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莽莽青山,两辆马车直奔山外的城市而去,在那里,罗绮用重金雇佣了一队实力很强的佣兵队伍,护卫着她和雷雷朝加斯联邦而去。
这一路上倒是风平浪静,罗绮的黑心二叔似乎没有再打算将罗绮留在路上,让她永远回不去,这让雷雷有些奇怪了,丧心病狂的夺权者不是应该一波又一波的发动攻势吗?怎么就这样偃旗息鼓了?
车队在佣兵的护卫下,马不停蹄的朝加斯联邦赶去,在一个月之后,总算是赶到了加斯联邦,在这里,雷雷向罗绮告别了,他想去的是自由之城,大家目的地不同。
毫无疑问,加斯联邦中最繁华的便是被誉为“珈蓝明珠”的自由之城,自由之城不属于任何公国,是由所有公国所共同持有,每五年选举一次,由全体城民决定由哪个公国来管理,那么在这五年中,自由之城的所有税收都属那个公国所有。
这样一来,所有公国都会对自由之城提出最有利于竞选的条件,从而让自由之城更加繁荣。
自由之城是许多行业的总会所在地,比如骑士总公会,魔法师总公会,商业联盟总会,等等等等,甚至连青楼总会也设在这里,便如它的名字一般,这是一个自由的城市,每个人都最大限度的享受着自由,享受生活。
毫不夸张的说,在这里,你能享受到人间所能享受到一切,当然,前提得是你得有钱,许多许多的钱。
雷雷是个有钱人,相对于某些阶层来说,他是个有钱人,历年来柯林斯郡的受益都属于雷家三少所有,虽然他纨绔了那么一点,败家了那么一点,可是这笔收益实在是太多了些,每年总会有些结余的,而如今,这笔钱都归雷雷所有了。
珈蓝大陆流通的货币分为铜币、银币和金币,十个个铜币折合一个银币,而十个银币又折合一个金币,对于普通人来说,金币已经是最大面额的流通货币了。然而对于大商人来说,这显然不行,一笔数十万金币的生意需要一个马车来装载金币,既不安全,也不方便,更别说数百万金币的大生意了,于是,更大面额的金钱便应运而生了,那便是紫晶币,一种相当于信用卡的货币,由稀有的记忆晶体制成。
辛克兰送给雷雷的空间戒指中便有两个这样的紫晶币,一个是他自己的,另一个则是辛克兰送给他的,辛克兰不光送了紫晶币,还有几件魔法装备,两个戒指,一个项链,还有一对手镯和一个胸针,都是高级魔法装备,能在瞬间发出一个高阶的魔法,属于救命法宝。
另外,辛克兰还在空间戒指中放了几个魔法卷轴,这些卷轴每一个都价值连城,大陆第一强者炼制的魔法卷轴不是用金钱就可以衡量其价值的。
初见自由之城,就算见惯了地球上那些高楼大厦林立的大都市的雷雷也不禁为之惊叹,这是一个无比巨大的城市,站在远处的山峦上,你根本无法看到这个城市的边际,只能看到一排排的建筑漫延到天际。
自由之城没有城墙,也不需要城墙,它富足,富足到了连周边都没有了强盗,它更弱小,弱小到了根本不需要城墙来保护,因为它无力反抗。
历史上不是没有帝国来侵越加斯联盟,就在数十年前,斯特兰帝国就曾经侵越过加斯联邦,当一队不足百人的斯特兰帝国骑兵冲到自由之城来的时候,他们只看到四处都挂着投降的白旗,人们平静的生活,做生意的做生意,买菜的买菜,就连小孩看见了他们,也只是咯咯笑两声,便上学去了,似乎一点没有把他们当成凶恶的侵越者,这让那个骑兵队的队长很是不解。
然而这样的景象不光是出现在自由之城,加斯联邦处处都是这样,公国的士兵根本不抵抗,斯特兰的铁骑所到之处都是一片白旗,以及平静的人群。
这样的情形让斯特兰的统帅很是生气,却又无可奈何,这还算是战争吗?这明明就是旅行!
斯特兰帝国的军队甚至连一支箭都没有射出过,便全盘占领了整个加斯联邦,当地的居民甚至还热情招呼士兵用餐,以至于这些士兵们都不好意思掠夺了。
然而,斯特兰帝国的侵越行为仅仅持续了不到三天,当三大帝国陈兵百万于斯特兰帝国的边境线上后,侵越军以比他们突进加斯联邦更快的速度退了回来。
从始至终,加斯联邦没有损失任何一个人的生命,至于被掠夺走的财务……
从第二年开始,斯特兰帝国的人们发现物价高了许多,特别是某一些需要从加斯联邦运来的货物,更是价格高的离谱,从此之后,斯特兰帝国再也没有发起过任何针对加斯联邦的行动了。
当雷雷进入到自由之城后,更是切身感觉到了这里的繁华,大街上都人潮涌动,拉着货物的马车如长龙一般,到处都是叫卖声,砍价声,各种口音交织成一种奇妙的交响曲,生动而活泼。
自由之城里的建筑也是各有特色,东方的飞檐拱顶,西方的尖顶圆楼,北方粗线条的方块屋子,南方精致典雅的小楼别院,这些完全不同的建筑风格交错在一起,却形成了一种很独特的风韵,一路走来,便是一路的风景。
雷雷找了一家东方韵味的旅馆住了下来,木质的外楼兼营着酒楼生意,而后面则是一个人工池塘,池塘边上建着几栋木楼,还有几个院子,环境很是不错。
旅馆的老板和员工都是东方人,黄皮肤黑眼睛,与雷雷一样,最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雷雷也惊讶于这一点,他也曾经想过,莫非这是地球的另外一个位面?否则怎么会连人种也如此相似,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这个世界与那个世界实在有太多的不同,也有着太多相同。
洗漱了一番,用过午饭之后,雷雷便到街上转悠起来,东看看西瞧瞧,走马观花了一番,转了几条街,雷雷突然看到一间名叫博览的书店,不禁心头大喜,立刻钻了进去。
书店很大,里面却空无一人,一个清瘦的老人正坐在柜台前看书,见雷雷进来了,他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然后便不再理会,任由雷雷自己选看。
雷雷看了一会,光是看书名已经让他看得眼花了,这里的书太齐全了,每一个柜子前都摆着一个牌子,标明了这个柜子里的书是什么种类,雷雷粗粗看了一遍,天文地理,风土见闻,人物传记,历史故事,魔法典籍,武技知识……简直是无所不包!
那些天文地理方面的书雷雷看了不少了,没有多大兴趣,他现在看的是魔法类的书籍,这里卖的书自然不会有什么著名魔法师的魔法笔记,大多是基础性书籍,比如讲解魔法原理的,或者是初级的咒语的,又或者是魔法材料的介绍,反正是五花八门。
雷雷选择了七八本书,长长的一柜子书,他仔细搜寻了一遍,却在书柜最底层找到了一本让他眼前一亮的书——《诅咒之书》。
这书有一指头那么厚,书皮已经泛黄陈旧了,雷雷拿出来一看,顿时被吸引了进去……
“天有神灵,故有诅咒,诅咒之术常为世人病垢,实则误解,诅咒分为诅与咒两个部分,诅是指祈求,咒则是方法,诅咒是一种使用精神力、心力、神识之力和自然元素之力结合而成的法术,常人的誓言也是诅咒术中的一部分……”
这便是《诅咒之书》的前言,光是这段前言,便足以让雷雷欣喜若狂了,作为天下第一咒师辛克兰的弟子,辛克兰却一点没有教过雷雷诅咒术,对于诅咒术这样神奇的法术,雷雷一直很好奇,此刻见到了《诅咒之书》便如获至宝一般了。
雷雷兴冲冲的走到柜台前,将这些书放到了老人面前,老人一一给他算账,当看到那本《诅咒之书》的时候,老人的动作微微一滞,抬头看向雷雷说道:“年轻人,诅咒是不详之事,害人害己,还是不要去学的好。”
听到老人的话,雷雷微微一愣,随即笑道:“存在即是合理,任何事物既然存在,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刀能杀人,也能切菜,只看运用者的心而已,心邪,万物都是凶器,心正,万物都是救人的圣器,老人家,如果你觉得诅咒术是邪术,那又何必留这本书在店里呢?”
老人被雷雷说的一呆,随即笑了起来,点点头,找了个袋子帮雷雷将书装好,雷雷结了帐,接过袋子正准备出门,老人却把他叫住了:“年轻人,你等等,我这里还有一本书,你要是感兴趣,就送给你吧。”
说完,他转身走进书店的里间,不久后,老人拿着一个盒子走了出来。
“这本书放在我这里已经有许多年了,可没有人能看得懂它,不过,我知道它很有价值,据说,诅咒术便是脱胎于这本书,这才是真正的诅咒之书!”
伸手接过老人手中的盒子,雷雷打开一看,顿时脸色剧变,呆若木鸡!
雷雷脑袋里一片空白,死死盯着盒子里的书,一脸震惊,似乎那不是一本书,而是一头巨龙。
不,就算是盒子里飞出来一头巨龙,钻出一个天使,再冒出一个自称神灵的家伙,雷雷肯定也不会象现在这般震惊!
那金丝编织成的书皮上赫然写着四个大字——诅咒之书!
光这四个字不会让雷雷变成这个样子,而这四个字偏偏是方块字,雷雷看了二十年的方块字!
诅咒之书……
这四个龙飞凤舞的繁体中国字,让雷雷如被九天雷霆击中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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