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成为正式的魔剑士了。我特意翻出一把窄剑拎在手里,表示我是个剑士。嗯嗯,哥是个潇洒的剑士。只是怀里抱着个很萌的小东西让我的形象多少有点损耗!
话说伊灵虽然身材小巧玲珑却巨能吃。如果用食量和体重作比较的话那么小卡能够吃掉自己体重十分之一的分量,但是伊灵却可以吃掉自己体重一般的分量,汗,看着他那鼓嘟嘟的小肚子我都替他难受!
新的一轮历练开始了。告别了塞拉帕斯城我再一次踏上了征途。下次再来这里不知道猴年马月了。悲剧!都没有怎么好好地游玩一番。
接下里要去历练的地点是“埋骨之地”。埋骨之地位于精灵之岛的边缘,精灵之森的外围。
亚特兰大陆有三大亡灵圣地,最低级的便是这埋骨之地,相当于四阶到五阶的历练之地,同时也是四五阶主线任务的试炼之地。埋骨之地有着大量的复活角斗士和大量的黑暗复活怪。这两种骷髅都属于普通骷髅的中高阶实力。每天都在相互厮杀,进化。
第二处地方便是死亡之殿。死亡之殿的亡灵都是变异的,像变异复活者,食腐者,这里的骷髅基本上都有着特殊的额外属性。比如暴击,吸血等等。死亡之殿是六阶和七阶的试炼之地,但是却也有着一些区别,六阶的只能在外围砍砍低级的变异骷髅,而死亡之殿内部几乎都是骷髅王的地盘,那些小骷髅是不敢踏足的,若没有七阶的实力进入死亡之殿纯属找死。当然若是七阶以下的整体实力比较厉害的佣兵小队倒是可以进去体验一下,但估计坚持不了多长时间。
至于最厉害的便是幽冥之城了,传说幽冥之城是冥神的老窝,冥神和死神的实力对比据说有些悬念,也有八卦传说说死神是冥神的手下。都不管如何冥神在众神时代也是可以和光明神平起平坐的,只不过冥神比较低调,在亚特兰大陆倒没什么太过分的丰功伟绩。幽冥之城若是没有圣阶的实力怕是无法前进半步的。这里的骷髅基本上都是精英骷髅。最大的特点就是禁揍,所以幽冥城是刚刚晋入圣阶的强者最佳的历练之所,当然,前提是你别进入幽冥城内。
我拿出地图对照了一下位置,精灵之岛位于大陆的西男方向,在斯坦丁联邦的下首位置。精灵之岛与斯坦丁海岸线交接的海道便是著名的奎斯艾丁海峡。这道海峡横贯整座精灵之岛,唯一的通道是一条连接精灵之岛和斯坦丁海岸的巨型浮桥。者座浮桥就地取材,采自精灵之森的石礁树的树干。石焦树的木材密度非常小,外貌是灰色的,有着一个个小坑洞,这些坑同都是自然形成的,并非被虫子咬的。若是劈砍成木板材就好似一块礁石一般,所以叫做石礁树。
自从小黑成为我的座驾之后每日狂吃海喝身体明显有了一圈儿发福。黝黑的甲壳更加油亮了一些,速度上也有了少许提高。
这天小黑载着我正在玩命狂奔,突然冷不丁的来了个急刹车。而我那时正站在小黑背上做一个很峥嵘的动作,冷不防之下我嗖的一下就火箭般的冲了出去。而后大头朝下便狠狠的趴在地上,激起满地的尘土瞬间弥漫了我的全身。伊灵那小家伙真不够意思,见我有难怕殃及无辜,嗖的一下从我怀里窜了出去。直到尘埃落定才回到我的身边,用黏黏的小舌头添了添我的脸。我哼哼了几声。勒个去的,这一下简直把我摔了个七荤八素。最悲剧的是我俊秀潇洒的脸此时不知道成了个什么德性。我正独子呻吟的时候一股暖融融的东西笼罩了我的周身。汗,这小卡怎么这么半天才过来给我施展快速治疗。
小卡把三个快速治疗扔在我的身上我总算喘过这口气来。站起身来收拾了一下衣装。从幻界拿出毛巾擦了擦脸,又翻出个镜子照了相,还好,仅仅只是有些於青,没什么大碍。面子总算保住了。
我双眼好似要喷出火来,朝小黑狠狠的看过去。我勒个去,那丫的居然一副悠哉悠哉的架势,好似在闭目养神,我三步并做两步飞奔过去,轮起大脚就要往小黑身上招呼。冷不丁的发现小黑居然四阶了,此时正在调理着体内能量。汗,跑路都能进阶!
索性我便停下来歇息一下。烤几块肉作为零食吃吃。等小黑调息完毕气息明显强了一筹。虽然没有质的变化但能量醇厚了一层却是肯定的。
小黑回醒过来凑到我近前一个劲儿的献殷勤,显然他对于之前发生的事是耳闻目睹,只是因为体型的原因他献起殷勤来显得有点笨拙。小黑进阶怎么说也是一件喜事,我实在没办法去跟他计较,赏了他几块烤肉代表原谅了他。唉,乐极生悲啊,只是倒霉的为什么会是我呢?
进阶以后的小黑速度明显又快了一些。破天荒的小黑居然让小卡也上了车。不然跑一段路还得休息下等小卡,实在是太麻烦。
小卡倒是真老实。也觉得自己块头有些大,坐在黑蝎战车上时不时的就给小黑用俩快速治疗。治疗系的魔法自然也可以捎带着恢复一些体力。
大概是小卡亲眼目睹了我的悲惨从来不会站在小黑身上耍酷。但我却不是那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人。我依然是我行我素,摆个酷酷的峥嵘姿势,眺望远方。
小黑全速奔行的速度虽然赶不上地球上真正的跑车,但是比起那些普通的轿车还是勉强可以比一比的,只是小黑的耐力比起小卡来相对的就弱得多,每个三个来时辰就得休息下,然后吃点零食。我有点怀疑小黑是为了混吃混喝故意喊累的,不过即使这样也比小卡单独跑路要快的多,何况小卡的块头的确也大了一些,鉴于小黑的辛苦我也就由他去了,反正吃的东西有的是,再说现在随便弄点零食已经用不着我亲自动手了,小卡已经可以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煮夫了。
这样约莫两天的光景在第三天早上我们终于赶到了奥斯丁大桥的斯坦丁桥岸。其实我们第二天傍晚就赶到这了,但天色已晚我们有都累了所以边休息了一晚等第二天一早再过桥。
桥岸有一个小镇子,其实也算不上是小镇子,只是一些佣兵聚集在此处帐篷营寨,甚至还有些木头房子,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小镇子,确切的说应该是个大村子。
村子里有临时的工会所营寨,佣兵所营寨,佣兵小队的驻地,甚至连小酒馆都有。估计里面没什么好吃的和好酒,所以我还是决定找个僻静点的地方做顿好吃的。
肉丁粥,羊蝎子,匹格兽的烤肘子,不一会儿香味四溢,尽管我选的地方离着那些佣兵群有些距离,但还是引来了大批的佣兵前来“打秋风”。若是仅仅吃的倒也不至于令那些佣兵那么没出息。但是我从卡库拉斯那里弄来的高粱酒却让我懊悔不已。这酒因为窖藏的年头过长,刚扒开酒瓶塞子拿酒香便已经飘出去老远了,早知如此讲究得喝些红酒得了。
在外面跑任务做历练的佣兵们或许对吃的可以凑活凑活,但对于馋人的美酒实在是难以抗拒。
“嗨,兄弟,可以把你的酒卖给我一些吗?嘿嘿,哥们馋的实在难受。”
佣兵们除了到交易所去买卖东西外一般彼此之间都会私下交易,或者以物易物。毕竟长年累月的在外面跑总不尽然随时随地的都得到交易所去做买卖。若是遇到自己缺了什么东西或者有什么东西想要出售就会临时的兜售或者叫买。这倒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嘿,哥们,严重了。什么买不买的,喜欢喝酒我可以送你一些,不过这种酒我也没多少,只能送你一小瓶。”
这个佣兵是个狂战士,扛着巨型板斧,身上穿着黑铁盔甲,上面有着一些银白色纹饰,看上去倒也有些档次。这个佣兵一看就是实在人。嘿嘿笑了两下。
“我叫撒卡。兄弟你怎么称呼?”
“我叫幻夕!”
说着话我从幻界里取出一瓶高粱酒递给撒卡。酒瓶和地球上的那种桶装的高粱酒差不多大小,这是我专门参考地球上的高梁酒到铸造所打造的酒瓶。话说亚特兰大陆还没有发明玻璃,而玻璃一般都是用水铁代替。水铁是亚特兰大陆一种特型金属,这种金属硬度倒是很强,只是太脆,也没什么特殊的属性,就是透明的,但是颜色有些暗,和水晶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倒是和地球上的毛玻璃很相似。这种金属一般都是用来制作瓶瓶罐罐,就像熔炼金属一样,先融化了,然后灌在模子里。像我订购的这种高粱酒瓶很便宜,一百银币就可以买十个,我一次性的购买了一百个留着备用。汗,送瓶酒还捎带着送出去十个银币。
不过佣兵们大都很实在,不会白要别人的东西。叫撒卡的大个子佣兵接过我的酒,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个玉坠。
“呵呵,兄弟,给这么多我可不好意思。这件东西送你算是做个交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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