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明之行便带上了李铃儿准备离开桓台,这里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个不必继续待的地方了。
“你决定要走了吗?或许,可以再留下来查一查。”明之行看着有些憔悴的李铃儿,有些不忍心道。
李铃儿摇头,很勉强地笑了笑道:“不需要了,既然家父杀了人,我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案子即已明了,还查什么。我还是觉得离开这里更好。”
稍一顿,李铃儿忽然看着明之行,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是父亲杀了那个妓子的?”
明之行慢悠悠坐上马车,一边甩着鞭子催促马匹赶路,一边道:“这个很简单,因为埋那个妓子尸体的包袱就是用的令尊一件衣服的布料。”
明之行说着,好像是一件很平淡的事情,但是李铃儿知道他是不想勾起自己痛苦的回忆。
“可是,你怎知那是父亲的衣料?”李铃儿还是很奇怪,毕竟他与父亲只有一面之缘,不可能这么巧父亲就是用的当时穿的那件衣服吧。
明之行赶着马车道:“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令尊的衣服实在是朴实的很,而且是遍地都有的蓝衫,不过上面却有着一种独特的纹理,恐怕这个连令尊都不知道。”
李铃儿还是不明白,道:“纹理?什么样的纹理,都是衣服怎么父亲穿上就会有一种独特的纹理呢?”
明之行解释道:“每个人穿衣都有种独特的纹理,就像是手指上的纹理,而每个人的纹理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过这种纹理只有在一个人长时间穿一件衣服的时候才会留下,也可以说是每个人的习惯不同,才会在衣服上留下的纹理不同。”
说着,明之行手微微顿了下,似乎想到了什么,却听此时李铃儿又问道:“那肥文昌跟苦琅帛的死又是怎么回事呢?”
明之行眸子微微闪烁一下,若有所思,却还是回答道:“他们是这件事的见证人,见证了你父亲杀人的过程。我们如果想证明令尊是无奈杀人的话,就必然会找到他,请他们作证,所以张宗乙就率先派人把他们杀了,这样这个案子就永远无法翻过来了。”
李铃儿眼神有些黯淡,这么说来肥文昌跟苦琅帛本来不必死的,只是因为自己查到他们身上。被逼无奈之下,张宗乙只好铤而走险,杀了当地两大富绅,以防被翻案。
“其实张宗乙这么做是多余了,他完全不必杀那两人的,就算是那两人作证,父亲的杀人罪名已定,也根本不可能翻案的。”李铃儿说着,竟是无奈一笑,世界上的事往往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想象的与事实原来根本就是两回事。
自己一直以为父亲无罪,没想到父亲真的杀了人,虽然是无奈杀人......
李铃儿还想问明之行是怎么看出来肥文昌二人是被张宗乙的人杀的,却见明之行两眼出神,嘴里念念道:“多余,这么做是多余的,多余......”
忽然,明之行眼睛一亮,一把抓起李铃儿的手,喊道:“我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了,我们走!”
说罢,还未待李铃儿反应过来,明之行脚下一纵,抱起李铃儿便飞了出去。
李铃儿只觉身子一轻,再反应过来的时候明之行已经抱着她腾跃出了百丈,周身景物飞退,脚下悬空一片。
寒风瑟瑟,马车咕噜噜,独自行在荒凉的古道上,而两人的身影已经向着桓台县的方向飞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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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灯结彩,鞭炮齐鸣,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也是个热闹的日子——张家小姐与王家公子的大婚!
天很蓝,地上是满满的红鞭炮,而那新娘子的盖头,比喜炮还红。
王家很给面子,在大街上摆了九九八十一张大桌,上面瓜果蔬菜、奇品肉珍比比皆是。酒更是统一的十年窖藏老酒,好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两家联姻,今天是下了血本,办一场大气喜庆的婚礼。
张箐儿与王器各自穿上喜服,梳妆打扮好,还待在各自的房间里,等着吉时的到来。
今天虽是迎亲,两家距离得却并不远,两个大大的府宅门面就占了大半条街,府门前的宴席也摆了大半条街。张箐儿、王器两人,一个在这家,一个在那家,所谓高轿大马迎亲,不过是走走场罢了。
就像这场婚姻,本就是政治合作性联姻。
无数丫鬟婆子鱼贯而入,将无数杯盘摆在桃红色的桌上,映着娇媚的太阳,风吹过都不冷了,阳光照在身上让人觉得暖洋洋的。今天看来是个不错的日子。
无数人落座,上来就是三杯酒,三杯过后,媒人一声唱喊,众人便听旁边那个大大的府宅里一阵叮咣乱响,随即一个迎亲队足有数十人,前面挂着彩头,后面是一匹彩花大马,马上做一个人,红衣红帽,正是王器。
此时王器脸上满是笑容,向着周围的人打招呼。马后面跟着个彩轿,这是用来接新娘子的。
锣鼓喧天,鞭炮隆隆,在人们的掌声与叫好声中,王器接上张箐儿,便向着自己的府邸走去。
“一拜天地!”媒人唱,两人站在宽敞的大厅内,在无数人的注目下向着旁边的香案与远方天穹拜了一拜。
“二拜高堂!”再次高唱,两人对着堂上正坐的四人拜了拜,新娘子好像还有些不好意思,脚步微微颤了一下,看得下方人哈哈大笑。
“起来,快起来吧。”堂上二老笑道,张宗乙是个保养很好的人,虽然近四十岁的年纪却依旧是满面红光,头发乌亮,好像只是个三十左右的人。
王家这边也是呵呵直笑。
“哎,听说这张小姐脾气很桀骜啊,今天居然这么老实。”下面有人笑着打趣道。
“做了新娘子,可不就老实了么?”旁边有人挑了挑眉眼,有些猥琐地笑道,结果逗得满堂人哈哈大笑,正应了这喜庆的气氛。
“只可惜了铃儿,听说她才是桓台第一美,要是她穿上喜服......”不知何处,有人幽幽地叹了声,声音虽小却无比刺耳,显然是在说李铃儿。
周围人脸色变了变,有人狠狠拽了一下他的衣袖,示意他注意点儿,惹恼了县令大人可不是件好玩的事儿。
张宗乙坐在堂上,好似没有听见一般,依旧面带微笑与跟王器说着一些话,不过那漆黑的眼底却不经意间掠过一丝寒芒。
“夫妻对拜!”媒人一声高喝喊出,无数人已经呆住了,就连王家掌家都呆住了,狠劲地揉了揉眼睛,确定没有看错。
新郎新娘还愣在那里,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周围人都是这个表情,甚至连叫好鼓掌的声音都没有了。
只有张宗乙还安稳地坐在堂上,面带微笑,看着大门口的那个人,笑道:“你终究还是来了。”
明之行笑道:“今天这么大的喜事,我不来凑个热闹怎么成。”
张宗乙笑了,站起身来,慢慢向着堂下走去,那脚步居然没有一点声响,仿佛有一股气息在托着他,他在飞。
王器转过头来,看着门口的白衣少年,一时间面庞扭曲到了一个可怕的程度。明之行,又是你,四年前的仇,如今我都记得!
可是,现在并不是他发作的时候。
众人这才恍然醒悟过来,看着门口的明之行,有些出神,当年这个少年虽然只在桓台待了两天,但是就在那天一人败尽王家三大高手,甚至受到县令大人亲自接待,这事只要不是健忘的人就都还记得。
不过,四年对一个人的变化是很大的,不过让众人震惊的是他身后的那个人,一个美人,世上能形容她的词语只有一个“美”,除此之外,再多一个字都显得多余。
“你确定是这里?”声如银铃,甜脆可人,众人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样的声音了,可是,在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居然显得比见到明之行还震惊!
李铃儿就像一只翩翩彩蝶飘在明之行身边,浅绿色轻纱纷舞,柔软的衣带迎风招展,让得她看起来就像个竹林中的精灵。
白皙的皮肤,玲珑的身段,她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完美,唇红齿白,一双妙目流转间蕴含无限风情。众人看着,还未喝酒好像已经醉了过去。
这个世界上,居然可以有这么漂亮的人!她以前小的时候怎么没有发觉呢?众人都在为李铃儿的美而惊艳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在痛恨。
“李、铃、儿!”咬牙切齿,张箐儿看着此时出现抢尽风头的李铃儿,心中瞬间涌起了无尽的怨毒。
她漂亮,她聪明,她的一切在人们看来都是那么好,自己什么地方也比不上她,她为什么可以这么好,我凭什么比不上她!又是妒心,世上心胸狭窄的女人大多妒心太重。
“既然来了,就坐坐吧。”张宗乙全然不顾身后的张箐儿王器,看着明之行二人,就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招呼着他们坐下。
李铃儿看着张宗乙,还有些不知所措,明之行已然施施然走了过去,毫不拘束地坐在了一个木凳上,端起桌上的一杯喜酒,兀自喝了起来。
“媒人,继续吧。”张宗乙对着媒人笑了一声,道。
媒人呆了呆,这才扯高了嗓子,喊道:“送,送入洞房。”
无声,静默的现场让得媒人无比尴尬,张箐儿与王器也没有欢欢喜喜地冲入洞房,众人也没有上去敬酒。只有张宗乙一个人哈哈大笑,抚掌道:“好,好,婚礼也算是结束了。”
随即,张宗乙在众人的目光中,慢慢走向明之行,饶有趣味地看着他,道:“现在该说说你来的目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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