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3节、扶跃的火
……
“扶跃!!你还记得我吗?”
花珏上前一步,对扶跃怒道。
扶跃哈哈大笑,“你是……,花珏公主吧?哦,不,你现在应该是――,海神神主了吧?恭喜恭喜啊。”
花珏冷哼道:“扶跃,二十三万年前,你沉没了海神宫。现在,我是要这海神宫,重回天际!破除你的诅咒!!”
扶跃冷哼一声,“海神宫已经是废墟了,拿来作何用?哦,对了,那些藏在海神宫密道里的宝藏……,你是为了这个而来的吧?”
“错了!我是要灭了你!!”
花珏道。
“你?就凭你?”扶跃笑道:“谢谢你这么多年为我提供的这些死去的灵魂呢。――二十三万年下来,千百万的海神界武神的灵魂,强大了我自身!”
“你们来了,正好,我可以借助你们的身体,呵呵呵……,借尸还魂,重新回到了光明的世界了,哈哈哈……”
“借尸还魂?”花珏愕然。仔细一感受,却发现,这扶跃的灵魂,真的不太一样了。
很强很强的灵魂!
根本就不是什么‘残魂’!!
“终于还是让我等到了!”扶跃沉声道:“两女一男,这个小娃娃,你运气真的很不好。看样子,你的灵魂将成为我扶跃的祭品,你的身体,将成为我扶跃的新生!――你,叫什么名字?”
秦天冷笑,“扶跃,借尸还魂术,这种邪术你都有?打我的主意,你是真的想灰飞烟灭了!”
“哼。”扶跃冷道:“口气不小啊!灰飞烟灭?你有什么本事让我灰飞烟灭?――你可不是神帝!!”
“我不是神帝,可你,你也还是被三海神主困住的么?”秦天冷道:“一个被困住的废物,也有资格想吃了我的灵魂,霸占我的身体?!”
扶跃道:“废物?――你说,我是废物?”
秦天一笑,“不是吗?一个动都动不了的废物,还妄想什么?――除了灰飞烟灭,你还有什么结局?一个废物,却有一种‘神界战神’的优越感,是谁给你脸了?!”
“你!!”扶跃一怒,“好一个口齿伶俐的东西!!――你说得没错,是啊,这三个废物困住我这么多年了!要不是他们这么可恶,我扶跃早就出去了~!”
顿了顿,他继续道:“可是,他们困不困得住我,重要吗?――我的灵魂,已经强大到让你们完全可以被困住的地步了!”
“那就试试。”秦天嘴角一撇,“让我看看一个废物是怎么困住我冥王的!!”
“冥王?!!”
扶跃大吃一惊。
“扶跃,这可是新一代的冥王,秦天!!”花珏冷道:“进入神界十几年,便飞升神尊!神尊的他,已经足以媲美三海神主的联合实力了!――三海神主尚且让你被困在此地,更何况,你遇到的是一个精通收魂的冥王呢?!!”
秦天嘴角微抽,“别把我说得档次这么低好不?我是冥王,会捉鬼,这都是小技能而已!”
花珏点点头,“反正很牛逼啦!”
“牛逼?”扶跃哈哈大笑,“冥王,好啊!冥王来了,真好!!”
他忽然妖冶地舔了舔舌头。“不知道冥王的灵魂吃了,得是多么爽的事情呢?呵呵呵呵,哈哈哈……”
他笑得越发癫狂。
忽然,似乎有天旋地转,世界变换!!
再看这个扶跃,却发现他竟然直接挣脱了三海神主灵魂的束缚,身上燃烧着火红的能量,宛若一个魔神,朝着秦天、白小玲和花珏走来。
白小玲愣住,“这,这是……,这是怎么回事儿?三海神主的灵魂不见了!!”
“不要急。”花珏冷静道:“不可能的!三海神主任何一个,都比扶跃的实力差不了多少。这么多年下来,也不该有这么大的差距的。――毕竟,当初的扶跃真的只剩下残魂了!”
“可也过去了二十三万年了!你不要小看这个扶跃吃了数以万计的灵魂的力量。”秦天沉声道:“生死来来去去,只有灵魂,几乎不会磨灭,是宇宙之间最为永恒的力量!――就算是魂飞魄散了,那些灵魂碎片,也有极低的几率重新组合的。”
眼下,这扶跃的灵魂,竟然实化了一般!
他的手一伸,一把变态版的黑金鱼叉出现在手上。赫然正是一把凶残的八级神器!!
周围的能量,变得异常恐怖!
扶跃的实力,竟然一跃,成为了神尊巅峰,半步神帝的状态!!
气场强大的威压之下,秦天、白小玲和花珏都感觉到不能呼吸。
白小玲和花珏感到有一丝丝的强烈的不安。可秦天,却一直死死地盯着扶跃的双眼!!
“冥王是么,呵呵呵,一样给我死!!”
扶跃举起了巨大的鱼叉。
这时候,白小玲本能地释放出一道强大的龙威!
神尊级的龙威,还是吓得那扶跃脸色一变,瞳孔微微一缩。“神龙族!!”
白小玲当即祭出‘太初精灵权杖’,九级神器!
将自身的光元素神力注入其中!!
立时,太初精灵权杖绽放出强烈的光辉,整根权杖都变成了白色。
“奥秘龙术・绝对压制!!”
一道强烈的光辉,将扶跃笼罩了起来。
扶跃竟然无法动弹!!
花珏见机,身上的神力释放,一把很奇怪的环状兵器出现在手中,当即朝着扶跃释放出一道很强大的水流攻击波!!
一时之间,扶跃被光与水元素的能量完全包裹,像是炸弹的烟尘,把他完全地吞没了!
白小玲和花珏相视一眼,大喜。
她们以为,扶跃就这么死了!
可是。
当那滚滚的光与水元素之力消散了之后,扶跃身上爆发出一道更强的火红的能量来!!
扶跃,当年的西海神主。本身是火元素之力!!
火与水是不能相容的。
可是,在海神界,这条规则根本没用!!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