这跟羽毛是于朗在丽舍街香兰巷探案的时候,因为好心的提醒了一位叫戴雯的女精灵,对方出于感谢送给他的。
于朗把这跟羽毛珍重的放回了大衣,坐在沙发上继续思考。
接下来是月蝠的心脏50克。
这种妖物于朗还是有一点了解的,它们形似蝙蝠,大多栖息在没有月光的角落,靠捕食昆虫为生,偶尔也会袭击路过的行人。
不过它们的袭击,就跟蚊子叮一下没有区别……因为它们身体只比苍蝇大一号。
月蝠并不难找,在每一个没有月光的角落里都有可能会栖息着一群月蝠,难点就在于,这种妖物的心脏比一粒芝麻还小!如果光线黯淡,肉眼根本就看不到,并且还要积攒的50克。
一想想就头大,于朗颇有些惆怅的揉了揉下巴,不过这也代表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这种材料并不难寻……
现在只剩最后一种材料了。
通识树的叶子两片……
于朗犯起了愁,他连通识树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别提通识树的叶子了。
看来想得到这种材料,自己必须要主动的去接触城内的超凡者。
“白鸽酒吧……”于朗轻轻念叨着这个名字。
这是一家偶尔会出现在报纸角落上的名字,只要你是超凡者,拥有真实视野,就会看到这个名字。
它的自我介绍是,一家专门举办超凡者匿名交流会的组织。
它的结构类似于异知会,都是购买与求购超凡材料。于朗决定到时候去那里面碰碰运气,顺便接触一下本地的超凡者。
“哇!天亮了诶!”莎莫在一旁突然叫道。
于朗这才反应过来,转过头看向窗外。
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阳光划过淡薄的雾霭,把这座肮脏的城市照亮。
于朗叹了一口气,不知不觉就已经天亮了,他感觉头有一点晕。
没办法,他现在的身体还只是普通人,根本经不起这么折腾。
不过于朗不能休息,他现在必须要与时间赛跑,在国王宴会的召开前获得超凡能力!争取在这即将到来的风雨中活下来。
对于这件事,莎莫曾经问过于朗。
“奥兰德先生为什么不逃呢?就像那些住在香兰巷的下等贵妇人一样。”莎莫问道。
于朗回道:
“我如果逃了,这座城市可能就真的毁灭了。”
“但是你留下来……你抓住了事情的真相,你甚至见到了幕后操控一切的人,然后呢!”莎莫的当时的情绪波动很大,“你打的过他嘛?你能阻止他嘛?我们连一个怀特都要去恐惧去害怕,怎么可能阻止一场灾难呢?”
“不试试怎么知道……”于朗耸耸肩。
莎莫撅了嘴:
“你想当英雄就直说。”
于朗笑道:
“我不想当英雄,我甚至讨厌英雄,因为英雄要善良,要公正,要有一颗博爱的心,而我呢?我能为了一点钱去隐藏一起案件的真相。”
他的笑容中有一丝苦涩。
“那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莎莫问道。
“我……我只是想做点事情,证明我活在这个世界上。”于朗回道。
回忆戛然而止,于朗带着莎莫推门离开公寓,清早阴冷的空气的冲进于朗的肺部,让他的呼出的气体都染上了一层白霜。
他一路走出牛角巷,在临街的一家快餐店门口停住脚步,要了一份热狗后继续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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