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子解决了,余志心中的疑惑再一次浮上来:这到底是哪个鬼地方?我是怎么到这里来的?算了,问问这妹子吧。
余志又狠狠的在两小鬼子的身上踹了几脚,见他们躺在地面上一动不动,没有反抗的能力了,这才回头去看妹子。
余志刚回头便愣住了,妹子已经一脸漠然的站了起来,三下两下收拾了自己的衣衫,转身要走。
余志心中闪过万千想法,随即立刻喊道:“妹子,别想不开啊,这小鬼子不是还没得逞么……”
那妹子微微一愣,斜着半边脸,想说什么,却又无言的慢慢走开了。
余志刚刚要追,忽地愣住了,傻立在哪里,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不知什么时候,前方不远处的草丛里,慢慢的站起了一群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有,个个都穿着破烂的葛麻衣服,面黄肌瘦,眼神麻木,蓬头垢面。他们看着余志的眼神,透露着一股怪异。
余志愣住了,这是难民?没听说天朝最近哪里出了大灾难啊,怎么多出了这样的一拨难民?还有,他们身上的衣服是怎么回事儿?拍电影么?
妹子慢慢的走进那个人群,躲在一个大娘身后,一言不发。一个杵着枯木杖的老者,满头白发,白须飘飘,远远的朝着余志一拱手,沙哑的道:“多谢壮士援手!我等无以为报,唯有向上苍祈祷,祝愿壮士洪福齐天,寿与天齐!”
余志楞了片刻,那些难民却等不及了,生怕这荒郊野外的还有别的什么灾难降临,在几个老者的带领下,一群人窸窸窣窣的朝远方走去。
余志忽地想到一个事情:这些人,刚才都躲在那边的草丛里?这么说,刚才妹子被用强的时候,他们都在,一直躲在边上看?他们中间还有好几个壮年汉子啊!这些人,都怎么了?
余志有些愤怒了,这还是咱们天朝的人民么?麻木不仁!任人欺负!
余志朝着那群人高喊了一声:“等等!”
殊不料,那些人听见余志的喊声,跑得更快了,眨眼间便消失在茂密的草丛里。
余志发觉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这都是怎么了?余志努力的回想自己之前发生的事儿,隐隐约约记得自己之前是在跳水玩啊!怎么就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草原了呢?我没有预定内蒙古一日游啊?
对了!记起来了!最近海面上闹腾得厉害,余志立志大学毕业即参加海军!保卫祖国的万里海疆!余志虽然从小生活在南方,小溪大河滚个遍,水性却很一般,只会蛙泳,下水淹不死而已。潜水更是差劲,在水底憋不了半分钟,就得像逃命一样赶紧浮出水面。为了尽早适应海军的生活,余志自己一个人找了一个无人的郊外小溪,蒙着头跳了进去练习潜水!当余志跳进了那条不过半人深的小溪之后,余志却感觉自己一直没有沉到底!等自己醒来,就躺在这草原上了!
老师说得对,不应该私自下塘下河洗澡啊!
难道,这是穿越了?
余志心中一个激灵,像是被闪电击中,心中涌起了一丝惊诧,一丝喜悦,一丝恐惧。随后,脑中混乱不堪,五味杂陈,幸福和恐惧交织在一起,难道这就是穿越的感觉么?在地球,自己好歹还是一个头上顶着一顶过时的天之骄子的帽子的不入流的在校大学生,在这里,我是谁?
忽地,余志似乎想起来一点事情,好像是两个金光闪闪的“SB”两字,好像还有很多的妹子,隐约间,余志觉得自己已经穿越过一次了,又穿?
余志正在混乱不已的时候,一个小丫头从草丛里摸了过来,十三四岁的样子。小丫头的脸上黑不溜秋的,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小丫头从怀里摸出了一个黑黑的窝窝头,递给余志,真诚的道:“大哥哥,谢谢你,救了我姐姐!大哥哥,你真棒!”
余志接过散发出一股馊味的窝窝头,愣了片刻,问道:“小妹妹,这是哪里?”
小丫头道:“这里是洛哈尔城邦,我们要去南方的耀雪城讨生活,大哥哥,你也去吗?”
余志的头都大了:洛哈尔城邦?耀雪城?这里果然不是地球天朝了,我这是穿越到哪里了?
小丫头见余志不说话,又道:“大哥哥,我叫小丫!你要是到耀雪城来,记得来找小丫玩啊!小丫有好多好吃的!我要走了,姐姐不能等我太久。大哥哥,再见!”
小丫说完转身又跑了,余志苦叹一声:看来,我也要去那个耀雪城看看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了。
既然这里不是地球天朝了,自己也就不用怕所谓的警=察叔叔慰问了。余志看着地上的两个小鬼子,提起板砖要拍下去。愣了半天,还是没敢下手。杀人这种事儿,总得有个理由吧。要杀掉这两个躺在地上的毫无反抗之力的小鬼子,余志下不了手。
罢了,饶了他们这一次吧,下一次再让老子遇见,定斩不饶!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余志将两个小鬼子身上的东西搜刮一空,除了小发一笔之外,更加让余志确定了自己穿越了这件事儿。
余志从两个小鬼子身上搜刮到了:旧兽皮靴一双,破皮外套一件,羊皮裤子一条,破羊毛帽子一顶,水袋两个,一把粗制滥造的匕首小刀。最让余志兴奋的是,两个小鬼子的钱袋里,竟然有11个银币!这些银币,和天朝的一元硬币差不多大小,上面铸压着一个粗糙的男子头像,明显不是太祖。背面铸压着一只展翅高飞的老鹰和一排字。看那字的样子,像是英文。只可惜,余志英文不好,没看明白写的是什么。至于两小鬼子剩下的其他衣物,余志完全看不上眼,太破烂了,而且有一股子骚味。
余志将皮靴外套什么的,都穿在身上,连那个破旧的羊毛帽子也戴着,因为他身上就只有一条内裤!跳进小溪之前,余志将其他的衣物都脱掉了,只剩这条彩虹牌的内裤!余志现在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小丫的那些亲友看着自己时,眼神怪怪的。收拾停当,看着地上那两个被自己剥成光猪的小鬼子,余志恨恨的吐了一口口水。他们的死活,自己是管不了了。余志看了看小丫他们逃走的方向,大踏步的前进。
余志不过才走了十几步,忽地发现在前方的一颗大树后,拴着一匹马!
这是一匹一人高的马,很温顺。余志走到它面前,它也不恼。灰白的毛色,黑色的马鬃,黑色的马蹄!马背上有一个破旧的马鞍,但是没有马镫!马鞍上面挂着两件武器,让余志两眼发亮!那是一把蹦了口子的斧头和一把小猎弓。余志已经初步判断出这个世界是一个比较原始的世界,手里只有一把小匕首,余志的心中忐忑不安啊。现在好了,一斧在手,天下我有!
除了斧头和猎弓,马鞍上还有一个箭壶,里面装着三十只带着倒刺的箭。马屁股上,还挂着一个大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两捆狼皮和一张破烂的木盾!另外还有两袋子的腌制牛肉!
这次真的发了!余志判定,这匹马,应该是刚才那两个小鬼子的坐骑。这下可好,便宜余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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