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出了斯卡拉城,走了八十里才来到一个有人的小镇。
“装成什么,就要真的将自己当成什么。”朗姆的话时刻提醒着约翰,自己现在是个老乞丐,没钱雇车。
装成乞丐实在是太累了,已经过去三天,自己并没有被通缉,朗姆立即找了条小河换洗一番,恢复了本来的模样。作为魔法师,他的体质实在是太孱弱了,这从他三天走了八十里路就能看的出来。
这样的龟速倒是符合老乞丐的行动能力,约翰觉得自己就算不装也已经像个乞丐了。认识朗姆是个很偶然的机会,但自从认识朗姆,约翰就觉得自己找到了喜欢的生活方式。
潜伏、刺探、特工,想想都觉得激动!在约翰三十多岁的生命旅程中,一直都是平平淡淡,现在能做点儿刺激的事,他觉得终于对得起来这世界走了一遭,没白拉拉过一辈子。
朗姆和约翰是在酒馆认识的,六耳猕猴的老管家罗伯特.威尼克斯变卖了他的庄园和房子,盘下了一家经营不善的酒馆,便于照顾那些六耳猕猴留下的仆人奴婢。约翰因为认识罗伯特,经常到酒馆蹭饭,朗姆刚到斯卡拉的时候就住在这里,两人便认识了。
不得不说罗伯特是个很有职业操守的管家,主家已经离开二十多年,他还在忠实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约翰和罗伯特会时不时聊起丽莎和六耳猕猴几人,朗姆在不久之后确定二人可靠,便将酒馆变成了收集情报的一个据点。
两人靠着收集的情报,一个混进守备军一个混进中卫军,一时间也算是风生水起。现在自己危险了,约翰只能离开斯卡拉。
其实就算没有危险,约翰也打算到处去看看,特别是朗姆所说的兽人帝国、地下世界这些地方。从小生活在斯卡拉的约翰从来没有远行过,内心早就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只是他有些害怕,一直未能成行。现在好了,不走就是死,被逼无奈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走出斯卡拉,约翰觉得自己前三十年真是白活了,早就该出来走走看看的。他觉得花儿真美草儿真绿心情倍儿好,当然,主要原因是腰包够鼓,走到哪儿都不必担心饿着。
高风险高回报,约翰现在口袋里的钱,足够他在这个世界任何地方过上富足的生活。当然,现在他追求的已经不是财富,他要追求的是精彩的人生。
到兽人帝国去,到地底世界去,到精灵之城去......
怀揣梦想的约翰一路向西,长途跋涉,总算在三个月后来到了兽人帝国和人类交界处--安福伦特要塞。
此刻的安福伦特要塞比昔日更加热闹,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几乎到了迈不开步的境地。这些都只因为一个原因,粮食收购令!
不用说,粮食收购令出自咱们的猪脚,六耳猕猴、谢珂斯.芒肯.威尔大人。早在救援巨人族之前,六耳猕猴就拿出了五千万金币,以平日两倍的价格像人类商人收购起粮食。本来就已经赚得流油的人类粮商,这会儿更是蜂拥而至,几乎将自己能搞到的粮食全都运到了这里。
而六耳猕猴也是来着不拒,只要粮食没坏,不管新米老面统统收购。等他从兰达高原回来,得知人类商人疯狂运粮来卖,又再次追加了一亿金币。总之,不怕你粮多,来多少我要多少。因为这个粮食收购令,短短几个月时间,安福伦特要塞已经成为神眷大陆最繁华的商业之都,弗兰克这个皇帝恨不得自己搬到要塞收税。实际上现在的城主已经换成了弗兰克最信任的心腹大将,就这,他都还怕手下坑他的钱。
约翰本想在这里住一晚再赶路,听到酒店报价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一晚一百金币他不是花不起,关键是那个房间就能摆下一张床,两边的隔层都是薄薄的木板,想翻个身都不容易。花钱买罪受的事儿约翰不会干,哪怕到野外露宿一晚也比在要塞里挤着好。
好在要塞外三十里,兽人帝国这边盖起了许多成排的树屋。虽然也是贵的离谱,好歹是独栋别墅,而且异常精美,设施齐全。
不用说,这些树屋都是六耳猕猴让精灵建造的。五千精灵来这里协防已经两年时间,战是没打,树屋造了不少。约翰不知道这些,要不然随便找个兽人服务员亮明身份,这几百金币直接就省下了。不过他也不在乎,作为不差钱的魔法师,几百金币买个舒坦约翰觉得还是值得的。
住进树屋,约翰开始打听菲尔斯。朗姆曾告诉过他,谢珂斯.芒肯.威尔大人很少固定在一个地方待着,到了兽人帝国可以找菲尔斯接洽。
菲尔斯约翰也不陌生,只是奥巴斯帝国灭亡的时候,这位前亲王还小,他现在不认识了。不过这不要紧,随便找个兽人一问,知道的都会告诉约翰。
可惜菲尔斯不在,去了地下世界,约翰这回只能问六耳猕猴,得到的回答是然特城。没等他高兴呢,告诉他消息的兽人说了,路途遥远不是事儿,然特城禁止人类前往才是问题。
“多谢您的忠告,可我有紧急的事情要当面告诉谢珂斯大人,不知道怎样才能得到然特城的通行证?”约翰大方的递出十个金币做小费,兽人服务员收了居然十分顺手,看来没少拿这么大的赏钱。
“这里由热波拉大人负责,也许您可以从她那儿得到许可。不过她整天飞来飞去,我想您不容易找到人。”兽人服务员彬彬有礼,消息一个比一个让约翰心塞。
咬咬牙掏出一袋百枚金币,约翰再次问道:“你就告诉我,现在还有谁能带我见到谢珂斯大人,我真的有很紧急的事要找他。”
这次兽人服务员的眼睛终于睁大了一点点,笑容满面道:“前两日安琪儿小姐刚到这儿,要是你能找到她,说不定......”
没等服务员说完,约翰已经不见了。服务员摇摇头:“又是一个急着买粮的,你要多给一百金币,我就告诉你安琪儿小姐住在哪儿了。”
谁说兽人没脑子的?这几句话功夫一百多金币就进了腰包。而这,只是这个服务员今天收入的三分之一,这样的问题他每天至少要告诉三个人类商人。
约翰还是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找到了安琪儿,当然,主要是钱花对了地方。在送出一千金币的时候,一个女性鹰身人带他来到了安琪儿所住的旅馆。
“热波拉姐姐,你怎么来了?”安琪儿热情接待了约翰,不过他觉得这热情和自己一个金币的关系都没有。
“您是热波拉大人?那刚刚......”约翰看着鹰身人瞪大了眼睛,没想到这位就是之前服务员说的此地负责人。重要的是刚刚热波拉拿了他一百金币问路费,而且表现的和普通兽人一样贪婪!
“你让我带路,我带到了!安琪儿,这个人要见谢珂斯大人,大人现在在监督改建工程,我想见你也是一样的。我还有事,就告辞了。”热波拉说完一煽翅膀飞走了,就像偷了香油的然特。
“您是卖粮食的?找收购站的负责人就可以了。”安琪儿也将约翰当成了商人。
“您误会了,我不是商人。朗姆您认识吧?是他让我来找谢珂斯大人的。”约翰终于表明了身份,可惜安琪儿一脸迷茫。
她是在朗姆离开兽人帝国之后才到的这里,小的时候和六耳猕猴分别朗姆又还没出现,她是真不知道朗姆的名号。来到这里之后,安琪儿就是帮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忙治疗之类的,其他事她不问,六耳猕猴也不会提起。诺大一块地盘,六耳猕猴说的完么?
“朗姆是谁?他让你来找谢珂斯哥哥做什么?”安琪儿有些戒备,混在商人中间想行刺六耳猕猴的人也不是没有,大多被兽人做了花肥。
约翰快哭了:“我是朗姆大人的手下,朗姆大人让我来投奔谢珂斯大人并汇报工作,谢珂斯大人是认识我的,您就行行好,带我见见谢珂斯大人吧!”
安琪儿有些迷糊,约翰这个大人那个大人说的她头晕。不过既然认识六耳猕猴,那应该见面就清楚了。想到这个,安琪儿放松下来:“原来你认识谢珂斯哥哥,那我带你去找他好了。你确定找谢珂斯哥哥有十分重要的事情?”
约翰指天发誓:“我真的有十分重要的事情要和大人汇报。”
“好吧,正好我也想......呃,见见他,跟我来。”安琪儿有一丝窃喜,因为六耳猕猴规定了,不许有事没事使用传送阵浪费魔晶。现在是有重要事情,借着带路假公济私一回,谢珂斯哥哥没理由怪罪自己!
安琪儿带着约翰来到一间大树屋,正是虎威军团的费瑞克将军办公的地方,守卫森严。不过这里的士兵都认识安琪儿,一路通行无阻来到一个无人房间,约翰刚觉得地上的魔法阵奇怪,安琪儿已经将一颗四级魔晶镶进了魔法阵中间的凹槽里。
白光一闪,约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进入一个漆黑的房间。房间的墙壁挂着几盏魔法灯,告诉约翰他换了地方,约翰一时间吃惊的合不拢嘴:“传送魔法阵?”
安琪儿没有回答,带着约翰朝外面走,问了一下值守的兽人,很快找到了六耳猕猴。
“谢珂斯哥哥,有人找你!”安琪儿老远朝六耳猕猴挥手。
六耳猕猴一眼看见安琪儿和约翰,擦擦额头的汗将手上的工作交给罗尼走了过来:“你怎么来了?这是你朋友?”
安琪儿一听这话愣住了:“你不认识?刺客!!!”
约翰忙摆手,可惜他低估了安琪儿的实力。只见安琪儿一掌击出,手上带着淡青色灵气光芒,一下打在了约翰后脑上。
约翰转过头指指安琪儿,两眼一翻晕了,脑海里只有一头羊驼吐着口水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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