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萧寺不知道怎么办到的,他找了个短发女生假扮欣语,引跟踪的人去了火车站。诗雨看到安全后,才穿着跟那个女生交换的衣服,去跟欣语碰面。
欣语开了沈家车库里的车出森林,钥匙则是之前凌云走时,她看到存放处,在那里拿的。
“姐姐,沈家怎么样?卓哥哥是不是很好?”诗雨尽量装作之前没发生任何事,笑着问。
欣语嘴角有很浅的弧度,她点了头,“沈二哥在帮你做蛋糕,我尝了一口,你不介意吧?”
接下来欣语就把她强吻沈卓,还弄晕他的事详细说了一遍,“他没有发现下午的人不是你,你回去后可以用这件事,让他好好考虑,你们的关系是不是要更进一步。”
“姐姐你……”诗雨有些红了脸,她要怎么认这种事?
欣语以为她在生气,“对不起,是我没有考虑周全,你说初吻要留在订婚时跟他分享,抱歉。”欣语后知后觉她好像抢了沈卓的初吻,这可真是帮倒忙。
“没有,没事。”诗雨发现萧寺说的有些事,或许是真的,姐姐根本不太在意这种事,初吻也好,跟不熟悉的人接吻也好。
“姐姐的订婚对象,是萧寺吧?”
欣语看了她两秒,摇了头,“根据上辈人的想法,我要嫁进沈家,你会嫁进萧家,这样兄妹之称才不会乱。”
欣语没有直说订婚对象,而是委婉说明,“不过我根本不认识沈卓,也不喜欢萧寺,我喜欢的人…说出来你可能会吃惊,大概也有些于理不容,按辈分说,他是我的长辈。”
“是说…萧叔叔?”诗雨没再等她说完,抢先问道。
欣语面无表情点头,“萧…叔叔是人中之龙,他比那些跟我同龄的男生要成熟得多,而且他也很喜欢我。俗话说,女追男容易,只要我愿意突破伦常问题,相信他不会比我没勇气。”
“所以你要在订婚时悔婚,跟萧叔叔订婚?”诗雨的心撕裂般的疼,萧寺没撒谎,姐姐还真的这么说了。一如她信里,总是说,萧叔叔待她跟亲生女儿一般,萧寺也很尊重她,就是脾气比较怪。
“萧寺这么说的吗?可能他看出来了,我并没有告诉过他。”
诗雨强忍着泪,问她,“萧叔叔没有强迫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吗?”
欣语的口张开了很小的缝隙,很快她摇了摇头,“你应该还记得,小时候萧叔叔就很喜欢我们。”
“那姐姐当时为什么放开我的手,把我推给沈家?母亲说过让我们要在一起不是吗?”
欣语摸了摸她的脸,她看出妹妹就快要哭了,“我们会在一起,可是药方不能在一起,等有一天……”她说着摇摇头,“再过几年,姐姐会想到办法,让这些东西都不再重要。”
“药方不再重要?这要怎么做到?”
欣语摸了摸她的头,“你不用担心,说不定到时候,大家都能在一起。”
“到时候……你嫁给了萧叔叔,我该怎么叫你?”诗雨接受不了,她不相信姐姐说的喜欢,她完全相信了萧寺的话。
姐姐过着非人的生活,可能清白已经被萧炎玷污,却还想着牺牲自己,成全她。
欣语怔了一下,白皙的面容一呆,“你当然还是可以叫我姐姐。”
“那我该把萧叔叔叫什么?!”诗雨忍不住冲她吼了一句,她不要她的姐姐为她做这些。
“这…都是小事,诗雨……”
这不是小事,这些才不是小事!诗雨刚才就开了戒指外环,此时已经屏住呼吸按了按钮。
她为了初吻的事都能纠结好久,姐姐的终身大事怎么可能是小事?姐姐过得开不开心,幸不幸福,怎么会是小事?
萧寺说得对,她当白眼狼和寄生虫太久了,姐姐应该去体验普通人的生活,由她来替她受那些本该由她们一起承担的罪。
这样想着,诗雨抱着忽然晕倒的人慢慢放成平躺,从自己胸前拉了一个平安符的袋子出来。
这个药一共有两颗,她和姐姐各一颗,她的一直带在自己身上。这东西有多重要,妈妈说过,姐姐也说过,她不会不知道。
存放的方法有些奇妙,一粒丸子里先放了她们的血,然后放进药丸,多少年都不会坏。
虽然是在郊外隐蔽处,诗雨还是担心有人看到,她没再犹豫,把药丸塞进了姐姐嘴里,帮她吞下去。
很快,昏迷不醒的人,就在痛楚中醒过来,毕竟是逆回生长的药,浑身筋骨血肉全都缩回幼年时期,会有多难受可想而知。
“诗雨?”欣语强忍痛楚,不明白为何地望着她的妹妹。
“姐姐,没关系,我都会做好,你去过你想要的生活,怎么自在怎么活。”诗雨流着泪说着,“以前都是我的错,姐姐你受了很多委屈,以后你可以为自己活着。”
看着欣语不停缩水,最终变回婴儿状态,诗雨握在手里的手也变成柔软无骨的肉团团。自始至终,欣语都没有落泪,诗雨可以想象这过程的痛苦,她不得不信萧寺的话。
她的姐姐,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一个不会哭不会笑的娃娃?
诗雨拿上衣裹住孩子,裤子就扔在了那里,抱了她走了很远拦车回市里。她先找地方买了婴儿用品,而后把她这些年的零用钱都取出来带在身上。
她先搭了长途客车去临近的市,而后去换火车。她这样一个女孩子抱着婴儿很扎眼,不过她相信萧炎的人不会这么快找上她,哪有人能想到逃亡中的人会抱着婴儿?
诗雨在路上听别人说,什么地方如何如何,她觉得小地方更好,还会有人情味些。
她已经决定好,要顶替姐姐回萧家,她觉得萧寺说得对,如果姐姐不回去,萧炎一定会跟沈家起冲突。早些年两方多次交火,她也有耳闻,如今凌叔叔已是年近五十的人,而凌云再过两个月才会成年,她可不希望凌云去送死。
那个时候的火车,真的是火车,乌烟瘴气,鱼龙混杂,忽然窗外飘来稻香,荷花的清香扑鼻。
诗雨一路上都坐在自己的钱箱上,抱着女婴,紧紧抓着装婴儿用品的包包袋子。孩子饿了时,她才会把奶瓶拿出来,喂给她。
有一回刚好对面挤过来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妈,抄着一口听不懂的方言,对她说,“恁刚生滴娃,无能喝恁个,要不要娥帮恁奶娃娃?”
诗雨吓得抱紧了孩子,拼命摇头,大妈看她不肯,没再说什么,跟身边的人说着什么,大概是说她不懂得带孩子。
这是可想而知的事,诗雨虽然自小喜欢做家务,也很爱听育儿经,可是身边毕竟没有人怀过孕,没经历过真事。
她穿着在酒店跟人换的衣服,虽然跟她买完婴儿衣服后,扔在店里的不太一样,可看着都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她这样子看着又未成年,难免招人议论。
闻到荷香后,诗雨在下一站下了车,她觉得这个地方一定不错,平原地区,鱼米之乡。
诗雨坐了太久的车,前一晚就没敢睡,到了太平地方,她先休息了一晚。
隔天十三号,她抱了孩子在这个地方走走看看,觉得还不错,就是她不知道应该把孩子送去哪里。
这个小地方没有孤儿院,她也不希望姐姐去那种地方,可是随便找户人家,别人不见得会收养来历不明的孩子。
转悠了一天,去理发店把头发剪短到姐姐那样,晚些时候,诗雨去了本市当时唯一的一家正规医院。
诗雨想过是不是把别人的孩子替换掉,可是一方面这种医疗水平低落的医院根本没有育婴室,基本都是护士直接抱给家人或是孕妇;另一方面即使看到可乘之机,她也实在做不出偷换别人的孩子这种残忍的事。
就这样磨蹭到很晚,她偶然听见一个年轻男人在和护士争执,说为什么会产下死婴,之前检查不是都没有问题……诗雨觉得这是个绝好的机会,在护士跑开后,就抱着婴儿过去找了那个男人。
谈妥之后,诗雨记下了男人的姓名地址,说她会定期寄钱来,但相应的,他要把孩子的照片回寄给寄钱来的地址。
虽然诗雨不认为这对夫妇是最好选择,但至少他们应该也不会虐待或是让孩子自生自灭。让他回寄照片只是权宜之计,回寄的照片她也看不到,因为诗雨已经想好,要让谁来帮她汇款。
短短三年书信来往的笔友,诗雨却很信任那位F市的林先生,她相信如果是他,一定会帮她如数转寄。
诗雨连夜就离开了H市,转了两趟车,在十五号当天才到S市。她起初还担心不知道坐车去哪里,没想到才到火车站,立刻就有人接了她。
萧炎在赶来的路上,所以车开到一半,她就上了萧炎的车。
诗雨很紧张,努力放松却止不住害怕,她难以想象,萧炎会怎么对她。今天本来是说好订婚的日子,可是“诗雨”不见了,订婚理应取消。
“怎么了,欣……”萧炎伸到她头顶的手停了停,看到身旁的人满脸惊恐。
他收回了手,“沈家来电话,说柳诗雨不见了,你应该是生日那天去见她了,发生了什么呢?”
诗雨咬紧牙摇头,一个字也不想说。
“回来就好。”萧炎没多追究,他也没再伸手去碰身边的人,他感觉她已经惊吓得足够了。
“先去萧园,让他们准备晚饭。”萧炎改了预定行程,吩咐了司机一句。
诗雨默记着地名,勉力维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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