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龙有逆鳞
“不用了,我请人过来搬了。”
林晓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句,这时候林一三人也姗姗来迟,让林晓送了一口气。
就这样,女神的追求者和女神的弟弟见面了。
然而两者在此之前,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这就尴尬了。
反倒是跟在后面的君越二人组小声嘀咕:“这不是赵大少吗,这都快一年了,还没有放弃吗。”
“是啊,你说他整天追着林晓不放,让别的男生都不敢出手,也不知道林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白马王子。”
李青对林立的话深表赞同,赵宇发誓要以正当的手段追求林晓,不是意味着允许有竞争对手的存在。
当追求林晓的人只有一个的时候,那林晓在想谈恋爱的时候,也就只有他赵宇一个选择了。
这大半年来,不是没有勇士想要做他的竞争对手,凡是这样的人,在被赵宇得知消息的第二天,保准鼻青脸肿的来上课,而且绝对不会再提这样的豪言壮志。
据传有人就是用赵宇的这个习惯,曾经造谣过一个自己很看不惯的人,说对方也要追求林晓,结果赵宇宁可错杀不会放过,让对方也遭了秧。
林一三人气喘吁吁过来,当然真正气喘吁吁的只有两个人。
什么911什么赵大少,在林一眼里和路人甲没有什么区别,还是赶紧完成姐姐的任务,回家看看新闻,有没有尹约出现的消息。
“我们上去吧。”
走到林晓面前,林一开门见山,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紧接着不妥的声音就想起来了:“小子,这些钱你拿着,赶紧从这里离开。”
在女神面前,赵宇难道没有动手大人,而是采用利诱,对他来说,凡是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叫问题。
刚才她们都说了,林一只是请的搬家公司的人,虽然怀疑为什么搬家公司没有任何开车也没有穿工作服,但是这对于赵宇来说并不重要。
“嗯?”
林一眉头一皱,神色冷冽的看向赵宇。
在这一道目光注视之下,赵宇只觉得遍体生寒,在这阳春三月的春光里,像是掉入了万年冰窟一样。
有句话是说酒壮怂人胆,其实隐藏的意思是只有怂人才需要壮胆,想赵宇这样大小就生活在豪门的人,是不知道什么叫做怂的。
“小子,我劝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你不用担心回去以后怎么交代,我会派人帮你的工作完成的。”
赵宇一抬手,站在911副驾驶位置的一名身穿运动服的男子立刻递上了一个钱包。
身为一名合格的纨绔,怎么能没有保镖镇场子。
现在的保镖不像是原来这种五大三粗,身穿西装打着领带,还要戴一副黑色墨镜的标准形象,而是换成了现在这种身材匀称,看起来就很刚毅的中年人担任。
轻飘飘的打开钱包,钱包看起来很小,其实真的蕴藏乾坤,将钱包里的钱全都拿了出来,粗看起来,至少能有一万现金。
“只要你从这里离开,这些钱就都是你的了,就算你回去之后就被辞退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为了帮女神般宿舍,就能下这么大的本钱,这些钱,差不多是普通的大学生一年的生活费了。
林一无奈的揉了揉额头,心说今天这是怎么了,倒霉的事一桩接着一桩。
不对,是幸运的事一桩接着一桩。
现实被撞,然后被许文赔了三千块,又是被徐飞飞撞,结果占了对方的便宜不说,还帮助他找到了六教,最后又遇见这货,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应该也能捞一些好处。
但是他忘了,他自己很清楚现在的实力,身为最亲近的人,林晓是不知道的。
她看见林一扶额的姿势,以为他看出了对方的背景不一样,认为事情有些棘手。
而且直到这时候,林晓才突然意识到,让林一来帮自己搬家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就凭自己弟弟这榆木脑袋,除了整天闷在家里玩电脑,整个人的神经都是直的,被人这么羞辱,还不恼羞成怒打死对方。
然而她其实并不了解林一真实的性格,在家里表现的像木头人一样的林一,在和他那些朋友一起玩耍的时候,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不仅不修边幅放荡不羁,甚至还曾经做出过夜里裸奔的光辉事迹。
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其实一个人表现的无聊,很可能不是他本身真的是个无趣的人,而是他不想在你面前表现的无趣罢了。
林一除了对于男女感情这方面是一个标准的钢铁直男以外,对于其他方面,真要是认真起来,可以碾压绝大多数人。
这就像是一个隐居已久的大侠,在村民的眼中就是个浑浑噩噩的普通人,当突然有一天,一帮土匪过来抢掠村庄的时候,才突然爆发出绝世的战力。
平时浑浑噩噩是真实的他,爆发出绝世实力的他也是真是的他,只不过是因为场景不同罢了。
林晓看着林一的状态不对,心说要出事,就要走上前去,想让林一离开。
因为她很清楚,龙有逆鳞,自己就是弟弟的逆鳞。
小时候自己犯错挨打,总是这小子护在自己前面,说要打就打他,姐姐是女孩子,女孩子不能打。
像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发生过多少遍,他只比自己小一岁,小学和中学都是在一个地方,每次自己不开心的时候,他总是能神奇的发现。然后想办法逗自己开心。
他上初一的时候,发现班里经常有小混混找姐姐的麻烦,没错,林晓从小就是美人胚子,漂亮学习成绩又好的女生总是会受到格外的关注。
那时候他连爸妈都没有告诉,直接在下课的时候,趁着那个小混混不注意,拿着蹬子就抡了上去,要不是和他在一起打闹的孩子眼疾手快,一脚把那个小混混踹开,那小子现在坟头草都已经丈许高了。
然而混混不是孤军奋战,总是拉帮结派的,特别是中学时候的小混混,更是把兄弟义气看做比天大,四五个人嗷的一声就冲了上去。
林一一个初一的孩子,怎么打得过比他大一岁的四五个孩子,最终被打得头破血流。
但是回家之后不论爸妈怎么追问,他都是一言不发,这种情况林父和林母都已经习惯了,有时候甚至庆幸自己的孩子不是自闭症。
本来林晓以为林一会放弃,结果没想到林一竟然直接在自己的班里组织了一个帮派,大大小小拉拢了十几个人,自己担任帮派老大,仅仅过了一个星期之后,就集火回去找场子,结果大获全胜,而且是一战成名,从此再也没有人敢起伏林晓。
这些多只是这些年来,林一为林晓做过的其中很少的事,其实林晓迟迟不找男朋友,有一部分原因连她自己都不清楚。
就是她隐隐约约担心,自己找的男朋友弟弟能不能看得上。
再回到现在,林晓宿舍楼下。
眼看着双方之间的火拼就要开始了,当然,在林晓看来,是林一单方面的挨揍。
毕竟对方那里不光有赵宇一个人,还有站在保时捷副驾驶,一只虎视眈眈,想要找机会表现自己的保镖。
没有真本事,是不可能成为保镖的,那个身穿运动服的保镖,身高还不如林一,看起来能有一米七五,但是真正打起架来,可不是谁的身高高谁就能赢。
现在还是阳春三月天,很多人穿的都是羽绒服,那名保镖竟是只穿了一件长袖的衬衫,似乎感受不到丝毫的凉意,实际上却是在展示自己的肌肉,就是徐飞飞的那个体育系男神见了,也会自愧不如。
林一缓缓的抬起头,从空气当中,就能察觉到那股血腥的气息。
“林一!”
林晓大喝一声,顾不得再让林一假装是什么搬家公司的员工,试图阻止林一接下来的行动。
她的眼里已经流下了泪水,因为弟弟在任何时候都会听她的,只有一种情况不会,那就是在他要替自己出头的时候。
现在真是这种情况,在喊出这一个名字的时间里,林晓想了很多。
想到是不是应该请君越二人组去帮忙,应不应该叫那些曾经说喜欢自己,被自己拒绝的男生来帮忙,想到是不是应该把大二时候,答应自己任何时候,只要打电话就会马上感到的本市市长的儿子叫来。
然而远水解不了近渴,不管那些人的作用有多大,现在这种情况都帮不上什么忙。
他毫不怀疑赵宇会将林一打得半死,现在是法治社会没错,但是很多时候,法律是对于普通人来说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想来都是用来安抚百姓的口号,从来不见真正的实行过。
对于赵宇来说,就算是今天真的让保镖把林一打死了,对他来说,也不过是被老爹训斥一顿,然后花钱了事。
就算是情况坏到了极点,也不过是保镖替他顶罪,而且也不能说是顶罪,因为人的确是保镖杀的,大不了给对方一笔钱而已。
凡是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问题,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杀人都不需要自己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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