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的悲哀在于他们需要不停地做出选择;而小人物的悲哀在于他们从来没有选择的机会。
得到进入仙门机会的蒙扬就相当于一个小人物获得了一次珍贵的选择机会!
他迫切地想要见到酒疯子,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他只想跟酒疯子说一句话,说一句绝不会辜负他这些年对他的辛苦培养,他一定会在仙门中刻苦修炼,并修炼出一个名堂来!
其实蒙扬隔三岔五就会过来看看老头子,毕竟在这墨水镇,酒疯子平日里没喝酒时都会去镇上摆个摊帮人写写字啊书信什么的,勉强能糊口。但偏生酒疯子是属于那种一闻见酒香就连脚步都迈不开的人,摆摊得来的报酬几乎都被肚子里蠢蠢欲动的酒虫给消耗得一干二净,还经常欠下一大屁股酒债,都是蒙扬卖掉药材或野兽帮他偿还。
但蒙扬一点抱怨之心也没有,自从五岁那年收养他的老头死去之后,蒙扬就开始在墨水镇大街小巷流浪,直到有一天他遇见摆摊的酒疯子。
酒疯子并没有收养下蒙扬,却教会蒙扬如何在这个世界学会用自己的方法生存下去。
从那天起酒疯子开始教蒙扬认字,开始教他如何用那把相依为命的柴刀去讨生活,并不断给蒙扬灌输各种各样的生存道理,不管年幼的蒙扬到底能不能听懂能不能记住,他说他的,蒙扬总是安静地呆在一旁,认真倾听,从不插嘴。
到了蒙扬六岁开始,酒疯子教蒙扬砍柴,并给蒙扬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影响了蒙扬的一生。
想要活下去活得比别人久,就得让自己站在世间力量的巅峰,规则,都是由站在巅峰的人制订的,所以,力量才是决定一切的基础。
所以,蒙扬独自练习那一招自己命名的劈柴式!日复一日,从无间断!
酒疯子说,这个世间的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都有其内在的联系,只是人们不一定能够发现而已。就像所有的什么武功招数一样,再好看再花哨都没有泰山压顶的一刀下去来得直接,化繁为简,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化繁为简,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正是在这十二个字的指导下,蒙扬练成了独一无二的惊人眼力,他的观察力简直到了耸人听闻的地步。他习惯于将眼中所见的一切联系起来分析整理,看看是否会有一如酒疯子所说的什么内在联系,这些年来在酒疯子的刻意培养下,蒙扬养成了善于观察善于总结善于分析的习惯,就像他每次从落魂山脉九死一生地回来之后都会进行一次自省与检视一样。
这个习惯才让他活到了今天。
所以,老疯子的话蒙扬从来都是深信不疑的。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所以他才会每日绝不落下的练习刀法,尽管只有一招,平淡到乏味之极的一招劈柴式,却是他在不断偷师不断总结中凝炼出来的劈柴式!
这些被蒙扬偷师的有修真者,有经验丰富的猎人们,有街上的泼皮混混,有花鸟虫鱼,有狂风骤雨,更有落魂山脉里面那些穷形尽相的魔兽!
既然天下万物都有其内在的联系,又有什么招法是不能偷师的呢?蒙扬觉得他的做法完全是理所当然。
蒙扬根本不知道,即便是酒疯子自己也肯定没想到,因为酒疯子一句话,蒙扬从开始起就注定了他所走的路是与别人不同的,他的思维能力就是远胜旁人的。
多年以后,当蒙扬创造出震惊天下的“泼墨三式”和“流云三式”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这个做法叫做“创新”!
城隍庙已经遥遥在望,想到已经有三四天没见到那老头子,蒙扬的心情变得格外热切起来。
忽然,前方传来一阵金铁交鸣之声,好像是有人在打斗!
虽然蒙扬并没有与人过过招,但是却见过不少人与人之间的战斗。
蒙扬狸猫一般踩着诡异的步调,无声无息地偷偷从一隐秘的角度掩过去。
正如酒疯子说的那样,像蒙扬这样的人在许多有能耐的人眼中渺小可怜,人家甚至不需要动一个小拇指就可以如同碾死一只蝼蚁一般将他扼杀,如何最大限度地保全自己,是这么多年来蒙扬一直在拼命学习的课题。
从一处半人高的草丛中,蒙扬尽量伏低自己的身子,朝打斗声传来处望去,这一看,差点没把蒙扬吓个半死,几乎惊叫出声!
蒙扬死命的捂住自己的嘴!因为他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城隍庙前一处空地,三个白衣人手持长剑,正在围攻一个灰衣人。
而不用看清楚面容,蒙扬就可以确定那个灰衣人的身份,因为他对这个人已经熟悉到即便他化成灰都可以认出来的地步!
酒疯子!竟然是酒疯子!
一直教他生存之道的酒疯子竟然是个深藏不露的武学高手!
令蒙扬震惊的是,酒疯子一手拿着那个他熟悉的枣红色酒壶,一只手上拿着一把长刀,脚下行云流水般在那三个人的夹击中穿梭,不断做着格挡和砍劈,看情形,酒疯子完全是有些游刃有余,毫不费力的样子。
最让蒙扬惊骇的是,他看出那三个白衣人的功夫都很高,剑法相当绚烂,如果换成他估计连人家一剑都接不下,而且,从那几人剑上发出的劲气将四周的空气撕裂了一般,不时地有强烈的气劲碎空之声传了出来。
距离那处至少有一百米远,借着月色,蒙扬依旧感到剑气逼人的那种强烈狂暴,他掌心全是冷汗,不由自主地握紧了飞钳的刀把。
飞钳的刀把一如既往的冰凉中有些温热,跟蒙扬此刻的心情极为相似。他轻手轻脚地放好苍狼肉与“步步酒”,抽刀在手,蒙扬将身体掩在别人视线的死角,斗折蛇行,偷偷潜了过去。
无论如何,酒疯子可是他在这个世间最在意的人,哪怕他在那些人的面前不堪一击他也要拼力上前。
这是蒙扬的天性!
就在蒙扬潜行了大约四五十米,隐身在一处石堆后面之时,蓦地听到一声爆炸的巨响!
定睛一看,酒疯子傲然站在那三人包围中,而那三个白衣人手上却都只剩下一截剑柄!
朦朦胧胧的月光下,异样的银辉让酒疯子那身灰到发白的衣服蒙上了一层越发慑人的光泽,他那不算高大平日一直佝偻不稳的身子此刻却如一根宁折不弯的钢柱那样笔直地杵在那里,那些什么不怒自威的词语蒙扬觉得那就是为酒疯子量身定做的!
酒疯子身上那种淡然却无比坚毅的气势也深深地震撼着蒙扬,他从没有想过,在那个一向孱弱甚至于有些猥琐的身体内怎么会绽放出如此强大的气息!
“出来吧,小子!”冲着蒙扬隐身的方位酒疯子沙声喊道,蒙扬注意到酒疯子手中那把黝黑的长刀忽然之间竟消失不见了!
这是?
就在酒疯子话音刚落的那一瞬间,那三个白衣人的身体忽然同时迸出血光,就像蒙扬平日里劈的树桩一样,齐齐整整的从头到脚变成了两半!血肉飞溅,却没有一点沾到酒疯子的身上。
张大着嘴巴,蒙扬一颗心砰砰直跳,如同魔怔了一样拿着狼肉与美酒走到酒疯子的面前。
却听酒疯子喃喃自语道:“没想到狗日的竟然还不死心,老子躲在这里这么多年都能被找到,此处看来不能再呆了,得,也该换个地方玩玩了哎,你这么做又是何必呢,何苦呢!”
一边说着,酒疯子手中忽地多出来一个黑色的药瓶,他围着那三堆齐齐整整的尸首碎片转了一圈,手上的药瓶里不时有一些淡黄色的粉末洒在了那些血肉尸骨上,就听得一阵可怖的“滋滋滋”的怪异声响,那些碎片尸首冒起一阵恶臭无比的青烟,转瞬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眨眼的功夫,就连空气中那些血腥之气也消失殆尽,这个地方哪里还像刚刚死掉三个人的凶杀之地?
蒙扬看得目瞪口呆。这一切变化让蒙扬脑中发懵,眼睛竟有应接不暇之感。
没等他回过神来,酒疯子就看到了蒙扬手上那壶“步步酒”,刹那间,他那夺人心魄的高手气势荡然无存,那个蒙扬万分熟悉的老酒鬼又回来了!
酒疯子一把夺过蒙扬手里的酒壶,先是一掌拍开泥封将鼻子凑到壶上狠狠地嗅了一口,连声赞道:“好久没尝过这酒了!小子,你发财了?舍得给老子买这个酒,今天这月亮没什么变化啊?唔唔唔!”
酒疯子不管不顾地先是就着壶口狠狠地往口中灌了一大口,这才嘴里啧啧有声地砸吧着,把那壶酒全部倒进他自己那个枣红色大酒壶中,临了,还仰脖喝掉那酒壶中剩下的最后几滴。
这一变化突兀到一般人根本无法适应,但这些年来,对于酒疯子的这种沾酒即酒虫附体的种种怪异早就见惯不惊到麻木了,只是他内心还在为刚才那一幕幕震撼情景而无法自持,心中如同巨浪滔天般汹涌澎湃。
“走吧,傻在那做什么?”酒疯子白了蒙扬一眼,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紧紧把那个酒壶抱在胸前,往城隍庙走去。
蒙扬提着那一大块精瘦的狼肉诚惶诚恐地跟在酒疯子身后,跟以往这么多年的感受完全不一样,此刻他看着高深莫测的酒疯子的摇晃背影,心中翻来覆去就只有两个字。
高手,高手,高手……尽管他老早就觉得酒疯子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是一个看起来绝不是那么简单的人,但他做梦都没有想过,酒疯子会是这样一个身怀绝世身手的高人!
这一幕幕都完全颠覆了蒙扬的认知,他心中三分忐忑,三分憧憬,四分期待。
难道,老天开眼了,我蒙扬终于要开始转运了?
难道一切都从今天开始就完全不同了么?
为何在自己得到进入仙门资格的时候却让我发现酒疯子竟是个绝世高手呢?
蒙扬如同神游一般,一边胡思乱想着。
还是那个熟悉的城隍庙,还是一老一少围着一堆火。
但不同的是今日的城隍庙的空气中却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离愁。
飘香的烤肉,美味的步步酒,一个猥琐的酒疯子,一个心潮起伏的少年,在一个破败的城隍庙,酒疯子给少年讲了一个故事。
一个很平常却不普通的故事。
到底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蒙扬不说,没有任何人知道。
只是有一点可以确认,那个故事很长却很热血很惊险很刺激。
一夜过去,听故事的少年就有了一种忽然长大的感觉。
那夜之后,酒疯子人间蒸发了一样彻底从墨水镇消失,而那个少年则一如从前,每日在山神庙后练刀,三不五时地潜入落魂山脉外沿冒冒险,寻寻草药,杀上一两只落单的野兽。
惊神丹药铺的小钉子变成了掌柜,刘掌柜留下一段口讯说他回宗门了,有缘再见,蒙扬自此直到仙门选拔开始的那一天都没再在镇上出现过一次。
日子一天天过去,墨水镇逐渐变得人山人海,各种场所都挤满了四面八方赶来的人们,仙门选拔之日终于来到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就是仙选的核心意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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