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德,一起去酒馆喝一杯吧。”又是一个休息日,这是放松狂欢的好时候。虽然沉默寡言,并且总是带着骄傲的神色,但弗莱德在第二小队新兵中始终很受欢迎。一方面是因为他的相貌已经英俊到很难让人心存敌意的地步了,另一方面,他确实是整个小队——甚至是整个新兵营——最优秀的士兵。
事实上,弗莱德并不是个完美无缺的士兵典范,他的生活习惯就谈不上良好。比如说:他过分注重自己的形象了,衣服几乎是一天一洗,每两天就要洗一次澡,每次集合前都要梳理好自己的头发……这种缺乏男性刚强魅力的生活方式在整个新兵营中都是绝无仅有的特例。而且,他在训练之余从不参加类似摔跤、拳击之类的娱乐活动,只喜欢坐在帐篷里看那些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从附近村庄买来的二手书籍。我曾经希望从他成摞的书籍中寻找两本刺激的骑士小说,哪怕是艳俗的言情故事也好,但遗憾的是那里只能找到类似《战争论》、《山地步兵机动作战守则》、《阵形,地形及兵种》这样的军事书籍,再或者就是诸如《帝国宰相求斯·德·潘》、《大陆五百年》、《思辩——战争的衍生与和平的危机》这样的大部头历史、哲学读物。我真不知道他怎么看得下这些的,这简直就是在进行对头脑的自我虐待。
即便如此,弗莱德仍然获得了我们的喜爱和尊敬,尤其是在那天晚上救了我们,并以非常合适的方法惩罚了小队长卡尔森之后。不过,去酒馆的邀请通常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弗莱德从来没有接受过这样的邀请。
“好,我去。”
“太遗憾了,那个地方很不错,是个男人都应该去看看,你看,连罗尔都去了,你居然不去……恩?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好,我去。”
“天啊,弗莱德,你居然去酒馆。雷利、达克拉,去通知大家,今天国王陛下驾临酒馆,大家一起去,我请客。”难得太阳从西边出来,我要大方一次。
“是我们两个请客。”拉玛满脸油腥地挤了过来。我们两个都有一份经营得不错的家族产业,也都喜欢热闹,出手大方,因此每次都负担起了集体活动的大部分经费。这让我们两个在小队中也颇受欢迎。
当二十个轻装步兵走进酒馆时,里面已经是人声鼎沸了。我熟门熟路地和酒馆老板以及那些经常来酒馆取乐的新兵们打着招呼。浓郁的酒香气,粗犷的歌声,面红耳赤的豪放笑脸,潮湿油腻的橡木桌椅,几乎所有的酒馆都是这样统一安排的。熟悉的环境啊,就好象回到家里一样。这才是我真正属于的世界。
“这里就是你们常说的……酒馆?”弗莱德抓住我的袖子问。他面色有些苍白,似乎在这样热闹的环境里有些紧张,但两只眼睛又忍不住好奇地望来望去。
“是啊,我家就是干这个的。不用紧张,放轻松,喝两杯你就会觉得好多了。”我安慰着这个酒场新手,“这里是男人的天堂,对不对!”
“对!”无数的声音回答着我的高喊,酒馆里就需要这样的气氛。
“杰夫,我觉得在这里开一个烤肉铺是个不错的主意。”拉玛的话引起了我的兴趣。
“哦,继续。”
“你看,一般的酒馆里只有薄饼、土豆汤之类的简单饮食。”拉玛看着附近的桌子叹着气说,“这对于普通的旅行者来说是足够了,可是那些放松找乐的人需要的是什么?是真正的美味,是能和美酒搭配的丰富美食。那是什么?烤肉,只有带着油花和炭火温度的烤肉才是狂欢者的美食。”
“说得很有趣,还有吗?”
“我们甚至可以这样:像安放桌子一样升几个炭火堆,让每群人自己围坐在火堆旁边自己烤肉吃。相信我,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满意的了。”
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的场景:围着火堆的男人们,高举的酒杯,美味的烧烤,甚至还可以加上精彩的歌唱和舞蹈表演,欢乐而疯狂的人群,这正是我希望看到的美好景象。我又大体估算了一下烤肉业务可以带来的经济收入,按照马蹄铁目前的经营量计算……我得到一个让人窒息的数字。
“就这么干,拉玛。退役回家之后我们合伙开这么一个酒馆,名字就叫……马蹄铁烧烤酒馆”。
“不不不,叫铜火烤肉酒馆。”铜火是拉玛家烤肉店的招牌。
“不,叫马蹄铁XXXX。”
“不行,叫铜火XXXX。”
“还是叫XXX的好”
“我坚持认为XXXX要好多了。”
“我……”
“我……”
…………
眼看着两个准生意伙伴为了将来产业的命名问题展开了友好而激烈的争论,弗莱德声音忽然传出来。
“叫炽热狂欢酒店怎么样?”
“炽热狂欢?”我和拉玛停止了争吵,认真地思考起来。
“不错,很切题。”
“炽热……我喜欢。”
“就它了!”
“就它了!干杯,合伙人。”
“干杯,合伙人。”
澄澈的液体流进两个未来商业之星的喉咙里,我觉得一阵清凉。拉玛可能喝得急了点,呛得咳嗽起来。
“这不是‘背影’小队长的逃兵小队吗?毛都没长齐居然还学大人喝酒。”旁边一张桌子上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那是第四小队的队长法特尔,和卡尔森是冷嘲热讽的一对损友,平时总喜欢开我们这群新兵的玩笑。
“法特尔队长,今天您没带着酒鬼小队来啊?”法特尔是新兵营军官里出了名的酒鬼,“酒鬼小队”是卡尔森对第四小队的戏称。
“酒馆可是大人来的地方,不能让你们这些小孩子来啊。不要喝醉了,你们队长总是睡大觉,可没空来领你们啊。”
“老酒鬼,说起喝酒,你可不一定比的过我哦,不信试试?”在卡尔森手下当兵实在窝囊,总是被人看扁了。我心借这个机会出气。
“哟,你小子好大的口气啊,一会趴在地上我可不背你出去。”
“老规矩,谁输了谁付钱。”我十四岁的时候就曾经灌醉过一个高山矮人,眼前的小队长显然不知道这件事。
我们的口角惊动了整个酒馆,好事的新兵和基层军官们纷纷围上来旁观。清楚我底细的雷利和拉玛不失时机地开出了盘口赌我们的输赢,并且把我的赔率抬得很高。除了他们,没有多少人会相信久负盛名的酒鬼会喝不过一个刚当了三个月兵的十八岁少年。
“帮我全押上,买我赢。”我解下随身的钱袋。
“买自己赢可没有好彩头哦。”法特尔笑着说。
“可我没理由不赚稳赢的钱啊。”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看起来我的回答严重挫伤了酒鬼队长的自尊心,他狠狠地盯了我一眼,抓起眼前盛满麦酒的杯子大口灌了下去,然后用力把空杯放在桌上。
我不动声色,老老实实喝完了一杯,回头望了拉玛那边一眼。下注还在继续,几乎所有的赌注都压在了法拉尔身上。
“死胖子,赢的钱里可有我的一份。”我心里想着,又喝干了一杯。为了骗取更高的赌注,我没有表现得太过分
这里的麦酒虽然还比不上矮人族酿造的“科卡”,却也是难得的烈酒,普通人喝上十几杯肯定已经倒地不起了,眼前的法特尔却已经坚持着喝完了将近五十杯,抵的上寻常四、五个人的酒量,的确是个名副其实的酒鬼。
不过,看他恍惚的眼神和通红的面颊就知道,这个酒鬼已经是强弩之末了,估计现在他连喝的是酒还是水都分不出来,只知道拿着杯子往嘴里灌。我顺手拿了两个大号的杯子,满满倒了两杯,然后露了点真本事:我抄起一杯酒站起来一仰脖子倒了下去,就觉得杯子里的酒直接涌进了喉咙,没有泛起一丝泡沫,连吞咽的力气都不费,眨眼间杯子就空了。这些新兵蛋子什么时候见过这样喝酒的,一时间惊得鸦雀无声,继而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来。而我的对手法特尔就在欢呼声中瘫软在地上,人事不知道了。
我站起来挥舞着双手,迎接着来自四面八方“杰夫、杰夫”的喝彩声,像个建立了伟大功业的英雄一样接受着大家的惊讶和敬意。在这一瞬间,我感觉这个酒馆就是我的世界,我在这个世界里享有绝对的权威。在享受别人尊重的同时,我也把疯狂的欢乐带给了他们。
虽然拉玛他们知道我很能喝酒,但我的表现还是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意料——我喝下去的烈性饮料足够把两头牛放倒三天,而我甚至连脸色都没有改变。
“你真的没什么感觉?”一向冷傲的弗莱德最先向我表示关切,这让我很得意。连这样一个出色的人物都关注起我来了,可见我今天确实干了一件挺轰动的事情。
“说实话,有点难受。”我装模做样。
“哪里不舒服?是不是想吐?”弗莱德皱着眉头问,眼神里带着一丝不安。我从不知道这家伙原来也会关心人。
“喝的有点多,想上厕所。”我的回答招来了一顿友好的拳打脚踢。
“把我赢的钱拿出来,我请这里的每个人喝一杯!”忽然我跳上桌子高喊。
“哦!哦!杰夫,万岁,万岁,杰夫……”这个时候,即使是输了钱的人也开始为我欢呼起来。达克拉把我从桌上扛下来,然后许多人用手托着我的背,让我在酒馆内开始飘移,连酒馆老板和他的胖老婆都参与进来了。相信我,这种感觉真棒。
正当酒馆内的气氛达到最高点的,每个人都在纵情欢乐的时候,忽然“砰”的一声,酒馆的门被一脚踢开,走接着走进来的是几个穿着骑兵盔甲的军官。
酒馆里顿时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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