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还有朕,要娶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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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暗算我的人,估计也早就想好了,肯定有人会去和烈君绝说我病了之类的借口,等到他发现我的马车已经不见的时候,估计我已经不知道还在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我深深地呼吸,告诉自己不要紧张。
虽然痛恨自己如此大意,可是既然有人如此步步紧逼地暗算,我也毫无防卫的余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转过头,我亮声对着沙丘道:“出来吧,想要杀我,是好汉的,就来决战!”
沙丘后面传来一阵一阵狂恣的笑声:“好,果然不愧是精绝城主大人!”
继而,一队至少有三十个黑衣人,自沙丘后面鱼贯而出!
个个都蒙着面,身材高大,袖中有兵刃,看走路就知道是练家子!
我心一沉。
不是沙漠中的劫匪蟊贼。
之前我还怀抱一丝希望想,说不定是沙漠之中的劫匪,前来抢劫的。
若是只图财,我还可以慢慢地同他们周旋。
但,若是要取我的性命……
这群人走路的步调都很一致,甚至在他们黑色的头巾边,还有一个小小的金色标志。
他们一点点地,靠近我。没有其余的动作和声响。
只有沙沙的脚步声。
就好似魔鬼的号角。
风,吹起他们的头巾,那个标志,就好像是一只展翅欲飞的鹰。
一双双眼,都带着些诡异的蔚蓝色。
缓缓地,在我身边围成一个密不透风,滴水不漏的包围圈。
就连那个包围圈,也很像一只鹰。
而我,就在鹰的心脏处。
我突然想起之前听说过的一个名词。
“飞鹰军团!”
那为首的一名黑衣人冷冷地看着我,目光古井无波:“城主大人还是很聪明的,听说过我们的名字。”
我心中飞快地思索着。
飞鹰军团是西域边境上最著名,最强大的雇佣兵军团。
他们大多是西域人,很少是大煌王朝的人。
体格粗壮,强悍,极度有耐心和控制力。
而且他们常常埋伏在边境线上,袭击包括乌兹,风驰等国家的军队,夺走武器。
长此以来,这军团的武器装备,竟然超过一般的正规军。
这个军团名为雇佣兵军团,自然是受人雇佣的。
要知道西域除了和我精绝城接壤的几个国家之外,还有十几二十个国家,有大有小,当然相对于大煌王朝来说都是小苞。
这些国家大多民风彪悍,一言不合就可以大打出手。
这样打来打去,最后每个国家都没落到什么好处。
士兵们元气大伤,铸造武器也需要大量的人手和矿藏,所以影响了国力,慢慢地,各国国君们都发现一个事实,就是用自己国家的兵士们来打仗,实在太浪费人力物力了。
最好的,当然是雇佣自己已经装备好精良武器,而且骁勇善战,最重要的是不会影响国力的雇佣军团!
而此时,大约是七年前,飞鹰军团就这样在西域闯出了一番名堂。
他们治军严明,而且非常有纪律性,只要拿了报酬,就绝对不会再动用雇主那边的一针一线。
所有的武器装备包括食物补给,都由他们自己出。
他们人数并不算太多,大约有一千人。
但是有的时候在战场上,及其精锐的一千人绝对比疲惫涣散的三万人都要有用。
飞鹰军团几乎每一次突袭都成功。
自然,他们的报酬也不便宜。
没钱的国家,是请不起他们的。
所以七年来,导致的结果是西域的富国越来越富,而穷国越来越穷。
就是因为穷国请不起军团,所以被大面积地吞并,而有钱的国家屡次得胜,割地赔款之类并不鲜见。
这种拿钱办事的军队,实在很难令人喜欢。
但是飞鹰军团的好处是他们从来不出尔反尔。
他们一般服务期是一个月到半年,只要接受了报酬,就绝对不反悔。
绝不会因为对手出了更高的价钱而退兵。
所以,在西域,飞鹰军团的名字,有些人一听就十分敬佩骄傲,有些人却觉得犹如魔鬼,仇恨彻骨。
不过这些,对我而言基本上是一个传说。
因为和我们大煌王朝交界的几个国家,乌兹、罗罗、风驰,乌兹抠门,罗罗是著名中立国,风驰自己的武力就很强大。
所以飞鹰军团基本和我的生活没有任何交集。
可以说是井水不犯河水。
但是,怎么今天飞鹰军团找上我了?
我自然不会那么蠢,他们受人雇佣,一定是有人出了巨款,要他们来杀我。
是谁这么看的起我?
要用西域最出名的雇佣兵军团来对我除之而后快?
这还真不算是杀鸡用牛刀,简直可以说是杀蚂蚁用大炮。
我的命这么值钱?啧啧啧。
用攻下一个城池的钱来杀我,真是太看得起我了。
我冷冷地看着那头领:“久闻飞鹰军团军纪严明,乃是不世出的精锐之师,你们煞费苦心,机关算尽只为了包围本城主,还真令城主我受宠若惊啊”
那头领岂会听不出我话里嘲讽,淡淡地道:“敝军团也不过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们也久闻精绝城主大人精明爽利,乃是绝代的女英雄,所以这次不敢掉以轻心,派出了三十名最精锐弟兄,希望跟城主大人把酒言欢。”
我笑:“酒呢?”
那头领竟然当仁不让,从袖中甩出一壶月牙形状的酒壶,朝我抛来:“城主接住了!”
我眯了眯眼,袖风一挥,看似要接近那酒壶,却只是在空中虚虚一晃,继而腿一抬,足尖一踢,登时酒壶半个埋入沙内,发出咝咝的响声。
我随即冷笑:“请我喝酒还送毒,好大的诚意啊。”
那头领却也不恼,语气淡然:“早知道城主大人一定会看穿我们的雕虫小技,不过是试验一下而已。”
我怒道:“雕你个毛虫!老娘要是相信你们早就挂了,用这种下三滥臭婆娘的技术,还甚么飞鹰军团,NND我叫你们母鸡军团!“
头领有一丝尴尬,很快被杀气所取代:“城主大人果然是女中豪杰,能够这一次将你这位女中豪杰斩杀,也算是我们飞鹰军团的福分。”
说着再不与我言语挑衅,回头一招手,三十余名雇佣兵同时亮出黑漆漆的刺刀!
我靠,小日本啊,你们!
“我们西域人不比你们中原人舞刀弄剑的风雅,我们一向都是直取性命。”头领一挥手,“大人,得罪了,黄泉路上不要恨我们,要恨就恨想杀你的人吧!”
多老土的台词啊,我当机立断地大吼一句:“谁要取我性命,他出多少钱,我出三倍!”
NND,钱,老娘有的是!
就算老娘没有,老娘老公有!!!
头领微微一愣。
我乘机打蛇随棍上:“你们应该知道我有钱吧。你们这样的军团想要的不就是钱吗?有了钱你们可以买更好的装备,可以招募到更多的兵士……钱对你们是最重要的,既然你们也不在乎什么道义,又何不考虑下我的建议,临阵倒戈,倒也未必是什么坏事。”
那头领突然阴阴地笑了:“城主大人愿意出多少钱?”
我略一思索:“我说了,谁雇用你们,我给三倍。”
头领突然大笑。
笑得黄沙飞扬,好呛!NND!
“笑什么笑?激动了,鸡血了,发疯了?”
头领停止了疯狂的笑意,语气冷冰冰的:“城主大人,你未免也太小看我们飞鹰军团了,是的,我们军团的确是为了钱做事,但是这一次,要杀你的人,给我们的,却比钱要有用得多。”
我皱了皱眉。
最后,我用一种很不可置信地声调诚恳地问:“这世界上,还有甚么比钱还要有用的?麻烦告诉我一下,我还真不明白。”
头领哑然失笑:“比如说――权力。有了权力,钱算什么,只不过是附属品而已!“
“那人为了杀我,可以给你权力?”我疑惑地看着他。
“城主大人就不用管那么多了,总之呢,你这条命是很有价值的,以后我们飞鹰军团,会很感谢你!”
话音未落,头领手一挥,登时黑漆漆的刺刀便一寸一寸地向着我逼过来!
我被围在当中,心中飞快地想着对策。
我袖中有短剑一对,而且还有一件他们死也想不出的东西――手枪。
手枪里面还有好几发子弹,足够送十个人上西天。
但是,现在他们的人远远超过十人。
一旦我发射出子弹,他们绝对不会给我任何机会,在几秒钟之内把我戳成马蜂窝。
要是阿狸在身边该有多好。
可惜自从那一次后,阿狸一直昏昏欲睡,无精打采,这一次就没有把它带去京城。
NND,能够给这母鸡军团权力?
这样的人,估计就是那个老不死睿王!
我看着黑漆漆的刺刀朝着我慢慢近了,又近了。
就好似三十条,毒蛇的信子。
抬头一看,我这身后是沙丘,而沙丘的顶上,竟然有一块石头。
千钧一发,我登时想好了主意。
手一挥:“你们先听我说。”
头领在一边奸笑着:“还要说什么?城主大人可有什么遗言?是不是对情郎还有什么话好说?”
我故意将手放在耳朵边,对他们眨了眨眼,神神秘秘地道:“你们听――”
这个表情,可是我积聚了毕生心血的结晶,作为特警,当然要懂得一点操控人情绪的本事,也就类似于催眠术。
首领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所有人下意识地都停下动作,疑惑了半秒钟。
是的!
我要的,就是这半秒钟。
就够了。
在他们发愣的当儿,我已经从袖中火速抽出手枪!
刷刷刷!!!
三发子弹,都冲着沙丘顶上的石头打过去!
我之前看的很清楚,这块石头是陷在沙堆里的,若不是有人动它,根本不会移动。
但是,我这几枪稳准狠,融合了我多年神枪手枪法之大成,正好打在支撑石头的那个点上!
石头重心不稳,瞬即朝着下面滚落下来!
飞鹰军团,包括头领,瞬即大惊失色。
其一,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这种武器。
其二,这种武器的杀伤力太惊人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那块石头飞速坠落下来,就在他们头颅上方!!!
这些雇佣兵毕竟是身经百战的,在短暂的惊恐过后,迅速朝后面潮水一样地退去。
谁也不想被砸个脑袋开花吧。
没有人再有心情管我了。
我冷冷地一笑,瞬即跃上沙山!
在跃起的同时,还回过神,啪啪啪又开了几枪!
登时,好几人当即毙命。
惨叫声响成一片,所有人都乱了阵脚。
我见占得先机,飞速从沙山另一端滚落,再从袖中取出另一件东西!
那是一个硬质纸筒,我将塞子飞速打开,里面登时腾起一股黄色雾气,迅猛在沙漠的天空中绽开一朵金色花朵!
是的,这是强力信号弹!
自然,也是当时烈焰留给我的。
在这一次出发之前,我为了慎重,将信号弹的使用方式和效果和烈君绝详细地说明了一番。
起初,为的怕是沙漠中出现流沙,或者风暴之类的变故,万一有人陷入危急,就可以用它来求救。
但是,还真算我这一次预感超准。
这东西,说不定能救我的命。
花朵在天空几乎存续了五秒钟,我敢肯定烈君绝一定看到了。
用不了多久,他应该就会赶过来。
乘着那群母鸡军团的家伙还在胆颤心惊地抱头鼠窜,我飞速朝着之前他们藏身的沙丘后面跃过去。
他们肯定不会是走过来的。
那沙丘后面一定有马。
只要抢到了马,我逃走的可能性就很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