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唐缺九州经典力作(套装共11册)

番外篇羽惑

  父亲死了。

  这个消息是在凌晨时分从父亲的病房里传出来的,并且立即传遍了整个扶风城,传遍了整个杜伊霍城邦,传遍了整个宁州,传遍了整个羽族世界。

  我的父亲,宁州杜伊霍城邦的领主,大名鼎鼎的云仲?路尔克?杜伊维安,在这一天深夜病逝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牵着扶风城贵族羽家的小女儿羽清露的手,和她一起宣誓成婚。在漫天的粉色花瓣中,羽清露的那一头金色长发在阳光下像金子一样耀眼,看得我怦然心动。我一直深深喜欢着漂亮的羽清露,能够娶她为妻,我真是死也满足了。

  可惜我刚刚凑过嘴唇想要吻她雪白的面颊,一阵剧烈的摇晃让天地变得一片黑暗,羽清露瞬间从我的眼前消失。我睁开眼睛,从这个无比幸福的梦境中醒来,对于摇醒我的那个人——我的贴身仆人翼安——充满了怨怼。

  “天还没亮呢,把我吵醒干吗!”我愤怒地吼道,“你知不知道我正梦见……”

  “我知道,您又和羽家的羽清露结婚了,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五次了,”翼安打断我的话,毫不迟疑地把我从床上拖起来,开始伺候我穿衣,“您今年才只有七岁,羽清露已经十六岁了,你们俩怎么可能成婚呢?”

  “怎么不可能?爱情不分年龄,机会都是人争取出来的……”我撅着嘴,任由翼安摆布着,过了好久才想起他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喂,你还没说呢,到底为什么天不亮就叫我起来?又有什么讨厌的祭祀了吗?”

  翼安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沉重,他替我整理好衣领,然后轻声说:“您的父亲去世了。”

  “你说什么?谁去世了?”我有点迷糊。

  “您的父亲,云仲大人,去世了。”

  片刻之后,我已经站在了父亲的病房里,看着父亲永远不可能再起变化的平静的仪容,呜呜哇哇地大哭着。我爱父亲,虽然从他去年病重开始,我就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哭泣。

  我的两位哥哥并没有哭出声,不过他们的眼眶也已经红了。他们都已经是成年人,懂得怎样控制自己的情绪,所以病房里只有我和女人们哭成一团,吵吵嚷嚷地很是刺耳。

  后来我们都哭累了,当然可能是因为副领主、也是我的叔叔云竞非大喊了一声“够了”,总之我们终于安静下来了。云竞非开始絮絮叨叨,讲了一大堆葬仪所需要准备的事物,听得我昏头涨脑。说实话,我就怕这个,羽族种种烦冗的礼仪和祭典实实在在是太可怕了,眼下碰上大城邦领主去世这样的大事,指不定会折腾成什么样。我想象着从天不亮就爬起来、身着华服听着那些永远也念叨不完的致辞,一直站到太阳落山的情景,一阵阵地不寒而栗,悲痛感倒是因此减轻了不少。

  父亲是病死的,病因是操劳过度。从他从祖父手里接任领主那一天开始,他就没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九州大地上纷争不断,年年都在传言要爆发大规模的战争,宁州内部也始终处在动荡中。作为宁州第二大城邦的领主,父亲肩负着重责,每天起早贪黑地处理着各项事务,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城邦的和平安宁,他实在是累坏了,终于在去年病倒了。人类有句话叫做“病来如山倒”,看来这句话对我们羽人同样适用,父亲就被这座大山压垮了。

  这些事都是我的仆人翼安告诉我的,不过我对这些实在兴趣不大,只能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现在站在父亲的尸体面前,我却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并且把这个问题大声说了出来:“父亲大人死了,以后的城邦谁来管呢?”

  这句话说出来之后,房间里立马安静了下来,那可怕的寂静让我意识到我可能说错了话。我的目光扫过我的两位哥哥。十七岁的大哥云彤脸色有些苍白,右手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大腿,十五岁的二哥云晗面无表情,眼睛看着黑漆漆的窗外,好像在走神。

  过了好久,副领主云竞非才咳嗽一声开了口,打破这难堪的寂静:“按照传统,丧仪完成之后,将由大王子云彤继任领主之位。现在,大家先回去吧,今后的几天里有得可忙的。”

  我们回去了。如云竞非所说,以后的几天里无比忙乱,一位羽族城邦领主的葬礼可不是开玩笑的,为了埋掉这一个人就得动员一千个人来准备。我实在不想在这里絮絮叨叨地去描述那些让人一想起来就眼前发黑的仪式了,你只需要知道,就算是一头殇州的六角牦牛都可能在这样的丧仪中累死,就行了。

  黄小路和林霁月到来的那一天,葬礼正好结束,父亲的棺木下葬到了历代领主的宗庙里,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我脱下沉重的戏服——原谅我用这么不敬的词语——十天来第一次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空余时间。于是我来到宅院外,想要去森林里透透气,走出没几步,我就看到两个人正在向着我家的方向走过来。

  从发色、身高和体型判断,那是两个人类。这没什么奇怪的,杜伊霍城邦领主去世,自然有来自不同种族的各色人等前来吊唁,前天的仪式上我还看到一个可怕的夸父呢,我毫不怀疑他用一根手指头就能压死我。但是……像这个年轻女子那么漂亮的可不多,确切地说,一个也没有。

  我整理了一下衣着,迎着这两个人走了过去,他们也注意到了我的行动,眼神里充满了好奇。我理也不理那个相貌寻常的青年男子,直接走向那位美女:“你好,我是杜伊霍城邦领主云仲的三儿子云森。”

  “你好,我叫林霁月,这位是我的朋友黄小路,我们正好是来拜访你们云家的,”美女俯下身来,和蔼可亲地对我说,“能带我们和你们家主事的人谈谈吗?”

  “可以,不成问题,”我大大咧咧地一挥手,“不过我有个问题要问你。”

  “可以,尽管问。”林霁月点点头。

  “你愿意嫁给我吗?”我大声问。

  这个问题让两位客人都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林霁月好像反应过来了,忽然弯下腰,哈哈哈地捧腹大笑起来。她的同伴黄小路似乎有点尴尬,但也很快跟着她一块儿笑起来。我站在一旁,心里充满了悲凉,就像上一次被羽清露拒绝时那样。

  林霁月笑了一会儿,止住笑声,突然伸出手把我抱了起来,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我差点晕过去。

  “嫁给你嘛……不是不能考虑,但是你还小呀,至少得再等十年再说,”林霁月冲我眨眨眼,“不过我们可以先做好朋友,对不对?”

  我拼命点头,觉得快要把头点下来了。林霁月真可爱,比羽清露可爱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虽然我只有七岁,但那并非意味着我没有任何权力,至少我可以关照我的两位朋友,让他们在驿馆里得到最好的房间和最好的伙食。我知道人类爱吃肉,还特意嘱咐厨房尽量多给他们准备肉食。我们很快就混熟了。

  “我们不属于哪一个国家,”林霁月对我说,“我们属于某个组织,是想来劝说杜伊霍城邦的领主、也就是你父亲云仲做出某项决定的。只是没想到,我们刚刚走到半道上,他就去世了。现在我们应该和谁谈呢?你的叔叔云竞非吗?”

  “那得看你们要谈的事情有多重要,”我极力装出少年老成的样子,“一般性的事务我叔叔可以做决定,但如果是重大的事项,就必须得等到新任领主即位才行了,副领主是没有那个权力的。能先告诉我是什么事吗?”

  林霁月明显犹豫了一下,似乎是不想把那重要的事件告诉我,但一直不怎么说话的黄小路拍了拍她的肩膀:“告诉他吧。”

  “可以吗?”林霁月有些疑惑。

  “相信我的经验,”黄小路说,“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对我们的朋友说实话,那样才能得到他的帮助。”

  说来也有点奇怪,这两个人一望而知林霁月应该是主心骨,而黄小路似乎就是个跟班,但他开口之后,林霁月却显得很听话,马上采纳了他的意见。这两个人的关系还真奇怪。

  “我们其实是为了制止战争而来的,”林霁月对我说,“羽皇近些年的势力飞速膨胀,据我们分析,他很可能有野心要把宁州的其他城邦直接纳入他的统治之下,也就是说,吞并其他的城邦,你明白吗?”

  我明白。翼安和我讲过的,羽皇虽然听起来好听,却一向实权都不太大,真正的权力掌握在各大城邦的领主手里,比如我父亲。领主们虽然象征性地以羽皇为尊,对他觐见朝拜进贡什么的,但羽皇无权干涉各城邦的自治,更加不能调动各城邦的军队。而翼安一再向我强调,兵权是一切权力的核心。

  “也就是说,现在的羽皇很不甘心,想要我们的军队都听他调动啰?”我说。

  “真聪明!”林霁月亲昵地捏了捏我的脸,“如果这种事情发生了,羽皇的兵力就会变得很强大,足够出兵去侵犯其他种族、其他国家,我们一定要阻止这种事情发生。”

  “那这和我们杜伊霍城邦又有什么关系呢?”我问。

  “杜伊霍城邦是现在宁州第二大的城邦,是羽皇暂时没有能力去收服的,所以他一直想要拉拢你们做他的盟友,”林霁月耐心解释说,“如果你们做了他的盟友,借给他足够的精兵,他就能扫荡其他的城邦。而等到他实力足够强大了,最后会回过头来对付你们。”

  “这可不能发生!我们又不是傻子!”我气愤地挥了挥拳头。

  “遗憾的是,在利益面前,人们总会做傻子,”林霁月说,“羽皇一定会给你们开出充满诱惑性的丰厚条件,比如把你们的城邦领地扩大一倍甚至两倍,你们不动心吗?”

  “我不会,但他们……可能会动心吧。”我不确定地说。领土的概念对我没什么意义,但我知道,对于一位领主来说,领土就意味着一切。我们杜伊霍城邦已经很大了,如果再扩大一两倍,谁不会怦然心动呢?

  “所以我们一定要和新领主好好谈谈,劝说他不要屈服于这样的诱惑,”林霁月说,“新任领主会是谁呢?”

  “我的大哥云彤,”我回答说,“长老们选定的吉日在七天之后,七天后他就会在扶风城最高的那棵年木顶端就任领主。到时候会有一个啰嗦到烦死人的典礼,我真想装病不去……”

  林霁月乐不可支,黄小路却扭过头,长久凝视着那棵直入云霄的高大年木。那是扶风城的象征,树身上的每一处陈旧伤疤都是杜伊霍城邦的骄傲与荣誉所在。千百年来,每当新的领主继任时,都会遵循着古老的传统,站在年木最顶端的高台上,向所有观礼的人民宣布,他继承了维护城邦兴旺的重任,从此将用自己的生命为城邦效忠。

  “真是壮观啊!”黄小路赞叹着。

  等待的日子里没有什么事可做,我索性带着我的朋友们骑上快马,在城邦境内游玩一番。林霁月并没有表达不喜欢,但看上去也并不是太喜欢,我猜那可能是因为她见多识广的缘故。

  “见多识广?勉强算是吧,”林霁月听了我的疑问之后说,“宁州我也不是第一次来了,不过呼吸呼吸森林里的空气总是好的,在宛州之类的地方呆久了,总觉得肺里装满了尘土。”

  “你为什么能跑那么多地方?你过去是个旅行家吗?”

  “不,我是一个杀手,”林霁月很妩媚地一笑,“而我要杀的人分布在九州各处,所以我总是跑来跑去。”

  我哈哈大笑。这话肯定是个玩笑,她那么漂亮的一个姑娘,怎么可能是杀手呢?

  和淡定的林霁月不同,黄小路对眼前的一切都充满好奇与热情。尤其是羽族引以为傲的用树屋营造而成的森林城市,在他眼里简直就是人间奇迹。

  “太了不起了!”他啧啧赞叹着,“这些设计程序的家伙是怎么想到的?”

  “什么设计程序?”我问。

  “不,我是说,当初设计树屋的……你们羽人的祖先们,他们是怎么想到的?”他连忙改口。

  我也不以为意:“这就是我们羽人的智慧了,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森林,同时也避免了只是把森林当成木材的来源地去胡乱砍伐。树屋是搭建在活的树木上的,整座森林都是活的,树屋和森林融为一体,所以树屋也像是有生命一样。”

  “人类也应该有这样的环境意识啊,”黄小路说,“被破坏的大自然可是再也回不去的了。”

  这话说得好奇怪。我五岁时也曾跟随母亲去过我们在宛州的一个人类的盟国,那里的空气当然不能和宁州比,但也不至于太糟糕。可听着黄小路痛心疾首的语气,就好像他是从一个天空都是黑色的地方钻出来的似的。

  这真是个怪人。

  日子很快过去,还有一天就是我大哥的加冕仪式了,我也被迫离开了我的朋友,去接受礼仪专家进行的专门礼仪培训。有时候我真恨不得他们把我变成一个木头人,那样我就可以既感受不到咕咕叫的肚子,也感受不到酸疼难忍的双腿,在一个可怕的羽族祭典上站上一整天。

  加冕礼的清晨,我坐在餐桌旁,狼吞虎咽地往肚子里填塞着食物,因为我知道,今天多半又得饿上一天,必须早做准备。这种时候我有些羡慕我的两位人类朋友,黄小路信誓旦旦地告诉我,肉食所含的热量比素食高得多,所以吃肉更加能顶饿。

  正当我努力地把最后一片香瓜往嘴里放的时候,一名侍从匆匆走进门,带来了我叔叔的传唤。我跟着他去往议事厅,一路走一路感觉到我肚子的食物在不停地晃荡。来到议事厅后,我发现扶风城几乎所有的重要人物都到齐了,而且个个神情严肃,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

  “加冕仪式将暂时延后,”我的叔叔云竞非宣布说,“大祭司失踪了。”

  我们羽族信仰森林之神,凡是有什么重大事件发生,一定都要首先祈求森林之神的庇佑,所以历来领主加冕礼都是由扶风城的大祭司来主持的,这是一个神圣的、不容替换的环节。眼下大祭司突然失踪了,加冕礼也不得不改期进行。我无所谓,既然今天不能举行,那我又可以去驿馆见我的朋友了。

  “大祭司失踪了?怎么失踪的?”林霁月问。

  “听说是今天一大早侍从去敲门叫他起床,门里却没有反应,”我说,“于是侍从撞开了门,破门而入,发现屋里一片凌乱,大祭司已经不在了。人们赶紧去找,但找遍了整座城也没见到他的影子,他们怀疑大祭司可能是被人绑架了。”

  “绑架了?”黄小路若有所思,“为什么要绑架大祭司呢?你能不能告诉我,大祭司有什么重要性?”

  “重要性?”我愣了愣,“他好像挺重要的,又好像……没什么重要的。反正除了主持各种各样的祭祀典礼,我不知道他还能干什么。至少他是管不了治理城邦的具体事项的,那些都归城主分派。”

  “那些祭祀典礼,是不是非他主持不可?”黄小路又问。

  “我想是吧,反正从我记事开始,就没见过别人主持。”

  “这么说,只是一个精神领袖而已,”黄小路琢磨着,“抓走他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好处,那就只可能是一种解释了。”

  “什么解释?”我忙问。

  “绑架他的人不是为了得到什么,而是为了破坏。”

  “破坏?破坏什么?”

  “破坏你大哥的加冕礼,”黄小路说,“看起来,有人不想让你大哥接任领主的位置——至少不想让他那么快就接任。”

  “是我二哥干的!”我脱口而出,“一定是我二哥!”

  说完之后我发觉有些不妥,但已经太晚了。我的两位朋友目光灼灼地望着我,我知道我非得自曝家丑不可了。唉,真是丢人。

  “我的大哥云彤和二哥云晗一向都不怎么和得来,”我闷闷不乐地说,“大哥是长子,理应接任领主的位置,但大家普遍觉得他有些太过文弱了,倒是我二哥从小就苦练弓术和马术,是扶风城有名的小武士,打架厉害得很。大哥今年十七岁,二哥只有十五岁,个头却已经和大哥一样高了,而且比他还要壮实一些。”

  “所以你的二哥就有些瞧不起你大哥?”林霁月似有所悟。

  “是有那么一点,不只是二哥,好多人都觉得大哥太软弱了,不太适合这个位置,比如我的贴身仆人翼安,”我承认说,“而我大哥也不大瞧得起二哥,觉得二哥不爱读书,没什么见识,就是一……什么武夫。”

  “一介武夫,”黄小路替我说出来,“那你怎么看呢?”

  “我?”我愣了一下,“其实我两个都喜欢,他们对我都挺好的,但我也确实不喜欢他们身上的毛病。二哥每次喝多了酒就要撒酒疯,而大哥确实太过文弱了,作为一个贵族纯血统的羽人,他甚至连飞行高度都比大多数羽人低,按照他自己的说法:‘翅膀不够力了’。二哥经常拿这一点嘲笑他,说他飞得还不如一只母鸡高。”

  黄小路听完我的描述,评价说:“这倒真是个烂俗的套路了,争夺王位并且互相看不起的两位王子。”

  “什么叫‘烂俗的套路’?”我问。

  “就是说,在那些胡编乱造的电视……啊不,小说和故事里不断重复使用的情节,”黄小路说,“基本上,一旦一个故事涉及到王位,就一定会存在争夺王位的王子、幕后操纵的太后、支持某一方的大臣什么的。那些没水准的作者只会这么瞎编。”

  我听过的故事不多,但仔细想想,似乎真是那么回事,但我还是摇摇头:“我二哥只是讨厌大哥,经常和他作对而已,不会去抢他的领主之位的。他不会的。他们毕竟还是亲兄弟嘛”

  林霁月不以为然地摇摇头:“知人知面不知心,亲兄弟值几个钱,你怎么敢那么肯定?现在事情是明摆着的,大祭司被绑架了,即位典礼不得不推迟,你二哥的嫌疑最大。”

  “我也觉得我二哥嫌疑大嘛,我刚才不就说了?”我说,“我只是觉得他不是为了抢什么领主之位才去做这件事的,他就是要给大哥捣乱。”

  “孩子气!”林霁月继续摇头。黄小路却并没有说话,等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也许不应该那么着急就怀疑到云晗的头上。做这件事必然要有一个足够合理的动机,不能轻易下结论。”

  林霁月耸耸肩:“这是你的典型风格,万事谨慎为先,从不轻易论断。你一定会很长寿的。”

  “你不如直接说我像乌龟……”黄小路咕哝着。

  林霁月觉得黄小路像乌龟,但扶风城里的其他人并不是乌龟。他们也都有点怀疑我二哥,却找不出什么证据来。

  “大祭司失踪那天晚上,我在城东的一家酒馆里和朋友喝酒,目击证人没有一百也有五十。”我十五岁的二哥如是说。

  事实上,他说有一百个目击证人只怕都是少说了。那一天夜里,我的二哥和一群狐朋狗友在一起喝得烂醉如泥丑态百出,后来差点把别人的酒店给砸了,一直惊动了城务司派人来维护治安。后来他被送回了家,半个宅院的人都能听到他的鼾声。

  “但是这只不过能证明不是他亲手干的,”林霁月说,“照你的说法,云晗在杜伊霍城邦交游很广,有无数的朋友,这些朋友当中完全可以挑出几个厉害的去绑架大祭司。反正祭司什么的,多半都是没什么力气的糟老头子,要绑架也很容易。”

  “我觉得其他人也都是这么想的,”我点点头,“所以现在二哥很生气,脾气很暴躁,谁都不敢轻易去招惹他。”

  “那么,大祭司失踪了,即位典礼应该怎么办呢?”黄小路突然问。

  我愣了愣:“这可麻烦了。只有大祭司最熟悉领主即位的那一套复杂程序,除了他,只怕谁都玩不转。所以我想,要么叔叔会另外找一个人来主持典礼,要么……他们只可能把一切程序都简化了。”

  “这不可能!”黄小路和林霁月异口同声地说。

  他们是对的。我们羽族就是这样,一向最重视形式,认为那些能把人活活累死的乱七八糟的典礼祭祀都象征着高贵和尊严。领主即位这种大事,不把瘾过足了是不可能罢休的。

  所以我叔叔和城邦长老团进行了商议,很快得出了结论。他们将会邀请临近的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前来主持祭祀典礼。那也是一位身经百战的老祭司,据说经过他主持的典礼即位多兰斯城邦领主的已经有四位了,而那一套仪式是通用的,只需要把“多兰斯”换成“杜伊霍”,就能毫不费力地移植到我们的城邦里,对他而言,简直太容易了。

  只是这样一来,即位仪式似乎又得往后拖了,我的大哥云彤显得有点不太高兴。那一天我亲眼看见他和叔叔谈话,向叔叔询问说:“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什么时候能到达扶风城?”

  叔叔掐指算了算:“大祭司年老体弱,既不能飞过来也不能骑快马,只能乘马车慢慢过来,可能又得多耽搁半个月的时间吧。”

  “半个月……”大哥咬了咬嘴唇,发出一声长叹。看着他那张忧郁的面庞,我猜想他心里一定恨死那个绑架我们自己的大祭司的人了。

  我的贴身仆人翼安却相当地幸灾乐祸:“活该,就得让他好好着急一下。”

  那一天夜里我陪着我的两位人类朋友共进晚餐。在他们的劝诱下,我生平第一次吃下了一块烤肉,说真的,味儿相当不错,我觉得再吃一块就会上瘾了,于是坚决地不再吃了。

  “你们以后倒是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我要是馋肉了该怎么办?我们羽人的贵族阶层是禁止吃肉的,”我苦着脸说,“不能养成这种毛病。”

  黄小路很是惊讶:“你一个七岁的小毛孩,居然就懂得自律啦?你们羽人的孩子都那么早熟吗?”

  他粗略向我解释了一下“早熟”是什么意思,我听完之后,细细琢磨了一下:“好像有点,又好像不怎么算。这么说吧,这可能是贵族孩子都有的想问题的方式吧,我们从小就被教导着不能做这个不能做那个,稍微犯一点小错误就会被斥责说丢了贵族的身份和面子,所以早就习惯了。”

  “看来当贵族还真是不容易啊。”林霁月一脸的同情。

  “确切地说,应该是当羽人的贵族不容易吧,”黄小路说,“那么多的繁文缛节。像这次领主即位的典礼,如果换成人类,应该很简单就能完成了吧,你们还非得有一个大祭司不可。”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作为一个羽人,我似乎应该捍卫我的种族的荣誉,但在内心深处,其实我自己也讨厌那些比讨厌的冬夜还要长的仪式呀。

  “要不然你们带我离开吧!”我不知怎么的脱口而出,话一出口我自己都吓了一大跳。他们俩也都愣住了。

  “你知道,我们是不大可能把你带走的,虽然我们都非常非常喜欢你,”林霁月抚摸着我的头发,“我们的任务很重,成天都在九州各地东颠西跑的,不可能有时间陪你。再说了,你可是杜伊霍城邦的大贵族,我们从羽人的地盘拐走一个贵族,那不是挑起种族纠纷吗?”

  “那可是国际争端啊,搞不好就要打仗了。”黄小路使用了一个很拗口的词,不过我能明白他的意思。我沮丧地摇摇头:“我也就是说说而已,不必当真。我当然不可能跟你们走了。”

  林霁月看出了我的不高兴,想了想,忽然问我:“你们羽人的贵族阶层不会也禁止喝酒吧?”

  “当然不会,饮酒也是贵族必备的礼仪之一,”我挺了挺胸脯,“我五岁的时候就会喝酒了!”

  “那就陪我们喝上两杯!”林霁月很高兴,给我倒了一杯酒。黄小路连忙拦住她:“你怎么能怂恿小孩子喝酒?”

  “因为就算是这个小孩子,也比你可爱得多!”林霁月板着面孔回答说。其实她这句话压根就不算回答,但是好像女孩子天生就有这种权利撒泼耍横,而男人,比如黄小路,只有一脸郁闷地在一旁受气的份。我不由又想起了羽家的羽清露,心里微微一酸,接过酒杯来一饮而尽。

  “好酒量!痛快!”林霁月赞曰,“再来一杯!”

  我也记不清那天晚上我到底喝了多少杯酒。其实驿馆里用来待客的都是酒味很淡的水果酒,一般不怎么能醉人,好多酒徒不屑一顾地说这种酒“就和糖水差不多”。但我的年纪毕竟还小,即便是糖水,也足够把我灌得晕头转向了。

  不过我的体质还真不错,虽然大醉,意识却始终没有迷糊。我还记得我和林霁月一起引吭高歌,把驿馆外面的野猫都吓跑了;我还记得我握着林霁月白皙柔软的小手,向她发誓我只要度过了自己的成人礼就会马上娶她;我还记得黄小路不断劝林霁月“别再让他喝了”,结果被林霁月狠狠揪住耳朵,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最后我终于成了一滩烂泥,被林霁月横抱着送回到家里,然后被翼安絮絮叨叨地送上了床。

  “成天和这些人类混在一起,迟早变成疯子!”翼安替我盖上被子,摇着头走出门去。

  但我根本睡不着,酒精在我的体内跟随着血液窜来窜去,让我全身都处于某种兴奋状态。我需要发泄。就在这时候,我注意到,室内很亮堂,那是因为有明亮的月光从窗外照射进来。

  今天是满月日,也是明月月力最强的时刻。

  而我,已经满七岁了,并且顺利地在自己的第一个起飞日里飞了起来。云氏纯血统的高贵血液让我天生就拥有卓越的飞行能力,那一夜,我是所有成功起飞的七岁(也包括八岁和九岁,因为不是每个羽人都一定能在七岁那年就首飞成功的)孩子中飞得最高的,为此得到了领主、也就是我父亲特别赏赐的一枚鹰翔胸针。那枚胸针后来我送给了羽清露,可惜并没有换来她的一个笑脸。

  今夜,我飞得比起飞日还要高。在酒精的刺激下,我几乎是无所顾忌地展翅飞翔在扶风城的上空,只觉得身下的一切都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但当我飞过树立于城市中央的年木时,我的目光无意中扫过了位于年木最高处的祭台——那上面有一个人影!

  这么晚了,谁会爬到年木的顶端去玩呢?我正在疑惑,那个人影好像也看到我了,一转身消失了。

  我的酒意醒了一点儿,好奇心却开始泛滥。于是我迅速降落到地面上,藏身在一棵高大的樟树后面,悄悄窥视着。由于年木承担了很重要的祭祀作用,所以外面专门搭建了旋梯,直通向最高处的祭台。那个人影也应当从旋梯下来。

  等了一会儿,终于有人下来了,借助着清亮的月光,我很容易就认出了那个人的脸——那是我的大哥云彤!他穿着只有在各种典礼上才穿的厚重的华丽长袍,手里还握着一根象征领主地位的权杖——当然这只是假的,是用木头削成的——脸上的表情充满了愤恨。

  我想了好一会儿,再联想起之前大哥向叔叔询问祭司到达的时间,终于明白过来这是怎么回事。可怜的大哥!他看来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当这个领主了,居然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跑到年木顶上去演习,幻想自己已经接任了领主,正在对着年木下的万千民众致意呢。

  我目送着大哥的背影渐渐远去,心里一阵不忍心,真是没想到,大哥平时从来没有表露过半点对领主之位的渴望,但其实内心深处却那么的在乎,那么的急切。不过是多等半个月而已,他就已经着急到……

  等等!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联想。如果大哥真是对领主之位那么渴求的话,会不会父亲的死……

  我哆哆嗦嗦地慢慢走回领主府,觉得全身的每一根汗毛都在散发出寒意。

  “照这么说来,这种可能性还真的不能排除。”林霁月听完我的猜想,面色凝重地说。

  我很苦恼:“如果我父亲真的是被我的大哥害死的,我应该怎么办?和他翻脸吗?还是为了家族的荣誉和城邦的荣誉,假装不知道这件事?”

  “如果你大哥真的能对你父亲下手,就说明他是一个内心歹毒的人,”林霁月正色说道,“他日后继任领主之位,也肯定是个坏领主,不会给城邦的人民带来幸福的。更何况,他能下手加害你的父亲,那他心里也一定担忧有人会加害他,说不定他会提前向你和你的二哥……”

  林霁月的这一番展望听得我浑身发毛,但这时候黄小路打断了她:“喂,别老吓唬孩子了,还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领主是被云彤害死的,你居然就连未来都勾勒出来了。”

  林霁月撅起了嘴,不过并没有反驳,黄小路转向我:“你别太紧张了,我觉得事态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现在不过是你的哥哥跑到年木上模拟了一下即位典礼而已,不必自己吓唬自己。”

  他话锋一转:“不过么,你的这两位哥哥的确都有可疑之处,你是个孩子,不大容易被人注意,有空的话,多多留心他们的一举一动,发现了什么就来告诉我们。”

  我连忙点头,感到自己终于找到了主心骨。而我也更加确定了这一点,这个表面看起来沉闷木讷、甚至有点懦弱的黄小路,却是两人当中真正拿主意的那个。

  按照黄小路吩咐的,我开始很留意两位哥哥的举动。我的二哥云晗倒是没什么异样的,似乎也对即将到来的即位典礼丝毫也不伤心,还是照旧白天勤奋练习弓马,夜里就和他的朋友们鬼混,搅得扶风城里的大小酒馆不得安生。幸好这些酒馆基本都是人类开设的,人类就是喜欢热闹,倒也问题不大。

  而大哥也表面如常,每天还要挤出更多的时间跟随叔叔进行学习,为未来的领主生涯做好准备。但我已经知道了他的秘密,他对年木顶端的祭台有一种近乎迷恋的情怀,几乎每隔一两天就会拿着那根木头削成的权杖爬到祭台上去,俯瞰着他假象中的万千子民。我把这一情况告诉了黄小路,黄小路给出了一个更加古怪的名词:“变态。”

  他给我解释了什么叫做变态,我仔细想想,觉得大哥还真符合这一定义。也就是说,他要么是个杀害父亲的大坏蛋,要么是个精神不正常的家伙,看起来不管怎么样,扶风城日后的日子都不会好过了。我们云氏杜伊维安家族,守护杜伊霍城邦已经有千年历史,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昏君,所谓“杜伊维安”,意思就是杜伊霍的灵魂。难道这伟大的灵魂会从我的大哥开始终结吗?

  这种想法让我有些郁郁寡欢。虽然我只有七岁,但任何一个羽族的贵族孩子,都会在他刚刚懂事的时候起就不断被灌输荣誉的概念,我不希望我的家族荣誉蒙羞。可我无能为力,因为我只有七岁。

  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呆在驿馆里,和我的两位人类朋友在一起,少去想那些烦心事。我和林霁月很谈得来,她也很乐意把她过去做杀手的经历讲给我听,就好像是我在陪着她作那些回忆。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天罗不过是传说中捏造出来的组织,没想到它竟然是真实存在的,而我居然有机会去认识一个活生生的天罗。那些暗杀的故事的确扣人心弦,每次当林霁月讲到她屈身于小小的屋檐角落里,从缝隙里看到暗杀对象从长街的另一头慢慢走过来时,我就比她还紧张。

  而黄小路则从来不愿意谈起他过去的经历,每次我要他讲点儿故事,他就只会讲他和林霁月一起去殇州,他和林霁月一起去越州,可事实上他们俩在一起搭档也不过一年时间。

  “以前呢?你加入天驱之前呢?那时候你做些什么?”我不依不饶地追问。

  “没做什么,”黄小路把头侧开,“我的生活很无聊的,就是读读书,玩玩游……练练武,活了十八岁几乎都没出过远门,比霁月差远了。你还是听她的故事吧。”

  “你骗我,”我大声说,“说谎的人都是这样,说话时不敢看别人的眼睛。”

  林霁月哼了一声,似乎对此相当不屑。听起来,她大概也从来没有在黄小路那里听到过他过去的故事。我有点生气了,对他说:“我走啦!”

  我走出门去,黄小路也跟着追了过来。我装作没看到他,大踏步地向前走,但我的腿太短,无论如何不可能甩掉他,最后我叹了一口气,停了下来。

  黄小路来到我身前,蹲了下来,看着我的眼睛:“好吧,我告诉一点我的事儿,但你要发誓,你不能告诉霁月。”

  “我以云家的荣誉发誓!”我又高兴起来。

  我们在森林里找到一棵大树,靠着树干坐了下来。黄小路皱着眉头,好像是在盘算着应当怎样措辞,最后他开口对我说:“其实我不是属于九州世界的人。”

  我没听明白:“不属于九州世界?那你是从哪儿来的,海外吗?”

  “也不是海外,比海外还要远得多……”黄小路搔着头皮,“该怎么解释呢?”

  他左看右看,从地上捡起了两片树叶:“你看,我们如果把整个九州世界,包括三块大陆和大陆之外的浩瀚海洋比作一片树叶的话,我不属于这片树叶中的任何一个地方,而是来自……另外一片树叶。”

  这话还是不大好懂,但我已经勉强可以摸到一点方向了:“是不是就好像传说中神仙的领地,和我们的大地永远不会相交。”

  黄小路想了想:“你大概可以这样理解吧。”

  “那你快讲讲,你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我兴奋起来,“你不会是个天神吧?没准我每年还祭拜过你呢。”

  “抱歉,这个可不行,”黄小路摇了摇头,“我不能跟你讲那个世界的任何细节。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天神。”

  “真没劲。”我嘟哝着。

  看着我失望的表情,他犹豫了一下:“好吧,我可以稍微告诉你一点,一点点。”

  “那你倒是说啊!”我斜眼看着他。

  “我来到这个九州世界,是为了某种体验,或者说某种挑战,”黄小路抬头望着深邃的天空,仿佛他真是从天上来的一样,“我要在这个世界完成某些事,来证明我自己,现在我加入天驱,就是为了这件事。”

  我依旧似懂非懂,但说到体验、挑战什么的,倒是大同小异:“是不是就好比……你和别人打了赌,一定要绕着扶风城飞一圈,飞不到一圈就算你输?”

  “是的,那是一个赌约,一个挺可怕的赌约,”黄小路长叹一声,“我必须要完成它,不然的话,我最好的朋友就会……”

  他没有再说下去,但我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他虽然来自另外一个世界,身上肩负的却似乎比林霁月所担负的更加沉重。作为他的朋友,我没法在其他方面帮助他,只能希望他这一次来到扶风城能够顺利地完成任务,劝服我的大哥。当然,这得在他正式即位之后。现在整个扶风城都在等待,等待着那位来自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大驾光临。

  一个下着小雨的清晨,多兰斯城邦大祭司的马车慢慢碾过泥泞的道路,进入了扶风城。这一路上的道路都不太好走,为了照顾他老迈的身体,马车的速度不得不放得更慢,于是他花了足足二十五天才到达目的地,比预期的晚了十天。

  叔叔云竞非带着我们兄弟三人到城外迎接。这位名叫经千里的大祭司比我想象中身子骨要硬朗一些,虽然这一段长途的旅程让他显得有些委顿。

  “请祭司先休息三天,三天后再举行典礼如何?”我的大哥建议说。在这种时刻,看来他也不好表现得太急切了,不过下一句话就充分体现出了他的担心:“我想请祭司直接住在我家里,以免再出现上次的意外。领主府的防卫肯定比驿馆好多了。”

  叔叔表示赞同:“我也有此意。这一次,可不能再出什么岔子了。”

  于是经千里住进了我家。叔叔特地从城防多抽掉了五十名卫兵来加强领主府的防卫。而这三天里,我也不被允许外出了,只能每天无聊地坐在花园里,想念着我的朋友。从小到大,我身边围绕着的同龄人都是一帮贵族小孩,个个脸上带着虚伪的礼貌和冰冷的笑容,让我从来都体会不到真正的友情。只有当认识了黄小路和林霁月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和朋友在一起是那么的快乐。

  我有时候甚至想,幸好我只是老三,幸好我不必去当那个该死的领主。看看父亲累成什么样,看看大哥癫狂成什么样,这个领主之位真是个害人的东西。而二哥也不是很高兴,为了准备仪式,他也被叔叔强令禁止出去寻欢作乐,尤其在这三天里不许喝酒。对于无酒不欢的二哥来说,这可真是要了他的命了。

  “不能喝酒,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他吹胡子瞪眼地抱怨说,“不如现在就把我一刀宰了算了。”

  “一刀宰了?那倒是容易得很,”叔叔冷冰冰地说,“但在此之前,还是要先把即位典礼参加完,完毕之后随便你想怎么死,我不拦着你。”

  我的叔叔云竞非是杜伊霍城邦的第一武士,有人说他甚至可能是宁州最好的武士,二哥虽然武勇,也不可能打得过他。所以二哥只是狠狠瞪着他,直到自己眼睛发酸,才悻悻地离开。

  “你长大之后可千万不能这样啊。”叔叔摸了摸我的头顶,轻叹一声。

  这可真难说,虽然我倒是不好酒,我在心里默默地回答着,开始想象自己成年后身边天天美女围绕的颓废模样。

  三天时间很难熬,但毕竟还是熬过去了。即位典礼的前一夜,我早早就上了床,以免第二天犯困,但没想到睡得太早也不好,两个对时之后我醒了,并且再也睡不着了。

  我爬起身来,吃了一个梨,决定到屋外走走。夜空中繁星满天,火红的郁非、莹白的亘白、纯蓝的印池、淡绿的密罗……天空星辰放射着七彩的光芒,令人沉醉。我禁不住要想,黄小路说他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在他的世界里,夜空会是什么样呢?也像九州的星空那样绚烂多姿吗?

  正在胡思乱想着,突然之间,一声惨叫从远处传来,打碎了夜的寂静。声音像是从多兰斯城邦的祭司经千里的客房那里传来的,而这个声音听起来……很像我的大哥云彤!

  我赶忙跑了过去,这一声惨叫已经惊动了府里的卫士们,他们也迅速地赶了过去。在客房门口,我见到了大哥,他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后脑上正在冒出鲜血,身边的地上则扔着一根粗长的木棍。

  我心里一紧,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幸好叔叔也赶到了。他很镇静地俯下身,先探了探大哥的鼻息,再检查了他后脑的伤势,长出了一口气:“没有大碍,只是皮肉伤。”

  我也跟着松了口气,但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大妙了。昏迷不醒的不只是大哥,还有躺在客房床上的经千里。他的身上并没有任何明显的外伤,但就是怎么也唤不醒,我的叔叔仔细查找,最后在他的小腿上找到了一个细小的针孔。叔叔挤出伤处的血液,仔细闻了闻,脸上的表情很是气恼。

  “千日醉,”他宣布说,“他中了千日醉。”

  千日醉。我听说过这种毒药,或者说确切些,迷药。它不会对人体产生什么大的损伤,却能让人长期陷入昏迷的状态。当然了,所谓“千日”大概是有些夸张,但是剂量足够的情况下,让人昏迷个一两个月却还是不成问题的。

  看上去,这个想要阻挠大哥即位的人,还真是执着啊,我想。叔叔显然也和我有着同样的心思,他的脸色很阴沉,目光中却有着掩饰不住的怒火。

  我们默默等待着医生赶来——虽然这其实是徒劳的,千日醉并没有适用的解药——另一件意外发生了。几名卫兵扭着一个五花大绑的蒙面人,把他押到了叔叔面前,领头的卫兵向叔叔汇报说:“我们在附近巡逻,发现这个人鬼鬼祟祟的,就把他押过来了。这家伙武艺相当不错,打伤了我们两个人。”

  叔叔走上前,一把扯掉了蒙面人蒙在脸上的面巾,二哥云晗的脸就这样暴露在火光之下。他嗫嚅着说:“我可以解释……我不知道这儿发生了什么,我只是想去厨房偷点酒。”

  “偷酒?”叔叔的眉毛微微一竖,“你的大哥被人偷袭打昏了,我们千里迢迢请来的祭司被千日醉弄到一个月内都不可能醒过来,而你碰巧蒙着脸出现在附近,只是为了偷酒?”

  “这里本来就离厨房不远嘛!”二哥抗辩说,“这不是我干的!我真的只是去偷酒!”

  多么拙劣的谎言啊,我在心里不住地叹气,换成我也能找出点更动听的理由吧。

  不久之后,大哥终于苏醒了。他说,想到第二天就是即位典礼了,他有些紧张,始终睡不着觉,索性到院子里闲逛一下。这时候他发现了一个躲躲闪闪的人影,动作飞快地向着客房跑去,几乎没有发出什么脚步声。他立刻警觉起来,追了过去。

  “我看到那个人影来到客房外就消失了,于是赶上去查看,没想到被他偷袭了,后脑勺被重重打了一下,所以昏了过去。”大哥一边说着,一边轻轻抚摸着被打肿的后脑勺,一边倒吸着凉气,可见疼得十分厉害。不过总算运气不错,看来他的头脑还算清醒,我可是经常听说头部受重击后变成傻子的传说。

  二哥先被押回了他自己的房间里,叔叔派了十名卫兵,把他严密看管起来。他搜了二哥的全身,又搜了二哥的房间,没有发现任何和千日醉有关的线索,而经千里的房间里也没有找到二哥的脚印。

  找不到证据,自然没办法定罪,但叔叔还是恶狠狠地下了命令,把二哥软禁起来。在大哥即位之前,不许他出门半步。

  可是大哥的即位典礼又一次不得不推迟了,因为唯一能主持仪式的老头至少要睡上一个月才能醒。无论怎样,至少这一天的典礼取消了,我又可以跑到驿馆去找我的朋友们,向他们报告这条大新闻了。

  “这证明了上一次大祭司的失踪并不是巧合,”林霁月说,“的确有人想要阻止你大哥的即位典礼,否则绝不可能那么凑巧,两次都是在典礼前夕,两次都是大祭司遭殃。”

  “那你觉得,会是我二哥干的吗?”我问。

  “至少他的嫌疑最大,”林霁月分析说,“首先他有动机,他看不起你的大哥,不希望由他来继任领主之位,也许就是想要自己来取而代之;其次他恰好在犯罪时间出现在犯罪现场附近,这一点很难洗清。”

  我也觉得林霁月说得有道理。论捣乱,论不识大体,我二哥都是数一数二的人才,干出这些事儿来不足为奇。但黄小路一直在一旁不说话,眉头紧锁着,好像有他自己的思考。

  “你又想到什么了?”林霁月问。

  “我觉得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黄小路说,“我恰恰倾向于认为这件事不是云晗干的。”

  “为什么?”我有些不解。

  “因为你二哥如果真的这样做的话,那他就实在是太笨了,”黄小路说,“如果他真的想要抢夺这个领主之位,你们不觉得他做的这两起案子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吗?”

  “实际的意义?”我有些不太懂,但林霁月却似乎抓住了黄小路的思维,她陷入沉思的时候总是不断扑闪着那双好看的大眼睛,让我越看越是心动。

  “你说的的确有道理,”林霁月说,“就好像我们天罗出手,要的都是取人性命,把一个人弄昏迷过去,有什么用?具体到这次的事件,就算杀死一百个大祭司,又能有什么用?”

  我立即明白过来了。林霁月说得没错,如果二哥真的想要夺取领主之位,他应该对大哥下手才是。只有杀死了大哥,他才真正具备了继任领主的资格,否则的话,光是阻挠仪式,只能是拖延时间而已。

  “你们也发现了吧,还是我之前所说的,需要找到合理的动机,”黄小路说,“如果是你二哥想要夺取领主之位,他就得干掉你大哥才行,对着两个老祭司下手能有什么用?而且更有意思的是,即便是这两个老头,也都并没有被杀死。你们城邦自己的大祭司只是被绑架了,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尸体;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被千日醉弄昏了,也没有生命危险。那个潜藏的罪犯到底想要干什么?”

  “是啊,这么听起来,根本不像是争权夺利了,反倒像是小孩子的恶作剧……”林霁月说了半截,忽然住口不说,直直地看着我。我吓了一大跳。

  “喂,你可不能胡乱怀疑我啊,”我喊了起来,“我只有七岁,七岁而已,有那么大本事绑架大祭司或者用毒针伤人?”

  “正如我们之前怀疑你二哥时所说的,你不亲自动手,完全可以指使他人嘛,”林霁月毫不松口,“我见过你的仆人翼安,一看就是有身手的人。而且,第二起案件发生的时候,你不也是最早出现在现场的人吗?”

  见鬼,翼安竟然也成为了我的污点,真是让人百口莫辩。翼安的确有功夫,事实上他曾经是一个很有名气的大盗,后来被我父亲抓住了。我父亲看重他的一身武功,决定放他一条生路,翼安感激之下,选择了在领主府里做家仆,后来更成为了我的贴身仆人。没想到,现在他反而成为我的罪证了。

  “你这么说真是太伤感情了……”我急得要哭,却想不出该如何辩解,幸好黄小路坚决地摆了摆手。

  “放心好了,不是我们的小朋友干的,”黄小路说,“这件事并不是什么恶作剧,背后隐藏着一些深意。”

  “什么样的深意?”我和林霁月异口同声地问。

  “现在我还只是有那么一点模模糊糊的猜测,没法具体说出来,”黄小路说,“再等等看吧,如果我没有预计错的话,接下来还会有新的事件发生。”

  “乌鸦嘴!”林霁月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她的表情显然已经相信了。

  不只是黄小路,我叔叔和其他的城邦贵族们也都认为还会有事发生。他们很紧张,关在一起足足商议了一整天,连晚餐都是直接送进议事厅吃的。到了天黑之后,他们终于商量出了结果,我的叔叔走出议事厅,宣布了如下的决定。

  “即位典礼将在五天之后举行,由本城第二祭司主持,一切仪式一律从简,”他一边说着,一边提高了声音,似乎是为了让二哥也听到,“如果在他身上再出什么事,就取消掉所有的仪式,由我亲自主持加冕!无论如何,五天之后,云彤必须即位!”

  这个决定想必是十分艰难的。“仪式从简”这四个字从羽人的嘴里说出来,就好比人类说他们从来不贪财好色,好比夸父说他们脑筋灵活性情和善,好比河络说他们从此不再信奉真神,总之带有点天崩地陷的效果。但是我叔叔真的那么说了,而且是斩钉截铁毫无任何回旋余地。假如二祭司再出点什么事,他就会亲自上阵,略去一切的繁文缛节,把我大哥扶上领主的大位。

  “我的叔叔可是城邦的第一武士,有谁想要用小动作对付他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对我的朋友们说,“这次他真的气坏了,宁可坏了规矩,也绝对不再让暗中使坏的那个人得逞了。我大哥也终于不必一次次地站在空荡荡的高处过干瘾啦。”

  “但愿能早点解决吧,”林霁月轻描淡写地说,“我们实在有点等不及了,而我们的敌人,也同样等不及了。”

  我这才注意到,林霁月的衣袖被撕开了一个口子,而黄小路的左手手背包扎起来了,看来是受了伤。

  “这是怎么了?”我问,“有谁找你们的麻烦了吗?”

  黄小路没有回答,而是示意我看床下。我趴了下去,赫然发现床底下躺着一具僵硬的躯体,那是一个相貌很平凡的羽人,但我碰巧认识他。他是驿馆里的一个杂役,好像是新招不久的,一向对我十分恭谨。不过他以后再也没法对我恭谨了,因为他的喉头多了一道细而深的伤口,我没有猜错的话,那应该是林霁月经常提到的“天罗丝”干的。她虽然加入了天驱,但当年天罗的武功可是半点也没丢下。

  “这个人怎么会被你给杀了?”我强作镇定地问,尽管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那道咽喉上的伤口真是让我想吐。

  “因为他先想要杀我们,”黄小路解释说,“这个人不是一般的杂役,他很可能来自我们天驱的死敌——辰月教。我们希望杜伊霍城邦能够和羽皇对峙,以便让羽皇不能形成强大的势力,辰月却正好相反,希望羽皇的兵力得到扩充,以便燃起战火。”

  他又简单地给我解释了一下辰月挑起战争的意义,我觉得那简直就是疯子的游戏。也许我是太小了,不能理会那种以天下为战场的疯狂信仰。

  “他偷袭我们,试图除掉我们,肯定是不希望我们成功劝说新任领主,不过运气不错,最后他死在了我们手里。”林霁月依旧平淡地说。但这一次,我不再感到新奇,也不再为她杀人的事迹欢欣鼓舞了,面对真正的死人是不一样的,那具冰冷的尸体让我感到杀戮是那样的可怕,那样的残忍。那曾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曾经那样诚惶诚恐地对着我这个七岁的小屁孩鞠躬,然后突然之间,他成为了邪恶的化身,被割开了喉咙。这样的变故简直太不真实了。

  “其实我一直都不愿意相信你是个杀手,一直希望你只是编故事哄我开心,”我喃喃地说,“现在我终于相信了,你真的是一个很厉害的杀手,可我一点也不开心。”

  黄小路拍拍我的肩膀:“对不起,我想这具尸体吓到你了,但我们还是需要你帮个忙。”

  “我知道,你们得把这具尸体藏起来,”我说,“把他带到森林里去吧,挖个坑埋掉,不会有人发现的。”

  我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黄小路吭哧吭哧地挖出一个深坑,掩埋了那具尸体。当他填下最后一铲土之后,我终于忍不住了,扶着一棵树哇哇地呕吐起来。林霁月走过来,轻轻拍着我的背,要是在过去,我会很喜欢这样的亲昵举动,但现在,一想到她柔若无骨的手指上曾经牵动着冰冷的金属蛛丝,把人的身体切开,我就觉得浑身一颤。

  “请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儿,”我说,“我想……去走走。”

  “你一个人不会有什么危险吧?”林霁月不放心。

  “放心吧,杀了我也阻止不了即位典礼啊。”我努力开着玩笑,几乎是逃也似地窜进了森林深处。我没有什么目的,只要离那具已经被埋起来的尸体越远越好。

  到了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终究只是一个小孩子啊。不管我尝试着装得多么老成,不管我对着多少漂亮姑娘厚颜无耻地说出“你愿意嫁给我吗”,我仍然是个七岁的孩子,害怕黑暗,害怕死亡,害怕涌动的暗流和潜在的阴谋。

  我走啊走啊,反正在这片熟悉的森林里也不用担心迷路,渐渐走出去很远。当我回过神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了森林的中央,走到了那棵高大的年木附近。最近这些日子的风波都是因为将在年木上进行的即位典礼而引起的,我想我的脑子一定引导着无意识的脚步,还是执着地把我带到了这里。

  可我来到这里又能有什么用呢?我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除了添麻烦之外什么也做不了。我狠狠地一跺脚,正想要回家去躺下,忽然耳边传来一阵隐隐的争吵声,声音是从年木下传来的。

  我蹑手蹑脚地悄悄靠近,发现在年木下面站着两个人,竟然是我的两位哥哥。两人手舞足蹈,正在吵得十分激烈。他们一定没想到,这是一个属于三兄弟的聚会,虽然三弟很可耻地躲着不愿意现身。

  可惜他们吵得虽然厉害,声音却始终刻意压低,我怎么也听不清他们到底说了些什么,只有一些只言片语漏过来,什么“领主”“阴谋”“典礼”之类的,听得我心痒难搔。

  我决定冒着险再靠近一点,但趴在地上向前爬出去两丈之后,他们的争吵也结束了,我刚好听到我二哥终于压抑不住而高声爆发出的最后一句话:“别作梦了!我才不管什么狗屁家族荣誉,我爱做什么就做什么,那是我的自由!我绝对不会让你如愿的!”

  然后两兄弟怒冲冲地分开,各自挑了一个方向走远了。二哥的步伐矫健有力,大哥却显得疲软无力、心事重重。

  等到他们都走远了,我才费力地从地上爬起来,琢磨着刚才二哥所说的最后一句话。这是在干什么?听上去,好像大哥已经发现了二哥在背后所做的事情,试图劝阻他,但二哥却执意不听,还说什么“我绝对不会让你如愿的”。

  难道黄小路的判断错了,真的是二哥干的?我又迷糊了。

  我连忙回到驿馆,敲醒了黄小路和林霁月。我们坐在黄小路的房间里,我把刚刚听到的对话告诉了他们。林霁月立即摩拳擦掌:“看来果然是云晗在背地里捣鬼,我们这就去把他抓起来。”

  “这不大妥当吧,”我赶忙说,“他再怎么也是云家的子弟,要处罚他也是我叔叔的事。”

  林霁月耸耸肩:“我就是说说而已。我不过是很喜欢看热闹罢了。你打算去告诉你的叔叔吗?”

  “我不想,但我不得不那么做,”我苦恼地揪揪自己的鼻子,“事关家族荣誉,无论如何也得上报,然后让我叔叔去头疼吧。”

  “其实也未必一定有多么头疼。”黄小路忽然说。

  “你又想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林霁月扭头看他,虽然嘴里说“乱七八糟”,目光里却颇有些期待。看起来,黄小路经常给出一些很管用的乱七八糟的意见。

  “我上次不是跟你们说,我对这件事有了一些模糊的个人判断吗?”黄小路说,“知道你大哥和二哥发生争吵之后,我突然发现,这个模糊的判断越来越清晰了。”

  我和林霁月面面相觑,她犹犹豫豫地问:“真的吗?难道你已经……找到了真相?”

  “基本上算是吧,”黄小路说,“这世上有很多东西是你耳熟能详但我却完全不知道的,但反过来,也有那么一些玩意儿,你并不熟悉,我却碰巧有所了解。那就是解释这些谜团的关键。”

  他一边说,一边冲着我挤了挤眼睛,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他这话的含义。黄小路是想告诉我,要解决这件事,需要运用到一些“他的世界”里的经验和智慧。那会是什么呢?

  “总而言之,明天先带我们去见见那位第二祭司吧,”黄小路对我说,“这事儿还没完,幕后的罪犯肯定还会垂死挣扎。但这一次,他即便是绑架第二祭司也没什么用了,我们需要弄明白这个典礼的一切细节,然后猜一猜还有什么救命稻草是他可以捞的。”

  我回到家里,一晚上都没有睡好觉,翻来覆去地猜想着黄小路所发现的事实真相究竟是怎么样的。天亮之后,我迫不及待地吃完早饭,带着黄林二人去拜访了第二祭司,然后,我把他们领到了我叔叔的面前。

  我的叔叔是城邦的副领主,对于天驱有着比我深得多的了解,所以一听到两人自报家门,他的嘴角轻轻抽动了一下。

  “我就知道,这场麻烦终究躲不过去,”他摇摇头,“你们天驱真是一个执着的组织。”

  “您放心,我们至少不会使诈或者强迫您做出任何决定,”林霁月微微一笑,“何况我们这次求见并不是谈那些军国大事,而是来替你解决麻烦的。”

  “麻烦?什么麻烦?”我叔叔一怔。

  “他们能帮我们找到破坏典礼的凶手。”我告诉他。

  叔叔的两条眉毛绞在了一起,过了一会儿,又舒展开了。

  我们早早地吃过晚饭,等到夜幕降临之后,叔叔找个借口支走了一部分守卫,我们一起瞧瞧守在了家族荣誉室的外面,那里面存放着云氏杜伊维安家族千年来的各种赏赐物与贵重礼品。所谓我们,是指我叔叔、黄小路、林霁月,还有我。叔叔本来不愿意带着我,我也本来没有胆子在他面前软磨硬泡撒泼打滚,但黄小路替我说话了。

  “带着他吧,能解开这个谜,全靠他发现的关键信息,”黄小路说,“而且我保证,这个夜晚或许会有意外,但绝对不会有危险。”

  于是我也堂而皇之地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尽管要是发生了什么事我绝对啥都做不了。而且我实在没有三位成年人那样的耐心,在花丛里趴久了觉得全身上哪儿都在发痒。但看着身边三个人的专注模样,我也实在不好意思懈怠——何况本来就是我主动要求跟来的。

  我只能忍着,觉得四肢在一点一点变僵硬,就好像中了传说中的石化咒。这时候我真希望有人能对着我施加一个昏迷咒,或者像经千里那样中一点千日醉,让我彻底昏过去,就不必经受这样的折磨了。

  不知道到了什么时候,忽然天空中乌云密布,遮蔽了星月,紧接着电闪雷鸣,没等我反应过来,大雨就倾盆而下。我在心里叫了一万声苦,但那三个人还是没有任何撤退的意思,除了陪着他们淋成落汤鸡,我实在别无选择。

  就在我觉得身上越来越凉,并且鼻子痒痒到快打喷嚏的时候,一道电光闪过,我猛然发现一个人影正在向着家族荣誉室靠近!吃惊之下,我一下子控制不住,响亮地打了个喷嚏。

  糟糕!我正在这么想着,耳中却响起了一片震耳欲聋的雷鸣声。感谢伟大的天神,竟然在我打喷嚏的一瞬间让雷鸣声炸响,完美地掩盖了我的声音。人类的神话传说中,雷公的动作总是比电母慢一拍,所以他们俩老是吵架,看来是真的啊。

  这么一走神,那个人影已经迅速破坏了门锁,溜进了房里。三个大人都绷紧了全身,等待着那个人出来。他们没有等多久,最多三分钟,那个人就找到了想要找的,钻了出来。我叔叔一跃而起,黄林二人紧随他身后,三人一起扑上去,围住了那条黑影。

  这时候我才慢吞吞地爬起来,龇牙咧嘴地活动着僵硬的手脚,跟了上去。黑影试图反抗,但我叔叔可是城邦第一高手,黄小路和林霁月也不弱,令他没有丝毫反抗的余地。所以我可以大模大样地走上前,像一个幕后指挥一样,抬起头去看他的脸。然后我就喊了起来。

  “真是活见鬼!”我大叫道,“翼安,怎么会是你!”

  是的,这个被我们一举擒获的可恶的罪犯,竟然是我的贴身仆人翼安。那一刹那我想到了:翼安住在我的隔壁屋,出事的那两天晚上我并不知道他的行踪;翼安一向看不顺眼我大哥,觉得他的形象有损云氏家族的光辉。他完全有可能做出阻延我大哥即位的事情来。

  他手里拿着的东西更加证实了这一点。他偷出来的是权杖,在即位典礼上不能缺少的权杖,就算把其他的一切程序统统省略掉,新领主总需要手执权杖吧?如果没有了这玩意儿,恐怕这个典礼又得被废掉了。

  “翼安,看来你需要好好地解释一下。”我叔叔冷森森地说。

  翼安阴沉着脸,嘴唇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最终没有开口。黄小路摇了摇头:“翼安,我知道这不是你的主意,你也不必代人受过了。让那个幕后主使者站出来吧,这件事再怎么藏也藏不住了。”

  翼安依旧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很犹豫,就在这时候,我们的身后响起了一个人声:“别为难他了,是我请他帮忙的。”

  我们一起回过头,滂沱大雨中,一个浑身上下淋得湿漉漉的人朝我们走了过来。那是我的大哥,即将即位的新任领主,云彤。

  我张大了嘴,不知道该说什么。林霁月和我叔叔也显得相当意外。只有黄小路的神情很平静,看来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他早就猜到了真相。

  “请先派人把二王子也请到这里来,”黄小路对我叔叔说,“他的到来会有用的。”

  虽然不明白黄小路的用意,但看来成功破案后,叔叔对他的智慧很服气,立即派人去叫来了我二哥。我们换过干衣,人也都到齐了,大哥终于要吐露实情了。

  “是我干的,一切都是我指使翼安干的,我的武艺不够高明,如果没有人协助的话可能会露馅,”我的大哥云彤说,“大祭司好好的,只是被绑走了而已,没有受到伤害,现在正呆在城里的某一处民居里,那里曾经是翼安作强盗时的巢穴。”

  “用毒针伤害经千里祭司的也是翼安吗?”叔叔问。

  “不是,那是我亲自下的手,”大哥回答,“在领主府里,我的行动是绝对自由的,翼安反而没有我方便。不过沿路毕竟还是有卫兵看到我,为了避免解释不清,下针之后,我自己给了自己一下,然后装晕过去。”

  “难怪那一下伤得不重,毕竟是自己打自己,下不了狠手啊,”黄小路说,“我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你的伤势,但听小森形容了之后,就觉得不大对。如果真是什么罪犯的话,恐怕会打得很重。”

  “然后你发现再用绑架或者伤害祭司的手段已经不够用了,索性再派翼安来偷权杖,这一次你没有亲自动手,是因为在黑暗里寻找东西是翼安的老本行,”叔叔哼了一声,“事情的前因后果你已经讲清楚了,好在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危害。但你必须要讲清楚,为什么?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你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自己即位的日期,难道你害怕这个领主之位?”

  “还有你,你怎么会和他搅到一起去的?”叔叔又转向翼安,“你不是一向都并不喜欢云彤么,为什么会去帮助他?”

  大哥低下头去,并没有回答,身体在轻轻地发抖;翼安则翻着白眼,脸上颇多不屑之色,这神色说明他虽然帮助了大哥,却仍然并不喜欢他;二哥则用手捂住嘴,身体抖得比大哥还要厉害——他在用尽全力忍住笑。

  “这么说你也知道了?”叔叔瞪着二哥,“那你怎么会一直瞒着不告诉我?”

  这是多么乱七八糟的一家人啊!我站在一旁,有点绝望地想。黄小路咳嗽一声,开始说话了:“还是我来说吧,副领主。前后的情由,我都已经猜到了。”

  “一开始我也觉得这是有人想要阻挠大王子即位,但越到后来,我越觉得不对劲,”黄小路说,“我不知道你们羽人世界里的争权夺位是什么样的,但在人类世界里,王位之争就是最血腥的战场。假如这是有人要争领主之位的,我看到的是一个过分温和的争夺者。他一直都只是在拖延即位时间上做文章,甚至不愿意伤害人命。杜伊霍城邦的大祭司是被绑架走的,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则只是中了长期的昏迷药,包括今天夜里,翼安前来偷盗权杖。这些都不大像是一个真正的野心家的作为。”

  “尤其是大王子被打昏在地上,让我格外的怀疑,不仅仅是因为伤势不够重,”黄小路说,“如果我是想要夺位的人,面对着这样的好机会,我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他,而不是那样不轻不重地在后脑勺上敲一下。总而言之,如果要从‘阻挠即位’这个方向去分析,实在是问题多多,难以成立。”

  “你说得有道理,我们大概是当局者迷,想当然地觉得这是涉及到夺位的阴谋了。”叔叔点点头。

  “于是我换了一个思路,也许并不是有人不想大王子即位,而仅仅是想要把这个时间延后一点,以方便某些事情呢?”黄小路继续说,“为了想清楚这个‘某些事情’,我算是绞尽脑汁了,直到后来我无意中又一次抬头看到了那棵年木,回想起了一个之前没有注意到的细节,那就是小森曾经告诉我的,大王子在夜里登上了年木,穿着典礼用的华服,似乎是在模拟着他即位的样子。”

  哥哥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红,眼神里却愈发地悲伤,黄小路叹了口气:“小森觉得,那是大王子迫不及待想要即位,我却突然冒出了这样的念头:会不会是大王子非常担心某些将要在即位典礼上发生的事情,所以才需要一遍一遍地去练习呢?”

  “担心?练习?”林霁月很是吃惊,“不就是就任领主嘛,又不是什么武术考验,哪儿需要练习啊?”

  “是啊,乍一听的确不可思议,但如果顺着这个思路走下去,却会发现所有的不合理之处都能得到解释了,”黄小路说,“正因为需要练习时间,所以他才会一次又一次地想办法拖延自己的即位典礼。他经常向副领主问起典礼的具体时间,并不是登基心切,而是害怕,他希望即位的时间到来得越晚越好。所以不是别人,正是我们未来的领主在想方设法延后他参加典礼的时间,因为那典礼令他恐惧。”

  “恐惧什么?”林霁月、叔叔和我不约而同地发问。大哥到底在恐惧什么,正是整起事件的起因,也是发生这一切错乱的罪魁祸首。

  可恶的黄小路偏偏还要卖关子:“我也在苦苦思索,到底即位典礼上有什么东西会让大王子那么害怕。于是我又开始回忆小森告诉我的种种关于他哥哥的细节,最后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大王子的飞行能力。小森说,因为飞得不够高,大王子被很多人嘲笑,而他给出来的理由是凝聚出的双翼力量不足,这一点让我觉得很纳闷。据我所知,羽族飞行能力的强弱主要是由血统决定的,而不是体质,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羽人也完全有可能飞得很高很久。而大王子,是羽族十姓中云姓家族的一员,是纯血统的贵族之后,飞行能力不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我只能做出另外一个、也是唯一合理的解释,针对着年木与飞行的疑团能够自圆其说的解释……”

  他伸出手来,指向依然暴雨如注的漆黑夜空:“大王子只害怕一样东西,那就是——高度。”

  高度?大哥害怕高度?

  “这世上有一种人,身上带有一种奇特的怪病,”黄小路说,“平时他们都是正常的,可一旦来到高处,他们就会感到极度恐惧,感到呼吸急促、身体失去平衡,严重的会晕厥过去。大王子就有这种病。所以他才飞不高啊,并不是羽翼无力,而是他害怕飞高,害怕处在一个足够的高度上。”

  就像闪电劈开大脑,我觉得眼前一亮,那些怪异的表象都有了合理的答案。大哥害怕的并不是即位本身,而是害怕那个要命的典礼,因为他必须站在高高的年木顶端来完成所有仪式!他担心自己不能支撑下去,担心自己会在高处晕厥。所以他才拼命想法子拖延典礼的时间,并且不断地趁着夜间到年木上去练习,但遗憾的是,这种病看来并不能通过简单的练习来克服。

  这就是一切谜团的最终解释,高度。正是为了这该死的高度,大哥才做出了那么多的荒唐事,而我也不禁更加佩服黄小路了,他不但善于分析,还很博学。我就从来没听说过这种害怕高度的病症,也许在他的世界里很常见吧。

  “我没有办法在年木上支撑超过五分钟,”大哥低声说,“我试了一次又一次,怎么都不行,一旦超过五分钟,我一定会晕过去。可我不能在城邦的子民面前昏倒,那不是我个人的面子问题,那是杜伊维安家族的荣誉。一个新任的领主,尤其是高翔于天空中的羽人的领主,竟然会害怕高度,这怎么能让民众信服并支持他呢?”

  “所以他找到了我,希望我帮助他拖延一些时日,”翼安开口说,“我虽然不喜欢他,但我更看重云家的荣誉,如果他真的在年木上吓昏过去了,丢的不是他自己的人,而是整个云家的脸面。所以我不得不帮他。”

  “那他后来和你的争吵又是为了什么呢,二哥?”我问我的二哥云晗。

  二哥搔了搔头皮:“他来求我,说他实在没法当这个领主了,说要让位于我。开什么玩笑?我现在过得自由自在逍遥快活,凭什么要去做领主,一辈子束手束脚什么都不敢干?所以我们吵了起来。”

  我想起了当时偷听到的那句话:“别作梦了!我才不管什么狗屁家族荣誉,我爱做什么就做什么,那是我的自由!我绝对不会让你如愿的!”天晓得这句话的含义竟然是这样的。唉,二哥也真是不分轻重啊,但自由这种东西,又有多少人愿意轻易舍弃呢?

  不管怎么说,至少一切都水落石出了。如同黄小路所说,这起事件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也并没有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叔叔或许很生气,或许即便大哥真成了新任领主,他也会以家长的身份对大哥和翼安严加惩罚。可当前最紧迫的问题是:明天的仪式该怎么办?

  我们都犯难了,不知道应该如何对付这该死的典礼。黄小路和林霁月却走到一旁,交头接耳地说了一堆悄悄话,然后林霁月一脸笑容地走了回来。

  “有一个办法,正好也可以让向往自由的二王子好歹为家族做一点贡献。”林霁月说。二哥的脸一下子白了:“我说过,我不做什么领主,打死我也不做!”

  “没让你做领主,只是要你代替你哥哥参加一下典礼,”林霁月说,“你的身材正好和你哥哥差不多,我们在雷州的巫民那里学过一点易容术,虽然不太精通,但站在那么高的年木顶端,下面的民众是压根看不清楚脸的。只是让你为家族服务一天,在年木上站一天,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这个我可以答应!别让我当领主就行!”二哥大大松了口气。

  “至于你,就躲在年木的扶梯下面,在典礼结束后,马上替换掉你的弟弟,成为真正的领主,”林霁月又对大哥说,“做一个好的领主,重要的是要有责任心,而不是拍着翅膀飞多高。你那么害怕玷污家族荣誉,那么害怕让民众失望,可见你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你应该能做一个好领主。”

  大哥眼里含着泪,重重地点着头。看起来,一切都解决了,只有我的叔叔似乎不大高兴,在嘴里嘀咕着:“这样的话,典礼岂不成了儿戏?”

  但不久他又高兴起来:“把典礼变成儿戏,总比把领主之位变成笑话要强。就这么决定吧!”

  “你们羽族就是这样被繁文缛节所拖累的……”林霁月摇着头作智者状。

  儿戏的典礼进行得很顺利。说真的,林霁月的化妆术真是让人不敢恭维,我二哥本来还长得挺像大哥的,这么一化反而像是个从深山老林里钻出来的悍匪。但好在年木足够高,仰起头来根本看不清脸,所以总算是蒙混过关了。

  即位后的大哥虽然很感激黄林二人,但并没有给他们绝对不与羽皇结盟的承诺,他只是答应了两人,他一定会从城邦的安宁和九州的大局着想,不会轻易让人民卷入战火。我对此有些不高兴,叔叔却夸赞大哥做得对:“他现在是一个领主了,领主判断问题不能被个人感情所左右,他会做出明智的选择的。”

  “你的哥哥,会是一个很好的领主。”叔叔就像是喝了三斤酒一样,满脸通红。

  既然完成了和领主的会谈,他们也得回东陆去复命了。我把他们送出扶风城,一直牵着林霁月的手,心里很舍不得。我想再见到林霁月,我还有很多问题想要问来自异世界的黄小路,可惜的是,没有时间了。

  “你们答应过的,一定还会回来看我!”我大声说。

  林霁月把我抱在怀里,很认真地说:“一定会的,我不是还答应了你,十年后过来嫁给你嘛!”

  “说不定那时候我已经是城邦的大将军了,”我挺着胸,“那你就是将军夫人了!”

  我们一起哈哈大笑起来,惊动了林霁月的坐骑。这匹胆小如鼠的马儿嘶鸣一声,撒蹄跑远了,林霁月连忙把我放下,大呼小叫着追了过去。我没有跟上去,却把目光投向了黄小路:“十年之后,她大概已经是黄小路夫人了吧。你可得好好对她,不然我饶不了你。”

  这番话是我从戏文里学来的陈词滥调,说得磕磕巴巴,再衬上我矮小的身材,一点也没有故事里的英雄的豪气。但黄小路听了我的话,脸色却一下子变得很难看。

  “快回去吧!”他摸了摸我的头顶,快步追向林霁月。擦身而过的那一刹那,我看见他那双总带着笑意的眼睛里有浓重的阴影。

  一个人往回走的路上,我突然明白了那是为什么。然后我就为了那个不可能嫁给我的女子而难过得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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