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胖子
阿福不是个得意忘形的人,从来都不是。两名书生虽然答应了考虑他的要求,但他心里并不相信。他们毫无疑问是在拖延时间,以便找到那些迦蓝花,将它们消灭掉。这两个人肯定有同伙。
这是不可能办到的,阿福想,如果有一只强壮的血翼鸟,那么它能够很快地飞遍整个淮安,但被带来的这一只已经有两个月没有真正的进食了。除了迦蓝花的果实,任何食物都只能让它勉强维持生命。它会变得肥而蠢笨,除了自身的毒液之外,也没有任何攻击力,绝不可能在短短一天内找出所有的迦蓝花。那不是真正的血翼鸟,不是真的。
两名书生还在磨磨蹭蹭,阿福冷笑一声:“我不得不警告你们,迦蓝花种得很分散,你们再拖延下去,只怕我想要拔掉它们时间也不够了。天亮之前不作决定,一切都晚了。”
两名书生面色微变,仍然没有言语。阿福也不再理睬他们,坐在桌旁,自斟自饮起来。他的身躯如此瘦小,食量却大得惊人,片刻之间就将桌上的菜风卷残云打扫了个干净。他意犹未尽地想要招呼伙计再上菜,忽然反应过来:“哎呀,我们恐怕呆得稍微晚了一点吧,人家该打烊了。”
其实这会儿早过了打烊的时间,但两名书生来得如此生猛,掌柜的怎么也不敢去打扰,只好强撑着一直等待下去,心里早把对方祖宗十八代都诅咒遍了。隐隐又想到:上次黄大方也是这样,在雅间里变成了死尸。这想法吓了他一跳,他觉得自己衰迈的心脏不能再经受下一次刺激了。所以他索性搬了凳子坐到门口去,让心情轻松一点。
夜风很凉,但他早已适应了。几十年来,他就是在淮安呼啸的夜风中慢慢变老,变得胆小怕事。但在年轻的时候,他也曾经在街头舞刀弄枪,从别人的身上放血,用狂野的喧闹打破午夜的宁静。和平的岁月让年轻人血液中的野性火焰无法平息,只能通过其它的途径发泄出来,然后用时间的流水把这种火焰一点点熄灭,让热血的青年变成糟朽的老年。
远处隐隐传来一阵喧哗声,考虑到四周万籁俱静,这声音离此应该不近。大概又是街头青年的夜间活动,掌柜的想着,嘴角甚至露出一丝微笑。但很快的,他笑不出来了。
他的胆子差点被吓破。在那一瞬间,一个令人惊恐的黑影突然掠过了月亮,令他不由自主地抬头看去。那是一只低空飞翔的鸟,却并不是人们日常所能见到的任何鸟类。它的身躯并不算庞大,却有着不可思议的宽阔翼展,象蛇一样扁平狰狞的头颅,嘴里隐隐能看到尖利的牙齿。它的双目闪着幽蓝的光芒,两翼却呈极醒目的血红色,如它凄厉的叫声一样让人颤栗。
这是一只怎样的怪物啊,掌柜的想。他随即发现,在怪物的身后,还有一个影子在穷追不舍。那不是一只鸟,而是一个羽人,羽人飞行的速度丝毫不亚于那只怪鸟,像一道白光紧随着从夜空掠过。
“这是在唱那一出啊?”掌柜的疑惑地自言自语。
血翼鸟居然就这么死掉了。风亦雨觉得手足冰凉,她知道云灭对此不会有太多想法,充其量带着自己迅速离开也就是了,但想到会有成千上万的人因此而送命,她仍然觉得心头一紧。但当她悲哀地注视着尸体时,却发现它动了一下。
本来已经完全不动的尸体,突然开始剧烈抽搐起来,背部的羽毛渐渐脱落,露出一块小小的突起。那突起开始膨胀、变大,最后裂开了,一个血淋淋的小脑袋费力而坚决地钻了出来。
云灭和风亦雨并不知道,当环境恶劣时,血翼鸟往往不会产卵,而是将后代继续留在体内,等待时机;他们也不知道,母体会将所有来自迦蓝花果实的养分都贮存起来,如果自己没能逃过死亡的劫难,就会将全部的养分转给幼鸟。但他们能够看出来:从尸体里爬出的这只小血翼鸟非同一般。
它左右张望一下,发现四下有人,立时警觉起来。但紧接着,迦蓝花的气息吸引了它,它不顾一切地飞了起来,冲入了宅院,双翼伸展开的长度颇为惊人,令它的飞行稳健而有力。云灭突然想起了什么,对风亦雨说:“你还是……算了。”
风亦雨莫名其妙:“你想做什么?”
云灭背后的羽翼已经凝出:“我还没忘掉那个书生的话。如果没有果实,它或许会饥不择食地把整株花吞下去,到时候会发生什么我也不知道了。我想让你离开,但想你肯定不会……”
说到这里,他已经腾空而起,回过头来喊了一句:“那你就陪我一起送死吧!”
“陪你一起送死……”风亦雨呆呆地重复了一遍,脸有些红了。
“那样也不坏啊。”她轻声说。
对于云灭而言,这却是坏得不行的遭遇。那只新生的血翼鸟体型太小,自己虽然追了进去,仓促之间无法发现,反而被捉贼的家丁们围了起来。看来这是个富人之家,养了一堆家丁防盗。等到把他们都打发掉,血翼鸟已经踪影全无。
但愿这只鸟足够蠢,一时找不到迦蓝花;又或者它饿得不算狠,仍然只是想吃果实。然而事实证明,这样不切实际的侥幸心理是行不通的。云灭转了一小会儿,正在暗自恼火,却忽然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这血腥味突如其来,毫无征兆,他心里突地一跳,连忙跟随着气味跑了过去。
拐了几个弯,进入了花圃中,他看到了一幅噩梦般的场景。两具尸体躺在地上,脖颈的位置血肉模糊,头颅已经不在了。他们的头正被一只巨大的怪鸟衔在口中。这怪鸟的体貌依稀有点像之前那只笨拙的血翼鸟,却精壮得多,浑身散发出某种邪气。尤其是一对还在扇动的翅膀,在月光下红得好像要滴下血来。
云灭明白,这才是真正的血翼鸟,它仍然在按照自己血液中蕴含的本能行事,将人兽的头颅取下来。但生生吞下一株迦蓝花后,过于强大的药力令它丧失了基本的判断能力,不再是寻找已经被花粉毒害的生物,而是不分青红皂白袭击所有人。
血翼鸟听见脚步声,抬起头见到了云灭。它微一弯腰,身子已经如流星般疾冲而来,云灭闪身避过,令它扑了个空。血翼鸟好像有些诧异,很快再次袭来,云灭发现,这一次它的速度比刚才明显快了。
这畜牲还能根据对手来调整自己的攻击速度!云灭的好胜心被激了起来。他本来已经扣紧了弦,却并不急于发射:“我们来比比谁快吧。”
他倏地腾空而起,引着血翼鸟向他追来。血翼鸟飞行时带起巨大的风,颇有声势,云灭却像羽毛般轻捷,血翼鸟数次攻击都被他躲过。他看准了空隙,倒是在血翼鸟身上射了几箭,虽然故意没有射中要害,仍然令这怪鸟疼痛不止。
血翼鸟被激怒了,双翼的血色更浓,两爪不断向着云灭狂乱地舞动,但都差之毫厘,无法碰到这个羽人。它猛地张嘴,发出一声尖啸,声音高亢刺耳,云灭只觉得有些头晕,动作放缓了。血翼鸟趁此机会从喉中喷出一股毒液,向着云灭的面门激射而来。
它却并不知道,云灭也正在等待着这个机会。在毒液喷出的一瞬间,云灭的羽翼已经停止了挥动,身躯刚好下落了一点,避开这致命的一击。紧接着他已飞到血翼鸟的身下,重新升了上去,从怀中摸出一把极小而锋利的匕首,在鸟双翼的根部各自划了一刀。这两刀甚至并没有令血翼鸟流太多血,却极精确地制造了两个小伤口,令它不能过于用力的飞行,否则伤口会迅速撕裂。
“这下你没法打架了,”云灭说,“逃吧,去寻求迦蓝花的庇护吧。”
受伤的血翼鸟在本能的驱使下开始寻找下一株迦蓝花。它毕竟刚刚诞生,体能无法和成年的血翼鸟相比,只是依靠着那株活吞下去的半死的迦蓝花才能勉强作战。但敌人太强,它无法取胜,必须要找到一株真正有活力的迦蓝花,那样就没有任何生物能战胜自己。它撇下云灭,开始循着气味飞去。云灭也不阻拦,只是跟在它身后,顺利地铲除了两株迦蓝花,其中一株藏在一片废园无人打理的荒草中,另一株则大模大样地插在衙门门口的一个花盆里,可见阿福还是颇费了点心思。
倘若一切顺利的话,很快就能解决掉第三株,云灭想,然后应当制服血翼鸟,休息一下。羽人的翼是靠精神力凝结而成,比不得鸟儿天生的血肉之躯,一般的羽人一个月或是一年才能飞行一次,云灭虽然天生异禀,也一样不可能像鸟那样长飞不停。
可惜他并没能得到这个休息的时机。当血翼鸟掠过泰丰酒楼的上空时,一声清亮的哨音突然从下方响起。云灭心里一沉,他已经听出了这个哨音的主人是谁。
是阿福。他推开了窗户,怒不可遏地望着天空,嘴里不断发出长短不一的唿哨声。那声音是一种讯号,血翼鸟立刻放弃掉自己的目标,降了下去。云灭无奈,只能跟着跳进了窗户。
血翼鸟耷拉着羽毛,立在一旁,见到云灭进来,示威般地冲他叫了一声。阿福阴沉着脸:“竟然是你,早知道那天我先收拾掉你。”
云灭不去理睬他,对着两名书生一摊手:“抱歉,这件事情最后还是弄砸了。”
青衣书生摇头:“怪不得你,这厮必然和云州有极深的渊源,否则不可能召唤血翼鸟。云州的生物诡秘罕见,原本不属你所了解的范围。也许是天命如此。”
云灭哼了一声:“我不会去怪什么天命地命。我接受了你的委托,最后没能成功,就是我的责任。这是出道以来我第一次失手,这笔帐我总得和他算算。”
他走向阿福,站在他面前,上下打量着他。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到呼吸可闻,但阿福并没有半点避让。“你拔掉了我几株?”他问,“两株?三株?真是伟大的成绩,恭喜你。可惜的是,我忘了给你讲一个故事,你听完之后大概会明白一点。”
“在云州,人们曾经发现过一个巨大的黑熊聚居地,但幸运的是,这些密林里最危险的杀手全都已经死掉了,总数有好几十头。它们的死因一目了然,都是中了迦蓝花的花粉。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血翼鸟传播花粉总是很分散的,而且每次数量很少,按理不应该出现那么多头熊死在一起的情况。后来才发现:人兽如果只吸入一丁点花粉,只有自己会死亡;但如果大量吸入的话,它的血液会产生某种变化,可以将那种至今无人能掌握的毒素通过自己的身体传播出去。毫无疑问,有一头倒霉的熊无意间闯入了头颅之谷,才酿成了那样的惨剧。”
“在我种下的迦蓝花中,至少有两株距离人非常近,几乎是近在咫尺。你可以想象,当一个人成为毒源,就将飞速地把毒性传播开来。那时候的尸坑,一定会非常华丽。”
他一面说,一面留意着云灭的反应,只等他稍微有心浮气躁,就好偷袭。云灭却没有丝毫变色,手指头都不曾动一下:“想激怒我?不是不可能,但得选择正确的方式。这座城市的死活与我无关,我现在对付你,仅仅是因为我想这么做而已。”
阿福摇摇头:“你还真是冷血,看来没别的办法了……”
“了”字刚刚出口,他的身形已动,竟如鬼魅般一下子欺到云灭身前,右手握成鹰爪,抓向咽喉要害。这一下毫无前兆,突如其来,他满以为能一击而中,却不料在间不容发的一刻,云灭的身影忽然消失,随即一股劲风从背后袭来。
他心里有些吃惊,手上却毫不慌乱,来不及转身了,左手向后点出,一声轻响,已经挡住了云灭的匕首。原来他的左手不知何时握住了班主夫人头上长长的银簪,竟以这银簪做了武器。他这才转过身来,揉身再上,左手银簪如剑般刺出,右手变掌,掌法更是诡异难明,云灭也不禁有点诧异:“双手分搏!有点手段啊。”
阿福狞笑一声:“雕虫小技,谬赞了!”手上加快速度,攻势有如狂风骤雨。两名书生中毒失去了力量,只能在旁观战,以他们的功夫,见到阿福的武艺也不禁暗暗心惊。
但云灭的身法也丝毫不逊色。在这小小的完全腾挪不开的斗室里,他却如同身处旷野,身法灵动飘忽,总在看似不经意间就躲开了阿福的攻势。这并不像是羽族的功夫,因为羽人并不长于近身搏击,一般而言对于这样的小巧功夫研究不多,他们宁肯高飞避开敌人。
难道是鹤雪士?青衣书生想起了这个遥远的名词。只有精英中的精英,才会为了做到力臻完美而挑战自身的极限。但那个传说中的团体早已消失了,眼前这个羽人怎么会……
这么微一愣神,竟然没有注意到场中的氛围起了变化。阿福的攻势越发凌厉,有点以命相搏的味道了,即便是云灭,躲闪起来也很吃力。突然之间,阿福一脚踢翻了桌子,一时间汤水飞溅,碎片满地,他看准一个碟子,不等落地,一脚将它踢向云灭的胸口,自己却从左侧扑了上去。青衣书生回过神来,心里想着要糟,只见两个快得几乎看不清的身影已经纠缠在了一起。
似乎仅仅是一眨眼工夫都不到,两人的动作都停顿下来,换成了对面而立的姿态。云灭的脸上被划出一道长长的伤口,血正在流出来,不过阿福的情况比他糟糕多了。尽管身上并没有什么伤痕,但他的咽喉处却被一支长箭牢牢抵住,全身已被云灭制住,不能动弹。
“壮士断腕啊,你宁可挨我一下,故意引我上钩,真是个人才!”阿福在这当口居然还能出言夸赞。
云灭说:“你我的武艺,半斤八两,如果不是你先卖个破绽,我是不可能抓住这个机会的。我倒是有一个问题想要问你……”
他的箭头仍然对准阿福的咽喉,一面轻描淡写的擦着脸上的血迹,一面问:“你是怎么在那么短时间内一下子瘦下来的呢?在遇到这两个龙渊阁的书生之前,你还在躲避着什么人呢?”
阿福的眼睛在这一刻才真正出现了畏惧的意味,他声音有些发颤地问:“你……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你应该清楚,在我面前装蒜一次可以,但我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的,”云灭冷冷地说,“你的身体瘦得太不正常了,而你吃饭时又表现出了过于旺盛的食量,我已经在怀疑了。但我最终肯定这一点,是在刚才交手的时候。你转到我左侧的时候,速度、方位都绝佳,我本来充其量躲开那一记银簪,也许还会吃你一腿,绝不可能有机会还手的。但你为什么会卖那个破绽,右肩莫名其妙的一耸,从我的身边滑过去?这个破绽那么的莫名其妙,我几乎要以为他其实是个陷阱。你刚才和我刚一过招我就能看出来,在打架方面你是个老手,怎么会犯这种愚蠢的错误?”
阿福脸上的汗水滚滚而下,却并不开口,云灭接着说下去:“其实,那原本是你的杀招吧。在高手过招的时候,用强壮的肩膀像地痞无赖一样去突然猛撞一下,绝对能令任何人猝不及防,更何况这一撞里面也包含了上乘的武功。可是你没有撞到,落空了,为什么?因为你过去是一个大胖子,那一下恰好能撞上,而现在体型却完全变化了!但这一招被你练得很熟,早就成为了身体的本能反应,在激战正酣的时候,你根本想不到去调节。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你变成这样,并没有太长时间。”
“当然你突然之间变得那么瘦,不大可能是因为爱漂亮而减肥的结果。根据你的所作所为推断,你一定是为了逃避某些你得罪不起的人吧?”
他一步一步逼着阿福退到了墙边,低声问:“你其实……并不是什么在云州呆腻了出来散散心,而是迫不得已从云州逃出来的,对吗?你所真正害怕的,也就是从云州出来一直对你穷追不舍的人,对不对?”
阿福闭上眼睛:“你真是个怪物啊。”那一瞬间,他的脸上无法隐藏他内心的情绪:愤怒、焦灼、失落、憧憬,以及深深的恐惧。这个敢于用一座城市的生死作代价赌博的人,这个敢于在龙渊阁头上动土的人,这一刻却显得那么的凄惶无助。
“我并不是不想继续留在云州,虽然那是个可怕的地方,”他的眉头紧皱,似乎是回忆起了极不愉快的往事,“那绝不是让凡人生存的地方,却是最适合我的地方。只有最穷凶极恶的人,最敢于舍弃生命的人,才能在那种地方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下去。可是,我毕竟是人,我斗不过恶魔,我是被逼逃出来的……”
“我看你就和恶魔差不多了,”云灭挖苦地说,“阿福,你……”
“别叫我阿福!”对方陡然暴喝一声,“那只是那几个戏班的雷州人古怪的口音而已。即便今天会死在你手里,至少也要留下我的名字,让你们知道那个把淮安变成地狱的人究竟是谁。你记住了,我姓胡,叫胡斯归。”
云灭有些意外:“你的名字还满风雅的,真难得。不过,斯归斯归,归哉斯土,如果这个名字是你的父母给你的话,难道你……”
正说到这里,雅间的门被推开了,却是风亦雨追了回来。她的飞行能力远不及云灭,而且飞了一段之后精神力就无以为继,只能气喘吁吁地撒腿奔跑。等她跑回酒楼的时候,一场激战已经结束了。
胡斯归看到风亦雨进来,立即注意到了云灭眼光的变化。这个狡诈敏锐的人很快判断出了存在于这两人之间的微妙的情感纽带,嘴角不由浮现出一丝微笑。
“你笑什么?”云灭一怔。
“我有一种赌博的冲动。”胡斯归一本正经地回答。
“赌什么?”
“用我的命作赌注,赌你是不是真的那么冷血,”胡斯归说,“赌对了,我就活命;赌错了,就死在你手下。”
云灭情知不妙,但还没来得及动作,胡斯归已经抢先行动了。他手上的一只指甲突然脱落,向着风亦雨激射而去。
但云灭没有反应,任何反应都没有。他甚至连眼珠都不曾轻轻转一下,仍然死死盯着胡斯归不放。那指甲直冲冲地钉上了风亦雨的小腹。这片小小的指甲却带着巨大的力量,竟然把风亦雨往后推出了好几步。
胡斯归看着风亦雨痛苦地捂着小腹靠在门边,云灭却仍然不为所动,终于长长地叹息一声:“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命都不要,你的心果然是铁石铸成的,也许你才是最适合在云州生活的那种人。我输了。”
云灭冷笑一声:“首先,她并不是我什么心爱的女人;其次,她的命,至少你要不走。”
胡斯归一惊,转头望去,风亦雨正在揉着肚子,看来有些疼,却并不像受了致命伤。而那片尖端有剧毒的指甲,已经掉到了地板上,居然连一点血都没沾。
“看来形势对你不算太有利,”云灭揶揄说,“而且我不会再给你脱逃的机会了。”
他手中的长箭忽然间动了一下,众人还没看清,胡斯归的四肢上瞬间多了四个洞,鲜血汩汩地流出,人已经瘫倒在地。
胡斯归看来并不怕疼痛,反而咧嘴一笑:“我确实没有机会了,这点我承认。但你们也没有了。”
他并没有出声,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但血翼鸟很显然接收到了他的指令。这只自从见到了胡斯归后就始终老实得像只呆鹅一样的怪鸟突然间暴起,向着云灭猛扑过去。但在双翼受伤后,它的威力已经大减,而且这一用力,翼根的微伤立即破裂。但它不管不顾,虽然很快被云灭添上了若干新伤口,仍旧狂攻不止。
“现在你只能杀了它,”阿福的声音忽然变得微弱,“而我也会马上死去。你们就好好想办法,自己去把那些迦蓝花找出来吧。”
话刚说完,他的脑袋一歪,呼吸已经停止了,只有眼睛还半睁着,似乎是等待着欣赏淮安最终被毁灭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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