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对着冯三单手一指,一道神力涌入冯三的身体,片刻之后,冯三身上的疾病全部消失了,而且,神清气爽,力量无穷,舒服极了。
冯三迟疑了片刻,忽地大喜,从地上一跃而起,双眼发光的看着余志问道:“你,您,真的是神仙?”
余志微笑点头,很慈祥。
冯三大喜,急匆匆的想说些什么,却又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在那里吚吚呜呜的张着嘴巴。
余志知道,这是一个人狂喜过头,发生了临时性的语言障碍。
余志又朝冯三射出一道白光,平息了冯三激动的心理,问道:“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冯三喘匀了气,急切的问道:“神仙大人,若是我回答了你的问题,你能不能,让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吃一顿饱饭?”
余志叹道:“你放心。只要你认真回答,我保证你们都能吃上饱饭,过上好日子。”
冯三眼神一亮,随后又暗淡下来,小心翼翼的问道:“您能帮我们赶走黑狗子那群无奈吗?”
余志笑道:“我刚刚已经赐予你一身神力,你现在力壮如牛,一群无赖,你伸出一个手指头也能搞定了。”
冯三大喜,用力的挥舞了一下拳头,感觉真的很好,果然,力气生猛了许多倍。看样子,即便神仙不帮忙,冯三也能干掉黑狗子了。这让冯三好兴奋,强大的实力在身,无所畏惧。
余志温柔的问道:“那么,现在,你能回答我的问题了吗?”
冯三冷静了,想了想,郑重的问道:“是不是用我的生命和鲜血献祭,就能加固封印,让这个世界继续存在下去?”
余志点头,道:“正是如此。”
冯三忽地咬牙切齿的问道:“那么,这个世界上,是不是还会是原来的模样?富的更富,穷的更穷?好人不命长,祸害千年在?”
余志叹道:“牺牲了你,只是封印了魔神。至于这个世界,该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她还会继续慢悠悠的发展下去。”
冯三恨声道:“既是如此,我干嘛牺牲自己的生命?牺牲了自己,只换回来一个和现在一样污秽、肮脏且没有前途的世界?我的小伙伴们,还要每天捡垃圾为生,被恶人们肆意的欺凌践踏!请问,我的牺牲有何意义?”
余志无言以对,这也是余志现在心中的问题之一。
冯三继续说道:“更何况,我牺牲了。我这一身神力也会消失。没有了我的保护,我的弟弟们如何在这个吃人的世界上生存下去?”
冯三仰头叹息,道:“与其牺牲自我,保护这个人吃人的世界,还不如让我来唤醒众人,和魔神决一死战,痛痛快快的死去,轰轰烈烈的大干一场!即便整个世界为我陪葬又如何!这个该死的世界,早就该死了!世界末日之后,新的世界,应该有更好的生活吧!”
余志叹道:“谁知道呢。那么,你的选择是?”
冯三的嘴角掠过一丝苦笑,道:“我选第二个。神仙大人。让我们一起来面对世界末日吧。”
余志没有说什么,打了一道神力在冯三身上,消除了他的记忆,便消失了。
冯三对这个世界的恨意和为人的决绝,倒是余志没有想到的。这是一个倔强而心志坚定的孩子。余志不知道,自己把天生神力的力量留在冯三身上到底是好还是坏。不过,这至少能帮助冯三等孤儿度过难关了。
半空中,余志三人隐身的云彩里,火冰道人冷冰冰的说道:“现在的结果,二比二平。”
十三道:“下一个,还是我先去吗?”
余志点头道:“嗯,咱们继续。”
他们要找的下一种人,是锐意进取的人。这种人,天生积极进步,心窍玲珑,而且永不放弃,追求进步。
十三带着大家,来到了唐国的第二大城市,大安城。
胡德是一个读书人,十五岁就中了举人。神童之名,传遍大唐。
胡德很聪明,同时也很执着。许多人的十五岁,还是懵懵懂懂的青春年少,简单的模仿着大人的行为,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早早的结婚,生子,将命运的枷锁套在自己的肩上,然后像一条狗一样,为了那点狗粮,卖命。
胡德不一样,早慧二字,是对他最好的形容。
这个世界的功名利禄富贵荣华,不是靠好才学考出来的,而是靠人情关系网住的。十五岁的胡德,就已经明白了。人心,贪婪,富贵,虚伪。那些东西,不仅在一本本史书的字里行间存在着,也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着。
十五岁的胡德,就已经知道,即便自己现在是个举人,聪慧无双。但是,胡德若是想要考中状元,想要得到皇上的认可,却不是自己腹中的那点才学能够带来的。
想要获得传说中的那些浮名,胡德就必须放低身段,去讨好那些位高权重的贵人。
然而,胡德做不到。
换句话说,胡德很清高。这种清高不是骄傲、傲娇,而是一种自我认知的品德。
胡德对谁,都是以礼待人,亲和谦虚。但是,胡德却谁也不想讨好。他,只想,好好的活着,自己一个人活着,活的像一个人,而不是谄媚的畜牲。
然而,这很难。没有贵人的扶持,胡德才学再好,也只是一个可爱的花瓶,只能看,不能用。
没有谁愿意把自己的事业托付给一个不愿合群的人手里,那太危险了。因为,胡德这样的人,绝不会因为感情或者利益而出卖自己的良知。而在官场里,良知是最危险的东西。
所以,六年过去,两次大考,到现在,胡德还是个举人。
然而,胡德没有放弃。他只想有一天,仅靠自己的才学,也能名动四方。
当然,胡德也知道,要想成为那种人,恐怕需要很长时间的积淀和无数的苦楚。
但是,胡德,从未放弃。
天生的骄傲,骨子里的自尊,美好的愿望,都是胡德赖以生存下去的精神支柱。
一个连考了三次也没有进士及第的举人,一个不愿意投靠任何势力的举人,注定要被抛弃。
胡德自家并不富裕。所以,胡德的生活过得很艰难,以致于,到了现在,胡德不得不来到大安城,寻找一份能够让他活下去的工作。
即便生活如此艰辛,胡德也没有放弃。不能成为达官贵人,那么,就让自己用别人难以企及的学识高峰,为后人留下一座学问的高地吧。
胡德,已经准备用一生去慢慢打磨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学者。如此而已。
金钱,美人,地位,权势,那些东西,都是浮云。
唯一遗憾的是,胡德无法用自己的才学,为大唐的百姓谋取福利了。没办法,朝堂上到处都是蝇营狗苟的奸猾之徒,想要在污水塘里做事,就必须先把自己弄脏了。
可惜的是,胡德很喜欢自己的这一身白衫,洁白无瑕,没有污点。而且,胡德想要永远保持下去。吃糠咽菜,也是一种生活。
余志对十三说道:“这个人,算不算锐意进取的人吧?他都放弃了官场上的机会。”
十三道:“但是,他永远不曾放弃对学问的追求。即便身无分文,手中捧着的,也是一本读了无数遍的书。”
余志叹道:“他是个好人,已经具备了成为圣人的思想了。我们还是不要去打扰他吧。”
十三冷笑道:“若是天云大陆都不在了,圣人不圣人的,又有何有?还不是和那些蝇营狗苟的贪官污吏一样,被无情的天道吞噬。你以为,他还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些什么吗?即便他把他的学识刻在石头上,火山喷发时,石头也会融化。刻在金属器皿上,地震来临时,金属器皿也会被掩埋。刻在人的心里,但是,人都死光了,以后,谁会知道他曾经存在过?”
余志无法反驳十三的理论,只是喃喃自语道:“我们不在乎结果,只想证明,这个世界,自己曾经来过!就像那划破天际的流星,燃烧了自己,划亮了天空。”
十三微笑着来到在山顶亭子里自饮自酌的胡德身边,光晕绕身,展现神迹,高声问道:“凡人胡德,我是命运之神拉卡,我们的世界面临巨大危险,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留给我们的选择只有两个,一个是牺牲你一个人,用你的生命和鲜血加固魔神的封印。第二个是你去唤醒民众,大家一起来和魔神战斗到底,但最后的结果只会是天崩地裂,神魔大战,天云大陆将迎来真正的世界末日。一句话,拯救世界的和平,如今就靠你了。凡人胡德,你选哪一个?”
余志撇撇嘴,这是在抄袭我的问话,侵权啊!
胡德看着十三,目瞪口呆。子不语怪力乱神。
神魔这种东西,读书人都不愿意正视他们的存在。因为,神魔都太过于虚无缥缈。与其把人生的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神魔身上,还不如踏踏实实的坐下来做些实际有用的事情。将自己的心思放在神魔那里的人,都是浪费时间的蠢货。
然而,胡德的面前,现在出现了一个自称命运之神的家伙,貌似不好对付!
胡德莫名其妙的笑了一声,问道:“你想要什么?”
十三耐心的解释道:“刚才不是说了吗,本神要你做个选择,是拯救世界,还是跟整个世界一起毁灭?”
胡德直愣愣的看着十三,良久,方才叹息道:“为何是我?”
十三没有解释,只是静静的等待这胡德的回答。
胡德站直身体,手中的书本握得更紧,苍白的脸色,苍白的双手。
胡德遥望家乡的方向,那里,还有年迈的父母,娇妻,孩子……
十三在等待。
胡德叹道:“这个世界,藏污纳垢,以前我以为,只有官场才是黑暗至极的地方。这些年下来,我才发现,我错了。哪里都一样。整个社会都是这样,黑暗。人情,关系,利益,不知廉耻!为了自己心中的欲望,人们往往会出卖一切。不论是圣人之言,还是神佛的教诲,几乎没有一个人会真正去听,去想,去看。原本,我打算自己来做,做这个聆听圣人之言,践行神佛的慈祥之道的探路者。没想到,今天,我却成了拯救世界或者毁灭世界的主宰。我,不觉得,我自己有那么伟大。命运之神啊,你为何找上我?”
十三牛哄哄的答道:“这是命运的安排,天道的旨意。在你身上,有着别人都看不到的优点,你的珍贵,岂是凡人所能直视的。”
胡德冷笑道:“也许吧。本来,我的本心告诉我,像这样一个藏污纳垢的世界,毁灭了也好。这个世界,已经没有生存下去的必要了。但是,我的良知却在不停的求我,救救他们吧,救救那些可怜的人们吧!你要是我,你怎么办?”
十三微笑道:“这是你的选择,别人都不能插手。”
胡德伸手在身边一捞,半壶浊酒被举到嘴边,胡德大口大口的将壶中冷酒都喝光,双眼死死的盯着十三,笑道:“虽说这个世界污秽黑暗。但是,这里总是我们生长存活的地方。也许,再过一千年一万年,世上的人们还是这个样子,一直浸泡在污泥里。但,那又如何,至少我们的存在向天地证明:我们曾经来过。”
十三问道:“你的选择?”
胡德敞开胸襟,任冷风吹,站立在亭子里,骄傲的像一朵黑夜里绽放的君子兰。也许不会有人在黑夜里等待着他的绽放,但是他自身的美丽不是为了任何一个人而存在的俗物,该绽放时就绽放,该灿烂时就灿烂,何须有人欣赏!
胡德沉着镇定的回答道:“我选择第一种方式。”
十三有些惊讶,他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的点头。
在十三看来,胡德这样的被社会抛弃的人,也许应该会选择让这个世界毁灭的吧。但是,胡德却选择了牺牲自己,拯救世界。
胡德叹息道:“世界自有其存在的道理,为何会有末日的侵袭?人们也应该拥有活下去的权利,我们不应该苛求他们做了什么,而应该问问自己,我为这个世界做了什么!”
十三沉默了,消除了胡德的记忆,离开了。
余志叹道:“傻瓜,即便你为了这个世界牺牲了自己,又有谁知道?真是一个糊涂的傻瓜。哎!”
火冰道人忽地说道:“然而,人类的世界,正是由无数的这样的傻瓜撑起来的。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的脊梁!”
余志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圣人就圣人,他的境界,果然不是你我所能想得通的。
十三得胜而归,心情却不是很高兴。他的心中想什么,余志也不知道。
下一个人,需要余志去寻找。但是,余志觉得,白混日子的人,比比皆是。这个世界上,你随手拉住一个人,都会发现,其实,他就是那个白混日子的人。
余志知道,自己也是白混日子的人之一。
若不是金龙门的逼迫,余志现在说不定还在余家寨里优哉游哉的生活呢。每天往福河里扔几个抓鱼的竹笼陷阱,小日子过得滋润至极,那已经还满足了。再找几个漂亮的村姑,做点好事儿,也就够了。
像现在这样劳心劳力,征战厮杀,勾心斗角,称王称霸,又有什么意义。
人一旦开售走上不同的道路,那么,没有谁,能够再回到过去重头来过。
既然大踏步的走上了自己的道路,没事儿别回头。
余志也没远走,直接在大安城里抓了一个人,混吃等死的人。
朱玉,大安城城南朱家的远房亲戚。
朱家是个豪门,朱四公子才华横溢,声名远播。朱老爷乃是当朝三品大官,为大唐皇帝镇守一方。朱太太乃是京城望族的女子,理财手段高超无比。这几十年来,让朱家从一个小家族变成了大世家,令人羡慕不已。
在众多的羡慕者中,朱玉,也是其中之一。但是,朱玉更多的自豪和满足。自己的家族里,出了这么一个人物!让朱家光耀门楣。最重要的是,让不学无术的朱玉有了立足之地!更因为朱玉背靠朱家,日子过得潇洒自在,舒服极了。
朱玉有一个缺点,好赌。所以,他每个月的月俸,几乎都送到了赌坊里去。但是,朱玉也有一个明显的优点,从不胡来,从不仗势欺人。月俸输完了,朱玉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每日里,从朱四公子那里讨些好处,也能混日子。
因为,朱玉知道,自己的优哉游哉的生活是朱家带给他的。他不能往朱家身上抹黑。若是朱玉仗着朱家的身份胡来,牵连到了朱家,到时候,谁都讨不了好。
而且,朱玉觉得现在这样活着,已经很满足了。至少,比起那些躺在大街阴沟里的乞丐来说,这样的生活,那就是天堂。想起,朱家还未发达之前,朱玉的日子基本上和那些乞丐没有什么区别时,朱玉就深深的恐惧。那种生活,谁也不想再回去试试。
朱四公子对朱玉也很无奈,多次劝诫,甚至用开除他在朱家的工作来威胁他,但是,朱玉依然笑嘻嘻的承受着朱四公子的责骂,领到月俸以后,依然我行我素,不断的把钱送到赌坊去。
时间长了,朱家的人也就习惯了。反正,朱玉只是好赌,却从不胡来,没有给朱家带来什么危机,也就放任他去赌吧。这是他自己生活的习惯。只有朱老爷有些不满,看着自己的侄子陷入赌瘾之中,连存钱娶老婆都做不到,朱老爷就觉得对不起自己死去的那个哥哥。
喜欢大制造家请大家收藏:(321553.xyz)大制造家艾草文学阅读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