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衫不清楚结界内的天气是什么运转原理,出发的时候是个大晴天,没走多远路就开始下大雨。
他只以为是拉米雷兹做的恶作剧,实际上拉米雷兹只是按地球的情况设定了结界内的气流水流和蒸发的水量,然后随便涂了几个云团,就让天气系统自己运作去了。
这会儿拉米雷兹还在画他的法阵,哪有功夫变一场大雨出来给赵衫冲澡?误会他了。
赵衫不介意下雨,视线也不会因为雨水而模糊,倒是可以清晰地看见雨水从他的眼睛位置流下,挺有意思的。
他甚至想找个马桶刷来刷自己的肋骨和颅骨。
法师们则是一个不知名的法术往身上一套,雨水就像落到看不见的雨衣上,碰不到他们。
虽然淋不到雨,脚下是柏油路也不会被雨水影响,但下雨下久了还是会烦躁的,况且爱丽丝快饿了,于是众人就走进一间大卖场避雨。
万幸这间大卖场什么都卖,爱丽丝应该能在这里解决午饭问题,她走进大卖场之后连招呼就不打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爱丽丝手下的法师们则是“吃吃”地笑,看着赵衫。
阿二脑子转了过来,打开了随身空间等着椰子糖。
只有赵衫一头雾水,不过他确实颅骨上都是雨水……不久,爱丽丝就回来了,随身空间一打开,又是一个赵衫这么高的椰子糖堆,堆积在地上。
爱丽丝仍然低着头,像是等着挨骂一样。
赵衫叹了一口气,拆了一颗椰子糖递给爱丽丝。
爱丽丝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长发甩动的方向总是比脑袋来得慢一拍,颇有趣味。
赵衫摇摇头,左手伸到爱丽丝身后抓住她的头发,惊得她抬头瞪着赵衫,但很快低下头去,双手想扯掉赵衫的骨手。
当然没用力,用力的话赵衫可能就要右手把左手捡起来了。
趁爱丽丝双手都在脑袋后面,脑袋前面一片空虚,赵衫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夹着椰子糖,顶开爱丽丝的嘴唇,把椰子糖塞了进去,然后再夹着她的嘴唇免得把椰子糖吐出来。
“椰子糖很好吃。”赵衫看着眼角急出泪水的爱丽丝,松开了双手,对着她说。
爱丽丝并没有把椰子糖吐出来,也没有转身就逃,而是老老实实在赵衫面前把椰子糖吃完。
赵衫示意阿二关了随身空间,然后弯腰把地上的椰子糖小山往爱丽丝的方向推了一点。
“没人会怪你,我都不怪你,谁要对你说教我就把椰子塞他嘴里。”
爱丽丝笑了,把椰子糖放进了自己的随身空间。
“饿了。”爱丽丝抬起头看着赵衫,眼睛像以前一样似乎闪闪发光。
“先说好,我不是排骨,只是骨头,没肉吃……骨髓也不能吃。”赵衫一本正经的样子仿佛在担心爱丽丝饿急了会把他吃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除了爱丽丝红着脸给了赵衫腰椎一拳,把他打得趴在地上站不起来,其他人都笑得合不拢嘴。
“好了好了,别闹。”赵衫单手撑地站了起来,“去吃面吧,前面有家面馆。”
“我只会吃面条不会煮面条。”阿二摆摆手。
“我会。”赵衫指了指自己,“跟楼下卖牛肉面的偷师的。”
“走啦走啦。”爱丽丝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
真希望这样的日常能持续下去呢……某种意义上也许我应该感谢拉米雷兹?
赵衫看了看门外的大雨滂沱,已经渐渐停下来了。
现实世界,滇省丛林。
“一扇门”打开了,仿佛是从虚空中打开的一样,泛着紫黑色的光芒。
从里面走出的正是柏诺贝、阿蒙、巴巴托斯和丛烨一人三魔。
把虚数恶魔当载具的旅行持续了大约十分钟,期间丛烨一言不发,目光呆滞。
柏诺贝忍住了一万字描写召唤者悲愤表情的诗歌,取而代之的是记在了内心的小本本上;阿蒙仿佛看见了未来一样没有动静;巴巴托斯盯着丛烨,目光里满是担忧,是不是把小手伸到丛烨眼前晃晃。
丛烨回过了神,这里是华夏境内,严格意义上这一人三魔算偷渡客,丛烨可不想被边防抓住,麻烦就大了。
他也不想对华夏下手,他支持法师不应涉政。
法师的事情就忙不过来,哪管得着和普通人类打打杀杀的,吃饱了撑的。
丛烨施展法术,让四人不被普通人发现,对法师没用,不过华夏的大法师此刻都在结界里,不会出来找他麻烦。
哪怕出来了,只要丛烨把来龙去脉讲清楚,他们也不会拿丛烨怎么着。
丛烨看了看脚下的水蛭,面前树上挂着的毒蛇,忽然对丛林产生了些许厌恶。
“柏诺贝,你去找普通人居住的地方看看有没有容纳我们的房子出租。”丛烨对符咒没兴趣,作为大法师,身上的钱够他咸鱼个一两百年了,租一间房子不在话下。
“遵命,我的主人,在下对您的调遣感到无比荣幸,希望能讴歌您……”
“阿蒙,你跟着柏诺贝,别让他说太多废话。”丛烨面无表情地打断了柏诺贝,看向了阿蒙,后者点了点头,拽着仿佛心痛不已的柏诺贝先行离开。
巴巴托斯眨巴眨巴眼,鼓着脸颊,拿弓轻轻地敲着丛烨的肚子。
丛烨想了想,说道:“巴巴托斯,我们去打猎,别让你的哥哥们回来饿着。”
“是!老头子!”巴巴托斯精神了起来,一拉弓,直接砍倒了几棵参天大树。
“动静小点。”
“知……知道了。”
这一次巴巴托斯干的很好,只清理掉了方圆百米的十几条毒蛇。
我啊,只要有你们也许就够了吧。丛烨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召唤魔神了。
威廉姆斯早就失去联系了,一时半会儿不会来责骂的。
他要是来,我就逃走,手下的两个徒弟反正早就跟了他,他爱怎么着怎么着。
丛烨的心情稍微愉快了些,捡起毒蛇尸骸,做成了烤肉。
现实世界,白宫草坪外。
一个老人负手而立,挺胸抬头,花白的头发下,皱纹爬上了棱角分明的国字脸,虽然身高只有一米七,但给人的气势却像是在白宫内居住过一样。
老人是老鹰当地人,不过没当过总统。
有了这副身体之后,他不屑当总统,如果五常来求他,他也许会曲尊管理整个地球。
他毫不吝啬地释放着自己的气息,让同类发现,他是多么伟大多么强大的一个个体。
这不是为了让同类找到他,而是让同类明白,他才是上位者,他才是天生的领导者。
他本就是王。
白宫外的便衣看见这个老头好几天了,每天他都趾高气扬地站在这里望着白宫,虽然老头子身上看着不像带了枪支或者爆炸物,但安全起见过去盘问比较好。
他打了个手势,几个便衣同事们悄无声息地靠近老人,有的装作接电话往老人身边靠近,有的互相吵架,被同事赶到老人附近……
“你好,请问你在看些什么?”老头看上去人畜无害,就先不用暴力手段了。
尽管如此,便衣的左手仍然放在枪上,他是个左撇子。
“哼,区区人类……我承认里头的人有能力,就让他当个州长好了,身为王,看州长办公也需要你们这些蝼蚁议论吗?”老人转过身,虽然个子不高,口气倒是不小。
便衣只觉得老人是个神经病,金属检测仪告诉他,老人身上的金属只有钥匙,便衣装作游客问路,然后离开了。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华夏古语诚不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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