泠雨离开铁匠工房后,戴上面罩,星夜兼程,朝磐须城西北远郊小步跑去,那是通往铁胄桥的方向,过了铁胄桥,也就出了七桥国的管辖范围。
太阳出来以后,温度回升,人奔跑时候,体力消耗得也快了不少,泠雨实在是有一些累了,确认自己已经跑到了不经常来的地方,准备随便找一家饭馆,吃点东西,休息一下,特别是看看卷轴上具体的内容。
这里应该认识他的人就少了,虽然他是泠家五少之一,可是他是最不像铁匠的,父亲、大哥、四哥都轮流做过工匠协会的会长,可他竟然还不是工匠协会的会员,不是因为他不想加入,是因为他的技艺是在太烂,还达不到入门的资格,哪怕他是公子哥,也没有权利走后门,磐须城,一切以铁锤说话。
所以他在众人面前也极少露面,最爱的事情就是潜水,这项运动在铁匠之城—磐须城真的可谓是冷门到了极致,别说潜水了,这磐须城的几万名铁匠中能找出一百个会游泳就不错了,这爱潜水,不爱学习,也不爱打铁的他,自小就没有在大家眼中。
他极其防备得摘下了自己的面罩,然后故意得从饭馆台面前,迈着略带夸张的步伐走过去,还发出阵阵似咳非咳,似喘非喘的声音,显然在刻意的吸引老板的注意,虽然有最绝密的任务在身,但是神经大条的他还是忘不了自己心中的那些黑色幽默、低级趣味。
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试探一下老板认不认识他,如果老板说:
“哎呀,这不是雨大少爷嘛,怎么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了。”
他就会说出来找地方玩玩,客套的说几句后,往一个迷惑性的方向,溜之大吉;
如果老板不认识自己,那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休息一下,他可不想让四哥或者家族的人找到他执行任务的去向。
老板根本没有注意到他,而是不停的往灶台中加入柴火,刚刚升起来的火苗,宝贝着呢。
泠雨也算执着,转过来转过去,心一横,算了,认识就认识吧。
泠雨直接大摇大摆的走进去,弯身加柴的老板也没有抬头看,直到背对着老板,才故意变了变声音,问道:
“我说,老板,现在有吃的了么?”
声音能变,口头禅倒是没有落下。
“有有有有,您里面坐会儿,您吃什么?”
老板看到是一位意向客户,当然是先留住,其实他也知道,这火苗刚刚升起来,荒郊野岭的,一般没有这么早的客人,就算做最快的早餐,怎么着也要半个小时。
“行,那就,一斤磐牛肉,两张芸麦饼。”
磐牛肉,其实并不是有一个物种叫磐牛,而是最普通的牛,只是因为铁匠之城的铁匠们太爱吃这种高热量的食物了,就发明了不少自己的做法,将新鲜牛肉切成大块,用锤砸到两倍的大小,颇有铁匠铸铁的风范,上面铺上鸡蛋和调料,然后卷成卷,油炸。
“好咧,稍等。刚刚生火,不好意思了。”
老板有点小心的说着。
“没事儿。”
泠雨得好好研究一下任务的内容,半个小时对他来说,正好合适,找了最角落最昏暗的位置,坐下来,放下手中的锤,轻轻的从衣袖中抽出卷轴,卷轴微微的光芒还是有些扎眼,瞬间将周围变得明亮起来。
他连忙将卷轴塞进衣袖,看看老板有没有注意到,见到老板没有什么反应,才松了一口气,双目闭合,一只手直接摸进袖中,一只眼睛微微眨动,像是在寻找什么机关暗扣,不一会儿,就将卷轴封口处的一颗“南宫飞针”抽了出来。
南宫飞针其实就是天穹帝国的特有物种,南宫独雁的羽毛制成,这种生物和其他的大雁不同,虽然也有迁徙的本能,但是不是以族群为单位,都是单独行动。因为它的羽毛十分珍贵,群体出动,目标太大,往往会遭到猎杀。现在已经濒临灭绝,为了保护族群,迁徙的时候都是一只单独的南宫独雁伪装成别的颜色,混在其他雁群中,这样万一就算颜色上的细微差别被捕猎者看出来,也不能准确得在浩大的雁群中瞄准自己,一旦出现危机,可以利用慌乱的雁阵为自己寻求掩护,拿同类亲戚当掩护,虽然有些不太地道,但是为了种族的延续,实在是没有办法。
是的,伪装就是它们的羽毛受欢迎的原因,这种羽毛无论是生在南宫独雁身上,还是已经掉落,都有很好的伪装效果,能够变化颜色、形状甚至大小,越是更高修为的南宫独雁,其羽毛就越是变幻无穷,这也就是南宫独雁数量年年锐减的原因。
这种伪装用到对绝密文件的密封上也有妙用,因为它可以变成文字的样子,就“写”在虚假的纽扣旁边,如果有不懂事的人拿着这种卷轴,直接去按纽扣,原本是文字的南宫独雁羽毛变会瞬间变成针的形状,冲着那人的眼睛就来了,但是如果用特殊的手法对伪装的文字进行解码,就找到了卷轴真正的打开方式。
南宫飞针的解码特殊手法,全大陆只有一种人才有,那就是极为神秘的天穹帝国皇室直接管辖的暗杀组织——“火羽先锋军”。其令牌符号在天穹帝国原有的两根羽毛相交的正上方,多了一颗阴森的骷髅。
再次取出卷轴,上面的光芒已经没有了,这个“不识字”的小子在很微弱的光亮中开始阅读上面的文字,这些文字并不是全大陆通用的文字,而是古老的文字,所有的文字全部是由圆圈一样的符号组成,大小不一,距离不等。
泠雨也是不太自然的阅读着,翻译着,渐渐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结果,大概是,“两个月内,找到散落在全大陆各处的火羽先锋军,完成对某个人的暗杀,下一站,青铜寺,关键字是酒鬼”,至于那个人是谁,面对一圈圈圆形符号,连泠雨也不知道,但是他很快就明白了,其他成员的卷轴内一定有着此人姓名的信息,拼凑在一起,才可能完全知道那个人的姓名;而至于下下一个火羽先锋军的地理位置和关键字,则是要在找到下一个人才知道,这是在暗杀任务时,为了避免有一个人被劫持而暴露任务,特意做出的密码防御。
其实他还是有一点纳闷,自己秘密受命于火羽先锋军以后,没有接到过任何的任务,只是去城南湖底的一个小木盒中取一些书籍,有时候是一些道具,只要每次去城南的镜月湖,看到湖上的尖嘴白鹭在空中排出一个“十”字型,就知道了有人往小木盒放东西了,他就会兴高采烈的回家,带上自己的潜水设备,去小木盒取出物件,然后顺着小木盒旁边的一个暗道,进到一个完全漆黑的洞穴中,进行学习和修炼。
还有一点,在他第一次收到火羽先锋军通知的时候,就是竖瞳匪鸦之王亲自告诉他的,并授他为火羽先锋军队长。
泠雨自言自语道:
“哈哈,我这个光杆队长,这次终于要去召见我的部下了。”
除了疑惑,他还有有一些迫不及待,突然又闪过一丝念头,想到了自己的哥哥,已经那张清单。
“重型攻城投石车”、“八百架”、“十八眼琉璃”,想必这场战争就与我们去暗杀的人有关吧,而且极有可能便是能够左右整个战局的关键人物,难道是帝王或者某位将军吗,那可不好对付,想着想着,泠炎目光变得呆滞了。
直到听到有人大声说:
“客官,客官,您再不吃就冷了!”
这才惊醒过来,看了看冲着自己一脸堆笑的老板,似乎想看看自己吃完食物以后的表情,然后立马收起了摊开的卷轴。
老板笑的很憨厚,似乎和自己这个假文盲不同,应该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文盲,就算是正常的文字也不见得认识,何况这些是只有极少部分人才认识的古老文字,算了,这次就算抱着侥幸的心理,当做没有发生好了,以后注意一下,这老板倘若认识这种文字,剧情也是太狗血了一点……可是,可是……万一他也是装的怎么办呢,和自己一样,装作不懂,背地里其实很有道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应该杀人灭口了!我可是帝国级暗杀组织的老大,心应该要狠一点才对啊,是的,是的,等会就去杀了他,不对,不对,不对,我明明从小到大一个人都没有杀过,天啊,我一个人都没有杀过,还怎么执行真正的任务啊?为什么还指派我当队长啊?明明只教会了我一些魔法和功夫而已啊,虽然有些身手,遇到真正的高手,我肯定也是打不过的啊,哎!希望我的队员们个个都是杀人不见血的杀人狂魔吧,这样就不用我动手了。
脑子嗡嗡嗡的响着,不由自主的夹起一块磐牛肉,送到嘴里,瞬间,所有的胡思乱想就都没有了,这个肉,简直是太好吃了,这磐须城哪家的磐牛肉自己没有吃过,从没有吃到过这么好吃的,虽然有些凉了,但是那股吞进肚子,却还在鼻后打着转的香气实在美妙,只是说道:
“我说,老板,还做三十斤这个磐牛肉,打包!”
嘿嘿,这下路上的干粮也有了,说不定还可以当做见到我的队员时候的见面礼,我下一站,青铜寺,关键字不就是个酒鬼嘛,我虽然不喝酒,但是在喜欢喝酒的人心中,这么好吃的磐牛肉,配上几口自酿的老酒,一定很美妙。
老板倒是没有太惊讶,可能习惯了自己家的美味被人称赞,吃完还要外带一些的人也不在少数,只是说道:
“客官,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身啊!”
泠雨心中一凛,自己光着个膀子,裤子好几天没有洗了,和所有铁匠一样,黑不溜秋的,怎么看得出是大户人家,机警的问道:
“我说,何以见得?”
别说,心中一时间还真起了一点杀气。
“嗨,一般的铁匠哪有用筷子的啊,都是用手吃!哈哈哈……”
老板哈哈哈的笑着,仿佛是看到自己有点来头,是哪家的少爷,笑中还加了些世俗。
别的不行,模范能力也是泠炎的一大妙招,模仿着老板的口气说:
“嗨,这不是要去青铜寺嘛,那可是个文明的地界,哪像我们磐须城啊,这吃饭,不得也要学着点,总像个乡巴佬,让别人笑话了不是?”
要说人际交往一方面,泠雨是真的强,比自己那个冷冷冰冰的四哥强多了,之乎者也也能说上几句,调侃吹牛更是张嘴就来,泠雨又吃了一口磐牛肉,实在是美味。
含着一大块肉,嘴中有些含糊不清的说道:
“我说,老板,你这哪学的手艺啊。这味道,和咱磐须城其他饭馆的,可不一样啊。”
老板听到这话,神情明显骄傲了起来,甚至微微躬身的腰杆也挺直了几分。
“也不是我吹牛,我这饭馆要是有天能开到磐须城城中心,不敢说头一家儿,那也是数一数二的。不瞒您说,我啊,也不算磐须城的人,那时候兵荒马乱的,我父亲是逃难到这里的……”
泠雨听到“兵荒马乱”四个字,连忙打断老板,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们老家打仗?打什么仗?”
“嗨,那时候我也没有出生啊,听说是人魔大战,但老爷子说他也没有见到什么妖魔鬼怪的,可能是被吓到了吧。”
泠炎听完没有再问下去,而是露出一脸自来熟的笑容,连称呼都变了,道:
“哦?那大哥老家是哪儿的啊?”
“沁园城,您听说过吗?”
说起故乡,那种由心而发的骄傲似乎都提到了顶点。
泠雨是听过沁园城的大名的,坐落在七桥国最东边的地方,距离磐须城至少也有三四千公里,自己自然是没有去过,现在看到老板眼中的神色,更加断定一定是一个好地方,继续问道:
“听过!听过!可惜就是没有去过啊!我说,大哥,你给我讲讲?”
老板当然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宣传自己故乡的机会,就像是种了一辈子地的农民,突然要在全村做一个重要演讲一样,甚至咳嗽一下,清了清嗓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道:
“嗨,其实嘛,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离这里少说也得三四千公里地吧,我们那的人吧,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就是爱吃,同时,也没有什么别的手艺,就是会做饭。说出来,您可能不太高兴,与我们哪里的人比起来,磐须城的铁匠师傅们就显得太不讲究了,哈哈哈,您别生气,您有机会一定要去我们那玩玩儿,一年到头,每餐换一种花样,保证您绝不重样!”
老板接着说,流露出渴望的神情。
“不瞒您说,其实我也没有吃过,只是听我的父亲一直念叨,但是我估计吧,哎,这是我估计的哈……”
老板压低了声音,生怕是隔墙有耳,有人听到的一样,接着说:
“我估计我父亲在我们那儿做饭的水平吧,就那样,传给我的东西就更少了,不然怎么可能在沁园城生活不下去,逃难到磐须城啊!您说是吧!”
所谓货比货,人比人,老板所说不无道理。显然是跟着父亲逃难到磐须城以后,生活过的有所起色,有滋有味,还挺满意,所以说到逃难的事情都不觉得有什么艰苦、寒酸、难为情的意思。
泠雨听着老板的话,是早就心之神往,甚至想到,如果自己那个什么火羽队有一个队员是沁园城的就好了,这次执行任务,怎么着也要去敲诈他几顿,就算是死了,也一定要等到自己去沁园城,好好的吃上几顿后再说。
还有,去曾经的战场亲自探索一番,肯定比这里的人知道的多。
泠雨又开始了最擅长的自言自语:
“反正时间还早,等我去了青铜寺,不管下一站在哪儿,我得先去沁园城!嗯!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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