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朱先生,你看这样……”
像是做出什么重大决定似的李平朴说道。
“千字十五如何?”
“千字二十!”
怎么着也得弄个名家的价格。
“千字十八!”
“千字二十!”
面对不作任何让步的朱明忠,李平朴又说道。
“二十可以,但税务自理。”
“税后二十!”
开玩笑,亲自制定个税的朱明忠又岂不知道稿费要取百分之十的税款。要是拖欠了,那是以流放的……呃,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一说,不过这个税还是交给杂志社打理的好。
假意为难了一会,李平朴长叹道。
“那行,就税后千字二十。”
其实,李平朴既然来了中都,就没打算给他新人价格,尽管名家的二十略微高了点,但也还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不过作为副主编,他当然要压压价,这样才能向董事们交待。
而对于朱明忠来说,他对这二十,谈不上满意,也谈不上不满意,既是意料之中,同样也是意料之外。毕竟是新人,既然是新人,就要有新人的认知,至于将来,有名气再涨涨稿费吧。
按照千字二十的标准,之前递的稿子有二十万字,再加上这十万字,总共三十万字稿费也就是6000元,尽管之前谈价格的时候,李平朴压了价,但给钱的时候却极为利索,直接拿出支票本开了一张三千的支票。
开出支票之后,在赵国维准备合同的时候,李平朴又笑说道。
“我们《期刊》除了发行期刊外,同样也发行,而且单论发行渠道来说,目前全国的书楼没有谁能比得上我们,毕竟我们的杂志一直发行到北美,如果朱先生有信得过鄙人,这部《白发魔女传》的可以委托我们出版,不知朱先生以为如何。”
找你们就是看了你们的渠道。
朱明忠心里自言自语道,不过他注意到,即便是直到现在,大明的百姓对北美的华夏帝国的称呼仍然是“北美”,这也让他想到,似乎对于“华夏帝国”的“独立”,帝国内部一直有太多的争议,而百姓更是视北美为叛徒。甚至于有人拿北美诸夏在“文明远征”期间的不闻不问,指责他们从没有把自己当成诸夏的一员。
尽管对于“文明远征”的起因一直有许多争论,但是毫无疑问对于大明而言,那是一件大事,对于诸夏,同样也是如此。
诸夏列国酣战百年,灭国百余,伤亡不下百万!
简单的一句话,可以看出那场战争对于大明的影响。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对北美诸夏心怀不满。不过朱明忠却可以体谅他们——北美诸夏人口太少,而且他们不是没有出兵,只是出动的很少,更多的是一种象征。
签下合同之后,朱明忠把支票塞进钱包里后,点点头道。
“行,如此,就麻烦李主编了。”
相比于杂志连载,出书反倒简单一些,毕竟那个价格早在百年前,就已经随着几次版权官司,定下了出版书籍的出版商与作者之间的分成。
在简单的敲定了由《期刊》代理出版《白发魔女传》之后,谈完了正事,自然开始点菜,吃饭,在吃饭时,李平朴自然又叮嘱了一番,对于朱明忠的作品,他自然非常简单,但同样也提醒他要注意质量,所以他不希望因为想着多得稿费,就随意的糊弄。
“著书都为稻粱谋是不假,可万万不能只为稻粱,而忽视了质量。”
朱明忠笑应道。
“这是自然,《白发魔女传》是我第一本书,我自然会尽量写的尽善尽美。”
是抄吧!
朱明忠心底自言自语道,不过,他的心里却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在罗马餐厅用餐的时候,尽管朱明忠找到了一些回忆,但是却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会碰到一些故人的后代,甚至于就连同朱铭和的故人,也没有碰到,毕竟,他只是一个来自小地方的普通书院毕业的年青人而已。至于他那位嫁给某个小贵族的青梅竹马,似乎也不会再和他有任何交际。
吃完晚餐之后,谢拒了李平朴喊车送自己回家的举动,离开了罗马餐厅的朱明忠,径直朝着附近的地铁站走去,现在的中都,有着世界上最密集的地铁网,毕竟这是一个有着近四千万人口的城市。
与曾经坐过的带着煤烟味的亮着油灯的地铁不同,现在的地铁用得是电力机车,车厢里亮着的是电灯,车厢显得有些阵旧,因为已经是晚上十点了,车厢里的人并不多,包括朱明忠在内,只有五个人,两个学生模样的青年男女,他们看似在看书,可朱明忠却能看到,他们手彼此相握着,显然是一对年青的恋人,一个中年妇人,一个上班族,上班族抱着公文包,正打着瞌睡,车厢里静悄悄的。
或许是因为太过安静,闲来无事,朱明忠拿出了那张支票。这是一张金陵银行的支票——六千元。
这六千元,相当于普通上班族四到五年的收入,更相当于韩冰凌差不多一百个月的收入,而朱明忠所付出的只是区区几天时间而已。
“挣钱似乎也没有什么难的。”
朱明忠不由的嘀咕道。
曾几何时,他还在为生计担心,可是现在呢?不过只是随手抄本,就挣到了几千元,而且接下来会挣到更多,毕竟的稿子还没有交完,再加上后继的出版。只会越挣越多。
至于这六千元可以干什么?
以中都的房价,可以买四套面积不大,拎包入住的公寓,当然,想到市中心,每天至少要倒2个小时的地铁。
如果是在市中心的话,这些钱够买一套公寓,地段普通的连体小楼,至少需要一万元以上,至于地段上佳的,那是可遇不可求的。从来都是买的人多,卖的人少。
中都,永远都对世人充满吸引力。
“也许,应该考虑租一间公寓,至于这地方……还是搬出去吧。”
本身就不适应地下室的朱明忠,在回住处的路上不由自主的想到,最后,直接到了路边一家酒店里住下了,相比于地下室,至少这里更安静一些,其实也安静不到那里,甚至更加吵闹,隔壁一对狗男女一夜没闲着。
第二天,一夜没睡好的朱明忠,在吃过早餐之后,又一次来到了茶座,他刚一坐下,咖啡杯就放到了他的面前,是韩冰凌。
“看样子,你昨天晚上应该没睡好。”
“嗯,昨天碰到高兴事了。”
高兴……高兴的想要杀了那对狗男女,朱明忠心里暗骂道,可脸上却带着笑容。
“高兴事?难道,你的要发表了?”
韩冰凌笑道,
“那今天这杯咖啡我请你,表示对你的祝贺。”
“谢谢,”
或许是因为她是他在这里唯一的熟人,所以朱明忠倒想和她分享一下喜悦。
“什么时候发表?是那个杂志?还是报纸?到时候你一定要提醒我一声。”
看着满面喜色的韩冰凌,朱明忠恶劣的心情也好了很多,便开玩笑道。
“我觉得,我的那部,很有可能会拍成电影。也许,到时候,可以让你去做女主角。”
“啊!真的吗?”
原本还只是为朱明忠高兴的韩冰凌,指着自己难以自信地问道:
“我?我可以吗?我的相貌,我的……”
“当然行。为什么不行呢?相貌,你的相貌很漂亮,持色行凶,这句话听说过没有?女主角只要漂亮,这部电影也就成功三分了。”
朱明忠说笑道,看着激动到甚至都无法呼吸的韩冰凌,生怕她有什么意外的他连忙站起来,拍着她的后背说道。
“别激动,我知道你很激动。冷静,冷静……深呼吸,对,吸气,呼气……很好,好了,现在可以了吗?”
“嗯……”
韩冰凌一边深呼吸,一边应着声。
“好了,我告诉你……其实,这件事,估计还要等很长时间,毕竟,我的还没有发表,”
啊……原本激动不已的韩冰凌,这才反应过来,似乎自己白激动了。前一刻还是满面激动的她,转瞬间脸上挂满了失落。人家只是说也许,到时候……天知道,这个到时候,他的能不能拍成电影,你想当电影明星想疯了。
“不过我昨天拿到了第一笔稿费,所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今天可以早点下班,然后我请你吃顿大餐,感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
“算你有良心!”
心情已经恢复如常的韩冰凌,往店里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不过,你要等我下班。”
“行,没问题,你先忙你的,我先写一会。”
朱明忠指着桌上的稿纸说道。
然后,一切又都和平常一样,朱明忠坐在临街的坐位着“写”着,至于韩冰凌尽管空欢喜一场,但还是和平常一样,会不时的走过去给他续杯。
一天过完后,直到傍晚,换下了工作服的韩冰凌来到朱明忠的面前,对他说道。
“走吧,我们到那里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