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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仇人见面
看着我沉默起来,刚子又开始说道:“这是具尸体啊,你不知道他身上到底蕴含着什么巨大的能量,从我的判断来看,很明显是男尸当时对你不利,箬挡住了他,然后他们两败俱伤,箬也因此留下裂纹。至于我爹,其实说出来都是家丑,我爹当年也是养了一童尸,天天用心呵护着男童尸,谁可知,童尸有一天突然醒来,法力反噬,我爹才因此死去。”
我不禁诧异起来。原来刚子的家史里还有这么一个故事啊。正当我想的入神时,刚子突然掀开被子,准备背男尸走。我赶忙拉住我胳膊,大喊道,刚子,你疯了,你在干什么?
刚子同样对我喊道,鬼知道他醒来以后,会对你干什么!灵若,哥陪你,咱两去悬魂山把他给烧了或者埋了吧。
我使劲摇了摇头,不,我不会让男尸离开我,不过刚子你也放心,就算我养着男尸,我也不会耽搁给你养童子牌的。
刚子又开始急了,对我咆哮道:“灵若,你他妈居然这么想我,这么多年了,我虽然在乎我那修行,但是老子天天对你好,不单单是为了那块破佛牌,老子是真心拿你当好哥们,你现在已经鬼迷心窍了,你能不能用用你那脑子想想,一个正常人就算再生病,怎么可能昏死过去那么久,不吃不喝!很明显他现在是在适应阳间的环境,等他阳光吸收够,彻底成魔,到时候你能控制住他吗?”
看刚子那么暴跳如雷,我反倒平静下来,淡淡的跟他说:“我既然说过这辈子和他纠缠到底,我便会一直跟着他,刚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既然是我的选择,我肯定会承担后果的。”
我以为我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没想到刚子突然俯下身去,仔细的打量着男尸的脸。以我对他那了解程度,估计是看实在拗不过我,也不可能不管我,便只能服从我,开始判断男尸的真实来路,我也想知道更多关于男尸的,便任由他打量。
足足十几一会的分钟,刚子一句话也没说。看看男尸这里,翻翻男尸那里,一会的功夫,从口袋掏出一枚古钱币,盖在那鹤望兰上。
我真的很服刚子哎,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刚子都可以从口袋中掏出古钱币,就算他是开古玩店的,也不至于有这么多古钱吧。有时候,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去盗了一个古钱墓,把里面的古钱洗劫一空。
我稀里糊涂的看着刚子的动作,刚子不会看拗不过我便要做法伤害男尸吧?我赶忙过去把古钱抢回来,只见那枚古钱整体发黑,掂在手里沉甸甸的,正面印着“天地同一”的字体,背面好像是个火麒麟图案。
刚子从我手里拿走古钱,对我说道:“上面这字体是九叠篆,为什么叫九叠篆,是因为九是数之终,言之多也,用此古钱,肯定能大概出他的来历。不过,你放心,这枚九叠篆没有攻击能力,只有基本判断能力。”
只见刚子拇指弯曲,握在手心,闭上眼睛,嘴巴不知在嘟囔着什么。刚子这方法应该与我通灵差不多,我探出头费力的看向男尸的额头,只见那九叠篆古钱颜色开始慢慢发白,五分钟过去,那古钱居然变得透明了,通过那古钱我居然能看到男尸额头上那印记。刚子还是静静的站在那里,默不作声。
呀,那古钱居然从透明慢慢的化成了一滩水,慢慢的顺着男尸的额头朝脖颈流了下去。古钱我赶忙喊了喊刚子:“刚子刚子,你行不行啊,古钱都化成水了。”听我这么一说,刚子妈呀一声睁开眼,哀怨的说道:“灵若,这枚九叠篆废了!你知道我废了多大功夫才找到这枚古钱!”
“亲哥,亲哥,你先别急,你先告诉我,你到底看出男尸的来历没?”
刚子无奈的摇摇头说:“我修为基本没有了,刚刚好不容易通过九叠篆才进入结界,没想到九叠篆便被同化了,我被强制退出了结界。”他转头又看了看男尸,对我说道:“这男尸应该不会变成魔,如果真的是魔,肯定同化不了九叠篆。但是这男尸的底细咱也没摸清,安全起见,咱还是找个高人看看吧。”
我知道刚子所说高人是梁叔,可是我不想什么事都先去找梁叔,不到最后关头,我还是希望自己先尽全力解决事情。
虽说刚刚我跟刚子吵得脸红脖子粗,但是毕竟这么多年关系,我相信刚子肯定不会在意我刚才说的话,便笑眯眯嘻嘻的拉着刚子胳膊说道,亲哥呀,刚才是我有点太着急了,为了弥补你受伤的小心灵,我带你去吃羊杂碎去,我前两天在路口刚发现的,那味道真是简直了。汤鲜肉多,绝对对你的味。
“哼,还算你有点良心,不过你既然不太想找高人,那要不咱还是先去医院瞧瞧,让大夫用高科技看看这男尸身体构造到底跟咱一样不?
“哎,我怎么没有想到呢?你说啊这关键时刻还得找我刚哥,脑子就是好使。”
刚子就喜欢别人给他戴高帽子,刚刚那么气他,可不得好好圆圆场。
洋洋洒洒的跟刚子喝完羊杂碎汤,我便跟刚子开车回了店里。环顾了下四周,并没有人在意,刚子便背起男尸放到了车后座,我锁好门,然后开车直奔县医院。
因为男尸没有身份证,刚子便下车在医院门口买了一个黄牛专家号。医院折腾了一下午,钱也花了一大堆,终于看到了医院诊断书,给男尸看病的是个女医生,笔迹飞舞的写了一大堆,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身体各构造正常,生理机能基本正常。”
那女医生用同情的眼神看了看我,她肯定以为我克夫,刚结婚丈夫便成了植物人。这结果在我意料之中,反倒刚子拿着医生的诊断单跟我抱怨道:“现在这一个个医生写的字啊,妈的就是个天书,还不如小学生写的好呢!”
“你个屌丝,再能让你看懂,人家白穿那白大褂了!”说完,便从护士那好说歹说借了一架轮椅,推着男尸准备回家。
没想到前脚刚踏出医疗中心的门,后脚我便在医院门口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走路有点跛,头上还缠的绷带,身后还跟着一个身材魁梧的外国人,胳膊上也缠着绷带,看样子也是受了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