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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女儿国的鸭店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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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柜陪笑道:“这个,这个……周小姐,这个是小店的机密……”

   我淡淡地笑了笑:“依我猜,你们虽然进账不少,但是花销也很多,算起来差不多收支平衡,还略亏了一点,是不是?”

   掌柜惊得眼睛都翻了上来:“这这这……周小姐你怎么知道的?是我们大小姐告诉你的么?”

   我指了指店中的院子――这家店为了取优雅静谧的感觉,特意在天井中栽种了一颗美丽的枫树。

   现在正是深秋,枫树红得似血,衬着青瓦和木廊,简洁而色调艳丽。

   四周水晶花瓶里面插着枫叶,闹中取静,颇有一种禅宗的气韵。

   但是,总觉得有点儿不够喜庆。

   我指了指那棵枫树,笑着对掌柜道:“你看,四面都是墙,中间一颗‘木’,正组成一个‘困’字,想必你们店虽然一向走的是高端路线,忠实熟客也不少,但最近遇到了困境。是不是?”

   掌柜哑然地看了看那棵树,突然苦笑道:“是哦!原来是这样……可是这是大小姐的要求,我也没办法。唉,周小姐,你真是半个神仙啊!”

   我暗笑,其实枫树和亏本并没有太大关系,我不过是找个借口,让他告诉我实情罢了。

   于是我说:“其实我也只是一个粗略的感觉,掌柜的你有什么难处,不妨跟我说说。”

   掌柜苦恼地叹了一口气,对我推心置腹道:“周小姐果然是水晶心肝玻璃人儿,难怪我们家大小姐说了要将你待为上宾。实话说吧,敝店在京城呢算是顶级的三家酒楼之一,其菜式,风景和丝竹奏者都算是最好的,但是小姐和我的经营思路有所不一样……唉……其实我呢非常崇拜大小姐,但是……”

   我看他已经打开了话匣子,便用温和的声音勉励他:“经营理念的不同是常事,你也不用为此自责。大小姐是个非常出色,有主意的女人,但她也不是超人……”

   “超人?”掌柜的怪异地看了我一眼。

   我呵呵一笑:“就是超于常人之人,而且你们大小姐毕竟出身富贵,年纪又轻,很多事情和你想的不一样,也是正常的。”

   掌柜被说中了心事,坦然道:“是呀,周姑娘,我跟你说的话你不要说出去,我们大小姐呢什么事情都要做最好的,因此所有花费全都不在意……”

   我有点好笑的说:“你们小姐又不差钱,无所谓啊。”

   “唉,谁说的,再多钱也不是这么花法。原本老爷给她留了不少祖产,加上之前大小姐办画廊卖画招揽新人所得的一些收入,还算是有不少积蓄。之前这儿只不过是一座破落的宅子,她在‘临湖雅筑’重新修缮上花的钱,都能在京城最好的位置买上一座大酒楼了,钱肯定赚的不比这里少,而且还没那么大成本。”

   掌柜的都有点儿捶胸顿足了。

   “那你怎么不劝劝她啊?”

   “唉!我也曾经劝过她,何必那么认真,她却说‘这里有全京城最好的湖光山色’。我就跟她说‘湖光山色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欣赏的,很多人来吃饭不过就是呼朋唤友,图个热闹,好吃就可以了,大小姐这样花了巨大成本来做观景台,甚至自己出钱通渠,在湖水中栽种最佳品种的莲花,实在是有点得不偿失。’可是大小姐不听,那我有什么办法?”

   我暗暗好笑,这个掌柜的倒是天生的生意人,生意人就是没有任何喜好,只要能赚钱,都是他的喜好。

   估计掌柜的根本不晓得这湖水里面的莲花有甚么特别的,也不知道这临湖雅筑里面每一道菜的菜名都来自于一个典故,光觉得钱赚得少了。

   祝玉竹自然也是想赚钱的,可是她出身高贵,而且又极具文艺范儿,自然要把自己的第一家酒楼做成自己最喜欢的模样。

   在这一点上她的确是成功了,单看这湖水,夕阳映照在荷叶上,一颗一颗水珠就好似绝世夜明珠一般,天空有倦归的鸟儿飞过,不带走一片云彩。

   微风拂过丹青色丝帘,屋角是幽幽的檀香味,远处依依呀呀传来女子韵味十足的吟唱,这个地方,实在太让人舒服了。

   简直坐在这儿不想动,静静等着时光的流逝。

   连我这么不文艺的女青年,都不禁沉醉在这样的气氛中。

   可是掌柜的说的也对,这里成本太高,就算它现在菜价不低,来的客人也不算少,可还是略微有点亏本。

   祝玉竹不会不知道吧?

   可是,要她做那种人头窜动,金碧辉煌,柱子上雕着金牡丹,门上贴着大红双喜,杯盘碗盏流水席的大酒楼,她肯定不愿意。

   有什么办法呢?

   掌柜叹口气:“本来我是在老爷那边做的,小姐硬把我叫到这边来,说我会管账。会管账有甚么用啊,我看着帐就心疼……这不,大小姐今天又说秋天来了,需要换一种颜色的桌布,地毯和帘子,才有秋日的静美感觉。而且要去江南织造那里弄最好的,一下子差不多一千两又出去了,不知道要过半个月赚不赚的回这个钱啊。”

   我忍不住也叹了口气,那的确也是,太高端的东西,阳春白雪,未必适合大多数人。

   她这是间酒楼,不是茶馆,不是清吧,大家是来吃饭的,虽然可能有人也会觉得这里实在漂亮,可是主要吃的还是饭。

   掌柜又说:“你也看到了,周小姐,这里有多么干净,地上,帘子上,桌布上,一点儿油也没有。”

   我说:“是啊,一进来我就注意到了,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掌柜咳了一声:“那有什么,所有的东西一旦沾上了油就全部换了,才有今天这种气象。”

   我不禁惊了:“这也太浪费了!”

   掌柜看我也同意他的观点,就好像茫茫红尘中找到了知音,就差没给我来一个法式贴面吻,激动地说:“你说是不是,是不是嘛!酒楼就应该有个酒楼的样子……大小姐就是天生爱干净,连开个酒楼也不能一点儿不干净,可是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干净的酒楼嘛!”

   我想了想:“掌柜的,其实我有个建议。”

   掌柜的差不多是泪眼朦胧地看着我:“周小姐,你说。”

   我说:“其实也很简单,这里的气氛和你们大小姐的爱好气质,适合在这里搞一个临湖酒吧会所。”

   掌柜没明白:“什么?”

   我解释道:“就是给大伙儿来喝一点酒,聊天,欣赏风景,谈论人生的地方。”

   掌柜说:“周姑娘你的意思是酒馆?哎呀,别提了,我们大小姐最讨厌这种乱哄哄的地方了,要是我敢这么和她说,她非把我的老脸都给扯下来,再踩几脚。”

   我不禁笑了:“我说的不是那种脏兮兮,乱哄哄的酒馆,我说的那种,四壁都有书,十分风雅,而且提供的不是烈酒,喝了也不会醉,最多有一点微醺,正好适合谈论人生,吟诗,看书,调情……”说到这里看到掌柜的诧异的眼光,我赶紧把这个词咽回去。

   “总之呢,那种地方做得好的话,是可以赚很多钱很多钱的,因为来酒吧会所的人都很有钱,不但有钱还很有品位,很会装B……”

   掌柜的又不懂了:“装什么?”

   我说:“就是很文艺范儿,反正就和你们大小姐一样啦!你想想,你们只用买点儿酒,现成的地方在这里,根本没有其他成本,不用油烟熏来熏去,不用杀鸡宰鸭流血,估计你们小姐更高兴了。”

   掌柜的很精明:“那……收多少钱一壶酒?”

   我瞪他一眼:“那可不是一壶一壶的卖,是一杯一杯的!至少一杯都得……五两银子!”

   掌柜的眼中闪过一丝贪婪:“大杯小杯?”

   我道:“这种地方可不能用你们那种白瓷杯,得用高脚杯!大小吧……一杯里面装三分之一就可以了,然后加点冰,就显得很小资了。”

   掌柜已经习惯了我说的话他听不懂,也没有再问嘛是小资,用心计算了一下:“那这么说,还真是比开酒楼赚钱,不过……俺不明白甚么是高脚杯?”

   我提醒他:“高脚杯就是很高的玻璃杯,郁金香形状。”

   掌柜晕了:“没见过,哪儿有卖?”

   我说:“这东西我那里可以生产,到时候成本价卖给你们一批。”

   掌柜的看来是有点心动了,砸吧砸吧嘴:“那我和大小姐商量一下吧,谢谢你了,周小姐,要是成了,我一定感谢你。”

   我和掌柜告了别,大步走出“临湖雅筑”。

   秋天的风吹在我的脸上,我不禁自嘲:“周娇娇啊周娇娇,你还真是道德楷模,以德报怨的典范,你被那位清高的文艺女青年大小姐奚落了一顿,还那么好帮她出主意……哼,这主意可不是免费的,我要找她收一千两咨询费……一千两还少了,要收五千两……

   她要是不听我的,她那酒楼迟早有一天亏本……把她的嫁妆本都亏了……到时候我可不会看在她祖爷爷给了我一把枪救了我命的面子上帮她了……才女什么的,最讨厌了……”

   月亮慢慢地升起来了,我突然想起――

   哎呀额的神啊,今晚我还要入宫去和烈君绝鸿鹄喝酒赏桂花,我完全把这件事丢在屁股后面了。

   我赶紧火速叫了辆车,回到客栈的时候估计都八点半了。

   客栈里面黑压压地站了一大屋子人,个个脸色严肃,看见我来了,全部都面有喜色,大喊道:“周姑娘,你总算回来了!”

   我心想这下惨了,烈君绝这家伙估计又要燎毛了。

   而且丫这一次肯定会固执地以为我是死活不愿意进宫,完全不会考虑到我今儿有正事。

   我咳嗽了一声;”嗯,我回来了。”

   打头的那家伙正是那个倒霉的曾经在我门口守了一天的麒麟,看见我差点激动得鼻涕眼泪流出来了:“周姑娘啊,三个时辰之前皇上就叫咱们来接你,咱们足足等了三个时辰啊……期间皇上催了至少二十次了,幸好你回来了,不然我们今晚都不敢回宫,要在这儿站到明儿个天亮了。”

   我有点不好意思,抓了抓头:“那我们走吧。”

   麒麟屁颠屁颠地将我迎上车,我想着刚才忙了一天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洗个澡,熏点香,补个妆什么的。

   但是实在也没时间了,算了,反正都是几个熟人,不管他那么多了。

   在车上摇摇晃晃的,我都快睡着了。

   NND,京城真大,皇宫真远。

   突然想到烈君绝每次来找我的时候也要颠簸那么久,不免心中升起一种又酸涩又感动的情绪。

   终于,咱们来到宫门前了!

   宫门好似一只巨大的怪兽,张着嘴,无情地吞吃着每一个进来的人。

   我偷偷地探头望去,四处是黑暗的,隐隐绰绰地有着许多宫殿的影子,就好似许许多多虎视眈眈的兽。

   但是,来往的宫人甚多,个个衣袂飘飘,手上擎着灯火盏盏,倒是别有一番风韵。

   脚步轻微,显然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不过这么多人一点声音也无,还真TMD诡异!

   空气中带着一种奇怪的香味,似乎是花朵、熏香和衣香的混合,却有着说不出的沉重。

   我立刻知道,我不会喜欢这个地方。

   记得在现代的时候我曾经去过故宫,虽然那里是老外最喜欢去的地儿,都说是什么瑰宝,什么圣地,可是我怎么看怎么觉得憋得慌。

   到处都是黑漆马扎的,旧兮兮的,要那么多宝贝有毛用啊。

   而且有些房子也太小了,跟个胶囊公寓似地,那妃子是怎么活的啊。

   总之,皇宫这东西,虽然狠宏大,狠壮观,历史狠悠久,但是我觉得不喜欢。

   因为,没什么人味。

   不过我再怎么腹诽也没有用,因为烈君绝同志早就安排好鸟,安排好俺来做这么一个地儿的女主人。

   我能说我不想接受这份好意么?

   我还真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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