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城的位置在普雷恩帝国的西北部,再朝西北走就是茫茫无比的图林根大丛林和雅戈里斯大沙漠,而正北方向则横亘着一小片草原之国艾尔斯帝国的冰封北地,穿过这里,就是终年冰雪皑皑的兽人大陆——冰封大陆。
那天从角斗场回来以后,法露莎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城北贫民窟去了,除了留下一个金币还债外,其余四个金币全部买了一车的廉价衣服、粮食、肉之类的,一呼啦地拉到贫民窟去了。
望着那个忙忙碌碌,连额头都顾不得擦的法露莎,罗宾淡淡地笑了,他终于明白,一个性感的少女,为什么愿意混迹在那个夹在着血腥与臭汗的角斗场了,因为只有那里才有一夜暴富的可能。对于一个弱女子来说,只有这种冒险能让一下达成心愿,从而接济一下这么多的贫民。
罗宾还记得法露莎望着他说的那句话:罗宾,我知道你们都看不起我,可我不在乎。丢我一个人的脸,却让这么多人吃上饭,穿上衣,我不介意。
罗宾没有回答他,而是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女人就应该在家里待着,这些都是男人应该做的事,或许,你以后不用去赌博了。这个世界总不能一万年都一个样。”
对于席奈尔和马恩的吩咐,罗宾也没有任何头绪,什么改变世界啊之类的,换一个人给罗宾说,罗宾可能认为他是在发疯,可这是两个老爷子的吩咐,他只能一边听着,一边尝试着。
现在他要做的事就是先把信送到冰封大陆的边陲去,以他看来,做人可以下贱无耻,但一定不能无信。无耻的人丢的是自己的脸,对不起的只是自己,而无信的人对不起的是别人。
女人往往是很麻烦的,在向穆琳承诺了第三次一定会小心并且安全地回来之后,罗宾才一个人踏上了送信的路程。穆雷本来也要跟着一起去的,但罗宾告诉他,如果不听自己的吩咐,以后有钱也不会帮他追女孩子。
出门的时候,罗宾还去了一次冒险者公会,申请了那三年一次的“聚会”,看来他也决定了要参加冒险者们的集体活动了。
一个人,一匹马,罗宾就这么单身上路了。他也不担心再遇到什么大量的兽人,据穆雷说,自从罗宾重伤昏迷之后,莱卡镇附近的兽人小队就消失不见了,也算是安全了许多。
“也许两个月就能穿过这片大草原了吧。艾尔斯帝国北部都这么大,那这个草原之国的辽阔怕是更难想象了。”
罗宾骑在马上,一边浏览着风光迤逦的草原风光,清风徐来,牧草如波浪般起起伏伏,草籽也四处乱飞,倒是颇有一番韵味。空旷的草原,连帐篷也见不到一顶,天地间只有风吹草动的声音和马儿扑哧的响鼻声。
枫林城是普雷恩的西北边陲,这里除了靠近图林根大丛林的莱卡镇盛产魔兽晶核、丛林草药这些东西以外,居然还是一个著名的盐产地。这里的盐和普雷恩帝国靠近沿海的海盐不同,这里的盐是一种井盐,虽然产量不大,但也算是足够销往四方了。
罗宾走的路其实是一条草原里的盐道,他从来没有去过艾尔斯这个草原帝国,更别说去兽人大陆冰封之国——北迦索图了。
这一条盐道给他指明了方向,盐车走过的地方,草的长势明显没有四周的好,久而久之,千年的古盐道走下来,草原里就如同形成了一条宽大的马道,也不再担心迷路了。
艾尔斯帝国依靠近乎全境的广袤草原,国内的三大草原军团驰骋烽火大陆千年未曾遇过败绩,当然,也没有大胜过。国家之间的事总是那么龌龊,艾尔斯帝国就和普雷恩帝国干了不知道多少架,这近千年来,两个国家都是三年一小打,五年一大打,可两方都有自己的王牌,总是不分高下。
罗宾刚骑马绕过一座山坳子,前面又是一马平川,低地上一条宛如玉带般的河流扭成麻花一样,缓缓流过大草原。这大草原实在太大了,他也走了快一天了,但根本没有见到什么城市,更别说人烟了。看看天也不早了,与其在草原中夜宿,罗宾更愿意在这河边过夜,至少能有吃有喝的。
说干就干,罗宾把马一放开,任由他在附近吃草喝水,这种马是艾尔斯帝国卖到枫林城的河地马,非常驯善,天性胆小,出门都不敢离开主人超过一千米,更别说让它逃跑了。
深秋的天还是比较热的,这里虽然是艾尔斯帝国的北地,但一股子闷热气还是让罗宾难受,草原和沙漠都有一个特点,热的时候热得要命,冷的时候冷的要死。
“扑通!”罗宾一个冷子扎进河里,河水不太深却凉快的很。水里咕咚咚地起了许多泡,半天才听哗啦的一声,一个人头冒出水来。只见罗宾手中正抓着两条大尾巴的草原鳜鱼,秋天的草籽儿养肥了来河边喝水的动物们,也让这条河热闹了许多。
“真舒服,再捉一只肥肥的草原短尾兔就更好了。”
罗宾从戒指中拿出一条线,拴住鱼鳃养在河水泡子里,自己摸出了匕首,躲在这河边湿地里等候猎物。
不多时,肥肥的草原短尾兔没有等到,甚至连草原三眼飞鼠都没有看到一只,却看到一只小心翼翼,正准备蹲守猎物的三花乌蛇。这家伙可是真肥,稍稍一游动,草都被唰唰地压倒。
“就是你了!”罗宾犹如一只老鹰扑上去,两手如铁爪,只是一下就抓住了蛇头蛇尾,这家伙虽然力气大,但也动弹不得了。
“今晚有好吃的了。”罗宾提起蛇刚站起来,就皱着眉望向枫林城的方向,那里居然隐隐能见到淡淡的烟尘,看来有很大一队商队就要到了,不然也不会在这草原盐道里弄出这种动静。
这时天色已经快黑了,不然那蛇也不会出来潜伏。罗宾站着看了一会儿,就果然见到一个大型商队出现在远处,不时就有几骑前哨骑兵催马过来了。
“咦?这里居然有一位冒险者!”一个骑兵小队长远远地就看到了罗宾领口那枚海洋星勋章,不由讶色道:“冒险者兄弟,你好。我们是枫林城枫林佣兵团的!团长是加尔科子爵!”
“你们好!”罗宾对这加尔科谈不上好感,也谈不上坏感,不过对佣兵还是比较有好感的。
“这草原可不平静,你有没有遇到什么不对劲的事情?”佣兵有些担心地问道!这次押运井盐的队伍里,可少了几个高手,也不知道究竟去做什么去了,连这么重要的押运他们都不来。佣兵小队长有些担心地想道。
罗宾摇摇头,提了提手中的蛇,“没有遇到什么不对劲的情况,这不抓了条蛇,正准备过夜呢。”
“嗯。我们也正好在这河边过夜了,倒是方便得很。”佣兵小队长看了看这里的地形,不禁满意地说道。这些佣兵们可是经久各种任务考验的,像这种天干气爽的秋季,草原里的驻地可是要选择好,不是高地上就是河边,不然敌人一把火就能把一大群人烧的干干净净。
大队人马很快就到了,大约有一百辆盐车,近千人的佣兵押运队伍,负责人是一个老头和一个枫林佣兵团的副团长,一个使用骑士枪的家伙。
“这位小兄弟也是枫林城来的?听说你赤手空拳抓住了一条三色乌蛇?看来你也是战士!”老者微笑地说道,这种老狐狸罗宾见多了,越是笑得舒畅越有问题,果然,他继续说道:“我叫塔特,是这个商队的队长。你还是一个冒险者,不错,不错。你这是要去哪里啊?”
冒险者是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虽然很少有普通人知道究竟为什么他们受尊敬,但这不妨碍他们畅通无阻地行走天下。看来这老家伙想拉一个同伙!他一眼就看出罗宾那个冒险者勋章上有枫林城的标志。
“我去北迦索图!”罗宾据实相告,这并没有什么不可说的。
“哈哈,正好同行,正好同行!”
老者吩咐手下备好了驻地,就靠着河边,那个佣兵团副团长就高傲了一些,连罗宾的面也没见。罗宾也觉得很正常,自己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这算不得低看吧。反正刚好同路,他也不介意大家一起。
河边顿时一片热闹,普通佣兵们都是穷苦人家出来卖命的,性情最是豪爽不过。这不,罗宾刚把三色乌蛇和鳜鱼剖干净,准备烤的时候就见两个佣兵凑了上来。
“兄弟,听说你是冒险者?哈哈,你不知道,我最崇拜的就是冒险者,我叫奥斯图。这是我的孪生弟弟奥斯塔。”这个叫奥斯图的佣兵一看就是个豪爽的人,手中提着一个瓶酒,还有一包散发着香气的卤牛肉!
罗宾也很喜欢结交朋友,尤其是这种性格豪爽的人,他似乎见到了马恩的影子。“我这里刚好有点东西,你们可以尝尝我的手艺喽!”
河边升起一团团篝火,噼噼啪啪的不少人都在烤着东西,罗宾那一团三人,更是欢声笑语不断,最豪爽的声音就是那个奥斯图。(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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